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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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多寡,不得短少;猶睦姻任恤之遺意焉。
何喬遠《閩書》稱:同安朱子之所過化,其君子勵節,而小人任天。
今考澎地硗瘠,旱荒屢告,而小民鮮為穿窬之行者,是小人能任天矣。
向來節婦未經旌表,而以守節稱者,相望不絕;是婦女亦知勵節矣。
蓋從前澎湖附于同安縣轄,故其習俗亦與同安相近雲。
附考 澎湖四面大洋,為台、廈中流鎖鑰。
水師所轄兩營兵千八百三十八名,文員隻一通判。
雖民風尚醇,不若台灣之浮動;而形勢孤單,鞭長可慮,宜兼用民壯以資防守。
蓋台地向來有事,無不借義民助力者,不惟以壯官兵聲勢,且假此收用遊民,免為賊用也(《東溟後集》)。
漳浦藍鹿州曰:“海外反側地,非樹威不足彈壓;奸徒無所畏懼,将何以為定亂之資?讵可以仁慈之治治之?”按此為亂後之台灣言則可,而未可概諸澎湖也。
澎湖民性近質,其士氣拘謹,其農民畏法。
故遠而朱一貴作亂,奸弁吳良從賊以僞劄至澎誘脅,而不為所動;近而東洋與生番啟釁,沿海戒嚴,澎之士民遵谕團練,莫不捐資出力。
即事後獎賞不及,亦莫有怨言。
且台、澎辟地二百年,台民亂者履矣,澎屬有揭竿以應者乎?亦可見民俗近厚,而地方之猶可為也。
然則知其疾苦而厚其生計,别其莠良而明其旌别,使善有所勸,過有所懲,于行法之中而寓仁慈悱恻之意,是治澎之道也。
迩來奉佛者,倡為先天教。
其說自内地傳來,一時無知男婦被惑者衆。
或夫婦合卺時即分床而睡,一生斷欲,謂可成大羅金身者;有男女雜處一堂,誦經禮佛,而以兄弟姊妹相呼者。
竊謂持齋奉佛,其食用必從省約,若寡婦在家持誦,藉以清心絕欲,原無不可;然究非四民所宜尚也。
各澳皆有大王廟,神各有姓,民間崇奉維謹。
甚至造王船、設王醮,其說亦自内地傳來。
内地所造王船,有所謂福料者,堅緻整肅,旗幟皆綢緞,鮮明奪目;有龍林料者,有半木半紙者。
造畢,或擇日付之一炬,謂之遊天河;或派數人駕船遊海上,謂之遊地河。
皆維神所命焉。
神各有乩童,或以乩筆指示,比比然也。
澎地值豐樂之歲,亦造王船,顧不若内地之堅整也,具體而已。
間多以紙為之,然費已不赀矣。
或内地王船偶遊至港,船中虛無一人,自能轉舵入口,下帆下椗,不差分寸,故民間相驚以為神。
曰王船至矣,則舉國若狂,畏敬特甚,聚衆鸠錢,奉其神于該鄉王廟,建醮演戲,設席祀王,如請客然。
以本廟之神為主,頭家皆肅衣冠,跪進酒食。
祀畢仍送之遊海,或即焚化,亦維神所命雲。
竊謂造船送王,亦古者逐疫之意,使遊魂滞魄有所依歸,而不為厲也。
南人尚鬼,積習相沿,故此風特甚,亦聖賢所不盡禁。
然費用未免過奢,則在當局者之善于撙節已。
《紀略》謂:澎人信鬼尚巫,疾病不問醫藥,隻求神問蔔而已。
惟無僧尼寺觀,婦女亦無上廟燒香、朝山禮拜之事。
其說非也。
蓋南方尚鬼,有疾問神問蔔,各處皆然,不但澎湖而已。
而澎人亦非不問醫藥也。
若皆不醫不藥,媽宮街熟藥店十餘處,豈皆虛設哉?澎湖本無山寺,安有朝山禮拜之事?而入廟燒香,習俗恒有之;但不如他處之甚耳。
《紀略》又謂:澎人雖十分貧困,從無賣人為仆婢者;富室所用之婢,皆自内地買來。
其說尤謬。
蓋說本《府志》,而《台灣府志》并非專指澎湖而言也。
迩來内地商船,由台買婢載回者頗夥。
台郡之婢,率多本地人。
至于澎湖,雜榖有秋,則鄉人室家相樂,必無肯賣其子女者。
惟大旱大荒無以自存,或遭訟累為胥役所橫索,或多年積項,母錢甚微、盤利甚重,而索債者挾兵役到家索鬧,其勢洶洶,一時莫措;鄉人謹願懼勢,不得不鬻子女以填之,其情則可憫矣。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澎地演劇,俗名七子班,仍系泉、廈傳來,演唱土音,即俗所傳《荔鏡傳》,皆子虛之事。
然此等曲本,最長淫風,男婦聚觀,殊非雅道。
是宜示禁,而準其演唱忠孝節義等事,使觀者觸目警心,可歌可泣,于風化不為無裨也。
《府志》雲:俗尚巫,疾病辄令禳之。
有非僧非道,名客子師,攜一撮米往占病者,謂之米卦。
按澎俗雖有米卦,而無客子師。
僧僅一、二,尼姑無之。
凡送葬佛事,皆以道士主之。
又有法師與乩童相結,欲神附乩,必請法師催咒。
每賽神建醮,則乩童披發仗劍,跳躍而出,血流被面。
或豎長梯,橫排刀劍,法師猱而上,乩童随之。
鄉人有膽力者,亦随而上下。
或堆柴爇火熾甚,躍而過之,婦女皆膜拜緻敬焉。
海島沙汕纡回,台飓不測,船隻每易失事。
乃船一擱淺,而居民辄冒險撈拾;或将船毀折,以緻船主控案,纏訟不休。
其從前土霸,工于牟利者,又或關通丁役,立股收買,酌給賤值。
故小民所得無幾,而受累甚劇也。
澎之患氣莫如戍兵、胥役二者;或以文亂禁,或以武亂法,各挾其勢力,以厲吾民。
而颛蒙之飲泣吞聲,而莫可如何者,蓋比他處實甚。
《同安舊志》雲:差票一出,大事辄索數百金,戶婚小事亦數十金;乘輿騎馬到家,先索下馬夫價,謂之清草禮。
地方雕敝,職此之由。
今考澎俗,胥隸勾票,于經承禮、差禮而外。
有舟車之費,有開票花紅之費。
俗例差全、承半;近則經承需索成倍于差,因彼能串通丁幕而上下其手也。
兩造就審時,則有報到、堂事、刑杖、看館、分班等費,為數更煩矣。
夫衙門例設門丁,将以通達下情也;而能壅蔽下情者,則惟門丁。
例設胥役,将使之勾捕奸惡也;而能縱庇奸惡者,則在胥役。
是以廉能勤幹之官,或不設丁幕;而防範胥役,為定其舟車遠近之費,使有常格可循而不得多索,其亦今日理澎之要務乎!然胥役自有伎倆,每以術籠絡官長,或佯為散堂以劫制之,或設為疑難以把持之。
慈善官長,一堕術中,亦手束口噤耳,其奈之何? 《同安志》又雲:訟師恣弄刀筆,布成陷阱。
甚者通同吏胥,高下其手,兩造經年累月,骨盡皮銷,而渠之生涯已無窮矣。
今考澎俗,狀師大抵胥吏為之;然多不暗法律,而侜張其詞。
此外則皆學業不成而專事刀筆,為緻富計,至有事主可息而訟師堅持不許和息者,亦可慨也。
風俗記總論 風氣之貞淫奢儉,地氣之厚薄為之也。
而不盡然也,台澎皆稱海疆,而台之民華,澎之民質;台之民氣浮而動,澎之民情樸而靜。
豈非以台盡膏腴而澎皆硗瘠,地勢使然,習而成性欤?抑聞風俗之殊,與政教通。
是以曾文正公有言:“勢之所趨,衆之所歸,雖大力莫之能禦;則夫轉移風氣,亦存乎其人耳。
”豈地氣所得而囿哉?夫澎之積習,守分則有餘,進取則未足。
迩來生齒日衆,質者漸恣,悫者漸漓,或尚鬼而信巫,或恃衆而暴寡,或托持齋以惑世,或構刀筆以陷民,或搶掠失水商船而漠不為怪。
其學者昧師弟之儀,其農者憚耘鋤之力,停葬既惑于風水之說,阻葬者亦造為傷煞之言;而又患在丁役之鞭棰,苦于戍兵之刀幾。
民困彌甚,則民俗彌偷,非有大力者主持于上,其孰從而挽之哉?顧民未知義,由于教化之未孚;而教化未孚,由于生計之不足。
書曰:“凡厥庶人,既富方榖。
”衣食不足,奚暇治禮義哉?往者胡别駕《紀略》一書,屢以民之苦為念。
此仁人之言也。
然知其苦而無以救其苦,殆亦有仁心而未有仁術者乎!吾觀管氏治齊,亦不外經理魚鹽,為民生大利。
苟實心行之,是則富強之術也。
夫聖賢制治,必随地以設施,因利以乘便。
澎湖僻處海隅,誠能因其土之所宜以興其利,因其情之所苦為去其害,如是則事畜有資而朘削無患,民氣且為之一振。
由是率而之善,亦猶風之偃草,水之就下,而莫能禦也。
又何患積習之難移,人才之未奮,而忠信禮讓之俗不可興哉?世有操教養之責者乎?吾将運掌示之。
何喬遠《閩書》稱:同安朱子之所過化,其君子勵節,而小人任天。
今考澎地硗瘠,旱荒屢告,而小民鮮為穿窬之行者,是小人能任天矣。
向來節婦未經旌表,而以守節稱者,相望不絕;是婦女亦知勵節矣。
蓋從前澎湖附于同安縣轄,故其習俗亦與同安相近雲。
附考 澎湖四面大洋,為台、廈中流鎖鑰。
水師所轄兩營兵千八百三十八名,文員隻一通判。
雖民風尚醇,不若台灣之浮動;而形勢孤單,鞭長可慮,宜兼用民壯以資防守。
蓋台地向來有事,無不借義民助力者,不惟以壯官兵聲勢,且假此收用遊民,免為賊用也(《東溟後集》)。
漳浦藍鹿州曰:“海外反側地,非樹威不足彈壓;奸徒無所畏懼,将何以為定亂之資?讵可以仁慈之治治之?”按此為亂後之台灣言則可,而未可概諸澎湖也。
澎湖民性近質,其士氣拘謹,其農民畏法。
故遠而朱一貴作亂,奸弁吳良從賊以僞劄至澎誘脅,而不為所動;近而東洋與生番啟釁,沿海戒嚴,澎之士民遵谕團練,莫不捐資出力。
即事後獎賞不及,亦莫有怨言。
且台、澎辟地二百年,台民亂者履矣,澎屬有揭竿以應者乎?亦可見民俗近厚,而地方之猶可為也。
然則知其疾苦而厚其生計,别其莠良而明其旌别,使善有所勸,過有所懲,于行法之中而寓仁慈悱恻之意,是治澎之道也。
迩來奉佛者,倡為先天教。
其說自内地傳來,一時無知男婦被惑者衆。
或夫婦合卺時即分床而睡,一生斷欲,謂可成大羅金身者;有男女雜處一堂,誦經禮佛,而以兄弟姊妹相呼者。
竊謂持齋奉佛,其食用必從省約,若寡婦在家持誦,藉以清心絕欲,原無不可;然究非四民所宜尚也。
各澳皆有大王廟,神各有姓,民間崇奉維謹。
甚至造王船、設王醮,其說亦自内地傳來。
内地所造王船,有所謂福料者,堅緻整肅,旗幟皆綢緞,鮮明奪目;有龍林料者,有半木半紙者。
造畢,或擇日付之一炬,謂之遊天河;或派數人駕船遊海上,謂之遊地河。
皆維神所命焉。
神各有乩童,或以乩筆指示,比比然也。
澎地值豐樂之歲,亦造王船,顧不若内地之堅整也,具體而已。
間多以紙為之,然費已不赀矣。
或内地王船偶遊至港,船中虛無一人,自能轉舵入口,下帆下椗,不差分寸,故民間相驚以為神。
曰王船至矣,則舉國若狂,畏敬特甚,聚衆鸠錢,奉其神于該鄉王廟,建醮演戲,設席祀王,如請客然。
以本廟之神為主,頭家皆肅衣冠,跪進酒食。
祀畢仍送之遊海,或即焚化,亦維神所命雲。
竊謂造船送王,亦古者逐疫之意,使遊魂滞魄有所依歸,而不為厲也。
南人尚鬼,積習相沿,故此風特甚,亦聖賢所不盡禁。
然費用未免過奢,則在當局者之善于撙節已。
《紀略》謂:澎人信鬼尚巫,疾病不問醫藥,隻求神問蔔而已。
惟無僧尼寺觀,婦女亦無上廟燒香、朝山禮拜之事。
其說非也。
蓋南方尚鬼,有疾問神問蔔,各處皆然,不但澎湖而已。
而澎人亦非不問醫藥也。
若皆不醫不藥,媽宮街熟藥店十餘處,豈皆虛設哉?澎湖本無山寺,安有朝山禮拜之事?而入廟燒香,習俗恒有之;但不如他處之甚耳。
《紀略》又謂:澎人雖十分貧困,從無賣人為仆婢者;富室所用之婢,皆自内地買來。
其說尤謬。
蓋說本《府志》,而《台灣府志》并非專指澎湖而言也。
迩來内地商船,由台買婢載回者頗夥。
台郡之婢,率多本地人。
至于澎湖,雜榖有秋,則鄉人室家相樂,必無肯賣其子女者。
惟大旱大荒無以自存,或遭訟累為胥役所橫索,或多年積項,母錢甚微、盤利甚重,而索債者挾兵役到家索鬧,其勢洶洶,一時莫措;鄉人謹願懼勢,不得不鬻子女以填之,其情則可憫矣。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澎地演劇,俗名七子班,仍系泉、廈傳來,演唱土音,即俗所傳《荔鏡傳》,皆子虛之事。
然此等曲本,最長淫風,男婦聚觀,殊非雅道。
是宜示禁,而準其演唱忠孝節義等事,使觀者觸目警心,可歌可泣,于風化不為無裨也。
《府志》雲:俗尚巫,疾病辄令禳之。
有非僧非道,名客子師,攜一撮米往占病者,謂之米卦。
按澎俗雖有米卦,而無客子師。
僧僅一、二,尼姑無之。
凡送葬佛事,皆以道士主之。
又有法師與乩童相結,欲神附乩,必請法師催咒。
每賽神建醮,則乩童披發仗劍,跳躍而出,血流被面。
或豎長梯,橫排刀劍,法師猱而上,乩童随之。
鄉人有膽力者,亦随而上下。
或堆柴爇火熾甚,躍而過之,婦女皆膜拜緻敬焉。
海島沙汕纡回,台飓不測,船隻每易失事。
乃船一擱淺,而居民辄冒險撈拾;或将船毀折,以緻船主控案,纏訟不休。
其從前土霸,工于牟利者,又或關通丁役,立股收買,酌給賤值。
故小民所得無幾,而受累甚劇也。
澎之患氣莫如戍兵、胥役二者;或以文亂禁,或以武亂法,各挾其勢力,以厲吾民。
而颛蒙之飲泣吞聲,而莫可如何者,蓋比他處實甚。
《同安舊志》雲:差票一出,大事辄索數百金,戶婚小事亦數十金;乘輿騎馬到家,先索下馬夫價,謂之清草禮。
地方雕敝,職此之由。
今考澎俗,胥隸勾票,于經承禮、差禮而外。
有舟車之費,有開票花紅之費。
俗例差全、承半;近則經承需索成倍于差,因彼能串通丁幕而上下其手也。
兩造就審時,則有報到、堂事、刑杖、看館、分班等費,為數更煩矣。
夫衙門例設門丁,将以通達下情也;而能壅蔽下情者,則惟門丁。
例設胥役,将使之勾捕奸惡也;而能縱庇奸惡者,則在胥役。
是以廉能勤幹之官,或不設丁幕;而防範胥役,為定其舟車遠近之費,使有常格可循而不得多索,其亦今日理澎之要務乎!然胥役自有伎倆,每以術籠絡官長,或佯為散堂以劫制之,或設為疑難以把持之。
慈善官長,一堕術中,亦手束口噤耳,其奈之何? 《同安志》又雲:訟師恣弄刀筆,布成陷阱。
甚者通同吏胥,高下其手,兩造經年累月,骨盡皮銷,而渠之生涯已無窮矣。
今考澎俗,狀師大抵胥吏為之;然多不暗法律,而侜張其詞。
此外則皆學業不成而專事刀筆,為緻富計,至有事主可息而訟師堅持不許和息者,亦可慨也。
風俗記總論 風氣之貞淫奢儉,地氣之厚薄為之也。
而不盡然也,台澎皆稱海疆,而台之民華,澎之民質;台之民氣浮而動,澎之民情樸而靜。
豈非以台盡膏腴而澎皆硗瘠,地勢使然,習而成性欤?抑聞風俗之殊,與政教通。
是以曾文正公有言:“勢之所趨,衆之所歸,雖大力莫之能禦;則夫轉移風氣,亦存乎其人耳。
”豈地氣所得而囿哉?夫澎之積習,守分則有餘,進取則未足。
迩來生齒日衆,質者漸恣,悫者漸漓,或尚鬼而信巫,或恃衆而暴寡,或托持齋以惑世,或構刀筆以陷民,或搶掠失水商船而漠不為怪。
其學者昧師弟之儀,其農者憚耘鋤之力,停葬既惑于風水之說,阻葬者亦造為傷煞之言;而又患在丁役之鞭棰,苦于戍兵之刀幾。
民困彌甚,則民俗彌偷,非有大力者主持于上,其孰從而挽之哉?顧民未知義,由于教化之未孚;而教化未孚,由于生計之不足。
書曰:“凡厥庶人,既富方榖。
”衣食不足,奚暇治禮義哉?往者胡别駕《紀略》一書,屢以民之苦為念。
此仁人之言也。
然知其苦而無以救其苦,殆亦有仁心而未有仁術者乎!吾觀管氏治齊,亦不外經理魚鹽,為民生大利。
苟實心行之,是則富強之術也。
夫聖賢制治,必随地以設施,因利以乘便。
澎湖僻處海隅,誠能因其土之所宜以興其利,因其情之所苦為去其害,如是則事畜有資而朘削無患,民氣且為之一振。
由是率而之善,亦猶風之偃草,水之就下,而莫能禦也。
又何患積習之難移,人才之未奮,而忠信禮讓之俗不可興哉?世有操教養之責者乎?吾将運掌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