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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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

    如令田園蕪廢,有桔槔處,則苗長尺許。

    是非掘井之明效,而善法為信可行欤(《嘯雲山人文鈔》)? 按澎湖無水利可興,鑿井即以興水利。

    蓋井不足以獲大利,未嘗不可以捄大害。

    光澤高氏所謂不恃天而恃己也。

    顧澎人耕作頗殊内地,子種一下,即坐待甘雨時降,滿望豐收,并無所謂耘■〈耒矛〉與糞田者。

    即鑿井灌畦,亦不概見。

    間或近社菜宅有井,特為種菜而設,亦不能多見也。

    推求其故,皆以鹹雨之禍甚烈,一灑則寸草無存,雖有井可灌,其奈之何?況過夏無雨,即糞亦無益,故皆弗為耳。

    殊不知鹹雨原非常有,或間歲不一遭。

    凡事當論其常,不必執其變。

    至近海多風少雨,乃地勢使然,固當以人力濟天時之窮,所謂人定勝天也。

    譬如有園十區,擇一、二區可鑿井者(凡蟻穴之處,下必有泉),于豐收之歲,物力有餘,自鑿一井。

    或農務稍息時,數家互相助力,則數家以次皆獲一井,并力汲灌,即可為一家續命之原矣。

    即不幸而遭鹹雨,其為五谷将熟時,固無大害;即初下種時,亦可汲井重栽,以收晚成之效,又何至一遇旱荒即束手無策,徒仰息于上台之議赈哉?夫救禍于已形,不若弭害于未形者之陰受其福也。

    謂一井涓滴之出能幾何?獨不思一家有一井,則濟在一家;将萬家各有一井,且濟及萬家,而為世世子孫之利乎?昔胡别駕《紀略》,自謂于一井一泉再三緻意,蓋以澎常旱,慮其傷于渴也。

    夫使農者各以鑿井為急務,則枯槔相望,人人得自食其力,饑之害且免矣,又何有于渴哉? 按内地種地瓜者,必年年易種;如金門則購同安之種,同安則購安溪之種。

    由于遷地始能為良也。

    近時澎人以舊種不蕃,喜種白薯。

    新種色白味淡,有如嚼噶,取其蕃衍而已。

    然不解易種,恐再過二、三年,則滋生漸薄耳。

    船政大小,鹹資水利,名目各異。

    一曰澎仔船,平底單桅,今多雙桅者。

    可裝榖四、五百石至七八百石。

    一曰杉闆頭船,亦有插雙桅者,可裝三、四百石至六、七百石。

    一曰一封書船,雙桅■〈木盛〉蓋平鋪,前後無艙,可裝二、三百石。

    一曰頭尾密船,單桅無艙,中有拱篷,可裝百餘石至二百石,皆往來南北各港貿易所乘。

    一曰大■〈舟古〉仔船,單桅拱篷,即大鎮渡船(從府治渡往安平為大鎮渡)。

    可裝百餘石,亦或駕駛内港撥載。

    一曰小■〈舟古〉仔船,在嵌腳渡人、載貨登岸。

    一曰漁船,即龍艚船,亦鎮渡船之類。

    一曰挖仔船,每船止容三人,往各港采捕(《台灣志略》)。

     鳳邑之打鼓港、東港諸海口,皆安平轄汛,為澎湖采籴商漁泊船之處。

    水師專司盤驗。

    若無挾帶禁物、人照不符者,驗畢放行,毋使阻難,俾得速濟民食;其為澎島窮黎造福非淺矣(《雲山人文鈔》)。

     捕魚器,其有罟、罾、縺、藏、■〈罒上令下〉、箔之目。

    網有大小,而用法各别。

    每罟一張,駕船二隻,先放海底,後用四、五十人兩頭牽挽,圍攏海邊,得魚最多。

    罾有車罾、舉罾、搖罾等屬。

    車罾永挂海坪,岸搭高藔;下罾時,漁人在藔上,将罾索用車牽起,有魚則捕之。

    舉罾止用一人,于港潭沿海,皆可采捕。

    搖罾必需五、六人駕龍槽船,帶小挖仔船,捕魚外海。

    縺于春冬二時,在外海捕塗魠等大魚用之。

    藏則專于隆冬以捕烏魚,故又名讨烏。

    ■〈罒上令下〉者,網上有蕩,能浮水面,下系網袋無數;每袋各挂鉛墜,沉入水底,魚入袋中,辄蔽不能出。

    大■〈罒上令下〉置諸外海,小■〈罒上令下〉置諸内港。

    箔者,乘潮将滿,插在海坪,雜羅水族,水汐則取之,無一遺者(《台灣志略》)。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澎湖有大網,口闊尾尖,即北地之僠也。

    每口用大杉木二枝,堅豎港口長流之所,名曰網桁。

    以網挂于桁上,凡有魚蝦之屬,盡藏其中,潮退舉起,解網尾出之。

    滬用石碎圍築海坪之中,水滿魚藏其内,水汐則捕之(同上)。

     烏魚旗罟者,結網長百餘丈,廣丈餘,駕舟載出,常數十人,曰牽罟(《赤嵌筆談》)。

     罾者,樹大竹棚于水涯,高二丈許,曰水棚,置罾以漁。

    縺小于罟,■〈罒上令下〉又小于縺,網長可數十丈,廣五、六尺,曰牽縺,曰牽■〈纟衮〉。

     ■〈纟衮〉,垂餌以釣魚也。

    大繩長數十尺,系一頭于岸,浮船出海,每尺許全數約大小不一(?)。

    繩盡則返棹而收,曰放■〈纟衮〉(同上)。

     大小滬、箔者,削竹片為之,繩縛如簾。

    高七、八尺,長數十丈。

    就海坪處所豎木杙,趁潮水未滿,縛箔于木杙上,留一箔門,約寬四、五尺,潮漲時魚随水入,以網截塞箔門;潮退,魚不得出,采取之。

    滬者,于海坪潮漲所及處,周圍築石岸,高一、二尺,留缺為門,兩旁豎木柱,挂小網柱上,截塞岸門。

    潮漲淹沒滬岸,魚蛤随漲入滬;潮退水由滬門出,魚蛤為網所阻。

    寬者為大滬,狹者為小滬(同上)。

     老漁距山頂看魚,指麾衆漁環捕,呼為漁先生。

    魚來水紋生花,呼為魚花(《内自訟齋集》)。

    澎湖沿海漁人,眼皮多紅。

    小兒泅水中,以錢投之,能拾取,百不失一。

    以兩錢系定入水,重或失之(同上)。

     ·儀文 結婚之始,媒人送庚帖到家,必三日内家中無事,然後訂婚。

    如三日内家中偶有誤毀器物,即送還庚帖。

    如二姓允諾,行訂盟納采之禮:富者手镯一雙,檢婚錢二百文;貧者頭簪一對或戒指一雙,檢婚錢一百二十文;托媒人送至女家為定。

    聘金不論貧富,定例用番銀三十六員;女家回三員,以為折買鞋襪之禮。

    又備禮一擔,内豬腿一付并雞、面、糖、棗、婚書、啟書、禮燭、禮香、槟榔等儀共十色。

    其槟榔隻四個,用木雕成,上刻“百年偕老”四字,以金箔貼之,系在鋪租來,故女家必璧還焉。

    其聘金亦非一次送足,乃自結親而後陸續送完;或将糧食、牛羊他物抵兌者。

    如不足此數,即男至三十歲,女家亦不肯完婚。

    甚至有自知家貧無措,情願退婚者,實為陋俗。

    前廳胡建偉曾出示曉谕,嗣後結婚随人所便,聘禮多寡,量力而行,不得額定取盈。

    已聘定者,男女二十以上,限半年内盡行迎娶,畢婚不得藉勒留難。

    澎民稱便(參《紀略》,下同)。

     按近時女價愈貴,娶婦亦愈難;而惟再醮者尤甚。

    欲仍前三十三員之數,亦未易必得。

    緣迩來廈門之販外洋者,每以厚價買婢載往,而當道未暇訪禁,故故價驟貴。

    奸媒四處攬買此風傳播各處,婦女亦因而增價。

    且産女者或多不育,故見其漸少也。

    從前劉通守家骢銳意舉辦育嬰堂,若當時無所阻撓,則澎民何至艱于得婦哉!是宜因時變通,谕令聘禮以舊例為程,不得因再醮而多索,庶小民無怨曠之患也。

     請期之禮,名為壓定。

    先期數月,備禮一擔,亦用豬腿、溪、面、糖、棗等物十色告以婚期。

    澎俗無親迎之禮。

    俗例多以臘月除夕成婚,謂此日甚吉也。

    娶親無轎,俱用牛車。

    其車用青藍帳蓋住,前面挂紅綢一條(或紅布),牛角亦用紅布裹住。

    趕車人有着袍帽者。

    車前執事人等,鳴鑼、放爆竹、執提燈,皆湊雙而往。

    到女家門首,即有親人迎接入内,奉茶湯三次。

    新人穿大紅衣,父母把盞醮而遣之,媒人同父母扶掖上車。

    到男家時,請小叔請新人下,媒人扶行至中庭。

    新郎手持米篩,上畫紅八卦,擎蓋在新人頭上。

    先拜天地,攜手進房,兩人對揖。

    新郎将厘戥尾,揭其包頭烏巾藏在暖肚内,然後就坐。

     按近時媽宮街有力者之家,亦有用轎者。

    或借官轎,為之結采甚華,然亦未多見也。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合卺之禮,是夕備席房中,男女對酌。

    飲畢,即備湯圓二碗,每碗湯圓六枚。

    先男女各執一碗,各食二枚;次即男女交碗,又食二枚;每碗各剩二枚。

    男即以所執之碗,蓋住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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