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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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船二隻、配兵一百名駐防;統轄外塹、小門二汛。
東至師公礁,西至外塹、山鼻尾,南至桶盤嶼,北至大倉仔嶼。
外塹汛:系外洋最沖要口。
營房五間,煙墩三座,炮台一座。
按季派外委一員、汛兵十五名。
東至鼻尾,西至清水墘,南至花嶼、貓嶼,北至吼門。
小門汛:系外洋次沖要口。
營房五間,煙墩三座,炮台一座,屬外塹汛管轄。
按季派目兵防守,汛兵三十名。
東至吼門,西至鼎灣嶼,南北皆汪洋大海。
北山汛:系外洋次沖要口。
營房十間,煙墩三座,按季派千把總一員、戰船二隻、配兵一百名駐防;兼轄吉貝汛。
東至鳥嶼,西至姑婆嶼,南至中墩、灣貝,北至北礁。
吉貝汛:系外洋次沖要口。
營房五間,煙墩一座。
按季派外委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五十名協防。
東至藍、笨嶼,西至目嶼,南至險礁,北則一片大海,渺無涯際(以上本《紀略》)。
——以上右營。
同治七年,汛防改章: 媽宮汛(管轄東西澳):媽祖澳港口,把總一員,目兵一名(戰兵五名,守兵八名)。
新城汛,目兵一名,戰兵二名,守兵四名。
東港口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二名,守兵四名。
八罩将軍澳汛(管轄網埯澳兼挽門汛):把總一員,目兵一名,戰兵三名,守兵五名。
将軍澳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二名,守兵四名。
挽門汛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三名,守兵四名。
水埯汛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三名,守兵四名。
嵵裡汛(管轄林投、奎璧、鼎灣三澳汛口):裁缺外委一名,目兵一名(戰兵三名,守兵五名)。
嵵裡汛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一名,守兵三名。
文良港汛,目兵一名,戰兵四名,守兵六名。
風櫃尾汛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一名,守兵二名)。
——以上左營。
媽宮汛(管轄東西澳):媽宮澳港口,外委一員,目兵一名(戰兵三名,守兵七名)。
新城汛,目兵一名,戰兵一名,守兵四名。
西港口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一名,守兵四名。
西嶼汛(管西嶼澳﹞漸~塹、小門等汛):内塹汛,把總一員,目兵一名(戰兵八名,守兵十三名)。
外塹汛,目兵一名,戰兵八名,守兵七名。
小門汛炮台,目兵一名,戰兵八名,守兵七名。
北山汛(管轄瓦硐、鎮海、吉貝、赤嵌、通梁等五澳):裁缺外委一員,目兵一名(戰兵五名,守兵九名)。
吉貝汛,目兵一名,戰兵五名,守兵九名。
——以上右營。
以上左右兩營汛防,配把總三員、外委一員、裁缺外委二員、目兵一十九名、戰兵六十三名、守兵一百一十四名(采營冊)。
附考 萬曆二十四年,撫臣金學曾複請:添設嵛山、湄洲、浯、銅、元鐘、礵山、台山、澎湖諸遊。
于一寨之中以一遊翼之,錯綜疊出;雖支洋窮島,無不按焉(《同安縣志》)。
澎湖島,北起北山,南盡八罩澳。
北山龍門港、丁字門、西嶼頭,倭所必由,為最要地;媽宮前、嵵裡澳為次要地。
春汛以清明前十日為期,駐三個月;冬汛以霜降前十日為期,駐二個月。
浯、銅二寨,分兵為聲援。
汛畢,險要地各有兵船哨守,命曰小防。
萬曆二十年倭犯朝鮮,二十五年增設澎湖遊兵;四十五年倭犯龍門港,增沖鋒遊兵。
其地環衍可二百餘裡,地斥鹵,水鹹澀,常燠多風,稼穑差艱。
峙正中者曰媽宮嶼,從西嶼入二十裡為茶盤,又十裡即娘宮嶼矣。
波平浪息,無淜奔激射之勢,其狀如湖,因曰澎湖。
寬可泊船,面為案山,右為西埯,各置小城,列铳為守,名曰铳城。
又左為風櫃山,高七、八尺,分軍戍守,與案山、西埯相犄角。
東為嵵裡澳、豬母落水,最當南之沖,由陸趨媽宮三十餘裡,舊有舟師戍守;今既築铳城,以防橫突。
又東南向為鎖管港、林投仔、龍門、青螺諸澳。
龍門有原泉,舊為居民聚落。
萬曆三十五年,倭突犯泊此嶼。
西為西嶼頭,有果葉澳,泉甚洌,可飲。
稍北為竹篙灣。
又西為■〈蟲咠〉仔灣。
又西北為丁字門、水吼門,今皆有兵戍守。
嶼北為北山墩。
又北太武稍卑為赤嵌。
循港而進為鎮海港,壘城于此。
又西北為吉貝嶼。
又北太武與中墩稱兩太武,俱最高,便于瞭望。
媽宮稍後二裡有穩澳山,頗平坦。
天啟二年,高文律乘戍兵單弱,以十餘船突擄澎島,遂因山為城,環海為池,破浪長驅,肆毒漳、泉。
總兵俞咨臯,議于穩澳山開築城基,大石壘砌,高丈有七,厚丈有八;東西南留三門,北設铳台一座,内蓋衙宇營房,鑿井一口。
戍守于此,以控制媽宮(《方輿紀要》)。
前此覆轍,患在兵虛将惰;而虛兵之原,皆由台地招兵,換名頂替。
蓋兵從内地抽撥,逃亡事故不為申報,每至放饷,即留饷以飽私橐。
即有召募,強半市井亡賴,空名挂籍,含混欺朦,則主帥大府之過也。
當責總兵不時清厘,使随丁悉照定例,空糧悉行撥補,無籍之人一名不得妄招,到伍之兵一名不得頂替,則虛冒之弊可除。
兵既充伍,而訓練尤所當亟講者。
撥換入班,即宜配明隊伍,将統弁、弁統隊、隊統卒;清查器械,不足者補之、不精良者淬砺之,按期操演。
各營将操期并演何技勇,逐月彙報,務使兵與将習、手與器習、而後可以分汛。
又當斟酌變通:台地遼闊,大汛駐兵一、二百名,或數十名,究之官多離汛,兵多聚賭,有汛防之名,無守望之實,多兵亦奚益乎?防汛分作幾處、勻作幾班,統以該汛弁目,于本汛鄉莊市鎮山口港隘分地劃界,巡哨偵探;有事則飛報本營,酌量調遣追捕;無事則遠者一月一換,近者半月一換。
歇換之兵,歸營操練,更番戍守。
人無偏勞,聲息可以時通,庶賣汛舊弊,自此絕矣(《赤嵌筆談》)。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劃汛而守,固無失伍之虞;按季而防,又有及瓜之代。
凡以專責成而均勞逸者,制甚周也。
身厥任者,自當嚴卒伍、勤巡警,務使四境安甯,家無夜吠之犬;重洋清晏,海無鼓浪之鲸。
當今海宇升平,邊陲清肅,但使兵有衛民之心,弁無縱兵之弊,則兵輯民安,更何有鞭長莫及之慮?今澎湖兩營戰守之兵,分駐汛防,共十有三處;度地勢之險要,定口岸之沖要,守望之聲援可按,遠近之呼吸相通,斯真島嶼之幹城而瀚海之保障也哉(節胡氏《紀略》)! 光緒十三年,汛防改章: 自同治間裁兵加饷,澎湖各汛兵額屢經改易。
遭兵後營冊無存,迨光緒十三年,升協為鎮,營政一新。
茲檢從前所采冊籍防務,附載于後,用備參考;而以現行章程,胪列如左。
專防媽宮汛:千總一員,戰兵三名,守兵八名。
嵵裡汛(兼管文良港、風匮尾):把總一員,戰兵四名,守兵八名(文良港戰兵三名,守兵七名。
風匮尾戰兵二名,守兵八名)。
八罩将軍澳汛(兼管挽門、水埯):把總一員,戰兵五名,守兵七名。
——以上左營。
專防媽宮汛:千總一員,戰兵四名,守兵六名。
西嶼内塹汛(兼管外塹、小門):把總一員,戰兵三名,守兵四名(外塹汛戰兵二名,守兵三名。
小門汛戰兵二名,守兵三名)。
北山汛(兼防吉貝汛):外委一員,戰兵二名,守兵三名。
吉貝汛配兵同。
——以上右營。
謹按:近如新城、虎井,遠如赤嵌、鎮海,未配汛兵者,蓋以裁兵之後不敷調派故也。
·海防 海口原有炮台。
光緒十三年春正月,總兵吳宏洛拆建西嶼東、西兩炮台。
其金龜頭、大城北新造兩台,式樣較高,與前迥異。
金龜頭炮台後約半裡之地,造大火藥庫。
庫前造水雷局一所,十五年正月工竣。
附考 媽宮口一帶,自水仙宮口起至西城止,沿海用石築成矮堞,共三十五座;高七、八尺,厚三尺,長不等。
嘉慶九年,副将王得祿造(據《續編》。
今改建)。
嵵裡澳井仔埯社西南铳城一帶,石築矮堞共二十八座;高四、五尺,厚五尺餘,長不等。
嘉慶九年駐澎副将王得祿造(據《續編》。
今廢)。
新城炮台一座,就西城舊地改建;前面炮墩八個,上下俱用石闆,周圍築有外牆,凡一十五丈六尺。
旁開隧道出進,内有官廳、兵房、馬道之屬。
金龜頭炮台一座,略如前式,俱同治三年副将吳奇勳建,共費銀一萬六千八百七十餘兩(據同治間《案牍》。
今廢)。
小炮圍一所,如半月形,貯大炮一門。
光緒七年副将蘇吉良造,計領項五百十一兩(據《案牍》。
今廢)。
西炮台,安設後膧炮四尊(在西嶼外埯,十寸徑口兩尊,十二寸、六寸徑口各一尊)。
東炮台,安設後膧炮三尊(在西嶼内埯,七寸、八寸、十寸徑口各一尊)。
金龜頭,安設後膧炮三尊(在媽宮隘口,十二寸徑口一尊,十寸、七寸徑口各一尊)。
大城北大炮台,安設後膧炮三尊(在大城山頂,六寸、七寸、八寸徑口各一尊)。
東城,安設後膧炮五寸徑口一尊(在大東門之東南方)。
右後膧炮十四尊,名阿姆斯脫朗,系英國所造。
謹按,外埯金龜頭為口要害,宜多設數尊,較為嚴密。
水雷局,在小西門内,貯有軍械。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其港口則有戰船。
康熙初建立營制,額設大趕缯十隻、航艍十六。
計左營綏字、右營甯字,各十八号。
乾隆二十五年奉文裁汰甯字三隻,實存三十三隻,應派巡緝、駐防、換班、護饷各差,又有在廠修理,已覺不敷調派。
是以各任協軍,皆有私造小哨,以資差遣。
後來額設各船,年久損壞,或變價發賣,無一存者矣。
茲兩營船,僅有其名;若又多運載兵米之差,更覺緩急難恃,則添設龍艚小哨,亦所宜講欤。
茲将現存之船,謹列如左。
左營額設師船:澎字一号銅底大拖罾船一隻,長十一丈一尺,梁頭闊二丈五尺;同治十一年五月由廈廠造竣到營,光緒三年冬小修。
澎字二号銅底大拖罾船一隻,長九丈八尺,梁頭闊二丈三尺;同治十年十二月由廈廠造竣到營,光緒三年春小修。
以上船皆無存,現尚有緻果快船一隻。
右營額設師船:台字二号銅底大拖罾船一隻,長十丈零五尺,梁頭闊二丈四尺三寸七分五厘;同治十年七月由粵造竣到營,光緒二年四月遭風擊壞,三年八月發款重修完竣,在營巡緝。
以上無存,現尚有澄字快船一隻。
附考 福建外海戰船名号凡十:曰趕缯船,曰雙篷艍船,曰雙篷船,曰平底哨船,曰圓底雙篷哨船,曰白艕■〈舟古〉船,曰哨船,曰平底船,曰雙篷哨船,曰水底■〈舟貢〉船。
台灣廠承修額設戰船九十六隻,内澎湖三十六隻。
《皇朝通典》、《台海使槎錄》雲:台澎各标營船,初俱分派通省内地廳員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歸内地州縣。
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駕駛者,内地之員辦運工料,赴台興修。
迨按糧議派,台屬三縣亦分修數隻。
此非偏庇台屬,以内地各廠員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煩運載,可以克期報竣。
後定在近道府監修,統計閩省船隻勻派通省道府,乃将台澎九十八船,内派台灣道府各十八隻,餘俱派入内地。
既而仍歸内地修造。
惟未朽爛而不堪駕駛者,留台修補。
至康熙四十四、五年間,仍舊改歸台屬;而派府船數倍于道,令
東至師公礁,西至外塹、山鼻尾,南至桶盤嶼,北至大倉仔嶼。
外塹汛:系外洋最沖要口。
營房五間,煙墩三座,炮台一座。
按季派外委一員、汛兵十五名。
東至鼻尾,西至清水墘,南至花嶼、貓嶼,北至吼門。
小門汛:系外洋次沖要口。
營房五間,煙墩三座,炮台一座,屬外塹汛管轄。
按季派目兵防守,汛兵三十名。
東至吼門,西至鼎灣嶼,南北皆汪洋大海。
北山汛:系外洋次沖要口。
營房十間,煙墩三座,按季派千把總一員、戰船二隻、配兵一百名駐防;兼轄吉貝汛。
東至鳥嶼,西至姑婆嶼,南至中墩、灣貝,北至北礁。
吉貝汛:系外洋次沖要口。
營房五間,煙墩一座。
按季派外委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五十名協防。
東至藍、笨嶼,西至目嶼,南至險礁,北則一片大海,渺無涯際(以上本《紀略》)。
——以上右營。
同治七年,汛防改章: 媽宮汛(管轄東西澳):媽祖澳港口,把總一員,目兵一名(戰兵五名,守兵八名)。
新城汛,目兵一名,戰兵二名,守兵四名。
東港口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二名,守兵四名。
八罩将軍澳汛(管轄網埯澳兼挽門汛):把總一員,目兵一名,戰兵三名,守兵五名。
将軍澳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二名,守兵四名。
挽門汛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三名,守兵四名。
水埯汛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三名,守兵四名。
嵵裡汛(管轄林投、奎璧、鼎灣三澳汛口):裁缺外委一名,目兵一名(戰兵三名,守兵五名)。
嵵裡汛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一名,守兵三名。
文良港汛,目兵一名,戰兵四名,守兵六名。
風櫃尾汛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一名,守兵二名)。
——以上左營。
媽宮汛(管轄東西澳):媽宮澳港口,外委一員,目兵一名(戰兵三名,守兵七名)。
新城汛,目兵一名,戰兵一名,守兵四名。
西港口炮台,目兵一名,戰兵一名,守兵四名。
西嶼汛(管西嶼澳﹞漸~塹、小門等汛):内塹汛,把總一員,目兵一名(戰兵八名,守兵十三名)。
外塹汛,目兵一名,戰兵八名,守兵七名。
小門汛炮台,目兵一名,戰兵八名,守兵七名。
北山汛(管轄瓦硐、鎮海、吉貝、赤嵌、通梁等五澳):裁缺外委一員,目兵一名(戰兵五名,守兵九名)。
吉貝汛,目兵一名,戰兵五名,守兵九名。
——以上右營。
以上左右兩營汛防,配把總三員、外委一員、裁缺外委二員、目兵一十九名、戰兵六十三名、守兵一百一十四名(采營冊)。
附考 萬曆二十四年,撫臣金學曾複請:添設嵛山、湄洲、浯、銅、元鐘、礵山、台山、澎湖諸遊。
于一寨之中以一遊翼之,錯綜疊出;雖支洋窮島,無不按焉(《同安縣志》)。
澎湖島,北起北山,南盡八罩澳。
北山龍門港、丁字門、西嶼頭,倭所必由,為最要地;媽宮前、嵵裡澳為次要地。
春汛以清明前十日為期,駐三個月;冬汛以霜降前十日為期,駐二個月。
浯、銅二寨,分兵為聲援。
汛畢,險要地各有兵船哨守,命曰小防。
萬曆二十年倭犯朝鮮,二十五年增設澎湖遊兵;四十五年倭犯龍門港,增沖鋒遊兵。
其地環衍可二百餘裡,地斥鹵,水鹹澀,常燠多風,稼穑差艱。
峙正中者曰媽宮嶼,從西嶼入二十裡為茶盤,又十裡即娘宮嶼矣。
波平浪息,無淜奔激射之勢,其狀如湖,因曰澎湖。
寬可泊船,面為案山,右為西埯,各置小城,列铳為守,名曰铳城。
又左為風櫃山,高七、八尺,分軍戍守,與案山、西埯相犄角。
東為嵵裡澳、豬母落水,最當南之沖,由陸趨媽宮三十餘裡,舊有舟師戍守;今既築铳城,以防橫突。
又東南向為鎖管港、林投仔、龍門、青螺諸澳。
龍門有原泉,舊為居民聚落。
萬曆三十五年,倭突犯泊此嶼。
西為西嶼頭,有果葉澳,泉甚洌,可飲。
稍北為竹篙灣。
又西為■〈蟲咠〉仔灣。
又西北為丁字門、水吼門,今皆有兵戍守。
嶼北為北山墩。
又北太武稍卑為赤嵌。
循港而進為鎮海港,壘城于此。
又西北為吉貝嶼。
又北太武與中墩稱兩太武,俱最高,便于瞭望。
媽宮稍後二裡有穩澳山,頗平坦。
天啟二年,高文律乘戍兵單弱,以十餘船突擄澎島,遂因山為城,環海為池,破浪長驅,肆毒漳、泉。
總兵俞咨臯,議于穩澳山開築城基,大石壘砌,高丈有七,厚丈有八;東西南留三門,北設铳台一座,内蓋衙宇營房,鑿井一口。
戍守于此,以控制媽宮(《方輿紀要》)。
前此覆轍,患在兵虛将惰;而虛兵之原,皆由台地招兵,換名頂替。
蓋兵從内地抽撥,逃亡事故不為申報,每至放饷,即留饷以飽私橐。
即有召募,強半市井亡賴,空名挂籍,含混欺朦,則主帥大府之過也。
當責總兵不時清厘,使随丁悉照定例,空糧悉行撥補,無籍之人一名不得妄招,到伍之兵一名不得頂替,則虛冒之弊可除。
兵既充伍,而訓練尤所當亟講者。
撥換入班,即宜配明隊伍,将統弁、弁統隊、隊統卒;清查器械,不足者補之、不精良者淬砺之,按期操演。
各營将操期并演何技勇,逐月彙報,務使兵與将習、手與器習、而後可以分汛。
又當斟酌變通:台地遼闊,大汛駐兵一、二百名,或數十名,究之官多離汛,兵多聚賭,有汛防之名,無守望之實,多兵亦奚益乎?防汛分作幾處、勻作幾班,統以該汛弁目,于本汛鄉莊市鎮山口港隘分地劃界,巡哨偵探;有事則飛報本營,酌量調遣追捕;無事則遠者一月一換,近者半月一換。
歇換之兵,歸營操練,更番戍守。
人無偏勞,聲息可以時通,庶賣汛舊弊,自此絕矣(《赤嵌筆談》)。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劃汛而守,固無失伍之虞;按季而防,又有及瓜之代。
凡以專責成而均勞逸者,制甚周也。
身厥任者,自當嚴卒伍、勤巡警,務使四境安甯,家無夜吠之犬;重洋清晏,海無鼓浪之鲸。
當今海宇升平,邊陲清肅,但使兵有衛民之心,弁無縱兵之弊,則兵輯民安,更何有鞭長莫及之慮?今澎湖兩營戰守之兵,分駐汛防,共十有三處;度地勢之險要,定口岸之沖要,守望之聲援可按,遠近之呼吸相通,斯真島嶼之幹城而瀚海之保障也哉(節胡氏《紀略》)! 光緒十三年,汛防改章: 自同治間裁兵加饷,澎湖各汛兵額屢經改易。
遭兵後營冊無存,迨光緒十三年,升協為鎮,營政一新。
茲檢從前所采冊籍防務,附載于後,用備參考;而以現行章程,胪列如左。
專防媽宮汛:千總一員,戰兵三名,守兵八名。
嵵裡汛(兼管文良港、風匮尾):把總一員,戰兵四名,守兵八名(文良港戰兵三名,守兵七名。
風匮尾戰兵二名,守兵八名)。
八罩将軍澳汛(兼管挽門、水埯):把總一員,戰兵五名,守兵七名。
——以上左營。
專防媽宮汛:千總一員,戰兵四名,守兵六名。
西嶼内塹汛(兼管外塹、小門):把總一員,戰兵三名,守兵四名(外塹汛戰兵二名,守兵三名。
小門汛戰兵二名,守兵三名)。
北山汛(兼防吉貝汛):外委一員,戰兵二名,守兵三名。
吉貝汛配兵同。
——以上右營。
謹按:近如新城、虎井,遠如赤嵌、鎮海,未配汛兵者,蓋以裁兵之後不敷調派故也。
·海防 海口原有炮台。
光緒十三年春正月,總兵吳宏洛拆建西嶼東、西兩炮台。
其金龜頭、大城北新造兩台,式樣較高,與前迥異。
金龜頭炮台後約半裡之地,造大火藥庫。
庫前造水雷局一所,十五年正月工竣。
附考 媽宮口一帶,自水仙宮口起至西城止,沿海用石築成矮堞,共三十五座;高七、八尺,厚三尺,長不等。
嘉慶九年,副将王得祿造(據《續編》。
今改建)。
嵵裡澳井仔埯社西南铳城一帶,石築矮堞共二十八座;高四、五尺,厚五尺餘,長不等。
嘉慶九年駐澎副将王得祿造(據《續編》。
今廢)。
新城炮台一座,就西城舊地改建;前面炮墩八個,上下俱用石闆,周圍築有外牆,凡一十五丈六尺。
旁開隧道出進,内有官廳、兵房、馬道之屬。
金龜頭炮台一座,略如前式,俱同治三年副将吳奇勳建,共費銀一萬六千八百七十餘兩(據同治間《案牍》。
今廢)。
小炮圍一所,如半月形,貯大炮一門。
光緒七年副将蘇吉良造,計領項五百十一兩(據《案牍》。
今廢)。
西炮台,安設後膧炮四尊(在西嶼外埯,十寸徑口兩尊,十二寸、六寸徑口各一尊)。
東炮台,安設後膧炮三尊(在西嶼内埯,七寸、八寸、十寸徑口各一尊)。
金龜頭,安設後膧炮三尊(在媽宮隘口,十二寸徑口一尊,十寸、七寸徑口各一尊)。
大城北大炮台,安設後膧炮三尊(在大城山頂,六寸、七寸、八寸徑口各一尊)。
東城,安設後膧炮五寸徑口一尊(在大東門之東南方)。
右後膧炮十四尊,名阿姆斯脫朗,系英國所造。
謹按,外埯金龜頭為口要害,宜多設數尊,較為嚴密。
水雷局,在小西門内,貯有軍械。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其港口則有戰船。
康熙初建立營制,額設大趕缯十隻、航艍十六。
計左營綏字、右營甯字,各十八号。
乾隆二十五年奉文裁汰甯字三隻,實存三十三隻,應派巡緝、駐防、換班、護饷各差,又有在廠修理,已覺不敷調派。
是以各任協軍,皆有私造小哨,以資差遣。
後來額設各船,年久損壞,或變價發賣,無一存者矣。
茲兩營船,僅有其名;若又多運載兵米之差,更覺緩急難恃,則添設龍艚小哨,亦所宜講欤。
茲将現存之船,謹列如左。
左營額設師船:澎字一号銅底大拖罾船一隻,長十一丈一尺,梁頭闊二丈五尺;同治十一年五月由廈廠造竣到營,光緒三年冬小修。
澎字二号銅底大拖罾船一隻,長九丈八尺,梁頭闊二丈三尺;同治十年十二月由廈廠造竣到營,光緒三年春小修。
以上船皆無存,現尚有緻果快船一隻。
右營額設師船:台字二号銅底大拖罾船一隻,長十丈零五尺,梁頭闊二丈四尺三寸七分五厘;同治十年七月由粵造竣到營,光緒二年四月遭風擊壞,三年八月發款重修完竣,在營巡緝。
以上無存,現尚有澄字快船一隻。
附考 福建外海戰船名号凡十:曰趕缯船,曰雙篷艍船,曰雙篷船,曰平底哨船,曰圓底雙篷哨船,曰白艕■〈舟古〉船,曰哨船,曰平底船,曰雙篷哨船,曰水底■〈舟貢〉船。
台灣廠承修額設戰船九十六隻,内澎湖三十六隻。
《皇朝通典》、《台海使槎錄》雲:台澎各标營船,初俱分派通省内地廳員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歸内地州縣。
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駕駛者,内地之員辦運工料,赴台興修。
迨按糧議派,台屬三縣亦分修數隻。
此非偏庇台屬,以内地各廠員多力分,工料俱便,不煩運載,可以克期報竣。
後定在近道府監修,統計閩省船隻勻派通省道府,乃将台澎九十八船,内派台灣道府各十八隻,餘俱派入内地。
既而仍歸内地修造。
惟未朽爛而不堪駕駛者,留台修補。
至康熙四十四、五年間,仍舊改歸台屬;而派府船數倍于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