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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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志
凡稗官野乘、小說叢談,皆足廣見聞、資諧笑;而缙紳先生弗道焉者,為其語雜而弗純也。
雖然,五色雜而成文、黑白雜而成章;昔劉子駿有言:『過而廢之,毋甯過而存之』。
況名迹具一方勝概、妖祥兆五行征應,物産以谘土訓、叢談以補舊聞。
諸如此類,吾存之、吾無以置之,是雜之而已矣。
然則是編,将為全志之拾遺可也。
志雜紀。
其目四:名迹(附寺觀、墳墓)、災祥(兵燹附)、物産、叢談。
名迹(附寺觀、墳墓) 災祥(附兵燹) 物産 叢談 名迹 按「舊志」載紅毛城、紅毛井等項;查安平鎮城今已改隸,茲不複載。
埋金山,在打鼓山巅。
相傳明都督俞大猷讨海寇林道幹,道幹遁入台,舣舟打鼓山港,其妹埋金山上。
時有奇花異果,入山樵采者或見焉。
若懷歸,則迷失道;雖識其處,再往終失之。
仙人山,在沙馬矶頭。
山頂常帶雲霧,非天朗氣清,不得見也。
故老傳言:時有服绛衣、缟衣者對奕。
說雖無稽,然生成石凳、石碁盤猶存。
火焰山,在港西裡赤山頂。
時瀵湧出火,有火無煙;取薪置其上,則煙起。
考「諸羅志」亦有火山,皆從水中炎上;造物化工,真不可解。
聞康熙二十二年我師将進港,出火三條如彩虹亘天,三日夜始散;殆顯示以出幽遷喬之象耶?山頂四旁無草木(按乾隆十四年,山巅湧溫泉。
初湧時,相距丈餘,地頗搖動;蹑之如履淖土狀。
良久,流出濁泥,若懸崖瀑布)。
石洞,在大岡山巅。
多蚌蛎殼;滄海桑田,不知何時物也。
山上有湖,雨則水滿。
山陰有小石洞,莫測所底。
或以瓦擲之,窅然無聲。
相傳其下通于海雲。
蓮池潭,在縣治興隆莊北門外。
潭修且廣,荷花滿沼,香聞數裡。
今為文廟泮池。
月眉池,在維新裡竹滬。
明甯靖王術桂所鑿。
植蓮其中,景緻幽淡,頗堪玩适。
龍目井,一在竹仔寮,為小竹橋、觀音山二莊交界:兩井相連,狀若龍目,故名。
其泉清洌,相傳飲之可以愈痾。
一在打鼓山麓:泉出石罅,夏秋雨潤,泉湧如噴雪翻花,潺湲遠聞;冬春稍細。
然築為陂圳,可灌田百餘甲;汲以煮茗,清甘異常。
極旱不竭;凡有亢旱,官民禱雨于此。
湯泉,在觀音山裡大滾水山。
水帶濁泥,熱不可近。
或雲下生硫磺,理或有之(别有一溫泉在赤山仔,已見上條)。
忠義亭,在港西裡西勢莊。
康熙六十年,總督覺羅滿保為粵莊義民建。
凡有公事,會議斯亭。
雍正十一年,禦史柏修、高山重修。
乾隆二十年,監生黃共興、何昌藩、賴安仲等相繼修。
(附)寺觀 元興守,在縣城南鼓山麓。
乾隆八年,住僧經元募建。
寺背山面海,門前有小港環之;園林茂密,竹木、花果之屬甚盛。
循曲徑而上,仰淩絕頂、俯瞰大海,為近邑勝概。
有寺田數甲。
與隆寺(即觀音宮),在縣城東北龜山麓。
康熙三十□年建。
寺後有石磴,屈曲數層,通天後宮。
陟其巅,煙海晴波、平沙落雁,皆在目前,可供遠眺(又一在埤頭街草店頭。
一在草店尾—亦曰龍山寺、一在鳳山下莊、一在淡水新園街、一在港西裡萬丹街)。
泗洲寺,在縣城西。
創建莫考。
寺前有潭一口為放生池,大旱方涸。
慈濟宮(或稱吳真人廟、或稱開山宮、或稱保生大帝廟、或稱大道公廟,皆斯神也),在興隆莊萬丹港口。
創建舊,尋圮;乾隆二十八年重修。
相傳海岸上漂流神像于此,鄉民立廟祀之(又在一縣署前大街、一在興隆莊新岐鳳、一在鳳山上莊、一在半屏山後勁、一在維新裡竹仔港、一在觀音山大社,并康熙年間鄉人募建。
按真君宋時人,吳姓,名本;同安白礁人。
母夢吞白龜而生。
長而學道,以治疾多效;及卒,人肖像祠之,有禱辄應。
景佑間,敕廟額為「慈濟」。
慶元間,敕為「忠顯」。
開禧間封英惠侯,人群稱之為大道公焉)。
仙堂,在長治裡前阿社。
祀五文昌:梓潼、漢壽亭侯、魁星、朱衣、呂祖;後祀東王公、西王母。
康熙年間,裡民何侃募衆建。
環植竹木,頗有勝緻。
元帥廟,在觀音山裡(一在觀音山援剿右、一在觀音山滾水莊)。
祀唐張睢陽。
創建莫考(又一在半屏山右沖)。
池王爺廟,在縣治南蛇山麓。
相傳神為唐進士池姓者。
乾隆初年建。
甯靖王廟,在長治裡竹滬社。
王忠義炳蔚,竹滬是其墾田地,鄉人立廟祀之。
祖師廟,在觀音山裡(一在援剿中莊、一在角宿莊)。
創建莫考。
(附)墳墓 甯靖王墓,在長治裡竹滬莊。
李茂春墓,在舊轄新昌裡,今改隸台灣。
黃烈婦墓,失考。
阮烈婦墓,失考。
鄭烈婦墓,在依仁裡。
黃節孝墓,在鳳山莊港仔墘。
災祥(兵燹附) 順治十八年(辛醜)夏五月,鹿耳門水漲丈餘。
先是,鹿耳門港道淺笮,内多沙線,巨艘不得進。
是歲鄭成功師至,水驟漲至丈餘,大小戰艦并進,遂據台灣;鳳山屬焉。
康熙十九年(庚申)夏六月,有星孛于西南,其形如劍,長數十丈;經月乃沒。
是冬,大稔。
二十年(辛酉),疫。
二十一年(壬戌)秋七月地産毛。
八月,岡山鳴。
九月,雨發。
是歲大饑(鬥米價六錢餘)。
二十二年(癸亥)夏六月,有大星隕于海,聲如雷。
秋八月,鹿耳門水漲;大師入台,鄭克塽降,阖郡皆雉發歸順。
二十四年(乙醜)冬,有年。
二十五年(丙寅)夏四月,地大震。
二十七年(戊辰)冬,有年。
二十九年(庚午)冬,大有年(自蕩平後,年谷時熟,幾不勝書;是歲尤大稔)。
三十年(辛未)秋八月,大風壞民居(船隻漂損無數)。
三十二年(癸酉)冬,大有年。
四十四年(乙酉)冬,饑;诏蠲免本年糧米。
四十六年(丁亥)冬,饑;诏蠲免本年糧米十分之三。
四十九年(庚寅)冬,饑。
五十年(辛卯)秋九月乙酉,地震(民居倉廒傾圮甚多)。
是歲,诏蠲免本年應征人丁銀兩(詳見下五十一年)。
五十一年(壬辰),诏蠲免本年應征粟石。
先是,四十九年奉上谕通行蠲免直省地丁銀兩部議恐兵饷不敷,奉旨勻為兩年。
康熙五十年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九省先行蠲兔;于是福建内地折色俱蠲,台灣、鳳山、諸羅三縣止兔丁銀。
三縣士民公籲台廈道陳璸、知府周元文詳照奉天府尹廖騰煃題請蠲兔米豆之例,台屬三縣本年應征粟石一例蠲兔。
巡撫黃秉中具折奏請,奉旨:台灣府屬五十年應征粟石已經征完在官,雖蠲兔,小民無益,其應征五十一年粟石,着行蠲兔(按台灣開征在十月收成之後,與内地不同。
此舉文牒往返,因海洋之隔,動稽時月;比核實具折奏請,已八月矣。
中丞幕僚以上谕并「蠲免糧石」字樣,又時已踰秋,恐幹駁察,皆堅阻之。
中丞毅然曰:『台灣在撫屬内,巡撫司全國民命,甯可畏逾時駁察而緘默不言。
且台本色,即内地折色也;粟尚水開征。
皇上聖明,奏必兔;脫以此罷官,不猶愈他事诖誤乎』?竟以折請。
部議以不行早奏巡撫降三級調用;奉旨從寬降級留任。
仰見聖天子痌瘝斯民,無微不至。
而陳觀察周郡守一詳再詳,黃中丞甯受處分,不撓衆論,使台民得沐皇仁,其功俱不可忘也)。
論曰:五十年、五十一年蠲兔二條不系于災祥,其何以書紀皇仁也。
日月同照、雨露均沾,假令芝草醴泉,何益百姓?今兩歲之間,吏無追呼、民無敲樸,其為祯祥也大矣。
故連類而次于四四十四年、四十六年之後。
五十三年(甲午)秋,大旱;诏蠲免台灣、鳳山粟米十分之三。
五十四年(乙未)秋九月,地震、大風。
五十五年(丙申)秋九月,地震(屋瓦皆鳴)。
五十六年(丁酉)春正月,地震。
秋九月,大風;學宮頹壞,民居傾圮甚多。
冬,饑;诏蠲免本年糧米十分之三。
五十九年(庚子)冬十月甲午朔,地大震。
十二月庚子,又震(凡震十餘日,日震數次)。
房屋傾倒,壓死居民。
六十年(辛醜)春三月,大雨水。
自三月己醜雨如注,至六月丙申始霁;山崩川溢,田園沖壓。
邑西北有物大如牛,冒雨奔騰;自濑口入水,至三鲲身登岸,繞安平鎮城,由大港入海:蓋兆鴨母之亂雲。
夏四月己酉,南路賊翁飛虎等倡亂岡山。
丁巳,敗官軍,守備馬定國、千總陳元、把總林富死之;遂進逼府治。
五月辛酉朔,總兵歐陽凱、水師副将許雲、遊擊遊崇功等戰殁;府治陷。
甲子,賊推朱一貴為首,據府攢号。
庚午,總督覺羅滿保自福州馳駐廈門,檄水師提督施世骠進剿,以南澳總兵藍廷珍統偏師佐之。
六月辛醜,官兵集澎湖;丙午,入鹿耳門,遂複安平鎮。
壬子,複府治;賊衆逃散。
閏月丁卯獲一貴、飛虎等,械送京師磔之;餘黨各正法。
先是,五十九年狂民高永壽冒首傀儡山後朱一貴聚衆謀逆,鞫之無實,杖逐回籍。
是冬天寒地震,民多失業,追呼逼迫,郡邑謠言亂兆。
本年二月二十三日,總督覺羅滿保折奏知府王珍居官辦事任性不妥,請旨以汀州府知高铎調補,未至。
三月間,南路賊匪吳外、翁飛虎等十六人,在槟榔林因唱戲,遂結拜;粵匪杜君英、陳福壽主之,詭稱一貴在其家。
遠近喧傳,盟黨響應。
王珍攝鳳山縣篆,遣其次男同役往緝;混将鋸闆采捕之人需索株連,各予重杖,吳外以他事被勾逃入羅漢門内山。
飛虎方負債為勢家所逼,乘機鼓煽,糾夥八十餘人。
四月十九日,捏一貴名豎旗岡山,搶汛塘軍器。
傍午,入莊派飯,遇南路營把總常兵遊巡,大呼遂之;兵盡遁。
報至府總兵歐陽凱遣右營遊擊周應龍常兵四百名,于二十一日往捕。
時承平日久,台兵抽撥者多系市井亡賴,換名頂替;倉皇調集,股栗不前。
是夜風雨,将旗吹折。
又調新港、目加溜灣、蕭壟、麻豆四社土番挑運軍裝,沿途搶掠,劄二湳殺良民四人,淫漢婦、燔民舍、複斃八人。
施是各裡社紛紛會立僞旗,官軍頓楠仔坑數日,霪雨,多怨咨。
舊治新港番衆入府,沿街劫奪,縣官跟役逃散,不能禁,陰聽百姓毆殺之。
二十五日,岡山賊遁過淡水溪。
二十六日,官軍進屯赤山;杜君英糾粵衆二千與岡山賊合,遂掠新園,搗陴頭。
二十五日與官軍戰于赤山;南路營把總林富、鎮标右營總陳元、領旗王奇生等為前隊,俱陷沒。
應龍乘肩輿督兵發炮,賊伏地無一傷者;驟薄官軍,莫能抵敵,又困泥甯,遂殲焉。
賊遂進攻。
南路營,參将苗景龍、守備馬定國率兵戰于龜山麓,兵少不敵,遂敗。
定國自刎死;龍遁萬丹漁寮,賊執殺之。
南路陷,應龍夜奔五十裡;四鼓,抵帥府。
是日,遊擊劉得紫率兵應援南路,遇敗竟還。
賊大集匪黨萬餘,擁府。
二十八日,總兵歐陽凱出駐春牛埔,文武各紛紛搬眷登舟。
王珍為死守計,同知王禮入告曰:「道憲已登舟矣于是亦促裝相與登舟。
鎮軍乏食,民有擔糜往饷者。
晦日,賊抵府,鎮軍與戰;水師副将許雲自安平率其子方度、家丁吳國珍,千總趙奇奉、林文煌、把總李茂吉等入援。
斬殺頗多,賊退卻,遊擊遊崇功自笨港奉調至)與雲同駐南教場拒賊,五月朔黎明,府治内應,焚府庫;賊衆蜂起猬集,凱、雲、崇功俱戰死,諸偏裨或死或執(事詳本傳中。
餘或遇賊而遁、或因敗而逃,凡三十餘員;不具錄)。
是日,北路亦陷,守将羅萬倉死之;其妾蔣氏自缢以殉。
惟淡水營都司陳策以阻遠,孤軍自守,應龍逃回泉州,台協中營把總李碩赤山被傷,奔府複奔舟。
道标守備王國祥在鎮軍前,賊沖之,奔道标。
千總許自重在南教場戰敗,走入萬守備舟。
水師中營遊擊張彥賢、守備淩進、右營守備萬奏成、右營遊擊王鼎、守備楊進、千總朱明各駕哨船,見賊陷府,揚帆去。
中營千總劉清帶兵三十名伏路鲲身,右營把總鄭耀自打鼓港調回協同劉清;見彥賢等去,相率随之。
左營把總陳福、右營把總尹成皆血疾,家丁扶入舟跟■〈舟宗〉以逃。
中營把總牛龍分防蚊港奉調初二日船抵鹿耳門,見府已陷,遂赴澎湖。
左營把總陳奇通從笨港奉調,帶兵船二隻;初三日到鹿耳門,亦收歸澎湖。
台廈道副使梁文煊、知府攝鳳山縣事王珍、同事王禮、知縣吳觀域、縣丞馮廸、典史王定國、諸羅縣知縣朱夔、典史張清遠各挾印信,于初二、初三等日齊抵澎湖。
郡邑商民,避難絡繹海上,風恬浪靜,輕舠小艇飛渡重洋,台航斷絕。
飛虎等議:據府難于統攝。
有朱祖者,長泰人,無眷屬,飼鴨鳳山大武汀;鴨甚蕃,賊夥往來鹹款焉;乃以祖冒名一貴。
初四日,自鳳山逆居道署,越日詭言洲仔尾海中浮出玉帶七星旗,鼓吹往迎,以為造逆之符,攢号「永和」;蓋慮賊黨之自并也。
十一日祭天谒聖,歲貢林中僭等為之贊禮;各穿戴戲場衣帽,騎牛,或紅綠色綢裹頭,桌圍被體,多跣足不娴拜跪。
是日,遠近孩童數百觀聚喧笑,忘乎其賊也。
然行令頗嚴,掠民财物者,聞辄殺之;或民自撲殺,賊黨莫敢護。
有粵賊先年聘女年治,女嫌其貌寝,不許,及是,乃夜持刃挾淫之。
其母以告一貴,令捕殺于水仔尾。
粵黨以入府無所獲,且亂自粵莊始,而一貴非粵産,因有異謀;風虎等大殺之,赤嵌樓下血盈渠。
杜君英乃遁往北路,嘯聚劃據,戕殺閩人;南路粵民李直三等亦糾粵莊豎旗,賊黨遂成水火。
總督覺羅滿保聞變,飛章入奏;遂調南檄澳鎮總兵藍廷珍暨各标營遊擊、守備等員,領官兵從水路齊赴廈門聽令,不使沿途騷擾。
初十日,輕騎減從,由省起程。
十一日,水師提督施世骠親統本标遊擊帶兵登舟出海。
十四日,總督稅抵廈,慰安居民;雇募般隻,招納鄉勇,調遣将士。
将梁文煊、王珍、王禮摘印看守,王珍于看守後病故,系其子跟究錢糧、倉庫經手;其文職吳觀域等五員,武職周應龍、張彥賢等十六員,俱押赴軍前沖鋒效力。
十六日,提督舟抵澎湖,操練小艇,為攏岸之用。
台灣霪雨連月,賊人坐困。
總督密募商船入台偵探,多載魚鲞;賊喜得鲞,酬以米粟。
又令漁船托言遭風漂泊,使壯士附船,用竹筒貯告示蠟封之,系腰間,至港辄從海底潛行登岸,入府遍挂;谕村莊市鎮,有建「大清」旗号者,即為順民;諸邑人等有寫「大清」二字貼縫衣帽者,即兔誅戮。
由是各裡社轉相告語,以候王師。
六月初九至十一日,各路官兵俱集澎湖,凡萬七千人、将領八十餘、船六百餘艘。
十三日提督統大軍放洋,總督在廈傳令諸将從笨港、打鼓港、鹿耳門三道并進,以分賊勢;又密授錦囊各一,約澎湖放洋,啟視,則乃令齊攻鹿耳門也。
十六日黎明,王師蔽海而至,壯士洪就、王速跳海尋港插标。
澎協右營守備林亮、台協右營千總董方雇船入港。
潮水驟漲八尺,諸船并進,巨炮轟天;守口賊目鄭廷瑞等奔向府治。
午刻抵安平鎮,居民拈香跪接,壺漿歡迎;遂登城。
艨艟泊台江,賊從海岸發巨炮,炸而自傷,十七日,提督樓船進安平港。
巳刻,賊千餘人涉喜樹仔至四鲲身将犯安平;官軍發炮,賊仍故智,伏辄沙中,炮彈入沙,屍前飛越,亟遁歸。
十九日,辰刻,負載車輪直犯鎮城,男婦齊出堵禦,官軍奮勇殺賊百餘;複遁歸。
自五月中賊黨暨分,閩、粵屢相并殺;閩恒散處、粵悉萃居,勢常不敵。
南路賴君奏等所糾大莊十三、小莊六十四,并稱客莊,肆毒閩人;而永定、武平、上杭各縣人複與粵合,諸漳、泉人多舉家被殺、被辱者。
六月十三日,漳、泉糾黨數千,陸續分渡溶水,抵新園、小赤山、萬丹、濫濫等莊,圖滅客莊;王師已入安平,尚不知也。
連日互鬥,各有勝負。
十九日,客莊齊豎「大清」旗,漳、泉賊黨不鬥自潰,疊遭截殺;群奔至淡水溪,溪闊水深,溺死無算,積屍填港。
後至者踐屍以渡,生還者數百人而已。
然府治賊猶每日列陣海岸,南自鹽埕、北至洲仔尾凡十餘裡,如堵如林。
二十一日,總兵藍廷珍、守備林亮等分兵從灣港西港仔登岸,暗渡竿寮;遇賊于蘇厝甲,敗之。
二十二日,複敗之于本栅子茑溪松。
是日,水師前營守備林秀等由七鲲身濑口入,遊擊朱文、謝希賢等由塗擊埕新街尾入,賊徒奔潰。
巳刻,各路官軍并會府治。
二十三日,提督行視郡中,宣布威惠,提督駐北教場,總兵駐萬壽亭。
二十三日遣參将王萬化、林政等平南路。
賊自府敗,各逃散;擒獲顔子京、鄭瑞等,枭示。
入境安撫百姓,南路平。
二十七日,遣林秀等往北路剿捕。
二十八日遇賊大目降莊截殺之。
一貴等走灣裡溪下,遁下加冬;絕食,複遁月眉潭,賊徒尚數百。
閏月初二日,再遣遊擊朱文略北路。
先是,提督自澎遣遊擊張駥帶乒五百名,總督自廈、巡撫自省、共調兵千三百名,接應北路,淡水營兵下府夾攻;于是都司陳策兼程而下,尚未抵府,官軍已克郡城,随饬朱文等相機剿撫。
初七日,奉到六月初三上谕,台灣衆民:『據督臣滿保等所奏,台灣百姓似有變動,滿保于五月初十領兵起程。
朕思雨等俱系内地之民,非賊寇比。
或為饑寒所迫、或為不肖官員克剝,遂緻一、二匪倡誘,衆人殺害,情知罪不能免,乃妄行強拒。
其實,與衆何涉。
今若據行征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谕總督滿保令其暫停進兵。
爾等若即就撫。
自諒原爾罪;若執迷不悟,則遣大兵圍剿,俱成灰燼矣。
台灣隻一海島,四面貨物俱不能到;本地所産,不敷所用,祗賴閩省錢糧養生。
前海賊占據六十餘年猶且剿服,不遺餘孽;今匪類數人,又何能為!谕旨到時,即将因迫情由訴明,改惡歸正,仍皆朕之赤子。
朕思此事非爾等願,必有不得已苦情;與其坐以待斃,不如苟且偷生,因而肆行擄掠。
原其緻此之罪,俱由不肖官員。
爾等系朕曆年豢養良民,朕不忍剿際,故暫停進兵。
若總督提兵統領大兵圍剿,爾等安能支持?此旨一到,諒必就撫;不得執迷不悟,妄自取死!特谕』。
初八日,阖郡招撫,安堵如故。
而一貴、飛虎等為官軍所迫,竄入諸羅溝尾莊民楊旭家。
旭與弟雄謀醉之以酒,擒獻軍門。
另外等亦漸次擒獲,杜君英等各就撫:俱被送京師正法。
秋八月,大風;壞民居,損禾稼。
冬十二月,诏蠲免台屬本年銀米。
六十一年(壬寅)夏,赤山裂(長八丈、闊四丈,湧出黑泥。
至次日,夜出火,光高丈餘)。
雍正元年(癸卯)夏四月,千總何勉獲逸賊王忠,伏誅。
辛醜之變,群賊俱已伏誅;惟王忠潛匿,年餘未逸。
總督覺羅滿保以中營千總何勉竭力用命,專委搜緝;勉遍曆村莊,訪知蹤迹,謀其親信人使為内應。
四月十四日夜,擒忠于縣治,解省正法。
事聞,授何勉福州城右軍守備,仍從優議叙。
诏賜老人粟、帛。
二年(甲辰),诏賜老婦粟、帛。
三年(己巳)秋七月,大風。
五年(丁未),诏旌縣港東、西裡民粟米有差(港東、西裡賞谷一千三百石,安平鎮賞谷四百石)。
六年(戊申)秋七月,大風。
閏七月又風;壞船隻,兵民溺死無算(「台灣縣志」載在七年)。
冬十二月、山豬毛生番戕殺漢民二十二人。
七年(己酉)春二月,總督高其倬檄台灣道孫國玺、台灣鎮總兵王郡讨平山豬毛。
儡傀生番性嗜殺人;取其頭,以多者為雄。
諸社皆然,而山豬毛為最。
雍正六年冬十二月二十四日,殺漢民二十二人。
次年春二月,總督高其倬檄台道孫國玺、台鎮王郡調進擊靳光瀚、同知劉沿帶兵攻山豬毛社;調諸羅縣知縣劉良璧堵後山,撥内優社番擊八裡鬥難截殺之。
又檄北路參将何勉入南仔仙山,會同抵邦尉山下,相機擒剿:山豬毛平。
八年(庚戌)秋七月丙午,地震(「府志」載八月)。
十年壬子春三月,流匪吳福生倡亂,焚岡山營舊社汛,守備張玉戰死;總兵王郡率兵擒吳福生等,誅之。
南路流棍吳福生,乘北路番變未靖,與商大概等謀搶陴頭。
事覺,台鎮王郡遣遊擊李榮引兵應援。
福生等于三月二十八日夜焚岡山營,二十九日複焚舊社汛塘;虎頭山、赤山各處悉樹賊旗。
四月初二日夜,賊聚攻陴頭,守備張玉、把總黃升守之。
初三日夜,焚萬巡檢署。
時鎮标軍多撥北征,府治兵少。
台鎮三郡探知陴頭賊熾,遂決策南下;初四日,留中營遊擊黃貴等守府治,自率兵夜發。
初五日辰刻,直駐陴頭,即與參将侯元勳、守備張玉、林如錦等三路夾攻,賊并衆拒;官軍火炮齊發,傷殺甚多。
賊卻複集,自辰向未,戰數合,賊大潰,各奔竄潛匿;我俘獲蕭田等八人而還,守備張玉、外委千總徐學聖、鄭光弘戰死。
初六日,班師回府,斬所獲賊俘蕭田、蕭夷、蕭诏、李三、許舉、李成等于營門,懸首示衆。
越數日,福生、大概等三十餘賊俱擒獲,解省伏誅;南路平。
十三年(乙卯)夏五月,蛇山崩,石隕;聲聞數裡(時有黑氣蔽峰頭,久乃散)。
秋七月,大水溪溢,半屏山石隕。
冬十二月,地震。
是歲,诏蠲民欠。
乾隆元年(丙辰),诏賜老人粟米(共六百餘石)。
三年(戊午)秋,旱;诏蠲銀、粟有差(蠲正供粟一萬四千四百餘石,官莊同。
台灣縣共蠲銀九百六十餘兩)。
六年(辛酉),诏蠲未完民粟(共計四千一百七十石)。
八年(癸亥)秋,旱;诏赈災蠲本年供粟有差(計共蠲粟七千八
雖然,五色雜而成文、黑白雜而成章;昔劉子駿有言:『過而廢之,毋甯過而存之』。
況名迹具一方勝概、妖祥兆五行征應,物産以谘土訓、叢談以補舊聞。
諸如此類,吾存之、吾無以置之,是雜之而已矣。
然則是編,将為全志之拾遺可也。
志雜紀。
其目四:名迹(附寺觀、墳墓)、災祥(兵燹附)、物産、叢談。
名迹(附寺觀、墳墓) 災祥(附兵燹) 物産 叢談 名迹 按「舊志」載紅毛城、紅毛井等項;查安平鎮城今已改隸,茲不複載。
埋金山,在打鼓山巅。
相傳明都督俞大猷讨海寇林道幹,道幹遁入台,舣舟打鼓山港,其妹埋金山上。
時有奇花異果,入山樵采者或見焉。
若懷歸,則迷失道;雖識其處,再往終失之。
仙人山,在沙馬矶頭。
山頂常帶雲霧,非天朗氣清,不得見也。
故老傳言:時有服绛衣、缟衣者對奕。
說雖無稽,然生成石凳、石碁盤猶存。
火焰山,在港西裡赤山頂。
時瀵湧出火,有火無煙;取薪置其上,則煙起。
考「諸羅志」亦有火山,皆從水中炎上;造物化工,真不可解。
聞康熙二十二年我師将進港,出火三條如彩虹亘天,三日夜始散;殆顯示以出幽遷喬之象耶?山頂四旁無草木(按乾隆十四年,山巅湧溫泉。
初湧時,相距丈餘,地頗搖動;蹑之如履淖土狀。
良久,流出濁泥,若懸崖瀑布)。
石洞,在大岡山巅。
多蚌蛎殼;滄海桑田,不知何時物也。
山上有湖,雨則水滿。
山陰有小石洞,莫測所底。
或以瓦擲之,窅然無聲。
相傳其下通于海雲。
蓮池潭,在縣治興隆莊北門外。
潭修且廣,荷花滿沼,香聞數裡。
今為文廟泮池。
月眉池,在維新裡竹滬。
明甯靖王術桂所鑿。
植蓮其中,景緻幽淡,頗堪玩适。
龍目井,一在竹仔寮,為小竹橋、觀音山二莊交界:兩井相連,狀若龍目,故名。
其泉清洌,相傳飲之可以愈痾。
一在打鼓山麓:泉出石罅,夏秋雨潤,泉湧如噴雪翻花,潺湲遠聞;冬春稍細。
然築為陂圳,可灌田百餘甲;汲以煮茗,清甘異常。
極旱不竭;凡有亢旱,官民禱雨于此。
湯泉,在觀音山裡大滾水山。
水帶濁泥,熱不可近。
或雲下生硫磺,理或有之(别有一溫泉在赤山仔,已見上條)。
忠義亭,在港西裡西勢莊。
康熙六十年,總督覺羅滿保為粵莊義民建。
凡有公事,會議斯亭。
雍正十一年,禦史柏修、高山重修。
乾隆二十年,監生黃共興、何昌藩、賴安仲等相繼修。
(附)寺觀 元興守,在縣城南鼓山麓。
乾隆八年,住僧經元募建。
寺背山面海,門前有小港環之;園林茂密,竹木、花果之屬甚盛。
循曲徑而上,仰淩絕頂、俯瞰大海,為近邑勝概。
有寺田數甲。
與隆寺(即觀音宮),在縣城東北龜山麓。
康熙三十□年建。
寺後有石磴,屈曲數層,通天後宮。
陟其巅,煙海晴波、平沙落雁,皆在目前,可供遠眺(又一在埤頭街草店頭。
一在草店尾—亦曰龍山寺、一在鳳山下莊、一在淡水新園街、一在港西裡萬丹街)。
泗洲寺,在縣城西。
創建莫考。
寺前有潭一口為放生池,大旱方涸。
慈濟宮(或稱吳真人廟、或稱開山宮、或稱保生大帝廟、或稱大道公廟,皆斯神也),在興隆莊萬丹港口。
創建舊,尋圮;乾隆二十八年重修。
相傳海岸上漂流神像于此,鄉民立廟祀之(又在一縣署前大街、一在興隆莊新岐鳳、一在鳳山上莊、一在半屏山後勁、一在維新裡竹仔港、一在觀音山大社,并康熙年間鄉人募建。
按真君宋時人,吳姓,名本;同安白礁人。
母夢吞白龜而生。
長而學道,以治疾多效;及卒,人肖像祠之,有禱辄應。
景佑間,敕廟額為「慈濟」。
慶元間,敕為「忠顯」。
開禧間封英惠侯,人群稱之為大道公焉)。
仙堂,在長治裡前阿社。
祀五文昌:梓潼、漢壽亭侯、魁星、朱衣、呂祖;後祀東王公、西王母。
康熙年間,裡民何侃募衆建。
環植竹木,頗有勝緻。
元帥廟,在觀音山裡(一在觀音山援剿右、一在觀音山滾水莊)。
祀唐張睢陽。
創建莫考(又一在半屏山右沖)。
池王爺廟,在縣治南蛇山麓。
相傳神為唐進士池姓者。
乾隆初年建。
甯靖王廟,在長治裡竹滬社。
王忠義炳蔚,竹滬是其墾田地,鄉人立廟祀之。
祖師廟,在觀音山裡(一在援剿中莊、一在角宿莊)。
創建莫考。
(附)墳墓 甯靖王墓,在長治裡竹滬莊。
李茂春墓,在舊轄新昌裡,今改隸台灣。
黃烈婦墓,失考。
阮烈婦墓,失考。
鄭烈婦墓,在依仁裡。
黃節孝墓,在鳳山莊港仔墘。
災祥(兵燹附) 順治十八年(辛醜)夏五月,鹿耳門水漲丈餘。
先是,鹿耳門港道淺笮,内多沙線,巨艘不得進。
是歲鄭成功師至,水驟漲至丈餘,大小戰艦并進,遂據台灣;鳳山屬焉。
康熙十九年(庚申)夏六月,有星孛于西南,其形如劍,長數十丈;經月乃沒。
是冬,大稔。
二十年(辛酉),疫。
二十一年(壬戌)秋七月地産毛。
八月,岡山鳴。
九月,雨發。
是歲大饑(鬥米價六錢餘)。
二十二年(癸亥)夏六月,有大星隕于海,聲如雷。
秋八月,鹿耳門水漲;大師入台,鄭克塽降,阖郡皆雉發歸順。
二十四年(乙醜)冬,有年。
二十五年(丙寅)夏四月,地大震。
二十七年(戊辰)冬,有年。
二十九年(庚午)冬,大有年(自蕩平後,年谷時熟,幾不勝書;是歲尤大稔)。
三十年(辛未)秋八月,大風壞民居(船隻漂損無數)。
三十二年(癸酉)冬,大有年。
四十四年(乙酉)冬,饑;诏蠲免本年糧米。
四十六年(丁亥)冬,饑;诏蠲免本年糧米十分之三。
四十九年(庚寅)冬,饑。
五十年(辛卯)秋九月乙酉,地震(民居倉廒傾圮甚多)。
是歲,诏蠲免本年應征人丁銀兩(詳見下五十一年)。
五十一年(壬辰),诏蠲免本年應征粟石。
先是,四十九年奉上谕通行蠲免直省地丁銀兩部議恐兵饷不敷,奉旨勻為兩年。
康熙五十年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九省先行蠲兔;于是福建内地折色俱蠲,台灣、鳳山、諸羅三縣止兔丁銀。
三縣士民公籲台廈道陳璸、知府周元文詳照奉天府尹廖騰煃題請蠲兔米豆之例,台屬三縣本年應征粟石一例蠲兔。
巡撫黃秉中具折奏請,奉旨:台灣府屬五十年應征粟石已經征完在官,雖蠲兔,小民無益,其應征五十一年粟石,着行蠲兔(按台灣開征在十月收成之後,與内地不同。
此舉文牒往返,因海洋之隔,動稽時月;比核實具折奏請,已八月矣。
中丞幕僚以上谕并「蠲免糧石」字樣,又時已踰秋,恐幹駁察,皆堅阻之。
中丞毅然曰:『台灣在撫屬内,巡撫司全國民命,甯可畏逾時駁察而緘默不言。
且台本色,即内地折色也;粟尚水開征。
皇上聖明,奏必兔;脫以此罷官,不猶愈他事诖誤乎』?竟以折請。
部議以不行早奏巡撫降三級調用;奉旨從寬降級留任。
仰見聖天子痌瘝斯民,無微不至。
而陳觀察周郡守一詳再詳,黃中丞甯受處分,不撓衆論,使台民得沐皇仁,其功俱不可忘也)。
論曰:五十年、五十一年蠲兔二條不系于災祥,其何以書紀皇仁也。
日月同照、雨露均沾,假令芝草醴泉,何益百姓?今兩歲之間,吏無追呼、民無敲樸,其為祯祥也大矣。
故連類而次于四四十四年、四十六年之後。
五十三年(甲午)秋,大旱;诏蠲免台灣、鳳山粟米十分之三。
五十四年(乙未)秋九月,地震、大風。
五十五年(丙申)秋九月,地震(屋瓦皆鳴)。
五十六年(丁酉)春正月,地震。
秋九月,大風;學宮頹壞,民居傾圮甚多。
冬,饑;诏蠲免本年糧米十分之三。
五十九年(庚子)冬十月甲午朔,地大震。
十二月庚子,又震(凡震十餘日,日震數次)。
房屋傾倒,壓死居民。
六十年(辛醜)春三月,大雨水。
自三月己醜雨如注,至六月丙申始霁;山崩川溢,田園沖壓。
邑西北有物大如牛,冒雨奔騰;自濑口入水,至三鲲身登岸,繞安平鎮城,由大港入海:蓋兆鴨母之亂雲。
夏四月己酉,南路賊翁飛虎等倡亂岡山。
丁巳,敗官軍,守備馬定國、千總陳元、把總林富死之;遂進逼府治。
五月辛酉朔,總兵歐陽凱、水師副将許雲、遊擊遊崇功等戰殁;府治陷。
甲子,賊推朱一貴為首,據府攢号。
庚午,總督覺羅滿保自福州馳駐廈門,檄水師提督施世骠進剿,以南澳總兵藍廷珍統偏師佐之。
六月辛醜,官兵集澎湖;丙午,入鹿耳門,遂複安平鎮。
壬子,複府治;賊衆逃散。
閏月丁卯獲一貴、飛虎等,械送京師磔之;餘黨各正法。
先是,五十九年狂民高永壽冒首傀儡山後朱一貴聚衆謀逆,鞫之無實,杖逐回籍。
是冬天寒地震,民多失業,追呼逼迫,郡邑謠言亂兆。
本年二月二十三日,總督覺羅滿保折奏知府王珍居官辦事任性不妥,請旨以汀州府知高铎調補,未至。
三月間,南路賊匪吳外、翁飛虎等十六人,在槟榔林因唱戲,遂結拜;粵匪杜君英、陳福壽主之,詭稱一貴在其家。
遠近喧傳,盟黨響應。
王珍攝鳳山縣篆,遣其次男同役往緝;混将鋸闆采捕之人需索株連,各予重杖,吳外以他事被勾逃入羅漢門内山。
飛虎方負債為勢家所逼,乘機鼓煽,糾夥八十餘人。
四月十九日,捏一貴名豎旗岡山,搶汛塘軍器。
傍午,入莊派飯,遇南路營把總常兵遊巡,大呼遂之;兵盡遁。
報至府總兵歐陽凱遣右營遊擊周應龍常兵四百名,于二十一日往捕。
時承平日久,台兵抽撥者多系市井亡賴,換名頂替;倉皇調集,股栗不前。
是夜風雨,将旗吹折。
又調新港、目加溜灣、蕭壟、麻豆四社土番挑運軍裝,沿途搶掠,劄二湳殺良民四人,淫漢婦、燔民舍、複斃八人。
施是各裡社紛紛會立僞旗,官軍頓楠仔坑數日,霪雨,多怨咨。
舊治新港番衆入府,沿街劫奪,縣官跟役逃散,不能禁,陰聽百姓毆殺之。
二十五日,岡山賊遁過淡水溪。
二十六日,官軍進屯赤山;杜君英糾粵衆二千與岡山賊合,遂掠新園,搗陴頭。
二十五日與官軍戰于赤山;南路營把總林富、鎮标右營總陳元、領旗王奇生等為前隊,俱陷沒。
應龍乘肩輿督兵發炮,賊伏地無一傷者;驟薄官軍,莫能抵敵,又困泥甯,遂殲焉。
賊遂進攻。
南路營,參将苗景龍、守備馬定國率兵戰于龜山麓,兵少不敵,遂敗。
定國自刎死;龍遁萬丹漁寮,賊執殺之。
南路陷,應龍夜奔五十裡;四鼓,抵帥府。
是日,遊擊劉得紫率兵應援南路,遇敗竟還。
賊大集匪黨萬餘,擁府。
二十八日,總兵歐陽凱出駐春牛埔,文武各紛紛搬眷登舟。
王珍為死守計,同知王禮入告曰:「道憲已登舟矣于是亦促裝相與登舟。
鎮軍乏食,民有擔糜往饷者。
晦日,賊抵府,鎮軍與戰;水師副将許雲自安平率其子方度、家丁吳國珍,千總趙奇奉、林文煌、把總李茂吉等入援。
斬殺頗多,賊退卻,遊擊遊崇功自笨港奉調至)與雲同駐南教場拒賊,五月朔黎明,府治内應,焚府庫;賊衆蜂起猬集,凱、雲、崇功俱戰死,諸偏裨或死或執(事詳本傳中。
餘或遇賊而遁、或因敗而逃,凡三十餘員;不具錄)。
是日,北路亦陷,守将羅萬倉死之;其妾蔣氏自缢以殉。
惟淡水營都司陳策以阻遠,孤軍自守,應龍逃回泉州,台協中營把總李碩赤山被傷,奔府複奔舟。
道标守備王國祥在鎮軍前,賊沖之,奔道标。
千總許自重在南教場戰敗,走入萬守備舟。
水師中營遊擊張彥賢、守備淩進、右營守備萬奏成、右營遊擊王鼎、守備楊進、千總朱明各駕哨船,見賊陷府,揚帆去。
中營千總劉清帶兵三十名伏路鲲身,右營把總鄭耀自打鼓港調回協同劉清;見彥賢等去,相率随之。
左營把總陳福、右營把總尹成皆血疾,家丁扶入舟跟■〈舟宗〉以逃。
中營把總牛龍分防蚊港奉調初二日船抵鹿耳門,見府已陷,遂赴澎湖。
左營把總陳奇通從笨港奉調,帶兵船二隻;初三日到鹿耳門,亦收歸澎湖。
台廈道副使梁文煊、知府攝鳳山縣事王珍、同事王禮、知縣吳觀域、縣丞馮廸、典史王定國、諸羅縣知縣朱夔、典史張清遠各挾印信,于初二、初三等日齊抵澎湖。
郡邑商民,避難絡繹海上,風恬浪靜,輕舠小艇飛渡重洋,台航斷絕。
飛虎等議:據府難于統攝。
有朱祖者,長泰人,無眷屬,飼鴨鳳山大武汀;鴨甚蕃,賊夥往來鹹款焉;乃以祖冒名一貴。
初四日,自鳳山逆居道署,越日詭言洲仔尾海中浮出玉帶七星旗,鼓吹往迎,以為造逆之符,攢号「永和」;蓋慮賊黨之自并也。
十一日祭天谒聖,歲貢林中僭等為之贊禮;各穿戴戲場衣帽,騎牛,或紅綠色綢裹頭,桌圍被體,多跣足不娴拜跪。
是日,遠近孩童數百觀聚喧笑,忘乎其賊也。
然行令頗嚴,掠民财物者,聞辄殺之;或民自撲殺,賊黨莫敢護。
有粵賊先年聘女年治,女嫌其貌寝,不許,及是,乃夜持刃挾淫之。
其母以告一貴,令捕殺于水仔尾。
粵黨以入府無所獲,且亂自粵莊始,而一貴非粵産,因有異謀;風虎等大殺之,赤嵌樓下血盈渠。
杜君英乃遁往北路,嘯聚劃據,戕殺閩人;南路粵民李直三等亦糾粵莊豎旗,賊黨遂成水火。
總督覺羅滿保聞變,飛章入奏;遂調南檄澳鎮總兵藍廷珍暨各标營遊擊、守備等員,領官兵從水路齊赴廈門聽令,不使沿途騷擾。
初十日,輕騎減從,由省起程。
十一日,水師提督施世骠親統本标遊擊帶兵登舟出海。
十四日,總督稅抵廈,慰安居民;雇募般隻,招納鄉勇,調遣将士。
将梁文煊、王珍、王禮摘印看守,王珍于看守後病故,系其子跟究錢糧、倉庫經手;其文職吳觀域等五員,武職周應龍、張彥賢等十六員,俱押赴軍前沖鋒效力。
十六日,提督舟抵澎湖,操練小艇,為攏岸之用。
台灣霪雨連月,賊人坐困。
總督密募商船入台偵探,多載魚鲞;賊喜得鲞,酬以米粟。
又令漁船托言遭風漂泊,使壯士附船,用竹筒貯告示蠟封之,系腰間,至港辄從海底潛行登岸,入府遍挂;谕村莊市鎮,有建「大清」旗号者,即為順民;諸邑人等有寫「大清」二字貼縫衣帽者,即兔誅戮。
由是各裡社轉相告語,以候王師。
六月初九至十一日,各路官兵俱集澎湖,凡萬七千人、将領八十餘、船六百餘艘。
十三日提督統大軍放洋,總督在廈傳令諸将從笨港、打鼓港、鹿耳門三道并進,以分賊勢;又密授錦囊各一,約澎湖放洋,啟視,則乃令齊攻鹿耳門也。
十六日黎明,王師蔽海而至,壯士洪就、王速跳海尋港插标。
澎協右營守備林亮、台協右營千總董方雇船入港。
潮水驟漲八尺,諸船并進,巨炮轟天;守口賊目鄭廷瑞等奔向府治。
午刻抵安平鎮,居民拈香跪接,壺漿歡迎;遂登城。
艨艟泊台江,賊從海岸發巨炮,炸而自傷,十七日,提督樓船進安平港。
巳刻,賊千餘人涉喜樹仔至四鲲身将犯安平;官軍發炮,賊仍故智,伏辄沙中,炮彈入沙,屍前飛越,亟遁歸。
十九日,辰刻,負載車輪直犯鎮城,男婦齊出堵禦,官軍奮勇殺賊百餘;複遁歸。
自五月中賊黨暨分,閩、粵屢相并殺;閩恒散處、粵悉萃居,勢常不敵。
南路賴君奏等所糾大莊十三、小莊六十四,并稱客莊,肆毒閩人;而永定、武平、上杭各縣人複與粵合,諸漳、泉人多舉家被殺、被辱者。
六月十三日,漳、泉糾黨數千,陸續分渡溶水,抵新園、小赤山、萬丹、濫濫等莊,圖滅客莊;王師已入安平,尚不知也。
連日互鬥,各有勝負。
十九日,客莊齊豎「大清」旗,漳、泉賊黨不鬥自潰,疊遭截殺;群奔至淡水溪,溪闊水深,溺死無算,積屍填港。
後至者踐屍以渡,生還者數百人而已。
然府治賊猶每日列陣海岸,南自鹽埕、北至洲仔尾凡十餘裡,如堵如林。
二十一日,總兵藍廷珍、守備林亮等分兵從灣港西港仔登岸,暗渡竿寮;遇賊于蘇厝甲,敗之。
二十二日,複敗之于本栅子茑溪松。
是日,水師前營守備林秀等由七鲲身濑口入,遊擊朱文、謝希賢等由塗擊埕新街尾入,賊徒奔潰。
巳刻,各路官軍并會府治。
二十三日,提督行視郡中,宣布威惠,提督駐北教場,總兵駐萬壽亭。
二十三日遣參将王萬化、林政等平南路。
賊自府敗,各逃散;擒獲顔子京、鄭瑞等,枭示。
入境安撫百姓,南路平。
二十七日,遣林秀等往北路剿捕。
二十八日遇賊大目降莊截殺之。
一貴等走灣裡溪下,遁下加冬;絕食,複遁月眉潭,賊徒尚數百。
閏月初二日,再遣遊擊朱文略北路。
先是,提督自澎遣遊擊張駥帶乒五百名,總督自廈、巡撫自省、共調兵千三百名,接應北路,淡水營兵下府夾攻;于是都司陳策兼程而下,尚未抵府,官軍已克郡城,随饬朱文等相機剿撫。
初七日,奉到六月初三上谕,台灣衆民:『據督臣滿保等所奏,台灣百姓似有變動,滿保于五月初十領兵起程。
朕思雨等俱系内地之民,非賊寇比。
或為饑寒所迫、或為不肖官員克剝,遂緻一、二匪倡誘,衆人殺害,情知罪不能免,乃妄行強拒。
其實,與衆何涉。
今若據行征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谕總督滿保令其暫停進兵。
爾等若即就撫。
自諒原爾罪;若執迷不悟,則遣大兵圍剿,俱成灰燼矣。
台灣隻一海島,四面貨物俱不能到;本地所産,不敷所用,祗賴閩省錢糧養生。
前海賊占據六十餘年猶且剿服,不遺餘孽;今匪類數人,又何能為!谕旨到時,即将因迫情由訴明,改惡歸正,仍皆朕之赤子。
朕思此事非爾等願,必有不得已苦情;與其坐以待斃,不如苟且偷生,因而肆行擄掠。
原其緻此之罪,俱由不肖官員。
爾等系朕曆年豢養良民,朕不忍剿際,故暫停進兵。
若總督提兵統領大兵圍剿,爾等安能支持?此旨一到,諒必就撫;不得執迷不悟,妄自取死!特谕』。
初八日,阖郡招撫,安堵如故。
而一貴、飛虎等為官軍所迫,竄入諸羅溝尾莊民楊旭家。
旭與弟雄謀醉之以酒,擒獻軍門。
另外等亦漸次擒獲,杜君英等各就撫:俱被送京師正法。
秋八月,大風;壞民居,損禾稼。
冬十二月,诏蠲免台屬本年銀米。
六十一年(壬寅)夏,赤山裂(長八丈、闊四丈,湧出黑泥。
至次日,夜出火,光高丈餘)。
雍正元年(癸卯)夏四月,千總何勉獲逸賊王忠,伏誅。
辛醜之變,群賊俱已伏誅;惟王忠潛匿,年餘未逸。
總督覺羅滿保以中營千總何勉竭力用命,專委搜緝;勉遍曆村莊,訪知蹤迹,謀其親信人使為内應。
四月十四日夜,擒忠于縣治,解省正法。
事聞,授何勉福州城右軍守備,仍從優議叙。
诏賜老人粟、帛。
二年(甲辰),诏賜老婦粟、帛。
三年(己巳)秋七月,大風。
五年(丁未),诏旌縣港東、西裡民粟米有差(港東、西裡賞谷一千三百石,安平鎮賞谷四百石)。
六年(戊申)秋七月,大風。
閏七月又風;壞船隻,兵民溺死無算(「台灣縣志」載在七年)。
冬十二月、山豬毛生番戕殺漢民二十二人。
七年(己酉)春二月,總督高其倬檄台灣道孫國玺、台灣鎮總兵王郡讨平山豬毛。
儡傀生番性嗜殺人;取其頭,以多者為雄。
諸社皆然,而山豬毛為最。
雍正六年冬十二月二十四日,殺漢民二十二人。
次年春二月,總督高其倬檄台道孫國玺、台鎮王郡調進擊靳光瀚、同知劉沿帶兵攻山豬毛社;調諸羅縣知縣劉良璧堵後山,撥内優社番擊八裡鬥難截殺之。
又檄北路參将何勉入南仔仙山,會同抵邦尉山下,相機擒剿:山豬毛平。
八年(庚戌)秋七月丙午,地震(「府志」載八月)。
十年壬子春三月,流匪吳福生倡亂,焚岡山營舊社汛,守備張玉戰死;總兵王郡率兵擒吳福生等,誅之。
南路流棍吳福生,乘北路番變未靖,與商大概等謀搶陴頭。
事覺,台鎮王郡遣遊擊李榮引兵應援。
福生等于三月二十八日夜焚岡山營,二十九日複焚舊社汛塘;虎頭山、赤山各處悉樹賊旗。
四月初二日夜,賊聚攻陴頭,守備張玉、把總黃升守之。
初三日夜,焚萬巡檢署。
時鎮标軍多撥北征,府治兵少。
台鎮三郡探知陴頭賊熾,遂決策南下;初四日,留中營遊擊黃貴等守府治,自率兵夜發。
初五日辰刻,直駐陴頭,即與參将侯元勳、守備張玉、林如錦等三路夾攻,賊并衆拒;官軍火炮齊發,傷殺甚多。
賊卻複集,自辰向未,戰數合,賊大潰,各奔竄潛匿;我俘獲蕭田等八人而還,守備張玉、外委千總徐學聖、鄭光弘戰死。
初六日,班師回府,斬所獲賊俘蕭田、蕭夷、蕭诏、李三、許舉、李成等于營門,懸首示衆。
越數日,福生、大概等三十餘賊俱擒獲,解省伏誅;南路平。
十三年(乙卯)夏五月,蛇山崩,石隕;聲聞數裡(時有黑氣蔽峰頭,久乃散)。
秋七月,大水溪溢,半屏山石隕。
冬十二月,地震。
是歲,诏蠲民欠。
乾隆元年(丙辰),诏賜老人粟米(共六百餘石)。
三年(戊午)秋,旱;诏蠲銀、粟有差(蠲正供粟一萬四千四百餘石,官莊同。
台灣縣共蠲銀九百六十餘兩)。
六年(辛酉),诏蠲未完民粟(共計四千一百七十石)。
八年(癸亥)秋,旱;诏赈災蠲本年供粟有差(計共蠲粟七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