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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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害者。
「春秋傳」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
祭法:王祭泰厲、諸侯祭公厲、大夫祭族厲。
士喪禮:疾病禱于厲。
鄭氏謂:漢時,民間皆秋祠厲:則此祀達于上下矣。
然後世皆不舉行。
明洪武三年定制:京都祭泰厲,設壇元武湖中;王國祭國厲、府州祭郡厲、縣祭邑厲,皆設壇城北;裡社,則祭鄉厲。
後定郡邑鄉厲祭,皆以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十月朔日。
國朝因之。
城隍廟:在縣治北門外文廟右。
康熙五十七年,知縣李丕煜建(祭儀,與風雲雷雨、山川壇并祀)。
附錄 「台灣縣志」:按城隍之祀,諸家言創始者不一。
唐李陽水「缙雲城隍記」謂:祀典無有;惟吳、越間有之。
宋趙與時謂:成都城隍祠,太和中李德裕所建。
先是,張說亦有祭荊州城隍文、杜牧有祭黃州城隍文,則不獨吳、越為然。
又蕪湖城隍廟,建于吳赤烏二年。
高齊慕容俪、梁武陵王祀城隍,皆書于史;則不獨唐而已。
又按「魏書」,明帝熙平二年,诏州鎮城隍令各嚴锢齋會,聚衆糾執妖喧;則北魏時亦熏灼矣。
宋以來,其祠遍天下;或賜廟額、或頒封爵。
至或傅會姓名,各主一人以為祀:如鎮江、太平、甯國諸郡邑之祀紀信、龍且,江右郡邑之率祀灌嬰,豈以秦燔夷城郭,彼師衆平定,因董築焉,故祀之以酬功欤?元學士王恽「汴梁路城隍祠記」,則為秦功臣馮尚見夢于漢高帝曰:奉天帝令,與王知領城隍事。
雖惝恍莫可诘,然秦、漢間已祀城隍,從可知矣。
而南陽王鴻儒謂:「周禮」八蠟之祭,有水庸。
庸,城也;水,隍也。
此為祀城隍之始,其或然欤?至于祀典之可稽者,明洪武初,以祭山川之明日緻祭,禮同社稷。
二年,禮臣議引張說祭城隍文曰:城隍是保,甿庶是依。
謂前代崇祀之意有在,宜附祭于嶽渎、山川之壇。
乃命加以封爵:京都為承天鑒國司民升福明靈王;興王之地,俱封為王。
其餘府為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秩正二品;州為靈佑侯,秩三品;縣為顯佑伯,秩四品:俱稱鑒察司民城隍。
衮章、冕旒皆有差,其制詞有「神司淑慝,為天降祥,亦必受天命」之語。
三年,诏去封号,止稱某府州縣城隍之神。
又命各廟屏去他神,定廟制:高、廣視官署廳堂。
造木為主,毀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塗壁,繪以雲山。
而各廟仍多塑像者,意當時未盡奉诏,抑毀之而複塑欤?嘉靖九年,罷山川壇從祀,歲以仲秋祭旗纛日祭于廟。
凡聖誕節及五月十一日神誕,皆遣官行禮。
國有大災,則告廟。
在各州縣者,守令主之。
先是,弘治元年,禮臣周弘谟等言:城隍,非人鬼也;安有誕辰?況南郊秋祀俱已合祭,則誕辰及節令之祀宜罷。
诏仍舊。
國朝順治初定制:與風雲雷雨、山川共為一壇。
雍正二年奏準:安設神位在風雲雷雨之右,每歲春秋仲月,府州縣就壇祭祀。
其在京都者,每年二次祭于廟。
萬壽聖節,遣官緻祭:歲以為常。
凡府州縣守土官入境,必告于廟而後履任,朔望日則行香。
其厲制及祈禱水旱,悉先牒告雲。
關帝廟:在縣治東門内。
雍正五年,知縣箫震建;年久傾圮。
乾隆二十八年,知縣王瑛曾重建(碑記見「藝文」);并祀三代(曾祖光昭公、祖裕昌公、父成忠公)于後殿(按廟舊有店地十二間,每間年納燈油二觔。
又大街瓦房一間,供廟中香燈費。
又縣治半屏山、大灣、大竹橋、中沖崎莊俱有廟,皆裡民募建)。
祭關帝儀注:歲凡三祭,五月十三日,前殿用帛一、牛一、羊一、豕一、果品五;後殿不用牛,餘如前殿。
其春、秋二祭,前殿用帛一、牛一、羊一、豕一、笾十、豆十,後殿帛各一、羊各一、豕各一、笾各八、豆各八。
祭日,引贊引承祭官進左旁門;贊:『詣盥洗所』。
盥手帨巾畢,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
引贊贊:『就位』。
引祭官就位。
通贊唱:『迎神』。
司香者捧香盒立香爐前;引贊引承祭官詣香爐前,司香者跪。
引贊贊:『上香』。
承祭官将炷香接舉,插爐内;又〔上〕塊香三次。
畢,引贊贊:『複位』。
承祭官複位。
引贊贊:『跪』。
承祭官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
通贊唱:『奠帛,行初獻禮』。
捧帛執爵者将帛、爵捧舉,各就神位前。
引贊贊:『奠帛』。
奠帛官跪獻畢,行一跪三叩禮,退。
贊:『獻爵』。
獻爵官立獻畢,退。
贊:『詣讀祝位』。
讀祝者至祝案前,行一跪三叩禮,将祝文捧起,立承祭官之左。
引贊贊:『跪』,承祭官及讀祝者俱跪。
贊:『讀祝』。
讀祝畢,捧至神位前安盛帛盒内;行一跪三叩禮,退。
引贊贊:『叩』。
承祭官行一跪三叩禮;興,平身。
通贊唱:『行亞獻禮』(儀同初獻;但不奠帛、不讀祝)。
通贊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
通贊唱:『徹馔』(執事者詣神位事将笾、豆等各少舉)。
通贊唱:『送神』。
引贊贊:『跪』。
承祭官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
通贊唱:『讀祝者捧祝、進帛者捧帛、司馔者捧馔,恭詣燎位』。
引贊引承祭官退至西邊立,俟捧祝帛過畢,複位。
引贊贊:『詣望瘗位』。
引承祭官至燎爐前。
贊:『焚祝』。
畢,贊:『禮畢』。
引承祭官退。
後殿儀注:祭日,引贊引承祭官進中門;贊:『詣盥洗所』。
盥手帨巾畢。
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
引贊唱:『就位』。
引承祭官就位。
通贊唱:『迎神』。
司香者捧香匣立香爐左;引贊引承祭官詣光昭公香爐前,司香者跪。
引贊贊:『上香』。
承祭官将炷香接舉,插爐内;又上塊香三次。
畢,引贊引承祭官詣裕昌公香爐前,同前上香畢。
引贊引承祭官詣成忠公香爐前,同前上香畢。
引贊贊:『複位』。
承祭官複位。
引贊贊:『跪』。
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禮;興,平身。
通贊唱:『奠帛,行初獻禮』。
捧帛、執爵者将帛、爵捧舉,各就神位前。
引贊贊:『奠帛』。
贊:『獻爵』(儀俱同前殿)。
先光昭、次裕昌、次成忠,各獻畢。
贊:『讀祝』,詣祝位(在光昭公前。
儀同前殿)。
通贊唱:『行亞獻禮』(儀同初獻;但不奠帛、不讀祝)。
通贊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
通贊唱:『徹馔』(儀同前殿)。
通贊唱:『送神』。
引贊贊:『跪』。
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禮;興,平身(悉同前殿)。
附錄 「台灣縣志」:崇祀關聖大帝,元英宗稱為義勇武安王。
明洪武都金陵,建廟于雞籠山之陽,稱漢前将軍壽亭侯。
嘉靖十年訂其誤(「舊志」稱:大常卿黃芳奏改),改稱漢前将軍、漢壽亭侯。
以四孟朔日、歲暮除日,應天府官主祭;五月十三日,南京太常寺官祭。
萬曆甲寅十月,命太監李思赍九旒、玉帶、龍袍、金牌,敕封為帝,頒行天下;而太常祭祀,則仍舊稱。
史官焦竑曰:稱漢前将軍者,侯志也。
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謂:三界伏魔大帝神威遠鎮天尊關聖帝君,按稱職掌,初無憑證;請考核訂定。
四年,太常題請祭,始稱帝。
國朝順治元年,定每歲五月十三日緻祭。
九年,敕封忠義神武關聖大帝。
祭文曰:『惟帝純心取義,亮節成仁。
允文允武,乃聖乃神。
功高蓋世,德被生民。
兩儀正氣,曆代明禋。
英靈丕着,封号聿新。
敬修歲事,顯佑千春』。
天後廟:在縣治北門内龜山頂(按「舊志」:『廟雖逼窄,層級而上,盤曲幽折,古木陰森,背山面海,頗稱勝緻』)。
康熙二十二年奉文建,年久傾圮。
乾隆二十七年,知縣王瑛曾重建(按縣治興隆莊左營、埤頭街、阿裡港街、阿猴街
「春秋傳」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
祭法:王祭泰厲、諸侯祭公厲、大夫祭族厲。
士喪禮:疾病禱于厲。
鄭氏謂:漢時,民間皆秋祠厲:則此祀達于上下矣。
然後世皆不舉行。
明洪武三年定制:京都祭泰厲,設壇元武湖中;王國祭國厲、府州祭郡厲、縣祭邑厲,皆設壇城北;裡社,則祭鄉厲。
後定郡邑鄉厲祭,皆以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十月朔日。
國朝因之。
城隍廟:在縣治北門外文廟右。
康熙五十七年,知縣李丕煜建(祭儀,與風雲雷雨、山川壇并祀)。
附錄 「台灣縣志」:按城隍之祀,諸家言創始者不一。
唐李陽水「缙雲城隍記」謂:祀典無有;惟吳、越間有之。
宋趙與時謂:成都城隍祠,太和中李德裕所建。
先是,張說亦有祭荊州城隍文、杜牧有祭黃州城隍文,則不獨吳、越為然。
又蕪湖城隍廟,建于吳赤烏二年。
高齊慕容俪、梁武陵王祀城隍,皆書于史;則不獨唐而已。
又按「魏書」,明帝熙平二年,诏州鎮城隍令各嚴锢齋會,聚衆糾執妖喧;則北魏時亦熏灼矣。
宋以來,其祠遍天下;或賜廟額、或頒封爵。
至或傅會姓名,各主一人以為祀:如鎮江、太平、甯國諸郡邑之祀紀信、龍且,江右郡邑之率祀灌嬰,豈以秦燔夷城郭,彼師衆平定,因董築焉,故祀之以酬功欤?元學士王恽「汴梁路城隍祠記」,則為秦功臣馮尚見夢于漢高帝曰:奉天帝令,與王知領城隍事。
雖惝恍莫可诘,然秦、漢間已祀城隍,從可知矣。
而南陽王鴻儒謂:「周禮」八蠟之祭,有水庸。
庸,城也;水,隍也。
此為祀城隍之始,其或然欤?至于祀典之可稽者,明洪武初,以祭山川之明日緻祭,禮同社稷。
二年,禮臣議引張說祭城隍文曰:城隍是保,甿庶是依。
謂前代崇祀之意有在,宜附祭于嶽渎、山川之壇。
乃命加以封爵:京都為承天鑒國司民升福明靈王;興王之地,俱封為王。
其餘府為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秩正二品;州為靈佑侯,秩三品;縣為顯佑伯,秩四品:俱稱鑒察司民城隍。
衮章、冕旒皆有差,其制詞有「神司淑慝,為天降祥,亦必受天命」之語。
三年,诏去封号,止稱某府州縣城隍之神。
又命各廟屏去他神,定廟制:高、廣視官署廳堂。
造木為主,毀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塗壁,繪以雲山。
而各廟仍多塑像者,意當時未盡奉诏,抑毀之而複塑欤?嘉靖九年,罷山川壇從祀,歲以仲秋祭旗纛日祭于廟。
凡聖誕節及五月十一日神誕,皆遣官行禮。
國有大災,則告廟。
在各州縣者,守令主之。
先是,弘治元年,禮臣周弘谟等言:城隍,非人鬼也;安有誕辰?況南郊秋祀俱已合祭,則誕辰及節令之祀宜罷。
诏仍舊。
國朝順治初定制:與風雲雷雨、山川共為一壇。
雍正二年奏準:安設神位在風雲雷雨之右,每歲春秋仲月,府州縣就壇祭祀。
其在京都者,每年二次祭于廟。
萬壽聖節,遣官緻祭:歲以為常。
凡府州縣守土官入境,必告于廟而後履任,朔望日則行香。
其厲制及祈禱水旱,悉先牒告雲。
關帝廟:在縣治東門内。
雍正五年,知縣箫震建;年久傾圮。
乾隆二十八年,知縣王瑛曾重建(碑記見「藝文」);并祀三代(曾祖光昭公、祖裕昌公、父成忠公)于後殿(按廟舊有店地十二間,每間年納燈油二觔。
又大街瓦房一間,供廟中香燈費。
又縣治半屏山、大灣、大竹橋、中沖崎莊俱有廟,皆裡民募建)。
祭關帝儀注:歲凡三祭,五月十三日,前殿用帛一、牛一、羊一、豕一、果品五;後殿不用牛,餘如前殿。
其春、秋二祭,前殿用帛一、牛一、羊一、豕一、笾十、豆十,後殿帛各一、羊各一、豕各一、笾各八、豆各八。
祭日,引贊引承祭官進左旁門;贊:『詣盥洗所』。
盥手帨巾畢,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
引贊贊:『就位』。
引祭官就位。
通贊唱:『迎神』。
司香者捧香盒立香爐前;引贊引承祭官詣香爐前,司香者跪。
引贊贊:『上香』。
承祭官将炷香接舉,插爐内;又〔上〕塊香三次。
畢,引贊贊:『複位』。
承祭官複位。
引贊贊:『跪』。
承祭官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
通贊唱:『奠帛,行初獻禮』。
捧帛執爵者将帛、爵捧舉,各就神位前。
引贊贊:『奠帛』。
奠帛官跪獻畢,行一跪三叩禮,退。
贊:『獻爵』。
獻爵官立獻畢,退。
贊:『詣讀祝位』。
讀祝者至祝案前,行一跪三叩禮,将祝文捧起,立承祭官之左。
引贊贊:『跪』,承祭官及讀祝者俱跪。
贊:『讀祝』。
讀祝畢,捧至神位前安盛帛盒内;行一跪三叩禮,退。
引贊贊:『叩』。
承祭官行一跪三叩禮;興,平身。
通贊唱:『行亞獻禮』(儀同初獻;但不奠帛、不讀祝)。
通贊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
通贊唱:『徹馔』(執事者詣神位事将笾、豆等各少舉)。
通贊唱:『送神』。
引贊贊:『跪』。
承祭官行三跪九叩禮;興,平身。
通贊唱:『讀祝者捧祝、進帛者捧帛、司馔者捧馔,恭詣燎位』。
引贊引承祭官退至西邊立,俟捧祝帛過畢,複位。
引贊贊:『詣望瘗位』。
引承祭官至燎爐前。
贊:『焚祝』。
畢,贊:『禮畢』。
引承祭官退。
後殿儀注:祭日,引贊引承祭官進中門;贊:『詣盥洗所』。
盥手帨巾畢。
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
引贊唱:『就位』。
引承祭官就位。
通贊唱:『迎神』。
司香者捧香匣立香爐左;引贊引承祭官詣光昭公香爐前,司香者跪。
引贊贊:『上香』。
承祭官将炷香接舉,插爐内;又上塊香三次。
畢,引贊引承祭官詣裕昌公香爐前,同前上香畢。
引贊引承祭官詣成忠公香爐前,同前上香畢。
引贊贊:『複位』。
承祭官複位。
引贊贊:『跪』。
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禮;興,平身。
通贊唱:『奠帛,行初獻禮』。
捧帛、執爵者将帛、爵捧舉,各就神位前。
引贊贊:『奠帛』。
贊:『獻爵』(儀俱同前殿)。
先光昭、次裕昌、次成忠,各獻畢。
贊:『讀祝』,詣祝位(在光昭公前。
儀同前殿)。
通贊唱:『行亞獻禮』(儀同初獻;但不奠帛、不讀祝)。
通贊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
通贊唱:『徹馔』(儀同前殿)。
通贊唱:『送神』。
引贊贊:『跪』。
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禮;興,平身(悉同前殿)。
附錄 「台灣縣志」:崇祀關聖大帝,元英宗稱為義勇武安王。
明洪武都金陵,建廟于雞籠山之陽,稱漢前将軍壽亭侯。
嘉靖十年訂其誤(「舊志」稱:大常卿黃芳奏改),改稱漢前将軍、漢壽亭侯。
以四孟朔日、歲暮除日,應天府官主祭;五月十三日,南京太常寺官祭。
萬曆甲寅十月,命太監李思赍九旒、玉帶、龍袍、金牌,敕封為帝,頒行天下;而太常祭祀,則仍舊稱。
史官焦竑曰:稱漢前将軍者,侯志也。
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謂:三界伏魔大帝神威遠鎮天尊關聖帝君,按稱職掌,初無憑證;請考核訂定。
四年,太常題請祭,始稱帝。
國朝順治元年,定每歲五月十三日緻祭。
九年,敕封忠義神武關聖大帝。
祭文曰:『惟帝純心取義,亮節成仁。
允文允武,乃聖乃神。
功高蓋世,德被生民。
兩儀正氣,曆代明禋。
英靈丕着,封号聿新。
敬修歲事,顯佑千春』。
天後廟:在縣治北門内龜山頂(按「舊志」:『廟雖逼窄,層級而上,盤曲幽折,古木陰森,背山面海,頗稱勝緻』)。
康熙二十二年奉文建,年久傾圮。
乾隆二十七年,知縣王瑛曾重建(按縣治興隆莊左營、埤頭街、阿裡港街、阿猴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