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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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沖。
枋寮口街:在枋寮口,縣東南六十五裡。
南近琅峤、東近傀儡山,軍匠屯集之處。
公署 縣署:在縣城内,東南向。
康熙四十三年,知縣宋永清建。
五十七年,知縣李丕煜重修大堂、二堂、三堂儀門;門左福德祠、門右監獄,悉如制。
乾隆五年,知縣程芳增建六房。
十二年、知縣呂鐘琇增建露台。
十七年,知縣吳士元于二堂左側增建天後宮。
二十一年,知縣丁居信于二堂右側增建幕廳。
二十七年,知縣王瑛曾重修。
縣丞署:在阿裡港。
原在港西裡萬丹街,乾隆二十六年知縣王瑛曾奉文移建。
典史署:在縣左。
原在縣龜山麓,雍正十二年知縣錢洙移建。
淡水巡檢司署:在縣東南大昆麓。
雍正九年建。
年久傾圯,今賃公館在港東裡嵌頂街(按縣初設時,淡水巡司署在下淡水東港。
尋以水土毒惡,移建赤山巅。
今開辟既久,風氣日和,東港、赤山材落紛阗,瘴厲不作,無煩輾轉遷徙矣)。
儒學教谕訓導署(見「學宮」)。
參将都司守備署(見「營署」)。
(附)行署 本縣行署(俗稱公館):在府治甯南坊(按「舊志」載:『公館在府治東安坊,康熙二十三年建』。
久廢,今改建察院署)。
儒學行署:原在府治西定坊,康熙五十四年教谕郭濤移建東安坊。
五十八年,教谕富鵬業增建福德祠于署右。
年久傾圯,今址無存。
參将行署:在府治鎮北坊。
康熙二十三年建。
今廢。
(附)養濟院 原在土墼埕。
廉熙二十三年,知縣楊芳聲置。
雍正九年,土墼埕割歸台灣管轄,院仍在。
(附)義冢 在縣治西門外蛇頭埔。
雍正十二年,知縣錢洙置。
計地□畝□分,四至勒石定界(舊在台灣縣大南門外魁鬥山;今曆年久遠,邱冢累塞)。
附錄 「府志」:直省各州縣并設普濟、育嬰二堂,台郡以在海外獨阙。
顧台地土著者戶口未繁,嬰孩從無棄者。
惟流移孤獨,恒不免轉死溝壑。
乾隆十一年,巡使六十七、範鹹特命新建普濟堂。
啟曰:『自昔有虞氏重養老之典,而西伯發政施仁,以鳏寡孤獨為先務。
蓋深念窮而無告之民,為惠鮮懷保者所尤宜加意也。
國家氣運昌隆,列聖相承,教養備舉;重以我皇上仁心仁政,繼五朝之積累、普四海之恩膏,固已舉斯世之民,莫不措諸衽席突。
惟是台郡僻在海隅,地本殷富,是以恤民之典間有所缺。
比年以來,戶口既盛而地不加辟,内地流民日聚。
本院檢閱四縣文移,窮黎以貧病轉溝壑者,不一而足。
用是恻然心傷,與諸官僚熟籌。
念國家令典:凡直省州縣,各設有普濟堂,安集流移,立法至善。
東瀛一方,是典獨阙,所宜急為舉行者。
同城文武諸公,悉以為然;餘二人首先捐俸。
今擇地創建有日,但事須集腋而後成,政必圖久方可繼。
是舉也,近則物料有需、工匠有費,遠則計日授糧、按月給發;其疾病醫藥、死亡赈恤之資,皆當一一籌及。
苟非合赀共襄,曷克有濟?且夫台之屬,貧難相恤、有無相濟,風土之善,載在「郡志」。
台之紳士趨善急公,固無俟餘二人之言也。
爰道餘二人補偏救弊之心,以為奉使職者分宜如是。
彼都人士,要當共悉斯意耳』! 水利 按「舊志」:邑治田土乏水源,淋雨則溢、旱則涸。
故相度地勢之下者,築堤潴水或截溪流,均名日陂。
計邑内水以陂名十有七,而有泉者六、無泉者十一。
然曆年既久,今昔廢興或疆界遷移,因時定制;今列其現存者于左。
至地勢本下,低窪積水,有泉不竭而不甚廣,曰潭、曰湖;有源而流長者曰港、曰坑。
皆水利所關,因并載之。
内圍陂,在内圍社,縣南裡許。
夏秋蓄水溉田。
硫磺陂,在興隆莊,縣南五裡。
有泉。
陂周環,中隔一堤,分為上下蓄水,溉文廟田。
魚蝦之利,原聽民采捕。
近有向儒學贌管者;種植蓮花,收蓮子之利焉。
将軍陂,在鳳山下莊,距縣南三十餘裡。
将軍施琅所築,亦名新陂。
鳳山陂,在鳳山莊,距縣南四十裡。
周圍五、六十丈,冬天不涸,灌田甚多。
乾隆年新築。
規仔壽陂,在鳳山莊,距縣南四十裡。
蓄水可灌田。
二濫埔陂,在維新裡,縣北三十五裡。
周圍五十餘丈,夏秋蓄水灌田。
三鎮陂,在維新裡,縣北四十裡。
有泉灌田。
僞時築。
三老爺陂,在維新裡半路竹,縣北三十五裡。
有水泉,灌田頗多。
僞時築。
烏樹林陂,在維新裡,縣北四十餘裡。
無源;雨水則溢,蓄以灌田。
僞時築。
大陂,在嘉祥裡,縣北四十餘裡。
無水源。
周圍七十餘丈,蓄水灌田。
僞時築。
新園陂,在長治裡,縣北四十餘裡。
陂不甚大,注雨水灌田。
僞時築。
覆鐤金陂,在維新裡,縣北四十餘裡。
陂小,灌田少。
北領旗陂,在維新裡,縣北五十裡。
注雨水灌田。
僞時築。
大湖陂,在長治裡,縣北五十餘裡。
周圍二百
枋寮口街:在枋寮口,縣東南六十五裡。
南近琅峤、東近傀儡山,軍匠屯集之處。
公署 縣署:在縣城内,東南向。
康熙四十三年,知縣宋永清建。
五十七年,知縣李丕煜重修大堂、二堂、三堂儀門;門左福德祠、門右監獄,悉如制。
乾隆五年,知縣程芳增建六房。
十二年、知縣呂鐘琇增建露台。
十七年,知縣吳士元于二堂左側增建天後宮。
二十一年,知縣丁居信于二堂右側增建幕廳。
二十七年,知縣王瑛曾重修。
縣丞署:在阿裡港。
原在港西裡萬丹街,乾隆二十六年知縣王瑛曾奉文移建。
典史署:在縣左。
原在縣龜山麓,雍正十二年知縣錢洙移建。
淡水巡檢司署:在縣東南大昆麓。
雍正九年建。
年久傾圯,今賃公館在港東裡嵌頂街(按縣初設時,淡水巡司署在下淡水東港。
尋以水土毒惡,移建赤山巅。
今開辟既久,風氣日和,東港、赤山材落紛阗,瘴厲不作,無煩輾轉遷徙矣)。
儒學教谕訓導署(見「學宮」)。
參将都司守備署(見「營署」)。
(附)行署 本縣行署(俗稱公館):在府治甯南坊(按「舊志」載:『公館在府治東安坊,康熙二十三年建』。
久廢,今改建察院署)。
儒學行署:原在府治西定坊,康熙五十四年教谕郭濤移建東安坊。
五十八年,教谕富鵬業增建福德祠于署右。
年久傾圯,今址無存。
參将行署:在府治鎮北坊。
康熙二十三年建。
今廢。
(附)養濟院 原在土墼埕。
廉熙二十三年,知縣楊芳聲置。
雍正九年,土墼埕割歸台灣管轄,院仍在。
(附)義冢 在縣治西門外蛇頭埔。
雍正十二年,知縣錢洙置。
計地□畝□分,四至勒石定界(舊在台灣縣大南門外魁鬥山;今曆年久遠,邱冢累塞)。
附錄 「府志」:直省各州縣并設普濟、育嬰二堂,台郡以在海外獨阙。
顧台地土著者戶口未繁,嬰孩從無棄者。
惟流移孤獨,恒不免轉死溝壑。
乾隆十一年,巡使六十七、範鹹特命新建普濟堂。
啟曰:『自昔有虞氏重養老之典,而西伯發政施仁,以鳏寡孤獨為先務。
蓋深念窮而無告之民,為惠鮮懷保者所尤宜加意也。
國家氣運昌隆,列聖相承,教養備舉;重以我皇上仁心仁政,繼五朝之積累、普四海之恩膏,固已舉斯世之民,莫不措諸衽席突。
惟是台郡僻在海隅,地本殷富,是以恤民之典間有所缺。
比年以來,戶口既盛而地不加辟,内地流民日聚。
本院檢閱四縣文移,窮黎以貧病轉溝壑者,不一而足。
用是恻然心傷,與諸官僚熟籌。
念國家令典:凡直省州縣,各設有普濟堂,安集流移,立法至善。
東瀛一方,是典獨阙,所宜急為舉行者。
同城文武諸公,悉以為然;餘二人首先捐俸。
今擇地創建有日,但事須集腋而後成,政必圖久方可繼。
是舉也,近則物料有需、工匠有費,遠則計日授糧、按月給發;其疾病醫藥、死亡赈恤之資,皆當一一籌及。
苟非合赀共襄,曷克有濟?且夫台之屬,貧難相恤、有無相濟,風土之善,載在「郡志」。
台之紳士趨善急公,固無俟餘二人之言也。
爰道餘二人補偏救弊之心,以為奉使職者分宜如是。
彼都人士,要當共悉斯意耳』! 水利 按「舊志」:邑治田土乏水源,淋雨則溢、旱則涸。
故相度地勢之下者,築堤潴水或截溪流,均名日陂。
計邑内水以陂名十有七,而有泉者六、無泉者十一。
然曆年既久,今昔廢興或疆界遷移,因時定制;今列其現存者于左。
至地勢本下,低窪積水,有泉不竭而不甚廣,曰潭、曰湖;有源而流長者曰港、曰坑。
皆水利所關,因并載之。
内圍陂,在内圍社,縣南裡許。
夏秋蓄水溉田。
硫磺陂,在興隆莊,縣南五裡。
有泉。
陂周環,中隔一堤,分為上下蓄水,溉文廟田。
魚蝦之利,原聽民采捕。
近有向儒學贌管者;種植蓮花,收蓮子之利焉。
将軍陂,在鳳山下莊,距縣南三十餘裡。
将軍施琅所築,亦名新陂。
鳳山陂,在鳳山莊,距縣南四十裡。
周圍五、六十丈,冬天不涸,灌田甚多。
乾隆年新築。
規仔壽陂,在鳳山莊,距縣南四十裡。
蓄水可灌田。
二濫埔陂,在維新裡,縣北三十五裡。
周圍五十餘丈,夏秋蓄水灌田。
三鎮陂,在維新裡,縣北四十裡。
有泉灌田。
僞時築。
三老爺陂,在維新裡半路竹,縣北三十五裡。
有水泉,灌田頗多。
僞時築。
烏樹林陂,在維新裡,縣北四十餘裡。
無源;雨水則溢,蓄以灌田。
僞時築。
大陂,在嘉祥裡,縣北四十餘裡。
無水源。
周圍七十餘丈,蓄水灌田。
僞時築。
新園陂,在長治裡,縣北四十餘裡。
陂不甚大,注雨水灌田。
僞時築。
覆鐤金陂,在維新裡,縣北四十餘裡。
陂小,灌田少。
北領旗陂,在維新裡,縣北五十裡。
注雨水灌田。
僞時築。
大湖陂,在長治裡,縣北五十餘裡。
周圍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