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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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營曰統領。
國朝定制:改縣曰鳳山,分營曰南路。
然初底定,土地寥曠,文武職官多僑居府治。
康熙六十年台匪竊發後,始奉文歸治)。
附錄 「蓉洲文稿」:台灣海中番島,「名山藏」所謂乾坤東港華嚴婆娑洋世界,名為雞籠。
考其源,則琉球之餘種,自哈喇分支;近通日本、遠接呂宋,控南澳、阻銅山,以澎湖為外援。
明萬曆間,海寇顔思齊踞有其地,始稱台灣。
思齊剽掠海上,倚為巢窟。
台灣有中國民,自思齊始。
「府舊志」:台灣古未隸中國版圖。
明宣德間,太監王三保(「通志」作鄭和)舟下西洋,因風泊此。
嘉靖四十二年,林道幹寇亂邊海,都督俞大猷遂道幹入台,偵知港道纡回,不敢進;留偏師駐澎,時哨鹿耳門外。
道幹以台非久居所,遂恣殺土番,取膏血造舟,從安平鎮二鲲身隙間遁去占城(占城屬廣南,今尚有道幹遺種)。
道幹既遁,澎之駐師亦罷;因設巡檢守之,尋裁。
天啟元年,漢人顔思齊為東洋國甲螺(東洋即今日本,甲螺即頭目之類)引倭屯于台,鄭芝龍附之;尋棄去。
久之,荷蘭紅毛舟遭飓風飄此,愛其地,借居于土番,不可;乃給之曰:『得一牛皮地足矣,多金不惜』。
遂許之。
紅毛剪牛皮如縷,周圍圈匝已數十丈,因築台灣城居之(今安平城)。
已複築赤嵌樓與相望,設市于城外,而漳、泉之商賈集焉。
國朝順治七年庚寅,甲螺郭懷一謀遂紅毛,事覺被戮。
辛醜,鄭芝龍子成功自江南敗歸,其勢日蹙,孤軍廈門。
适甲螺何斌負債逃廈,誘成功取台地。
舟至鹿耳門,乘大霧骈進;荷蘭歸一王以死拒戰,成功告之曰:『此地先人故物,今珍寶聽而載歸,地仍還我』!荷蘭知不敵,乃遁去。
成功遂入據之。
改台灣為安平鎮、赤嵌為承天府,總名東都。
設縣二:曰天興、曰萬年。
成功死,子經嗣。
改東都為東甯、二縣為二州;設安撫司三,南、北路、澎湖各一。
康熙二十一年,福建總督姚啟聖用間諜陰散其黨,約僞賓客司傅為霖為内應,垂成事洩,為霖遇害。
二十二年,水師提督施琅統舟師進征。
六月,由銅山直抵澎湖八罩澳,取虎井、桶盤嶼,戒車士毋得妄殺。
軍士苦水鹹,島岸突湧甘泉,遂無渴患。
一戰而澎湖平,克塽震懾,遂籍府庫納地歸誠。
「文獻通考」「流求記」:其略曰:流求國居海島,在泉州之東;有島曰澎湖,煙火相望,水行五日而至。
土多山洞。
男女皆纻繩纏發,從頂後盤繞至額。
其男女用鳥羽為冠,裝以珠貝、飾以赤毛,形制不同。
婦人以羅紋白布為帽,其形方正。
織鬥镂皮,并雜毛以為衣,制裁不一。
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佩。
綴珰施钏,懸珠于頸。
織藤為笠,飾以毛羽。
有刀梢弓箭劍铍之屬;其處少鐵,刀皆薄小,多以骨角輔助之。
編纻為甲,或用熊豹皮。
好相攻擊,人皆骁健善走,難死耐創。
諸洞各為部隊,不相救助。
兩軍相當,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罵,因相擊射。
如其不勝,一軍皆走,遣人緻謝,即共和解,收取鬥死者聚食之。
俗無文字,望月虧盈以紀時節、草木榮枯以為年歲。
無君臣上下之節、拜伏之禮,父子同床而寝。
男子拔去髭須,身上有毛處皆除去。
婦人以墨黥手,為蟲蛇之文。
嫁娶以酒肴、珠貝為聘;或男女相悅,便相匹偶。
以木槽中曝海水為鹽、木汁為酢;米面為酒,其味甚薄。
食皆用手,遇得異味,先進尊者。
歌呼蹋蹄,一人唱,衆皆和,音頗哀怨。
扶女子上膊,搖手而舞。
其死者氣将絕,轝至庭前,親朋哭泣而吊。
浴其屍,以布帛纏縛之,裹以葦席,襯土而殡,上不起墳。
宜稻粱、禾黍、麻豆、赤豆、胡黑豆等。
木有楓、栝、松、楩、楠、枌、梓、竹藤。
果藥同于江表;風土氣候,與嶺南相類。
俗事山海之神,祭以殽酒。
戰鬥殺人,便将所殺人祭其神;或依茂樹起小屋、或懸髑髅于樹上,以箭射之。
或累石系幡以為神主。
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為佳人間,門戶上必安獸骨角。
隋大業元年,海帥河蠻等雲: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稀,似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裡。
炀帝令羽騎尉朱寬入海求訪異俗,得河蠻言,遂與變俱往;同到琉求國,言語不通,掠一人而反。
明年,令寬撫慰之,不從;寬取其布甲而歸。
時倭國使來朝,見之曰:『此彜邪久國人所用』。
帝遣武贲郎将陳棱等率兵自義安浮至高華嶼,又東行二日至鼋箸嶼,又一日便至琉球,不從;棱擊走之,進至其都,焚其宮室,掠其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
自爾遂絕(義安,潮陽部也)。
旁有毗舍耶國,言語不通,袒裸盱睢,殆非人類。
宋淳熙間,其國之酋豪嘗率數百輩猝至泉之水澳圍頭等村,多所殺掠。
喜鐵器及匙@,人閉戶則免,但取其門環而去。
擲以匙箸,則俯拾之,可緩數步。
官軍擒捕,見鐵騎競剜其甲,遂骈首就僇。
臨敵用镖,镖以繩十餘丈為操縱,蓋愛其鐵不忍棄。
不駕舟楫,惟以竹筏從事,可折疊如屏風;急則群舁之,浮水而逃。
今按諸番俗,多與此相類。
又郡之南路有小琉球山。
今之琉球距此地甚遠,或元以前此地與澎湖共為一國,而與琉球同名,未可知也。
附錄以備考。
疆界 縣治,東至港西旗尾溪台灣縣界五十五裡(又東曆彌濃莊、中壇莊、龍肚莊各六十裡),西至打鼓山旗後港一十裡,南至枋寮口南勢埔八十五裡(極南至外山沙馬矶頭三百七十裡),北至二贊行溪台灣界五十裡;西北至長治裡海墘四十裡,西南至東港五十五裡,至茄藤、放索六十裡(至大昆麓十七裡,外生番界),東北至岡山溪台灣縣界四十裡,東南曆大澤機、槟榔林七十裡,至糞箕湖東岸七十裡。
通縣東西廣六十五裡(「府志」作六十裡)、南北延袤四百四十五裡(「府志」作四百四十裡);距府治七十裡(按自縣至省會、京師,重洋遙隔,難計程期。
且由澎、廈放洋,直達天津、錦、蓋,有在旬日間者;雖憑限一百一十日,未可以裡程計也)。
附錄 按康熙五十三年,上命大人涉波濤、曆險阻,親按地形,勘定疆界,輿圖已登天府。
雍正九年,奉文更定界限:鳳之安平鎮、土墼埕、依仁、永甯、新昌等地撥歸台邑,台之文賢裡歸鳳。
自縣治而北,曆半屏莊、仁壽,維新至于文賢裡二層行溪五十裡(按此處台、鳳争界,乾隆二十八年台邑陶、鳳邑王會勘,南北仍以二層行溪為界;東西以新開港為界;西歸台管、港以東之草仔寮、朥裡塭各田園歸鳳,界限始定)。
自縣治西北,曆仁壽、維新至長治裡四十裡(西南大海環繞)。
正西至萬丹港七裡、至打鼓山岐後港十裡,外皆大海。
西南曆大竹橋莊、鳳山莊至鹽水港海濱三十五裡(西皆大海)。
又南曆西溪至港東之東港海口六十五裡(皆内為莊村、外為大海),為縣南内界。
自縣治東北,曆半屏莊、觀音山莊至嘉祥裡、岡山溪四十裡(台、鳳交界)、至烏山一帶東北界限亦四十裡(外為傀儡山界)。
縣治之東,曆赤山莊、觀音山至蘭波嶺交界四十裡(東方皆重山疊嶂,茂林峻嶺,又外為傀儡諸山)。
又東至淡水溪四十裡,極東至港西裡旗尾溪交界五十五裡(外為南仔仙、東方木地方,近屬禁地)。
又東曆彌濃山、中壇莊、龍肚莊各六十裡,為縣東界(外為奉禁生番界,各有石碑)。
東南至溪亦四十裡、至山豬毛下淡水營六十裡,曆龜仔脰、阿茇泉、大澤矶等莊各六十裡,頗近番界,防衛宜嚴:此縣治東南内界也。
縣南曆大竹橋、鳳山莊至淡水溪四十裡;過溪為港,東西村莊曆落,番社叢錯。
又南
國朝定制:改縣曰鳳山,分營曰南路。
然初底定,土地寥曠,文武職官多僑居府治。
康熙六十年台匪竊發後,始奉文歸治)。
附錄 「蓉洲文稿」:台灣海中番島,「名山藏」所謂乾坤東港華嚴婆娑洋世界,名為雞籠。
考其源,則琉球之餘種,自哈喇分支;近通日本、遠接呂宋,控南澳、阻銅山,以澎湖為外援。
明萬曆間,海寇顔思齊踞有其地,始稱台灣。
思齊剽掠海上,倚為巢窟。
台灣有中國民,自思齊始。
「府舊志」:台灣古未隸中國版圖。
明宣德間,太監王三保(「通志」作鄭和)舟下西洋,因風泊此。
嘉靖四十二年,林道幹寇亂邊海,都督俞大猷遂道幹入台,偵知港道纡回,不敢進;留偏師駐澎,時哨鹿耳門外。
道幹以台非久居所,遂恣殺土番,取膏血造舟,從安平鎮二鲲身隙間遁去占城(占城屬廣南,今尚有道幹遺種)。
道幹既遁,澎之駐師亦罷;因設巡檢守之,尋裁。
天啟元年,漢人顔思齊為東洋國甲螺(東洋即今日本,甲螺即頭目之類)引倭屯于台,鄭芝龍附之;尋棄去。
久之,荷蘭紅毛舟遭飓風飄此,愛其地,借居于土番,不可;乃給之曰:『得一牛皮地足矣,多金不惜』。
遂許之。
紅毛剪牛皮如縷,周圍圈匝已數十丈,因築台灣城居之(今安平城)。
已複築赤嵌樓與相望,設市于城外,而漳、泉之商賈集焉。
國朝順治七年庚寅,甲螺郭懷一謀遂紅毛,事覺被戮。
辛醜,鄭芝龍子成功自江南敗歸,其勢日蹙,孤軍廈門。
适甲螺何斌負債逃廈,誘成功取台地。
舟至鹿耳門,乘大霧骈進;荷蘭歸一王以死拒戰,成功告之曰:『此地先人故物,今珍寶聽而載歸,地仍還我』!荷蘭知不敵,乃遁去。
成功遂入據之。
改台灣為安平鎮、赤嵌為承天府,總名東都。
設縣二:曰天興、曰萬年。
成功死,子經嗣。
改東都為東甯、二縣為二州;設安撫司三,南、北路、澎湖各一。
康熙二十一年,福建總督姚啟聖用間諜陰散其黨,約僞賓客司傅為霖為内應,垂成事洩,為霖遇害。
二十二年,水師提督施琅統舟師進征。
六月,由銅山直抵澎湖八罩澳,取虎井、桶盤嶼,戒車士毋得妄殺。
軍士苦水鹹,島岸突湧甘泉,遂無渴患。
一戰而澎湖平,克塽震懾,遂籍府庫納地歸誠。
「文獻通考」「流求記」:其略曰:流求國居海島,在泉州之東;有島曰澎湖,煙火相望,水行五日而至。
土多山洞。
男女皆纻繩纏發,從頂後盤繞至額。
其男女用鳥羽為冠,裝以珠貝、飾以赤毛,形制不同。
婦人以羅紋白布為帽,其形方正。
織鬥镂皮,并雜毛以為衣,制裁不一。
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佩。
綴珰施钏,懸珠于頸。
織藤為笠,飾以毛羽。
有刀梢弓箭劍铍之屬;其處少鐵,刀皆薄小,多以骨角輔助之。
編纻為甲,或用熊豹皮。
好相攻擊,人皆骁健善走,難死耐創。
諸洞各為部隊,不相救助。
兩軍相當,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罵,因相擊射。
如其不勝,一軍皆走,遣人緻謝,即共和解,收取鬥死者聚食之。
俗無文字,望月虧盈以紀時節、草木榮枯以為年歲。
無君臣上下之節、拜伏之禮,父子同床而寝。
男子拔去髭須,身上有毛處皆除去。
婦人以墨黥手,為蟲蛇之文。
嫁娶以酒肴、珠貝為聘;或男女相悅,便相匹偶。
以木槽中曝海水為鹽、木汁為酢;米面為酒,其味甚薄。
食皆用手,遇得異味,先進尊者。
歌呼蹋蹄,一人唱,衆皆和,音頗哀怨。
扶女子上膊,搖手而舞。
其死者氣将絕,轝至庭前,親朋哭泣而吊。
浴其屍,以布帛纏縛之,裹以葦席,襯土而殡,上不起墳。
宜稻粱、禾黍、麻豆、赤豆、胡黑豆等。
木有楓、栝、松、楩、楠、枌、梓、竹藤。
果藥同于江表;風土氣候,與嶺南相類。
俗事山海之神,祭以殽酒。
戰鬥殺人,便将所殺人祭其神;或依茂樹起小屋、或懸髑髅于樹上,以箭射之。
或累石系幡以為神主。
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為佳人間,門戶上必安獸骨角。
隋大業元年,海帥河蠻等雲:每春秋二時,天清風靜,東望依稀,似有煙霧之氣,亦不知幾千裡。
炀帝令羽騎尉朱寬入海求訪異俗,得河蠻言,遂與變俱往;同到琉求國,言語不通,掠一人而反。
明年,令寬撫慰之,不從;寬取其布甲而歸。
時倭國使來朝,見之曰:『此彜邪久國人所用』。
帝遣武贲郎将陳棱等率兵自義安浮至高華嶼,又東行二日至鼋箸嶼,又一日便至琉球,不從;棱擊走之,進至其都,焚其宮室,掠其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
自爾遂絕(義安,潮陽部也)。
旁有毗舍耶國,言語不通,袒裸盱睢,殆非人類。
宋淳熙間,其國之酋豪嘗率數百輩猝至泉之水澳圍頭等村,多所殺掠。
喜鐵器及匙@,人閉戶則免,但取其門環而去。
擲以匙箸,則俯拾之,可緩數步。
官軍擒捕,見鐵騎競剜其甲,遂骈首就僇。
臨敵用镖,镖以繩十餘丈為操縱,蓋愛其鐵不忍棄。
不駕舟楫,惟以竹筏從事,可折疊如屏風;急則群舁之,浮水而逃。
今按諸番俗,多與此相類。
又郡之南路有小琉球山。
今之琉球距此地甚遠,或元以前此地與澎湖共為一國,而與琉球同名,未可知也。
附錄以備考。
疆界 縣治,東至港西旗尾溪台灣縣界五十五裡(又東曆彌濃莊、中壇莊、龍肚莊各六十裡),西至打鼓山旗後港一十裡,南至枋寮口南勢埔八十五裡(極南至外山沙馬矶頭三百七十裡),北至二贊行溪台灣界五十裡;西北至長治裡海墘四十裡,西南至東港五十五裡,至茄藤、放索六十裡(至大昆麓十七裡,外生番界),東北至岡山溪台灣縣界四十裡,東南曆大澤機、槟榔林七十裡,至糞箕湖東岸七十裡。
通縣東西廣六十五裡(「府志」作六十裡)、南北延袤四百四十五裡(「府志」作四百四十裡);距府治七十裡(按自縣至省會、京師,重洋遙隔,難計程期。
且由澎、廈放洋,直達天津、錦、蓋,有在旬日間者;雖憑限一百一十日,未可以裡程計也)。
附錄 按康熙五十三年,上命大人涉波濤、曆險阻,親按地形,勘定疆界,輿圖已登天府。
雍正九年,奉文更定界限:鳳之安平鎮、土墼埕、依仁、永甯、新昌等地撥歸台邑,台之文賢裡歸鳳。
自縣治而北,曆半屏莊、仁壽,維新至于文賢裡二層行溪五十裡(按此處台、鳳争界,乾隆二十八年台邑陶、鳳邑王會勘,南北仍以二層行溪為界;東西以新開港為界;西歸台管、港以東之草仔寮、朥裡塭各田園歸鳳,界限始定)。
自縣治西北,曆仁壽、維新至長治裡四十裡(西南大海環繞)。
正西至萬丹港七裡、至打鼓山岐後港十裡,外皆大海。
西南曆大竹橋莊、鳳山莊至鹽水港海濱三十五裡(西皆大海)。
又南曆西溪至港東之東港海口六十五裡(皆内為莊村、外為大海),為縣南内界。
自縣治東北,曆半屏莊、觀音山莊至嘉祥裡、岡山溪四十裡(台、鳳交界)、至烏山一帶東北界限亦四十裡(外為傀儡山界)。
縣治之東,曆赤山莊、觀音山至蘭波嶺交界四十裡(東方皆重山疊嶂,茂林峻嶺,又外為傀儡諸山)。
又東至淡水溪四十裡,極東至港西裡旗尾溪交界五十五裡(外為南仔仙、東方木地方,近屬禁地)。
又東曆彌濃山、中壇莊、龍肚莊各六十裡,為縣東界(外為奉禁生番界,各有石碑)。
東南至溪亦四十裡、至山豬毛下淡水營六十裡,曆龜仔脰、阿茇泉、大澤矶等莊各六十裡,頗近番界,防衛宜嚴:此縣治東南内界也。
縣南曆大竹橋、鳳山莊至淡水溪四十裡;過溪為港,東西村莊曆落,番社叢錯。
又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