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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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候風南北,鈎舵時防石顯藏。

    米艇埯邊行尚穩,草船浮海勢難狂。

    梭巡樓艦終須慎,艋舺營師水一方。

     三貂(入蘭嶺路) 想象三峰天外峣,現從島國指三貂。

    猿梯直上雲千仞,鳥道惟通路一條。

    望若茫茫西海隔,開蘭步步北關遙。

    内山樵徑來茶客,說距新莊隻兩朝。

     竹城(插竹為城) 鳳竹原無雉堞名,藩籬捍蔽俨維城。

    複于隍蔔蒼筤老,瞻彼淇疑版築成。

    翠幕一圍資固圉,綠沈千個抵排兵。

    蕭疏莫恃春雲補,未雨修宜衆手擎。

     番社(化番成社) 獻地當年此熟番,社分卅六駐平原。

    譯名武歹龜劉别,問俗榛狉鴃舌存。

    金鯉魚懸雙額喜,刺桐花發一年論。

    鬥醪尺布售摹紙,忍極田租漢仔吞。

     漏天(秋冬多雨) 聞道黔中雨勢偏,秋冬蘭雨更連綿。

    氣迎塞北風掀浪,地處瀛東水上天。

    補石欲邀娲再煉,變桑誰信海三遷。

    可憐沖壓艱修複,租稅年年泣廢田。

     餘埔(荒複不一) 百裡民番錯雜居,耕三耕一複何餘!荒坑試種人拚獸,浮埔經秋佃變漁。

    鋤力丁男宜體恤,戈聲甲仗戒紛挐。

    縱存地角濟多隙,案吏猶談報墾書。

     東海(三港通洋) 此去汪洋接太空,傳言萬水盡朝宗。

    台陽琅峤難南渡,浙海舟山尚北通。

    烏石潮生歸艇月,龜峰雲起列屏風。

    蔡牽敗退朱濆走,安土無忘擊賊功! 生番(廿隘防堵) 海角蒼生共此生,腼然何獨戾人情?飾金怪具髑髅癖,飲血群歸鳥獸行。

    番割得毋忻構禍,鐵工疑亦暗赍兵。

    雖言隘隘難防遍,鬼怨糜糧瞰最明。

     蘭防即事 蘭山一路重巡邊,輕坐籃輿便往旋。

    溪闊渡舠仍足涉,埔平行犢有車牽。

    竹圍茅屋疏村落,■〈木庶〉廠砻房小懋遷(台俗稱■〈木庶〉廠曰蔗廍,又稱碾米房曰砻橺)。

    無數荒坪沙壓斷,稽今失墾又年年(指叭哩沙喃一帶)。

     虎寮馬隘設防閑(蘭屬二十隘,如虎尾寮後有葫廬堵隘、施八坑前有馬賽隘),半似沙喃逼内山。

    番害數從溪徑出,莊屯都欠瓦樓環。

    牢穿莫惜亡羊補,虞備何嫌即鹿艱。

    丁壯甲田資保聚(台俗丈田以戈,計畝曰甲,每甲合内地一十三畝零),石垣應在衆擎間。

     琉球難夷遭風到境,加意撫恤,照例護送;詩以紀事 得生衆命賴漁船,恭順中山天亦憐。

    破艇底能漂海上,大龜嶼恰屬蘭邊。

    館餐仰體懷柔遠,額手欣看頂禮虔。

    此與琉球深夙契,前年護送又今年(己酉冬内,前任移交難夷林廷棟等三十四名,當經護送。

    今辛亥嘉平,又救獲難夷宮平等十四名,拟于新春護送)。

     賦 龜山賦黃學海 夫何橫孤嶼而形奇,長介蟲而名振,象南閩而取離,蟠東瀛而居震。

    鳌戴資其泳遊,鲸奔助其潮信。

    終古靈修,一方坐鎮。

    溯天錫龜文朱字,書出洛如龍出河;訝神膺龜鈕黃金,篆曰章而名曰印。

    原其置身鳀壑,極目鲲洲,泖鼻前卷,貂山右兜;延一脈于大雞籠後,犄遙勢于沙馬矶頭。

    當蛤仔難之東首,在烏石港之外流。

    豈真員峤方壺,可望而不可即?俨以俯靈仰繹,載沈而兼載浮爾。

     其為形也,■〈辟〉■〈薛〉波間,昂藏洋埃。

    尾搖曳而若伸,足蹒跚而又止;蒼松郁其文鱗,皓石連其貝齒。

    青髯黝釆,由來賦質多殊;碧眼金精,認得前身恰是。

    若有人效茲導引,誰雲舍我靈龜;況此山信合神奇,相誓有如白水。

    其氣則欱吸無端,吐吞自便;遐迩同瞻,顯微互見。

    景倏陰而倏陽,漂疑颷而疑霰。

    天水聽其依違,魚龍憑其變幻。

    頤間霧出,霎時而雨遍山頭;足下雲收,瞬息而風來水面。

    君不見旭日初昕,啟明已分;朝陽久慣,銜日多殷!桃都而先聆雞唱,扶桑而共仰龍雯;莫不左類右若,外飾中熏。

    想坎居離麗之相兼艮,其趾止其所,舉青純蒼光之不一物,相雜謂之文。

    至若雲不纖迷,月無點暈;萬水波平,三山路近。

    疑神物兮出遊,向山靈兮慰問。

    前弇果而後弇獵,長短殊名;山澤損而澤山鹹,感孚着訓。

    是真三百六甲蟲之長,山海通靈;況秉二十八列宿之精,文明啟運。

     彼夫蜃氣噓樓,鲛人潛室;鱛穴疑虛,鼍矶鮮實。

    雖浦腹以魚名,徒峽堆而牛出。

    即至鹿港洋開,蚶江渡吉;虎門望五,鲲身列七:要不過近似取名,牽連載筆。

    孰若此呈蒙顯霁而斑駁陸離,背陰向陽而嵚崎屹崒?六十裡沙侖對配,蜿蜓而生相從天;數百仞枕嶺遙臨,安息而搘床鎮日。

    是蓋元夫托始,靈氣肧胎,翺遊渤澥,隔絕塵埃。

    接台灣山後之山,入海則龜蒙有别;鎮閩洋海東之海,仰山而龜兆多才。

    久郁終通,昔斯嶼之忽坼;老番能識,謂漢人之必來。

    斯誠蘭地張屏,特萃坤輿之閑氣;從此瑤光烜釆,益征文運之宏開。

     龜山賦李祺生 維台海之名山,實蘭疆之巨鎮。

    排巨浪兮千層,聳危岑兮百仞。

    噓雲澍雨,象本從龍;幻市成樓,氣原非蜃。

    追制字皇初之始,曾傳玉案钤章;恍負書神禹之餘,剩有青泥篆印。

    爾乃潆環碧海,坐鎮中流,山因形肖,龜以神侔。

    絕巘崟巒,俨軒昂其直上;驚濤駭漭,訝■〈辟〉■〈薛〉以随遊。

    問五總之靈修,石瑩未化;索孤峰之盤郁,鼎■〈舌氐〉還留。

    陋鼈靈之詭拟,讵鼍異之妄俦。

    戀彼星池,尚依員峤;飄來風雨,未或羅浮。

    若其積翠崚嶒,浮青逶迤,任泛泛之漂搖,羌亭亭而矗起;淩轹虬鱗,骈連石齒。

    負危濤之百尺,甲背猶新;銜怪木以千章,墨痕曾是。

    天吳舞處,未移鳌柱之山;海若翻時,欲沒蛟宮之水。

    迨夫曉日初暾,微飔欲霰,覽一鏡之澄眸,愛平分于水面。

    空青斜抹,洞庭之螺髻雙翹;暖漾中開,卭益之蛾眉對絢。

    落蟕■〈蟲隽〉于水底,由來屴崱分形;幻神屋于波心,怪道魚龍百變。

    況複攢峰列嶂,吐霧吞雲;接雞籠之斜照,挹鳳岫之蒸曛。

    绡縠生波,底是鲛人之宅;珠玑砌石,洞饒猿鹿之群。

    長彼甲蟲,訝峥嵘其有象;探來丙穴,窺滉漾以無垠。

    想昆命虞廷,平成早開其習吉;亦考祥洛邑,瀍澗會合以呈文。

    鑿破混蒙,祥開景運。

    緬爾昭兆奇形,蔔我元枚迅奮。

    揚輝射鬥,三千之雲路非遙;摛釆骞宵,一帶之星源最近。

    倘遇鲸波之東跋,曾邀曳尾以偕遊;如逢鵬翼之南抟,曷禁昂頭而向問。

    原其亭毒鴻鈞,包涵異質;彙萬派以洄旋,挺一卷而回出。

    秦皇之叱非然,精衛之填奚必?赤文綠字,披玳瑁以光騰;紫貝斑痕,映磅磄而彩密。

    豈特漁莊蟹舍,争圖海國之春;從知鳀壑鲲池,悉煥文明之日。

    彼夫瞿牛峽口,龍首山隈,絕少環奇之概,空傳滟滪之堆。

    又或杳麟洲于瀛海,想鳌戴于蓬萊。

    鼋背時掀,終成惝恍;鲎帆不落,到底疑胎。

    曷若茲山毓秀,征奇于洪洋巨浸,長任驚鱗駭介之撞擊澎豗?以是知精感瑤光,大造非無心而入化;靈通析木,人文皆有象以宏開。

     紀事 嘉慶丙寅春,海寇蔡牽至烏石港,欲取其地,使人通謀共墾;衆患之。

    賊舟有幼童被擄者,乘間登岸,遇其父,匿之。

    賊索不得,揚言且滅頭圍。

    衆益懼,頭人陳奠邦、吳化輩相與謀:『今通賊,官兵必讨;不如拒之,且以為功』。

    乃夜定計,集鄉勇并各社番,伏岸上為備。

    賊猶未覺,晨入市貨物。

    衆乃縛之,得十三人并頭目。

    賊聞之怒,連帆進攻。

    衆斷大樹塞港,賊不得進。

    拒敵久之,賊敗去。

    化等乃以所擒賊獻。

    将軍賽沖阿聞,乃有該處膏腴為蔡逆窺伺之奏。

    越丁卯秋,朱濆大載農椇,泊蘇澳,謀奪溪南地為賊巢。

    陳奠邦等遣人告急。

    知府楊廷理緝捕至艋舺,得訊,遂與南澳鎮王得祿水陸赴援。

    先是漳人盡得有西勢地,柯有成、何繪、陳奠邦、賴嶽、吳化、吳光裔六人為之董事;而東勢之強者,獨番社潘賢文駐羅東。

    自羅東以南至蘇澳三十裡,朱濆謀奪之,以哔吱、紅布散給東、西勢諸社番;有漳人李佑陰結黨與通。

    廷理乃以劄谕柯有成、潘賢文七人,曉以大義,出哔吱十闆、紅布五百疋、番镪千圓,赉番衆。

    賢文大悅,民鹹踴躍用命。

    設木栅于海口,各出器械巡邏,捕通賊者。

    佑黨懼,絜妻子入賊舟;賢文複獲海寇黃善等七人以獻。

    有黃竈者,大股賊目也,為黃姓所匿。

    廷理索之,即縛竈出獻。

    于是蛤仔難民,競出治道,以迎廷理。

    四日而至五圍。

    至則泉州義首林永福、翁清和,自艋舺率精壯番勇千二百人,穿山開路,以達蘇渙。

    潘賢文亦以衆斷賊樵汲,遂與舟師夾攻敗賊。

    賊順流而東遁。

    廷理歸,請于将軍益力。

    戊辰春,賽沖阿于是乎有請設屯免升科之奏,部駁又中止。

    是年冬,少詹事梁上國,福州人也,得鄉官信,條陳其狀甚悉。

    朝廷乃着督、撫奏覆。

    阿林保奏勘地勢、番情,另行酌辦。

    此己已正月事也。

    越年夏,方維甸巡台至艋舺,始有收入版圖之請。

    迨十六年辛未秋,汪志伊勘查事宜一奏,而蘭于是乎入籍(參「東槎紀略」)。

     台中獨蘭無業戶。

    因開蘭時,恐經費不足,故以田六、園四之租榖,盡歸諸公。

    除應完正、耗而外,另有餘租一款;凡一切地方公費,皆取辦于餘租。

    詳在「田賦」條内。

    而小民無知,動以業戶為請;不特柯、趙、何諸姓鑽充已難,且開征數載,尚有劉碧玉、王有福等,冒昧渎請。

    試思利既歸公,權以官重;如再于田六、園四而外加額以置業戶,在各農佃力既有所不堪,如就田六、園四之中而欲加設業戶,則官有胥差尚不能使民按期完納,又安能任憑一、二業戶而總彙全蘭之糧儲乎?且出資本以開透荒埔者,台之所謂業戶也。

    今蘭中散佃,各給丈單,既自墾透升報完糧,辦有成案,亦未便使該業戶坐享其利。

    是公私均有所不宜者也。

     烏石港口,向有興化、惠安等處埔魚小船,每當春夏間,遭風寄泊入港,散賣鹽斤,販載蘭中米石。

    自開蘭後,私枭既已斥禁,而蘭港請示招商之日,即議以興化、惠安來往索熟之船,準其入蘭販載;而他船固未嘗聲請禁絕,亦未嘗概予往來也。

    道光五年七月間,突有閩縣行戶蔡以蕃者,投赴升福州府何煊請準,以「慶、安、瀾」三字分編該處商船三十号,來蘭販米,并饬禁他處船隻不準入蘭。

    商民見之,不勝駭愕。

    登經署倅烏竹芳通禀撤回在案。

    其略雲:『蘭為産米之區,若專令慶、安、瀾販貨,而他處概行拿截,則所載無多,用物既不免缺乏;且番銀自此缺少,完納折價餘租,難期踴躍,兵饷将無以支,錢糧亦無以解;官民恐日形其拮據。

    又蘭地商民,半屬漳、泉,應請将漳、泉船隻,與該号一體驗照放行,不得扣留截拿。

    現慶、安、瀾到者,僅十餘号,俱插黃旗,聲言官船不許查看,亦不将牌照繳驗,難保無夾帶私貨情弊,禀請憲示撤回』雲雲。

     山匠林泳春滋擾時,營弁兵有暗與之言和者;故文〔員〕之勢益孤,而縣丞一署,又處在頭圍。

    道光三年六月朔,竟至蜂擁排闼,勢甚猖獗。

    朱懋手攜二子,責以大義,衆始散去。

    時以懋為鎮靜示威雲(懋後死于嘉義寇難)。

     台灣北路番社,自乾隆五十二年,福康安将軍請照四川屯番例設立屯弁丁,以界外無礙荒埔,充為屯租饷。

    當日饷取諸田、租給諸園,皆歸番自經理。

    逮嘉慶二十一年,将饷改歸官征給,其租仍分配番丁自收。

    此皆前修「府志」所未及詳,而為淡水、彰化現所奉行者也。

    噶瑪蘭歸附之初,梁少詹一奏,亦請概行屯田議者。

    因各田園由民資本先經墾熟,與未墾荒埔分限續開諸地皆供、耗攸關,不便設屯;而各社另有東、西勢加留餘埔,為三十六社化番生計,又不便以其口糧劃充屯饷。

    故開蘭之初,屯議遂寝。

    惟查嘉慶乙亥二月間,翟前廳淦曾議将東勢阿裡史等社,在羅東一帶番社之旁有開透埔地一百餘甲,免其升科;仍照蘭租章程,每甲田納谷六石,計年可得租谷六百數十石;不敷,又請馬賽社流番,在馬賽等埔地私墾成田五十甲,免其完納番租,仍照民佃年納番租每甲四石之式,年可得租谷二百石以上。

    又查勘得西勢、礁坑、湯溝等處,自二圍至四圍一帶山林,間有生番出沒,耕樵不能安業(按此當開蘭時事,今則否),應添設隘寮十處。

    每隘挑募丁壯,自八名至十二名不等,就沿山界邊荒埔,聽各隘丁附近墾辟,以資現在口糧。

    俟三、四年後,開成田園。

    其地沙土劣瘠,不堪并征餘租,隻照田園升科供、耗,征谷二石。

    年可得五百石左右,充為屯饷。

    每谷一石各折征番銀一元,統計三處,年可得番銀一千三百元。

    仿照福将軍原議,屯丁一名年給番銀八元,可添設屯丁一百五、六十名,俾緩急可資調遣。

    其人則未入版圖之先,查有彰屬之阿裡史、烏牛欄、阿束、東羅溪等社流番,移住西勢一帶,近有千丁,頗精壯,鳥槍弓箭亦娴熟,堪以募作屯丁。

    該社通事堪以挑作屯弁。

    經将丈繪圖說、征領章程、挑募名冊,牒府轉詳,批由道府議覆。

    嗣鎮道覆以:該處究屬流番,并非土著番黎,未便議設屯丁。

    其各處田園,即饬照例升科。

    所有該廳請設屯之處,應毋庸議。

    由是屯弁、屯丁即無舉充,而屯饷、屯租亦無撥給。

    将所詳作屯地之阿裡史墾埔,歸入嘉慶十九年分升科正款,造報起科;而馬賽私墾番埔五十甲,續由武隆阿升鎮湊作蘭營隆恩官莊,募墾戶翁承輝等管收額課,按給社番口糧,并資恤戍兵不時藥餌之費。

    其湯圍墾地,旋被湯泉泡傷禾苗,不能援照田六、園四之例升科納賦;而深溝尤低湳之區,被水沖失,所有餘地附入新興莊黃添結下,同湯園、白石山腳諸瘠地,詳奉奏準豁免餘租。

    每甲隻征供榖二石,歸入正款内下則額征。

    至礁溪、施八坑兩處,現已分設隘寮,地歸隘佃墾耕,租由隘首自收自發,以作隘糧及器械、鉛藥之資。

    亦已奏準歸該隘丁首等相安收管,不必官為經理,以免糾纏繁費矣。

    此屯議之所以不果也。

     「海隅裡謠序」一篇,為前署通判烏竹芳托其門生李彥昭、謝大經等之筆也。

    烏廳任内,遇閩、粵分類,自嘉、彰蔓延入境,一時設法捕撫,自不免移梛受虧。

    惟中如會捕山匠、約束和、福夫匪,經有前後任詳辦項目,載入「武功」,此處未便紛繁;故摘叙其近實者,一以揚前徽,一以征後信雲。

     筠林烏老夫子,前宰诏安,以緝捕勤能,擢升刺史,借署噶瑪蘭通判(道光五年六月)。

    到任次年五月間,嘉、彰分類,匪徒竄入蘭境,布散謠言,吳鄭成、吳集光、吳烏毛等從而附和,聚衆數千人,焚燒村莊、劫搶廬舍,合蘭鼎沸。

    吾師聞信星馳至冬瓜山粵莊,賊衆甫集,倉皇驚散,遂追至馬賽,生擒賊匪七名。

    次早回至羅東,聞賊正攻打員山,遂不暇食,率衆前往。

    賊伏在那美莊竹圍中,槍铳齊鳴,打傷役勇三名。

    衆欲奔避,師以身當先大呼,各役奮勇沖擊,生擒五名。

    賊畏懼始逃去。

    次日探賊聚鹿埔莊,師與營員議,分路夾攻。

    師先至鹿埔,賊正在焚莊,見官兵驟至,遂率衆齊出,漫山遍野而來。

    彼衆我寡,人人皆有懼色。

    師獨激勵勇役,以一當百,沖鋒直入,生擒匪徒九名。

    從此賊衆喪膽,望風而靡。

    但團聚四處,一時未能即散。

    二十四日,諸路賊又會攻打員山。

    師遂傳谕各村居民團練鄉勇,豎立義旗,身領兵勇并帶大炮三炖,布列山前,與賊對壘。

    各路伏勇,又生擒八名。

    自此賊衆計窮勢蹙,遂遁影無蹤,而合蘭不緻蹂躏,粵民得以保全矣。

    又中港逃來難民不下三千人,師恐其與賊合謀,遂率領頭人,親至頭圍撫恤,給以米銀,栖以廬舍。

    皆歡然不敢滋事。

    時淡水、小雞籠與蘭接壤,山上又有避難粵人千餘,被漳人圍圈日久,飲食幾絕。

    師聞信,即饬漳屬頭人,帶銀數百,星夜馳赴,給以米石,并勸漳人解圍和好。

    鄰邑之歡頌者,至今不替雲。

     姚太翁骙,字襄緯,世為安徽桐城麻溪望族;以箋記遍遊兩粵、蘇、浙、山右、西江諸幕幾三十年。

    所曆之地,遇獄枉者,不避嫌怨,危言救之。

    人多推其伉直。

    晚乃就養。

    其子瑩之任于政教,多所督授。

    道光二年,瑩權蘭倅篆,擒解著名賊目首從十餘人。

    翁在郡聞之,欲貸其一、二;而諸盜至郡,皆談笑歌呼,以為更十八年,仍偉丈夫也。

    翁歎曰,天下固有至愚若此者哉?益可憫矣!内三人竟得末減。

    淡水男子朱蔚者,自稱明後,妄造妖言,入蘭煽惑愚民,圖為亂。

    瑩訪獲之;或忌其事,倡言于衆曰:『小民颠疾耳。

    時方太平,焉有此事』?瑩以黨證明确,妖書、木印、悖詩皆具,台灣浮動,當以朱一貴、林爽文為戒。

    翁曰:『毋争也。

    事關釀亂,有司之責;幸未起,獲其首逆,誅否聽于上官,且吾不願汝以多殺為能也』。

    令出所獲物,盡獻而焚之。

    蔚至郡屢訊皆實,卒以狂疾抵罪。

    事載「東溟文集」。

     蘭初辟時,預籌進山備道,以便策應緩急。

    其路凡三條:一由淡水、三貂過嶐嶐嶺抵頭圍;系入山正道,作往來大路。

    即在漳人分得地界之内(按此條,即今由艋入蘭通行大路)。

    又一路由艋舺之大坪林進山,從内山行走,經大湖隘,可抵東勢之溪洲;系在泉人分得地界之内。

    又一路由竹塹之九芎林進山,經鹽菜甕、番玉山腳,由内鹿埔可出東勢之叭哩沙喃;系在粵人分得地界之内(按此二路,入「開蘭事宜奏案」内,原稱籌開;經翟前廳于嘉慶二十三年間詳請,與泉、粵頭人捐資辦理在案。

    至道光四年,呂升廳籌議定制,又以事非急要,請咨緩修。

    近年以來,艋舺、安溪茶販,竟由大平林内山一帶行走,直出頭圍。

    其徑甚捷,從無生番出沒,可見今昔形勢,又自不同矣。

    查定制(詳文案内)雲:将來民人入山樵采漸多,人煙稠密、行旅漸通、生番潛迹,再議興修,未為不可。

    但此時艋舺近莊人已多由萬順寮六裡至平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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