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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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識(下) 紀文(下)紀事紀物 紀文(下) 紀事 紀物 紀文(下) ——論、書、說、記、骈體、詩、賦 論 山海賊總論解元教谕德化鄭兼才(六亭) 台灣本海寇屯踞之地。

    其後荷蘭奪之倭人,鄭氏又得自荷蘭。

    自入版圖後,乘間竊發,山賊常有,海賊不常有。

    山賊猝起,黨與烏合,非占據郡縣城不能集事;若前之朱一貴、黃教、林爽文皆是也。

    海賊以商船為性命,或草竊登岸,随風去住,無所藉郡縣城;雖罪惡貫盈之蔡牽,其初時所為,不過如是。

     蔡牽率衆入鹿耳門,始嘉慶五年;兵将退守安平,商船悉為賊有。

    自是蔡牽始垂涎台灣矣。

    蔡牽既去,揚言越五年當再至。

    至期,果以賊衆至,為嘉慶九年四月二十有八日。

    值雨甚,北汕炮不得發,兵潰将亡,郡城民情洶洶;賊去始定。

    自是蔡牽敢窺伺台灣矣。

    是年十一月,蔡牽繼至;十年四月又至;皆停泊累月。

    其聲勢聯絡,不熾于前;而胡、杜、侯餘黨洪四老等,得以民無鬥志,蠱惑蔡牽。

    蔡牽歲資利于商船,不惜重赀厚結山賊。

    山賊不知,自速其死,廣為招緻;而向來被據稍知書之徒,又以天時人事,散布謠言。

    蔡牽自是妄稱王号,逆造正朔(自稱鎮海威武王光明元年),于十有一月起釁滬尾,竄連東港,厚集郡城,皆山賊為之揚其波。

    一若至微極賤之蔡牽,一日可以鞭棰番民、控制閩粵也,豈不悖且惑哉! 蔡牽雖垂涎台灣,然日久計熟,所欲得志者噶瑪蘭耳。

    其地膏腴,未入版圖。

    田畝初開,米粟足供;居郡城上流,險固可守;漳、泉人雜處,其釁易乘;而同時巨盜朱濆力足控蔡牽,又慮為其所奪,是以揮金布賂,密謀先發,令其黨赴東港,而自留滬尾督率。

    意以滬尾既得,即可上迫噶瑪蘭,而下制郡城。

    不圖羽翼未成,陸賊元兇就戮,不得已始率黨南下。

    既入鹿耳門,又遷延踰旬。

    若其初意在郡城,必乘無備,并力急圖。

    蓋蔡牽雖愚,長生海涯,習聞往事,縱使僥幸得有郡城,未有不懼為朱一貴之續。

    以此度群賊所為,決非噶瑪蘭不可也。

     蔡牽烏合鸱張,多以林爽文比,而大勢實相反。

    林爽文之變,實激之使起,故釁生一時,蔓延數載;而其敗也,至于窮蹙自投。

    蔡牽之變,若招之使來,故勾通數載,流毒一時;而其敗也,止于詭秘自逸。

    以勢論之,山賊被誘迫脅,身雖從賊,心懷兩端;群呼跳躍,如同兒戲。

    有節制之師不足平也。

    海賊雖拚命敢殺,然其入港必借勢風潮;即使登岸,必無傾船盡出之理。

    有勇力之師固守海口,以逸待勞,亦足恃險無虞。

    惟上流噶瑪蘭,官所不轄,賊所必争,萬一民番失守,棄以與賊,台灣之患,由是方滋。

    故為台灣久遠計,非掃清洋面以拔其根,即當緻力上流以絕其望。

    然以化外地,通道築城、設官置卒,既格于非入告不可;而水師頻年剿滅,又苦于風濤出沒,蹤迹無常。

    無已,則請踵藍鼎元「鹿洲集」中故智,而以假扮商船之說進(「六亭文集」)。

     書 上汪瑟庵先生書(諱廷珍,官至協揆;谥文端)鄭兼才 謝君金銮官嘉義教谕,去歲詳修「台邑志」既竣事,複着「蛤仔難紀略」一卷。

    蛤仔難者,台灣東北地,初為生番社,今皆漳、泉人住居。

    辟地既廣,慮并于海賊,願内屬;當事未以聞。

    以勢論之,郡城地近極南,蛤仔難處極北,上可及下,下不能顧上;蛤仔難即可棄,為郡城計不可棄也。

    以理論之,墾田數萬、聚族數千,地為化外之地,人為向化之人;化外之地可棄,向化之人不可棄也。

    況其地易為巨盜占踞,未雨綢缪,斯為要着。

    兼才欲叙述存之,慮學識淺陋,不足取重;謹呈鑒并乞序言,他日其地新屬,是書得行,夫子鴻裁,于海外有光矣。

     上辛筠谷侍禦(諱從益,官至都總憲) 舊夏寄一函,内附「蛤仔欄紀略」鈔本。

    蛤仔欄向未内屬,舊冬梁九山據謝退谷所著「紀略」,條列奏聞;今已奉旨收撫。

    「紀略」一書,夏間已梓于前台郡守雙梧楊公,如得其本,當即寄覽。

     上瑟庵先生 「蛤仔難紀略」已梓于前台郡守楊公廷理。

    内備四圍,弁以謝博士金銮原序。

    楊太守未知兼才求序于夫子,而謝博士則深喜是書得因就正,以未得快睹師序為憾。

     楊太守為全台倚賴,在勤事便民。

    南北路循行,仆從數僅盈十一;遇有驅使,千人立緻。

    供應省而呼應靈,為足感衆心而寒賊膽。

    當蛤仔難甫通,民既悲其去,迨漳、泉械鬥,民益願其來。

    大吏不得已,亟檄太守往彈壓。

    乃以今秋八月,領空銜東渡。

    計其勞績,一奏于将軍,撤回後,再會奏于督撫。

    而其省費便民諸治行,尚未盡達天聽,僅見于百姓之讴思、文人之載筆,其亦公論所不能沒也欤!锓本「紀略」附呈。

     與鹿春如(澤長)論料匠事(辛巳冬)姚瑩 頃谒觀察,言蘭地軍工料匠一事,慮廳中不能盡善,委足下就近察治。

    想素受知遇,無不欣然奉命也。

    惟此事原委不可不知,治法寬嚴又須得當;庶不激生事端。

     緣軍工大廠所用本地土料木件,向系南路之琅峤、北路之淡水兩匠首承辦,而北路為最多。

    匠首杜長春又最久,曆以煎煮樟腦獲利。

    噶瑪蘭新開,未設匠首。

    其本地遊民無食,入山采伐木植,為居民建蓋房屋、農椇器用,皆賴于此。

    其地并無松杉,惟産硬木,即軍工小料之木也。

    是以淡水大匠首杜長春派令承辦軍工,曆年四載,每載一百二十件無誤。

    嗣因附近蘭民,往往入山煎煮樟腦,售賣漸多;而杜長春之樟腦滞銷不行,乃請入蘭設立料館,以采軍工為名,而實在欲收樟腦之利。

    蘭地各山,小料匠以為曆辦軍工無誤,一經設館,不無多所派累,頗有怨言;而私煎樟腦者,亦不肯遵禁,遂勾結衆料匠拒杜長春,不任設館。

    杜長春大受肆辱而逃,匿其情,以抗辦軍工具控。

    前觀察使葉公嚴劄饬拏,衆匠懼,赴廳投訴乞免。

    高前廳許之,罰令備制頭圍縣丞衙署料值減半而為詳銷設館及辱匠首之案;衆匠以為無事矣。

    詳上,而杜長春禀亦至。

    葉公嚴斥,廳中急拘之。

    衆匠大嘩,遂相謀,聚衆縛廳役欲殺,因而為亂。

    此役畏死,重賂得免。

    然杜長春固猶哓哓不已也。

    瑩時在台邑,聞之,力言于葉公。

    謂:噶瑪蘭僻遠,鞭長莫及。

    此等皆亡命,且平心計之,其曲不盡在民。

    人情洶洶,急操之恐且有變。

    公納之,稍緩其事。

    今春至蘭,益得其狀。

    蓋蘭地采料者,皆沿山架寮,自頭圍至員山大湖凡七處,各有頭人。

    多者十數寮,少者四、五寮。

    每寮小匠或三、四十人至一、二十人不等,皆赤手無賴;故不避生番,身入險阻,歲常為番殺者數十人而不顧。

    其頭人亦無大資本,即以随時賣料為工資,采者與頭人均其利焉;藉以活者斯甚衆矣。

    若煎煮樟腦者則又不然,蓋亦略有身家,而出資鸠工侔利矣。

    此二者,本不相涉;因煮腦者為杜長春病,欲并之而不可,則思除之,迫而與采料者合,乃并采料者亦病之矣。

    采料、煮腦二者既合為杜長春病,然後淡水匠首始疲于軍工,而船政大敝。

    杜長春因得有所挾持,而時時求退。

    曆任皆姑容之,匠首益驕。

    其始志在除私腦而已,繼乃欲除私料。

    蘭地千萬丁,日用取資于料,勢不可除;則思不出工資而坐抽其利。

    蘭之人不甘也,誓不使其設館,而願照舊例承辦四載之料。

    杜長春必不可,故久而不決。

    其煮樟腦者,亦藉此有泰山之安焉。

    此其原委也。

     愚以為杜長春固貪矣,無賴之徒動以鸠衆抗拒,緻害軍工,此風亦不可長。

    然若輩自出工資,忘生冒險以求口實,本無抗辦軍工;徒以匠首争利故,而坐以罪。

    此不足以服衆心而平衆怒。

    将舍采料而獨治煮腦,則又慮其勢方合,恐煽為變。

    将徹底實究之,則治衆采料者以鸠衆毆辱官人之罪,必先究匠首以争利勒派之咎,庶兩平之道。

    而軍工方在需人,去一杜長春不足惜,軍工之害,不可勝言。

    此投鼠忌器之勢也。

    然則審思而善處之,惟有增設料館而寬其抗拒之罪,使衆料匠與匠首一體辦公,稍為津貼匠首,以示有所統轄。

    料匠既歸料館,匠首亦藉得所利,不緻獨肩軍工之累。

    然後獨聲私煮樟腦之罪而捕之,采料者必不複與合;然後煮腦之勢孤,一幹役可系治之矣。

    去其煎腦之病,則匠首之利必專,于以裕匠濟工,豈不善哉!此瑩今秋在蘭所籌劃,出于萬全者也。

     既詳請,未及得批去任。

    乃杜長春貪婪無已,衆料匠既聽從設館、不取工資,而聽匠首九一加抽,以為津貼之費,亦不複與煮腦者通,鹹赴案具結矣;杜長春則必欲加抽二八不可得,複以料匠抗辦為辭,不往設館,陰為挾持軍工之計。

    今觀察慎擇能事之人,而足下适在蘭,故屬瑩緻書陳其始末。

    相機度勢,是在大才之審處,而不可以懸定。

    足下勉為之,無負觀察意(「東槎紀略」)! 說 軍工廠鹿港同知安福陳盛韶(沣西) 水師巡洋之船謂「哨」,監修者,台灣道也。

    其藤麻發廳縣采買,其釘鐵、桐油由内地采買,桅舵樟木由内山采買。

    于是各城市有藤戶,曰奉憲采藤也;非軍工廠藤謂私藤,不敢賣。

    有小廠戶,曰奉憲發賣餘鐵也;非軍工廠鐵謂禁鐵,不敢用。

    有軍工匠首,曰奉憲采料也;非軍工廠采買之木謂偷透,非軍工廠雇修之匠謂私修。

    住鹿耳門巡查者名海馬,住北路海口巡查者名料差,皆所以嚴海禁、查奸細,備不虞也。

    而巡差之利在船規,匠首之利在樟腦,廠戶之利在鐵價。

    倘用非其人,利之所在,弊即因之。

    然則曷革乎?曰:否。

    查台灣道例修哨船,大船月限一隻、小船月限二隻。

    其價領諸司庫,大半不敷;書差辦公,不能不藉茲貼補。

    以山澤有餘之利,供軍需不足之用,取者尚近于義,與者尚近于忠。

    舍此而剝削府縣倉庫,則為患滋大。

    再不然,而杯水盟心,半塵不染,官清于上,丁胥染指于下;小民未沾實惠,猶是飯從脊梁上過。

    惟是率循舊規,嚴禁滋擾以防流弊,乃持平之道也(「問俗錄」)。

     記 噶瑪蘭台異記(辛巳)姚瑩 皇帝登極之元年六月癸未夜,噶瑪蘭風飓也。

    或曰:『台雨甚,伐木壞屋,禾大傷,繼以疫』。

    于是,噶瑪蘭辟十一年矣,水患之歲五、台患之歲三。

    蘭人大恐,謂鬼神降災,不悅人之辟斯土也,将禳之。

    姚瑩自郡反,聞災馳至,周巡原野,傾者扶之、貧者周之,請于上而緩其征,制為藥而療其病,疫以止。

    民大悅。

    乃進耆老而告之曰:吾人至此不易矣!生人以來,此為荒昧。

    惟狉榛之番,睢睢盱盱,巢居而穴處。

    其所以異于禽獸者幾希?始自吳沙數無賴召集農夫,負耰鉏以入荒裔,翦荊榛、鑿幽險,禦虎豺之生番,數瀕于死矣。

    乃築圍堡、置田園,聚旅成郛;既以無所統而相争奪。

    大吏以聞,天子憫焉,然後為設官以治之;黔首綏和,文身向化。

    今則膏腴沃壤,士農工商備矣。

    城郭興、宮室畢,婦子嘻嘻而樂利。

    夫山川之氣,閉塞郁結,久而必宣。

    宣則洩,洩則通,通然後和,天道也。

    今以億萬年郁塞之區,一旦鑿其苞蒙,而破其澒洞;澤源與山脈偾興,陰晦與陽和交戰。

    二氣相薄,梗塞乍通,于是乎有風雷水旱瘯疾之事,豈為災乎?昔者羲、軒之世,淳風古處,百姓渾渾,不識不知,未有所為災者。

    逮乎中天運隆,五臣遞王,文明将啟,而于是乎有堯之水、湯之旱,聖人以為氣運之所由洩,而不以為天之降殃于人也。

    不然,德如唐堯、功如成湯,豈複有失道以幹鬼神之怒哉?若夫地平天成,大功既畢,則惟慎修人紀,以保休嘉;而于是乎時和年豐,百寶告成,宇宙熙皞,臻于郅治。

    苟有失德,肆為淫慝敗亂,則鬼神惡之,而天乃降災。

    此天地之氣既通,而人事不和之為厲也。

    今蘭地初辟,雖風水屢洊,而不為異。

    五患水、三患台,而民不饑,無有散亂,何也?民皆手創其業,艱難未忘,不敢有淫慝之思也。

    雖然,吾特有懼焉!懼夫更數十年後,地利盡辟,戶口殷富,老者死而少者壯,民惟見其樂,而不見其艱也,則将有滋為淫佚,而樂于兇悍暴亂者。

    人禍之興,吾安知其所極耶?然則如之何而後可也?曰:崇節儉、修和睦、戒佚遊、嚴盜賊。

    守斯四者,庶可以久安而不為災,禳何為者?耆老曰善。

    乃記之(「東溟文集」)。

     骈體 噶瑪蘭厲壇祭文姚瑩 嗚呼!上帝好生,蠢靈無異。

    聖王禦世,中外一家。

    安民以惠為先,善俗以和為貴。

    冤慘之深,莫過沙場不返;厲氣之積,多由餒鬼無依。

    嗟爾噶瑪蘭開辟之初,三籍流民,皆以孤身遠來異域。

    負耒營田,披荊斬棘;或橫戈保衆,賈勇争先。

    探身鲸鳄之淵,射利虎豺之窟;始與兇番格鬥,繼乃同類相殘。

    戰争越十五年,死亡以數千計。

    聚衆奪地,沒既無名;違例開邊,死且負咎!重洋阻隔,魂踯躅以安歸?亂冢縱橫,骨抛殘而莫辨。

    肝腦空塗,未得一弓之地;幽冥淪滞,長銜九壤之悲! 至于三十六社土番,被發文身,聖化未沐。

    含生負性,覆載攸同。

    草為衣而肉為食,猿鹿是伍,何知布粟之精?巢斯處而穴斯居,風雨飄零,不解宮室之美。

    射鹿打牲,以镖弩為耒耜;赤男躶女,無葬娶與室家。

    睢睢盱盱,榛榛狉狉,乃始以市買而通漢,繼因土地而交争。

    戰鬥屢摧,信漢人果有神助;疆原日蹙,疑番衆殆是天亡。

    生雖愚陋無知,白刃可蹈;死亦沈冤莫釋,碧血難消! 更有黃發少年、白衣壯士,奮孤忠而讨賊,識大義以勤王。

    當孫恩猖獗之時,亦廬循縱橫之會。

    蛟吞鲸視,屢思破卵營巢;大斾樓船,尚待焚艘拔幟。

    乃父老深明順逆,士女争饋壺漿;生擒醜類投轅,願效前驅破敵。

    功成碧海,身喪黃泉;莫考姓名,未蒙恤典。

    忠誠不滅,義魄何安! 方今天子懷柔,澤周海外。

    嘉群番之響義,負籍歸誠;憫絕域之初通,設官布化。

    授地分田,鳀瀛有截;食租免稅,麟冊無頗。

    十二年教養涵濡,七萬戶讴歌鼓舞。

    漢庶則成家聚族,都忘鋒镝之艱;番黎亦鑿雨鋤雲,漸有衣冠之象。

    生人安矣,受福方長;死者哀哉,含悲何極!萬衆青磷之鬼,不免餒而;頻年疾疠之災,良有以也。

     瑩等共膺此土,保赤為懷。

    睹民番之錯處,日久而安;念冥漠之沈淪,心悲以恻。

    爰廣安民之惠,更修祀鬼之壇。

    建旛招魂,設屋為主。

    傳集三籍各社耆長,涓吉緻祭。

    俾知忘身保衆,死事無别乎公私;木本水源,此日猶申其禋祀。

    茆楹既置,足以栖靈;生籍雖殊,何妨共食?奮身以争地,身亡地喪,尚複何争?為漢以怨番,漢睦番和,可以無怨。

    如果仇忿兩釋,自能厲氣潛銷。

    漢乘風而内渡,速返鄉園;番超脫于沈幽,各登善地。

    從此人鬼相安,民番永樂。

    殊方異域,皆成舜日堯天;滞魄冤魂,盡化和風甘雨:豈不休哉?尚飨! 噶瑪蘭始入版圖,民番未能和睦,時有械鬥;又頻歲多災。

    瑩鋤除強暴,教以禮讓,民番大和。

    乃以秋仲會集三籍漢民、生熟各社番,設厲壇于北郊,祀開蘭以來死亡者。

    為漳籍之位于左,泉、粵二籍之位于右;列社番之位于地,以從其俗;城隍為之主,列位于上。

    是日,文武鹹集,率各民番,盛陳酒醴牲核以祀之;至者二千餘人。

    社番亦具衣冠,随衆跪拜,如漢人禮。

    祀畢,又使民、番互拜。

    瑩乃剀切誦以和睦親上之義,陳說五倫之道,使善番語者,逐句傳繹之。

    環聽如堵,多泣下者(「東槎紀集」)。

     社稷壇禱告地震疏台灣府前任通判平陸仝蔔年(磵南) 伏惟智女安貞,噓吸上通乎蒼縡;媪神嚴翼,蕃厘下奠于黃靈。

    浮六幕以無垠,界四維而有定。

    凡以靜兼山鎮,恬與瀾安。

    斯履土皆荷其帡幪,寬平玉砥;而守疆尤資其奠乂,鞏固金瓯也。

    噶瑪蘭地辟台陽,海連閩峤,屏垣文武,保障民番。

    扶弱水以三千,地無私載;吞雲夢者八九,海不揚波。

    何期素守坤貞,遽爾疊來震動;龍門未鑿,鳌柱将傾。

    町畦則下谷沸騰,廬舍則中宵轉側。

    厖驚水吠,鳥夢風搖。

    半月以還,四方未奠。

    某等忝膺土守,素非搖嶽之才;忍聽陸沈,不切安疆之志也?知鈎星伸、維星散,三淵自應乎天文;但恐首龍吐、腹龍安,八道未通于地表。

    則山雖嶽立,傳可毋召乎伯宗;而廟或榱崩,慝終有傷于展氏。

    用修辰告,共底寅嚴。

    總期地道主平,奠高不溢以神瀵;庶可人居還定,履厚胥托于仙瀛。

    尚飨! 天後宮上梁文仝蔔年 維國家崇報神功,海波效順;維茆屋仰懷後德,廟貌更新。

    欣相宅而移宮,就望衡而對宇。

    鴻基視昔,弼我丕丕;駿烈流今,思予贊贊。

    百卅瑞安瀾平浪,普濟慈航;廿四秋辟地聚人,宏昭化宇。

    雖雲波谲詭,增華一聽于後圖;而虹彩亘連,太樸已恢乎前制。

    屬銀河之案戶,架玉殿之飛梁。

    利葉莺遷,允宜美輪而美奂;鳴随蛙梵,安問屬官而屬私!并告匠材,欣餘郎偉。

     拟修北門外至頭圍石路啟陳淑均 「夏令」供除道之畚,在九月十月之交;「周官」役修野之旗,非一手一足之烈。

    欲并登于彼岸,須先伐自他山。

    廳尊仝磵南先生,按部風清,視塗雨畢;原無蹊于李下,示有截于海隅。

    謂蘭自北門外至頭圍,沿山一帶,非泥污即低窪;計裡三十程,匪石鋪不平坦。

    古馗凹凸,背竟如龜;皇路清夷,蹄偏穿馬。

    緬九經之橫列,思千尺以直排。

    爰據董事覆查,議自四圍橋頭,接至旱溪路口,程途十裡,經費千缗。

    石出公家,開通于七陌九阡之際;工輸佃戶,鋪墊于四衢八達之中。

    在兩界之田疇,左右可無支绌;而千方之石塊,東西或費轉移。

    用告仁人,共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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