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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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不吼,大風不吼。
或既晴猶吼,必待烈陽炎暴至終日則吼息。
四、五月之吼,鳳山最甚;六、七月之吼,台灣最甚。
其地氣由南而北。
七月二十六後謂之埔占,湧漸輕。
至中秋則不吼。
蓋夏令地氣蒸熱,自下而升,猶煮飯之滾于鍋底然。
此新收台邑志之說也。
蘭則吼于冬時者為多。
或久晴而吼,則必有風雨;久雨而吼,則必多晴霁。
與地動一樣,為天氣變易之征。
烏竹芳詠「海濤詩」:『十裡猶聞喧■〈目舌〉響,蕭蕭不住到平明』。
自注雲:『噶瑪蘭近海,濤聲作,即降大雨』。
久雨地微動,翌日即晴。
與久晴而地震及海吼者,翌日亦未有不雨。
既雨亦未有不纏綿。
玉山在蘭西南二百餘裡之外,必連日晴霁、幾于天無片雲,方得遠望其項背。
然既見之後,非風即雨。
「諸羅志」所謂:『有頃則雲霧複合』者,其說甚驗。
海船(工料) 按此即郡哨船也。
以蘭不設水師而有海船往來,故附于此。
大吉木(長七丈餘,圍五尺餘)、中吉木(長六丈餘,圍四尺餘)、浮溪木(長五丈餘,圍三尺餘,俱杉木名)、高洋木(杉木之略小者)、柁、碇、龍骨(每船頭尾中共三節,長短配桅之丈尺,系松木所制)、大桅(趕缯長八丈五、六尺,圍七、八尺。
篷船長六、七丈,圍五、六尺不等。
按船之長短配用)、頭桅(趕缯長六丈餘,圍四尺八、九寸,篷艍内有改造加長加闊,長五丈餘,圍三尺七、八寸,俱照船身長短配用)、大橹、小橹、大小風篷、大小桅餅(大木圍或十餘,或數個,用套大桅,便于起篷)、大小無底升(亦木圍,風篷挂于桅上,用木圈以動之;趕缯一千三百個,雙篷艍七、八百個)、樟梁頭、梁座、大桅座、頭桅座(頭尾)、托浪闆、鬥蓋、木櫃、頭禁水(鑲船頭木)、尾禁水(鑲船尾木)、上金(尾樓邊高起木)、下金(在船尾水内,用以拴■〈扌它〉)、招(船頂上招子,便于頭起也)、撐面(艙蓋)、扛罩(艙口直木,此木自官廳口起,至大桅兜止,所罩艙之撐蓋俱扛于此,故名。
隔艙闆木,乃橫木也。
大桅處名曰含檀,又曰梁頭,在各艙則名堵經)、披枋(杉木闆隔船兩邊木)、笨枋(船頂闆,在戰棚枋之下)、占櫃(鋪官廳頂蓋)、覆竹(船兩邊所釘樟木)、車戰棚(杉木闆重鋪笨枋上)、車耳(扯篷起碇,■〈纟索〉縛于此)、■〈穏,木代禾〉仔(水蛇下灣木)、缭牛(系大篷腳■〈纟索〉)、灣極、直極、頭尾八字極(俱樟木,用以鑲船)、屈手極(媽祖堂前兩灣樟木,大趕缯用,雙蓬艍無)、番人耳(船頭木)、頭含檀(樹頭桅木)、大含檀(樹木桅木,凡船身長闊、滿漢字号,俱于此印烙)、大轉水(附大含檀木)、含檀鞋(削成方木,鑲含檀内)、木裡鞋(鑲桅座内方木)、轉水鞋(松梢上兩邊方木)、車檔(扯篷起碇絞棍木)、大鹿耳(夾大桅木)、頭鹿耳(夾頭桅木)、夾車檔(靠車大棍)、金楦(下金内木棍)、軟箸(船尾中間鑲木,用以夾舵)、橹椽(放橹架一竹橹床)、上下秤(拴風篷木,頭尾在上者名上秤,在下者名下秤)、尾穿梁(船尾柱)、通梁(艙口上木)、下株梁(船底木)、舵牙(夾舵木)、水蛇、猴楦、桅豬(見下)、鐵釘(趕缯一千八百斤,篷船七百斤)、茅鐵(四、五百斤)、櫆藤(十斤)、張篷水藤(百餘斤)、黃麻(為繩■〈纟索〉之用,其名有大律■〈纟索〉、小■〈纟索〉律、篷踏■〈纟索〉、小踏■〈纟索〉、大缭母、小缭母、大千斤墜、小千斤墜、篷尾吊、小篷尾吊、雞貫流浪■〈纟索〉之屬)、棕(亦為繩■〈纟索〉之用,其名有篷頭根、篷尾根、舵吊、虎尾碇、奴碇、■〈纟索〉摘尾、腰邊秦、出尾秦之屬。
二項趕缯一千數百斤,篷艍八、九百斤)、篾碇■〈纟索〉(二條,每條篾三擔,草四擔)、桐油(趕缯一千五百斤,篷艍五、六百斤。
每油百斤,配灰三百斤、釘一百斤、綱紗一百斤)、網紗(破魚網煉入油灰内,用以補縫)、灰、草餅(舂灰用)、炭(千二百斤,至千八百斤)、勒肚(拴舵■〈纟索〉,自船底貫于碇前,結緊舵乃得有力,水淺放去,松便可懸起)、杉闆船(以便登岸)、尾樓燈、金、鼓各一,其餘顔料、旗布、匠手工價,為數不等。
附考 凡大吉木、中吉木、浮溪木、高洋木、柁碇、龍骨、大桅、頭桅、大橹、小橹、松闆(作梁頭炮架,并鋸作漿路用)、棕苓竹(篷上用,有大小二種)、檺榜(系柯木榜,大桅用)、連轉木(做篷碇等車,并開闆做柁用,系杉木,長二丈三尺,圍三、四尺不等,頭尾如一,并無粗細)、松筒(對踞開,作龍骨三節),各料産自福州。
鐵釘、茅鐵、桐油、山城闆(系小杉木鋸開,鋪艙并貓狸内墊闆用)、網紗、櫆滕、尾樓燈、旗布、顔料、鑼、鼓、大小風篷、無底升、桅餅、槳各料産自漳、泉。
大桅木尤以産自外洋者為佳。
其餘雖産台屬,地近生番,深山溪澗,挽運維艱。
蘭惟樟木最盛大,每年由料匠雇定澎船,充為道廠戰艦之需。
自道光五年辦起,年款年清。
其餘或煮腦或造屋,一聽民便。
雖哨船、海船未及修造,而港澳所經,現有埯邊、闊頭諸小船,其取資于本地樟木者,已自不少(參舊「郡志」)。
海船每載杉闆船一隻,以便登岸。
出入悉于舟側,名水仙門。
錠凡三,正碇、副碇、三錠(正碇一名将軍碇,不輕下),入水數十丈。
棕藤草三緪,約值五十金。
寄碇先用鉛錘試水深淺。
繩六、七十丈,繩盡猶不至底,則不敢寄。
鉛錘之末塗以牛油,沾起沙泥,柁工辄能辨至何處。
有占風望向者,緣篷桅繩而上,登眺盤旋,了無怖畏,名曰亞班(「赤嵌筆談」)。
南北通商,每船出海,一名司貨出入(原雲即船主,非是),柁工一名、亞班一名、大缭一名、頭錠一名、司杉闆船一名、總鋪一名、水手二十餘名(或十餘名)。
通販外洋,船主一名、财副一名,司貨物錢财;總捍一名,分理事件;火長一正、一副,掌船中更漏及駛船針路;亞班、柁工各一正、一副;大缭、二缭各一,管船中缭■〈纟索〉;一碇、二碇各一,司碇;一遷、二遷、三遷各一,司桅■〈纟索〉;杉闆船一正、一副,司杉闆及頭缭;押工一名,修理船中器物;擇庫一名,清理船艙;香公一名,朝夕焚香諸祀神;總鋪一名,司火食。
水手視船之大小,或數十名不等。
大抵水色連天,遠近懸于亞班;風波卷地,安危系于柁工。
而洋面一針,尤有毫厘千裡之辨,不可以不慎也(參「筆談」)。
海船按十二支命名:船頭邊闆曰鼠橋,後兩邊欄曰牛欄,柁繩曰虎尾,系碇繩木曰兔耳,船底大木曰龍骨,兩邊另釘灣杉木曰水蛇,篷系繩闆曰馬臉,船頭橫覆闆插兩角曰羊角,鑲龍骨木曰猴楦,抱桅篷繩曰雞冠,抱碇繩木曰狗牙,拄桅腳杉木段曰桅豬(「赤嵌筆談」)。
泛海不見飛鳥,則漸至大洋。
近島嶼則先見白鳥飛翔(孫氏「赤嵌集」)。
大海洪波,止分順逆。
凡往異域,順勢而行。
惟台與廈藏岸七百裡,号曰橫洋;中有黑水溝,色如墨,曰墨洋(即澎湖溝);驚濤鼎沸,險冠諸海。
或言順流而東,則為弱水(按即蘭之所謂萬水朝東也)。
昔有閩船飄至弱水之東,閱二十年始得還中士(「赤嵌集」)。
廈門至澎湖,水程七更;澎湖至鹿耳門,水程五更(按自廈至台郡凡十二更)。
福州、五虎對渡雞籠、噶瑪蘭,徑渡泉南,總無過七更。
志約六十裡為一更,亦無所據。
黃玉圃「赤嵌筆談」按「樵書」二編雲:『更也者,一日一夜定為十更,以焚香幾枝為度。
船在大洋,風潮有順逆,行駛有遲速,水程難辨。
以木片于船首投海中,人在船首連行至尾,木片與人行齊至,則更數方準。
若人行至船尾而木片未至,則為不上更;或木片反先人至船尾,則為過更。
皆不合更也。
舟子各洋皆有秘本,雲系明太監王三保所遺,餘借錄之,名曰「洋更」』。
新修「台邑志」又載:南路沙碼矶頭至府治,舟行七更。
康熙五十五年,奉差官丈明,旱程二百九十八裡,水程與旱程相傍。
是一更該四十二裡有零。
「通志」載:福州至琉球,水程一千七百裡;「府志」稱:船行四十三更;是亦一更四十裡矣。
二說未知孰确。
船制大小,鹹資水利,名目各異。
一曰澎仔船,平底單桅。
今多雙桅者,可裝榖四、五百石至七、八百旦。
每春夏之交,由郡廠載鹽入蘭。
去則運載道廠艦料或雜貨不等。
一曰杉闆頭船,亦有插雙桅者,可裝三、四百石至六、七百石。
一曰一封書船,雙桅■〈木盛〉蓋平鋪,前後無艙。
可裝二、三百石。
一曰頭尾密船,單桅無艙,中有拱篷,可裝百餘石至二百石。
皆往來東西各港。
至蘇澳、雞籠所謂埯邊船者,一曰大■〈舟古〉仔船,單桅拱篷,可裝百餘石,亦或駕駛内港撥載;一曰小■〈舟古〉仔船,渡人載貨登岸而已。
至各漁船,或曰龍■〈舟曾〉船,即大■〈舟古〉仔之類;或曰挖仔船,每船止容三人,往各港采捕;或曰當家船(俗訛為蛋家船),漁人眷屬悉住其中,無登岸結廬者,蓋浮家也。
台灣廣不滿二百裡,綿長二千餘裡。
濱海之鹿耳門、鹿仔港、八裡坌、五條港,商船輻辏,資重不下數十百萬金,宜為洋盜所窺伺;而劫案頗少,何也?内地如深滬、獺窟、祥芝、東石諸澳,犬牙而列,藏風避浪,匪船易于出沒。
即浙、粵南省南北伺劫,多傍内洋而行。
兼以海■〈氵義〉四出,海物惟錯,匪民領給牌照,托稱采捕,得利為漁,失利為盜。
如惠安縣之崇武有白底■〈舟古〉;同安縣之潘塗、高崎、■〈氵臼〉頭、杏林有草鸼;漳浦縣之井尾、白沙、将軍澳有虎艚船;诏安縣之含英村、洋尾村、陳城墟有租漁船;興、泉等府又有小貓纜。
亦名白水船,風帆最迅,破浪如飛。
均帶鎗炮軍器多人,故劫案多。
台灣重洋大海,小艇難行,海口無多,皆有文武員弁巡查,匪船不敢入口。
且朝夕潮勇,魚鼈稀少,海物多販自澎、淡,而樟闆
或既晴猶吼,必待烈陽炎暴至終日則吼息。
四、五月之吼,鳳山最甚;六、七月之吼,台灣最甚。
其地氣由南而北。
七月二十六後謂之埔占,湧漸輕。
至中秋則不吼。
蓋夏令地氣蒸熱,自下而升,猶煮飯之滾于鍋底然。
此新收台邑志之說也。
蘭則吼于冬時者為多。
或久晴而吼,則必有風雨;久雨而吼,則必多晴霁。
與地動一樣,為天氣變易之征。
烏竹芳詠「海濤詩」:『十裡猶聞喧■〈目舌〉響,蕭蕭不住到平明』。
自注雲:『噶瑪蘭近海,濤聲作,即降大雨』。
久雨地微動,翌日即晴。
與久晴而地震及海吼者,翌日亦未有不雨。
既雨亦未有不纏綿。
玉山在蘭西南二百餘裡之外,必連日晴霁、幾于天無片雲,方得遠望其項背。
然既見之後,非風即雨。
「諸羅志」所謂:『有頃則雲霧複合』者,其說甚驗。
海船(工料) 按此即郡哨船也。
以蘭不設水師而有海船往來,故附于此。
大吉木(長七丈餘,圍五尺餘)、中吉木(長六丈餘,圍四尺餘)、浮溪木(長五丈餘,圍三尺餘,俱杉木名)、高洋木(杉木之略小者)、柁、碇、龍骨(每船頭尾中共三節,長短配桅之丈尺,系松木所制)、大桅(趕缯長八丈五、六尺,圍七、八尺。
篷船長六、七丈,圍五、六尺不等。
按船之長短配用)、頭桅(趕缯長六丈餘,圍四尺八、九寸,篷艍内有改造加長加闊,長五丈餘,圍三尺七、八寸,俱照船身長短配用)、大橹、小橹、大小風篷、大小桅餅(大木圍或十餘,或數個,用套大桅,便于起篷)、大小無底升(亦木圍,風篷挂于桅上,用木圈以動之;趕缯一千三百個,雙篷艍七、八百個)、樟梁頭、梁座、大桅座、頭桅座(頭尾)、托浪闆、鬥蓋、木櫃、頭禁水(鑲船頭木)、尾禁水(鑲船尾木)、上金(尾樓邊高起木)、下金(在船尾水内,用以拴■〈扌它〉)、招(船頂上招子,便于頭起也)、撐面(艙蓋)、扛罩(艙口直木,此木自官廳口起,至大桅兜止,所罩艙之撐蓋俱扛于此,故名。
隔艙闆木,乃橫木也。
大桅處名曰含檀,又曰梁頭,在各艙則名堵經)、披枋(杉木闆隔船兩邊木)、笨枋(船頂闆,在戰棚枋之下)、占櫃(鋪官廳頂蓋)、覆竹(船兩邊所釘樟木)、車戰棚(杉木闆重鋪笨枋上)、車耳(扯篷起碇,■〈纟索〉縛于此)、■〈穏,木代禾〉仔(水蛇下灣木)、缭牛(系大篷腳■〈纟索〉)、灣極、直極、頭尾八字極(俱樟木,用以鑲船)、屈手極(媽祖堂前兩灣樟木,大趕缯用,雙蓬艍無)、番人耳(船頭木)、頭含檀(樹頭桅木)、大含檀(樹木桅木,凡船身長闊、滿漢字号,俱于此印烙)、大轉水(附大含檀木)、含檀鞋(削成方木,鑲含檀内)、木裡鞋(鑲桅座内方木)、轉水鞋(松梢上兩邊方木)、車檔(扯篷起碇絞棍木)、大鹿耳(夾大桅木)、頭鹿耳(夾頭桅木)、夾車檔(靠車大棍)、金楦(下金内木棍)、軟箸(船尾中間鑲木,用以夾舵)、橹椽(放橹架一竹橹床)、上下秤(拴風篷木,頭尾在上者名上秤,在下者名下秤)、尾穿梁(船尾柱)、通梁(艙口上木)、下株梁(船底木)、舵牙(夾舵木)、水蛇、猴楦、桅豬(見下)、鐵釘(趕缯一千八百斤,篷船七百斤)、茅鐵(四、五百斤)、櫆藤(十斤)、張篷水藤(百餘斤)、黃麻(為繩■〈纟索〉之用,其名有大律■〈纟索〉、小■〈纟索〉律、篷踏■〈纟索〉、小踏■〈纟索〉、大缭母、小缭母、大千斤墜、小千斤墜、篷尾吊、小篷尾吊、雞貫流浪■〈纟索〉之屬)、棕(亦為繩■〈纟索〉之用,其名有篷頭根、篷尾根、舵吊、虎尾碇、奴碇、■〈纟索〉摘尾、腰邊秦、出尾秦之屬。
二項趕缯一千數百斤,篷艍八、九百斤)、篾碇■〈纟索〉(二條,每條篾三擔,草四擔)、桐油(趕缯一千五百斤,篷艍五、六百斤。
每油百斤,配灰三百斤、釘一百斤、綱紗一百斤)、網紗(破魚網煉入油灰内,用以補縫)、灰、草餅(舂灰用)、炭(千二百斤,至千八百斤)、勒肚(拴舵■〈纟索〉,自船底貫于碇前,結緊舵乃得有力,水淺放去,松便可懸起)、杉闆船(以便登岸)、尾樓燈、金、鼓各一,其餘顔料、旗布、匠手工價,為數不等。
附考 凡大吉木、中吉木、浮溪木、高洋木、柁碇、龍骨、大桅、頭桅、大橹、小橹、松闆(作梁頭炮架,并鋸作漿路用)、棕苓竹(篷上用,有大小二種)、檺榜(系柯木榜,大桅用)、連轉木(做篷碇等車,并開闆做柁用,系杉木,長二丈三尺,圍三、四尺不等,頭尾如一,并無粗細)、松筒(對踞開,作龍骨三節),各料産自福州。
鐵釘、茅鐵、桐油、山城闆(系小杉木鋸開,鋪艙并貓狸内墊闆用)、網紗、櫆滕、尾樓燈、旗布、顔料、鑼、鼓、大小風篷、無底升、桅餅、槳各料産自漳、泉。
大桅木尤以産自外洋者為佳。
其餘雖産台屬,地近生番,深山溪澗,挽運維艱。
蘭惟樟木最盛大,每年由料匠雇定澎船,充為道廠戰艦之需。
自道光五年辦起,年款年清。
其餘或煮腦或造屋,一聽民便。
雖哨船、海船未及修造,而港澳所經,現有埯邊、闊頭諸小船,其取資于本地樟木者,已自不少(參舊「郡志」)。
海船每載杉闆船一隻,以便登岸。
出入悉于舟側,名水仙門。
錠凡三,正碇、副碇、三錠(正碇一名将軍碇,不輕下),入水數十丈。
棕藤草三緪,約值五十金。
寄碇先用鉛錘試水深淺。
繩六、七十丈,繩盡猶不至底,則不敢寄。
鉛錘之末塗以牛油,沾起沙泥,柁工辄能辨至何處。
有占風望向者,緣篷桅繩而上,登眺盤旋,了無怖畏,名曰亞班(「赤嵌筆談」)。
南北通商,每船出海,一名司貨出入(原雲即船主,非是),柁工一名、亞班一名、大缭一名、頭錠一名、司杉闆船一名、總鋪一名、水手二十餘名(或十餘名)。
通販外洋,船主一名、财副一名,司貨物錢财;總捍一名,分理事件;火長一正、一副,掌船中更漏及駛船針路;亞班、柁工各一正、一副;大缭、二缭各一,管船中缭■〈纟索〉;一碇、二碇各一,司碇;一遷、二遷、三遷各一,司桅■〈纟索〉;杉闆船一正、一副,司杉闆及頭缭;押工一名,修理船中器物;擇庫一名,清理船艙;香公一名,朝夕焚香諸祀神;總鋪一名,司火食。
水手視船之大小,或數十名不等。
大抵水色連天,遠近懸于亞班;風波卷地,安危系于柁工。
而洋面一針,尤有毫厘千裡之辨,不可以不慎也(參「筆談」)。
海船按十二支命名:船頭邊闆曰鼠橋,後兩邊欄曰牛欄,柁繩曰虎尾,系碇繩木曰兔耳,船底大木曰龍骨,兩邊另釘灣杉木曰水蛇,篷系繩闆曰馬臉,船頭橫覆闆插兩角曰羊角,鑲龍骨木曰猴楦,抱桅篷繩曰雞冠,抱碇繩木曰狗牙,拄桅腳杉木段曰桅豬(「赤嵌筆談」)。
泛海不見飛鳥,則漸至大洋。
近島嶼則先見白鳥飛翔(孫氏「赤嵌集」)。
大海洪波,止分順逆。
凡往異域,順勢而行。
惟台與廈藏岸七百裡,号曰橫洋;中有黑水溝,色如墨,曰墨洋(即澎湖溝);驚濤鼎沸,險冠諸海。
或言順流而東,則為弱水(按即蘭之所謂萬水朝東也)。
昔有閩船飄至弱水之東,閱二十年始得還中士(「赤嵌集」)。
廈門至澎湖,水程七更;澎湖至鹿耳門,水程五更(按自廈至台郡凡十二更)。
福州、五虎對渡雞籠、噶瑪蘭,徑渡泉南,總無過七更。
志約六十裡為一更,亦無所據。
黃玉圃「赤嵌筆談」按「樵書」二編雲:『更也者,一日一夜定為十更,以焚香幾枝為度。
船在大洋,風潮有順逆,行駛有遲速,水程難辨。
以木片于船首投海中,人在船首連行至尾,木片與人行齊至,則更數方準。
若人行至船尾而木片未至,則為不上更;或木片反先人至船尾,則為過更。
皆不合更也。
舟子各洋皆有秘本,雲系明太監王三保所遺,餘借錄之,名曰「洋更」』。
新修「台邑志」又載:南路沙碼矶頭至府治,舟行七更。
康熙五十五年,奉差官丈明,旱程二百九十八裡,水程與旱程相傍。
是一更該四十二裡有零。
「通志」載:福州至琉球,水程一千七百裡;「府志」稱:船行四十三更;是亦一更四十裡矣。
二說未知孰确。
船制大小,鹹資水利,名目各異。
一曰澎仔船,平底單桅。
今多雙桅者,可裝榖四、五百石至七、八百旦。
每春夏之交,由郡廠載鹽入蘭。
去則運載道廠艦料或雜貨不等。
一曰杉闆頭船,亦有插雙桅者,可裝三、四百石至六、七百石。
一曰一封書船,雙桅■〈木盛〉蓋平鋪,前後無艙。
可裝二、三百石。
一曰頭尾密船,單桅無艙,中有拱篷,可裝百餘石至二百石。
皆往來東西各港。
至蘇澳、雞籠所謂埯邊船者,一曰大■〈舟古〉仔船,單桅拱篷,可裝百餘石,亦或駕駛内港撥載;一曰小■〈舟古〉仔船,渡人載貨登岸而已。
至各漁船,或曰龍■〈舟曾〉船,即大■〈舟古〉仔之類;或曰挖仔船,每船止容三人,往各港采捕;或曰當家船(俗訛為蛋家船),漁人眷屬悉住其中,無登岸結廬者,蓋浮家也。
台灣廣不滿二百裡,綿長二千餘裡。
濱海之鹿耳門、鹿仔港、八裡坌、五條港,商船輻辏,資重不下數十百萬金,宜為洋盜所窺伺;而劫案頗少,何也?内地如深滬、獺窟、祥芝、東石諸澳,犬牙而列,藏風避浪,匪船易于出沒。
即浙、粵南省南北伺劫,多傍内洋而行。
兼以海■〈氵義〉四出,海物惟錯,匪民領給牌照,托稱采捕,得利為漁,失利為盜。
如惠安縣之崇武有白底■〈舟古〉;同安縣之潘塗、高崎、■〈氵臼〉頭、杏林有草鸼;漳浦縣之井尾、白沙、将軍澳有虎艚船;诏安縣之含英村、洋尾村、陳城墟有租漁船;興、泉等府又有小貓纜。
亦名白水船,風帆最迅,破浪如飛。
均帶鎗炮軍器多人,故劫案多。
台灣重洋大海,小艇難行,海口無多,皆有文武員弁巡查,匪船不敢入口。
且朝夕潮勇,魚鼈稀少,海物多販自澎、淡,而樟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