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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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誡谕台屬标營,定以三、六、九日按期操演,三令五申,如臨大敵。

    又為之捐造仗房、鎗炮、火藥,以足其用。

    其分防外汛之兵,大汛每駐一、二百人,亦令如期操演,查足器械。

    塘兵專遞公文,多人無益,每塘止定三名。

    小汛之兵,不下數十人,分作二班,赴就近大汛操演,不許懶惰。

    有操期不至者,大汛記名,逐日造冊報查。

    又不許無故擅離汛防。

    凡有逃亡事故,立即報移内地調補,不許在台招募一人,以滋弊窦,違者參革員弁。

    務使地皆實兵,兵皆可用。

    前此冒名糧之弊,盡數廓清。

    獨将弁書識一項,未能遵谕革絕。

    蓋緣武人不學者多,鮮有親操翰墨,而兵馬錢糧文移冊籍非可全憑口說。

    且自古軍中字識,名将不廢。

    若用其人而不給其糧,情理亦未甚協。

    不揣愚懵,妄為酌議:台鎮中營遊擊及各營守備,應各予書識八名;外營遊擊各六名;千把總雖系微員,亦不可全無一字,應予書識各一名;水師副将十名;南北二路參将各予八名;總兵書辦十六名。

    使粗足備具文書,不至如從前冒濫,将夥糧盡行禁革,可謂節啬至矣。

    未審憲台以為有當否? 台地少馬,無以壯軍容而資沖突。

    今拟鎮标三營、城守一營各設馬兵六十名,南路、北路二營各設馬兵八十名,共該馬四百匹,即在添設三千六百兵額之内,請旨配撥。

    先自内地帶馬來台,以後換人不換馬。

    或有倒斃,方就台地孳生買補。

    時或孳生不足,亦向内地采買以來,則無苦累民番之處。

     伏讀憲檄:除奸務盡,附和倡亂之徒,非脅從可比,應将黨惡創懲黥其左面,同家屬押逐原籍,拘管稽查。

    複承列單開出名數,深得火烈民畏鮮死之義。

    台網久漏吞舟,民不知國法為何物;安逸而思為亂階,甫平而又圖複起。

    所以九月間舊社、鹽水港、六加甸等處奸民,職等不敢不便宜行事,枭斬四、五人,杖斃六、七人,以定民心而固疆圉。

    今尚未三閱月,複有石壁寮、羅漢門一二亡命,布散流言,欲燃死灰,聚黨二十八人,遂豎旗為孽。

    職等分遣搜捕,立獲為首莿瓜成、蘇清、高三、楊美、王教五人。

    現今整衆搜山,八面焚烈,務必盡絕根底,不留種類。

    除莿瓜成一名系朱一貴僞國公、應解憲轅、聽侯題達正法,其餘蘇清、楊美及續獲諸賊,職等又将于軍前權行專擅,竿首藁街,使莠民喪膽,東土永甯。

    其潛通奸匪、附和接濟之人,照憲檄處分,押回原籍。

    惟是黥面雖羞,畢竟一藥即去,似不如馘耳之不可複續,較便稽查。

    其五月間舊賊已散為民者,非奉憲行及他有所犯,概不問及,所以開更新之路,使安靜而不自危也。

     伏讀憲檄:要口設備,議建鹿耳門炮城,水陸分守。

    竊謂鹿耳門炮城,止用修築,不必從新建造。

    蓋其港暗礁淺沙,渺茫纡險,非有顯然門戶可以遵道而行,故須設立蕩纓标記,指引迷途,毫厘偶差,立見齑粉;雖不建炮城,固亦未易入也。

    前此癸亥平台,海潮驟漲,巨艦連■〈舟宗〉而入;今夏大師進剿,潮水亦高數尺;皆賴朝廷洪福,海若效靈,遊魂喪魄,夫豈炮城之故哉!且台賊多自内生,鮮由外至。

    倘賦來自外,則郡治兵将雲屯,未易侵擾。

    若賊起自内,雖隆炮之城至于天,非徒無益,反為漳、泉内地之害。

    職等所見不廣,以為因仍補葺,厥功已多;此次物力困憊,俟他日另議可耳。

     郡治栽竹為城,價廉功省。

    職等謹遵憲檄,會同勘度地勢。

    環萬壽亭、春牛埔,将文武衙署、兵民房屋、沿海行鋪,俱包在内。

    種竹圍一周、護以荊棘。

    竹外留夾道,寬三、四丈,削莿桐插地,編為藩籬。

    逢春發生,立見蒼茂。

    莿桐外開鑿壕塹。

    但台地粉沙,無實土,淺則登時壅淤,深則遇雨崩陷,多費無益,止可略存其意。

    開壕廣深六、七尺,種山蘇木濠内,枝堅莿密,又當一層障蔽。

    沿海竹桐不周之處,築灰牆出地五尺,高可蔽肩,為雉堞便施槍炮。

    開東、西、南、北四門,建城樓四座,設橋以通來往。

     量築窩鋪十二,以當炮台。

    如物力不敷,城樓未建,植木栅為門兩重,亦可暫蔽内外。

    茲會委署台灣縣孫令量明丈數,擇日興工。

    每十丈令設竹簽一杆,杙于地中,高五尺,廣三寸,編千字文為号,即于某字号下寫管工某人姓名。

    照天、地、元、黃次序,不許錯雜。

    統計全城共幾号,管工幾人,先造一冊呈送,以便稽查。

    每丈需竹幾株,桐幾柯,濠幾工,每種竹一株需錢幾文,插桐十柯需錢幾文,開壕一丈需錢幾文,舉一丈而全城價值了然胸中,不可欺诳。

    工有勤惰,按号查核;竹有榮枯,按号栽補;可無彼此推卻,含混侵漁。

    三年之後,叢生茂密,雖未及石城堅好,然亦已牢不可破矣。

     郡縣既有城池,兵防既已周密,哀鴻安集,匪類革心,而後可施富教。

    而台灣之患,又不在富而在在教。

    興學校,重師儒,自郡邑以至鄉村,多設義學,延有品行者為師,令朔望宣講聖谕十六條,多方開導,家喻戶曉,以「孝弟忠信禮義廉恥」八字轉移士習民風,斯又今日之急務也。

     若夫征台将弁,雖效微勞,俱是臣子分内當為之事。

    台地員缺無幾,安能人人升擢?況蒙憲恩格外獎勸,雖有躁進之心,未應不肖至此。

    此何足煩憲台諄諄遠念哉! 檄查大湖崇爻山後孽(代)藍鼎元 日者鄭固就擒,逆謀潰敗,南路餘孽,将從此永清矣。

    據供王忠等有黨千人,在内山大湖、崇爻山後。

    賊口诪張,雖未足據為憑信,然不可以不防也。

    其令千總何勉、把總康賜由羅漢門、大武壟分道并入,直抵大溪,采探有無匪類蹤迹,并熟視進兵路徑。

    果有窠巢,即大舉撲滅之耳。

     山後地方,有崇爻、卑南覓等社,東跨汪洋大海,高峰插天,岩險林茂,溪谷重疊,道路弗通;苟有賊黨嘯聚,往來番黎無不知之。

    其令外委千總鄭維嵩率健丁十數人,駕舟南下,由鳳山、■〈山郎〉峤至沙馬矶頭,轉折而東,赍檄往谕卑南覓大土官文結,賞以帽靴補服、衣袍等件,令其調遣崇爻七十二社社番,遍處搜尋,将山後所有盜賊,悉行擒解按名給賞。

    拒敵者殺死勿論。

    凡擒解山中漢人一名,該番賞布三十尺、鹽五十斤、煙一斤。

    獲劇賊者倍之。

    有能擒獲王忠,當以哆啰哖、哔吱、銀兩、畑布、食鹽等物,大加犒賞。

    諸番黎盡心搜緝,餘孽應無容身之地也。

     番性嗜殺,本鎮不得已而用。

    但山後大湖地方,乃自開疆以來人迹不到之境,當今并無田籍居民,所有逋逃,總非善類,殲之亦不妨耳。

    窮深極遠,兵不可入。

    番黎趫捷如飛,靡幽不到,使之甚便。

    擒縛以來,如市貨物;縱有一二漏網,而山中既不可居,待其出而擒之,如籠中之鳥、釜中之魚,烏有不滅者哉?其各努力,以奏爾功,無忽! 檄淡水謝守戎(代)藍鼎雲 昨擒獲孽醜黃來,供稱台灣山後尚有匪類三千人,皆長發執械,屯聚山窩,耕田食力,又有艘艦往來。

    其詞甚謬。

    本鎮治賊素嚴,黃來既獲,自料必死,故為危言以延數月之命,豈有他哉。

    然君子思患預防,明知其為謬妄,亦不得以其謬妄而忽之。

     台地二千餘裡,止論山前西、南、北一帶,本鎮耳目之所及,不過上窮淡水、雞籠,下至■〈山郎〉峤,至矣極矣。

    其自淡水、雞籠而上,轉折而東,至三朝、蛤仔難,下逮崇爻、卑南覓、沙馬矶頭,回環■〈山郎〉峤一帶,山後延袤大略與山前等。

    其間道裡遠近,山川形勝,扼塞險夷以及番黎情狀,性習馴悍,本鎮不能周知其詳也。

    安保深山大澤之中人民足迹不至之地,無有匪類出沒乎? 曩者南路擒獲鄭固,亦稱王忠逃匿山後大湖,有黨千人。

    本鎮經遣員弁赍檄往谕卑南覓大土官文結,鼓舞七十二社番黎,以兵搜捕,将山後所有逸賊,盡縛以來。

    苟有王忠在彼,網不漏矣。

    今惟雞籠以及蛤仔難,下抵卑南覓北界,搜捕未周,并未遣有偵緝之人。

    該弁營汛壤與相接,此任舍子誰屬耶?查大雞籠社夥長許略、關渡門媽祖宮廟祝林助、山後頭家劉裕、蛤仔難夥長許拔,四人皆能通番語,皆嘗躬親跋涉其地社和番,熟悉山後路徑情形。

    該弁其為我羅而緻之,待以優禮,資其行李糇糧之具,俾往山後采探,有無匪類屯藏岩阿,窮極幽遐,周遊遍曆。

    倘有遊魂伏莽,立即飛報以聞。

    本鎮調遣官兵,遄臻剿滅,無許偶留根株,以贻地方之害。

    但恐許略等或有畏遠憚行,弗克殚心竭力,潛迹近地,飾言相欺。

    斯亦不可不慮者。

    該弁披肝膽以誠告之。

    更選能繪畫者與之偕行,凡所經曆山川疆境,一一為我圖志。

    自淡水出門,十裡至某處,二十裡至某處,水陸程途,詳記圖上,至蛤仔難接卑南覓而止。

    百裡、千裡,無得間斷,某處、某社、某山、某番,平原曠野,山窩窟穴,悉皆寫其情狀,注其名色。

    使台灣山後千裡幅員,盡數收入畫圖中,披覽之下,瞭如身曆。

    重賞酬勳,本鎮無所吝焉。

    山後廓清,是亦該弁一勞績也。

     蛤仔難紀略教谕謝金銮(侯官人) 蛤子難,番語也。

    按番俗六考及郡志、諸羅縣志俱作蛤仔難,蕭竹詩草作甲子蘭,賽将軍奏作蛤仔蘭。

     原由 蛤仔難在台灣之東北,淡水之背也。

    台灣綿亘千餘裡,背陽向陰,水皆西流;而蛤仔難則背陰向陽,水皆東流,故其地當為台灣之正面。

    自大雞籠山居台灣之極北,其脈支分,東渡八尺門港而雙峰陡起、高不可極者為三貂山(一作山朝)。

    三貂之支東入于海,如象之彎其鼻也。

    蛤仔難居三貂之南,彎環之内,迩北有港曰蛤仔難港。

    南迤一望平曠,水豐土腴,草木鮮潤,番人居者舊有三十六社,多在海口。

    自台灣初辟後,已與内地人通往來。

    番乘艋舺(鑿大木為小舟)出貿易。

    其時半線以北尚未設官,地屬諸羅後山之北境。

    康熙五十六年,金築周宣子為諸羅令,作邑志,蛤仔難之名始見于策。

    宣子作三貂、蛤仔難圖,雖甚簡略,然其中之三港合流,其東之沙洲龜嶼,其内山之之黑沙晃南境之直加宣五社,并詳于志。

    蓋其時國威暨訖,諸番向化,其聲息固無所不通者。

    惜乎其不急撫之也。

     内地民人蕃庶,地力已盡。

    蛤仔難番既通貿易,漳、泉、廣東之民多至其地墾田,結廬以居以食。

    蠶叢未辟,官吏不至,以為樂土。

    聞風者接踵以至。

    于是圍堡禦患,自北而南,為頭圍、二圍、三圍,又南為四圍。

    漳人有吳沙者,遂統其事,衆目為頭家。

    沙能部署,設立鄉勇以防生番。

    内地來者入餅銀一、二十助鄉勇費,任耕其地。

    陸路由三貂入。

    初徑險,僅容一人行,牛不得度,後漸辟以廣,然聞寂無人,生番伏路,行者多中傷。

    沙乃定為日期,率鄉勇迎外入者,以益衆,且通有無。

    嘉慶三年間,有龍溪蕭竹者,頗能文章、喜吟詠,于堪輿之術自謂得異人傳。

    從其友遊台灣,窮涉至蛤仔難。

    吳沙款之居且切。

    乃為标其勝處為八景,且益為十六景。

    今所傳「蘭城拱翠」、「龍潭印月」、「曲徑香泉」、「濁水涵清」之類者皆是也。

    竹悉為賦詩,或論述其山水脈絡甚詳。

    時未有五圍、六圍,要其可以建圍之地,竹于圖中皆遞指之;後乃遵建焉。

     吳沙既富,自恨不為良民供租稅,且百貨不通;仍陰求敢言于當路者,得奏報升科,願出賦為請設官建署。

    其時鎮道惡周羅,以化外置之不問。

    未幾,蕭竹卒,吳沙亦死。

    越一、二年,海寇蔡骞以賊艘進蘇澳,侵蛤仔難,欲取其地。

    吳氏率耕民禦之。

    骞使告于吳氏曰:「吾欲得地為耕種計耳。

    此間地多曠,願得共墾,于爾無傷也」。

    吳氏曰:「吾輩為良民,若為盜,吾何敢通盜」?骞曰:「吾得耕地,且不為盜」。

    吳氏曰:「地固在也,盍盡焚汝舟,吾與汝登岸」。

    骞不可。

    率衆賊登陸海口。

    番人怖,與鬥。

    賊大戮番人。

    賴吳氏耕民敗之,擒數賊獻于官。

    蛤仔難耕民日益衆,其數不可知也。

     嘉慶八年,蛤仔難疫,衆大祈禱賽神,按丁出錢,稽簿冊得男女二萬。

    吳沙既死,其子光裔嗣為頭家,無才,不能得衆心。

    嘉慶十年,蔡骞結陸賊焚艋舺(淡水地名),掠鳳山,犯郡城,官軍擊之走。

    有诏嚴捕海盜。

    水師軍日追骞于海上。

    于是蔡骞、朱濆輩愈垂涎于蛤仔難,思獲負嵎之地。

     宣撫 嘉慶十四年夏四月,奉上谕:朕聞淡水、滬尾以北山内,有膏腴之地一處,為蔡逆素所窺伺,年來屢次在彼遊奕,希圖搶占。

    着詢明此系何地名,派令官兵前往籌備,相機辦理。

    欽此。

    時嘉佑觀察廉知其地,屢籌收撫,以頻年海寇犯台灣,方事堵禦,弗果行;亦尋擢去。

    是年冬,柳州楊雙梧來守台灣。

     先是乾隆五十一年,太守方官台防同知,值林爽文之亂,決策守禦,身當賊沖,卒全郡,共大軍掃平賊,以功洊曆台灣守道、加按際使銜;卒以侯官時負官欠累被逮。

    嘉慶十年,蔡骞結陸賊肆擾台灣,南北皆振動。

    台民思楊觀察至,訛傳曰:「甫得報,複以觀察來台矣」!未幾,楊以賠款清,得起用為知府。

    上念台灣事思用舊人,乃使疾馳守台灣。

     既至,民大悅。

    太守入觐時,嘗面陳蛤仔難當撫,至是乃力言于大帥及監司。

    十三年秋七月,海寇朱濆以賊艘至鹿仔港,尋泊淡水,遂揚帆竄入蘇澳。

    大帥、監司檄太守往北路協籌備禦。

    太守兼程至艋舺,使人偵賊迹與蛤仔難民番情形,盡得其實。

     初,耕民之入蛤仔難者,自北而南,築三圍,複踰溪為四圍,複南踰溪為五圍。

    其後人日以盛,五圍之南,西迫員山,東漸海口,複為小圍無數,辟田最多,居人尤盛。

    又其南為濁水大溪。

    踰溪而南,地土尤曠,民未往耕焉。

    有潘賢文者,由彰化縣岸裡社番通事徙居于濁水溪之南。

    濁水溪險界南北,居人稱溪南為東勢、溪北為西勢。

    自頭圍至五圍,皆在西勢。

    西勢之豪昔為吳沙。

    沙死,其子光裔無能,于是西勢同為董事者複有柯有成、陳奠邦、何桧、賴嶽、吳化與光裔合為六人。

    而潘賢文獨處東勢之羅東社。

    自濁水溪洲至羅東社二十裡,又東南行五十裡至新猴猴,又南逾峻嶺十五裡可至蘇澳。

    于是朱濆謀有東勢地,思結于賢文,不可則殺之。

    乃以哔吱,紅布散結東、西勢番。

    有彰人李佑輩陰與通焉。

     太守既得實,亟使特紮告柯有成、潘賢文輩七人,曉以大義,示以恩意,以哔吱十闆、江布五百匹、番銀千餅使赉番衆為鼓勵。

    賢文輩既素知太守賢,得紮大驩,耕民尤躍踴。

    乃設木冊于海口,出器械、派巡邏,捕與寇通者。

    李佑輩懼,挈妻孥入于賊舟。

    賢文複獲海寇黃善等七人獻諸太守。

     初,朱濆勾通陸賊時,有黃竈者,大股賊目也,遁于蛤仔難,為黃姓所匿。

    太守察知,使索之,黃姓即縛竈以獻。

    于是蛤仔難民競荷畚锸,出治道路,迎太守入山。

    其時大帥檄太守毋輕履叵測地。

    太守不能棄其民,且洞悉其情,實往則有裨,不往慮失望反為害。

    秋九月九日丁未,太守坐筍輿自艋舺行。

    是日行六十裡,宿蛇仔形。

    明日又行五十裡,宿三貂社。

    又明日行六十四裡至蛤仔難之頭圍。

    庚戍,遂過二圍、三圍、四圍,凡三十四裡至五圍居焉。

    自艋舺至五圍,凡二百餘裡,踰山涉水,回鳥盤蛇。

    途中古木參天,亂柴欹石。

    蛤仔難惟盛夏清秋得見天日,秋半以後,涉冬徂春,山海氣蒸,瘴雲暝合。

    及太守入山,群峰開霁,雲日暄潤,圍民男女感悅以為祥也。

    太守集圍中耆長撫慰之,衆皆鼓舞。

    義首林永福、翁清和等願率精壯效用。

    時朱濆踞蘇澳港内,南澳王總戎得祿以舟師追至蘇澳之港口。

    蘇港内寬外狹,賊以巨■〈金覧〉纏鐵鍬橫沈港口。

    太守使林永福等率番勇千二百人穿山辟路以達蘇澳,合王總戎;使賢文以衆斷朱濆樵伋道,斃賊四人,樵汲者不得至。

    癸醜,太守複自五圍南行渡濁水溪,至于東勢之溪洲,而永福輩已引衆面王總戎于外澳。

    戊午,王總戎以舟師攻賊于蘇澳,林永福自澳後夾攻之。

    賊敗,率衆艘沖突出澳。

    官軍截擊,拿賊舟三,沈其大舟一,又獲賊二舟。

    賊大敗,以十六艘順流遁去。

    越數日,太守自五圍遞旋至頭圍,安撫其民而歸。

     論曰:台人之善分黨類也,匪獨漳、泉為然,且處處有之。

    漳将與漳分,泉将與泉分,忌克在中,牢不可破,雖為化外之民、盜賊之侶,無不盡然。

    蛤仔難之人,漳為多,諸總理皆漳屬。

    蔡骞以泉人而欲合于吳沙,吾知其無能為也。

    朱濆自負漳屬,而所求者東勢之曠地,獨不利于潘賢文耳。

    東勢與西勢既分黨類,吳光裔無能,西勢人情不一,誰為賢文助者。

    且朱濆散給圍民,市恩番族,稍遲且久為李佑者豈止一、二人哉。

    倘非太守身入其中,使衆人有所歸托,則潘文賢先受其禍,蛤仔難之事未可知也。

    卒能因其情而用其力,使海寇窮蹙無路,而知化外之區亦不可以幹也,豈非國家之福哉!斯非獨朱濆之所不及料也(時朱濆使衆賊鑿山開路,以達東羅,僅差二十裡。

    比太守入,使潘賢文出衆,賊始退)。

     形勢 蛤仔難西負山、東面海,而山勢南北對抱,三面皆山如環,而缺其一面也。

    中有濁水大溪,以界南北。

    其南有清水溪,末流與濁水合;北亦有溪三,溪源皆出内山,東流注于海,諸羅志所謂三港合流是也。

    海口北山東盡為烏石港,南山東盡為蘇澳。

    自烏石港至頭圍、二圍,路皆緣山西行,漸折而南,至于三圍。

    領圍居海口,北倚山,其南為烏石港,西度荒埔過金面山之南而至二圍。

    二圍之北有山名曰擴仔山,西南過白石圍、湯圍而至于三圍,其北有坑,曰礁坑、曰旱坑,西南踰溪達于四圍。

    又東南逾溪達于五圍。

    五圍去山稍遠,北附溪,其東北為渡船頭。

    自頭圍至五圍皆屬西勢,所在小圍無數,皆與番社參錯。

    東面大海中有龜嶼,其内沙汕橫亘,自北而南,三港之水皆會于沙汕内;此西勢之地形也。

    東勢居濁水溪之南,曠野荒埔,一望無際,其地大于西勢。

    潘賢文居羅東,在東勢之西,頗近山,有阿裡史社、岸裡社二番與之密迩。

    濁水溪源斜出于東勢之西。

    西山之内皆生番盤踞,遠望則玉山在焉。

    玉山斜當東勢之背。

    楊太守圖說曰:以方向定,則西勢宜稱北勢,東勢宜稱南勢。

    今所者,仍番人之舊稱也。

    又日:西勢合衆小圍并溪洲凡二十三莊,其田皆圍民所墾,番族則自打馬煙至擺荖郁凡二十三社。

    又東勢自歪仔至猴猴社凡十二社,其田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