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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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賀接诏迎春耕耤祭社稷壇厲祭救護日月鄉飲酒鄉約祠祀祠廟
禮所以經緯國家之制度,即所以範圍天下之人心。
朝廷燦設,始令頒行,草野觀型,斯當則效;風同道一,上下遵行,而後可召祥和之洋溢、辟疫厲之不興。
前時「會典」一書,當代臣民無不以之為規鑒。
考古證今,此中幾費經營,正不妨筆而書之,以備參考。
志典禮。
慶賀 新年元旦、冬至,均屬慶賀大典。
文武各官皆齋戒沐浴,于前一日赴公所習儀。
五鼓早,盛穿朝服齊集龍亭前,文武品秩序立,行三跪九叩禮,分班坐,班設糾儀官一員。
接诏 诏書至,文武至城外恭接。
齎送官先叩飛龍亭,置诏書其上,彩輿、儀仗、鼓樂前導;迎至公所,文武分東西班序立,齎送官東立西向,樂作,行三跪九叩禮;齎送官捧诏授展讀官,跪受,詣開讀案前宣讀,衆官跪聽。
讀畢,展讀官捧诏授齎送官捧送龍亭,衆官三跪九叩禮。
禮畢乃退。
迎春 先立春一日,迎春于東郊;此古禮也。
正官于是日率屬官盛服詣其地,設案于芒神、春牛前,陳香燭、鼓酒,布拜席于中。
通贊導至拜位,行一跪三叩禮;三獻爵,複行三叩禮。
屬官先行、長官次之,乃歸;舁芒神、春牛随行,迎至廳署頭門外,春牛南向、芒神西向。
屆立春時,各官執樂仗排立。
樂工擊鼓,贊『鞭春』;各官擊牛者三;揖,始退。
耕耤 歲仲春吉亥、或用季春有事先農之日,府、州、縣正官率佐貳各官往東郊先農壇側,擇沃壤為耤田,行耕耤禮。
田廣四畝九分。
是日,屬員眡土宜、備谷種、青箱、朱鞭、耒服耜、黝牛及其他農器、耕器,預陳耕所,耆老率農夫披蓑載笠竣于田間。
通贊分立田首,向阙張畫屏、設香案。
緻祭先農禮畢,各官易蟒袍詣耤田。
正官就耕所,執事者授耒耜與鞭,皆左秉耒、右執鞭進耕,以耆老二人,一執種箱播種,一執牛,農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
畢,釋耒;各官補服,望阙行三跪九叩禮,各退。
按耕耤為國家大典,粵自神農氏斫木為耜,楺木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所以重民粒食之報也。
曆朝頒行日久,無不率從。
樹杞林人民多習農業,披星戴月,克儉克勤;今能舉而行之,則風行草偃,感奮倍殷,稼穑之利賴及萬世矣! 祭社稷壇 社稷之祭,所以配天也。
直省府、州、縣各建社稷,而皆社右、稷左,位異而壇同。
壇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
歲以春秋仲月上戊日緻祭,長官主之;有故,則以佐貳代。
在城文武官,皆與祭。
眡割牲、省粢盛、紏儀、執事、贊相禮儀,皆于學弟子内選充(學弟子,生員也)。
按社祭五土,稷祭五谷。
宋時,社、稷、風雨師各一壇;明,社稷為一壇。
設神牌二,左稷、右社,以木為之,朱漆青書,題「某處某社、某稷之神」,藏城隍廟;祭日設壇,守土官行三獻禮。
祭以春秋二仲上戊日。
厲祭 直省府、州、縣,歲三月寒食節、七月望日、十月朔日,祭厲壇于城北。
前期,守土官饬所司具香燭、公服詣神隻壇,以祭厲告本境城隍之位。
至日,奉請城隍神位入壇,設于正中;守土官行禮畢,仍奉城隍位還神隻壇,退。
按厲壇之設,正以祀無主孤魂也。
孤魂或能依草附木,求食殃民;故以季春、仲秋、孟冬歲祭者三,迎城隍以為之主。
前淡水廳,惟以仲秋月之十五日如例舉祭;後改為新竹縣,亦仍之。
樹杞林堡本為屬地,則概不從同。
曆年皆以七月十三日,先放水燈;十四日,舉行祭事,名曰「盂蘭會」(俗言「中元普度」)。
牲醴粿品之盛、剛鬣柔毛之設,甲于他處。
管内則陸續舉祭,各有定期。
總之,治幽理冥,鬼不為厲;仍其舊而祭之,則亦從俗可也之意雲。
救護日月 直省、府、州、縣衙遇日月食,按欽天監推定時刻分秒,随地救護;所見不及一分及不見食者,無庸救護。
凡救護,正官一人領班行禮。
置糾儀二人、通贊二人、陰陽官一人,在正署素服、設香案、布拜席、陳
朝廷燦設,始令頒行,草野觀型,斯當則效;風同道一,上下遵行,而後可召祥和之洋溢、辟疫厲之不興。
前時「會典」一書,當代臣民無不以之為規鑒。
考古證今,此中幾費經營,正不妨筆而書之,以備參考。
志典禮。
慶賀 新年元旦、冬至,均屬慶賀大典。
文武各官皆齋戒沐浴,于前一日赴公所習儀。
五鼓早,盛穿朝服齊集龍亭前,文武品秩序立,行三跪九叩禮,分班坐,班設糾儀官一員。
接诏 诏書至,文武至城外恭接。
齎送官先叩飛龍亭,置诏書其上,彩輿、儀仗、鼓樂前導;迎至公所,文武分東西班序立,齎送官東立西向,樂作,行三跪九叩禮;齎送官捧诏授展讀官,跪受,詣開讀案前宣讀,衆官跪聽。
讀畢,展讀官捧诏授齎送官捧送龍亭,衆官三跪九叩禮。
禮畢乃退。
迎春 先立春一日,迎春于東郊;此古禮也。
正官于是日率屬官盛服詣其地,設案于芒神、春牛前,陳香燭、鼓酒,布拜席于中。
通贊導至拜位,行一跪三叩禮;三獻爵,複行三叩禮。
屬官先行、長官次之,乃歸;舁芒神、春牛随行,迎至廳署頭門外,春牛南向、芒神西向。
屆立春時,各官執樂仗排立。
樂工擊鼓,贊『鞭春』;各官擊牛者三;揖,始退。
耕耤 歲仲春吉亥、或用季春有事先農之日,府、州、縣正官率佐貳各官往東郊先農壇側,擇沃壤為耤田,行耕耤禮。
田廣四畝九分。
是日,屬員眡土宜、備谷種、青箱、朱鞭、耒服耜、黝牛及其他農器、耕器,預陳耕所,耆老率農夫披蓑載笠竣于田間。
通贊分立田首,向阙張畫屏、設香案。
緻祭先農禮畢,各官易蟒袍詣耤田。
正官就耕所,執事者授耒耜與鞭,皆左秉耒、右執鞭進耕,以耆老二人,一執種箱播種,一執牛,農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
畢,釋耒;各官補服,望阙行三跪九叩禮,各退。
按耕耤為國家大典,粵自神農氏斫木為耜,楺木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所以重民粒食之報也。
曆朝頒行日久,無不率從。
樹杞林人民多習農業,披星戴月,克儉克勤;今能舉而行之,則風行草偃,感奮倍殷,稼穑之利賴及萬世矣! 祭社稷壇 社稷之祭,所以配天也。
直省府、州、縣各建社稷,而皆社右、稷左,位異而壇同。
壇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
歲以春秋仲月上戊日緻祭,長官主之;有故,則以佐貳代。
在城文武官,皆與祭。
眡割牲、省粢盛、紏儀、執事、贊相禮儀,皆于學弟子内選充(學弟子,生員也)。
按社祭五土,稷祭五谷。
宋時,社、稷、風雨師各一壇;明,社稷為一壇。
設神牌二,左稷、右社,以木為之,朱漆青書,題「某處某社、某稷之神」,藏城隍廟;祭日設壇,守土官行三獻禮。
祭以春秋二仲上戊日。
厲祭 直省府、州、縣,歲三月寒食節、七月望日、十月朔日,祭厲壇于城北。
前期,守土官饬所司具香燭、公服詣神隻壇,以祭厲告本境城隍之位。
至日,奉請城隍神位入壇,設于正中;守土官行禮畢,仍奉城隍位還神隻壇,退。
按厲壇之設,正以祀無主孤魂也。
孤魂或能依草附木,求食殃民;故以季春、仲秋、孟冬歲祭者三,迎城隍以為之主。
前淡水廳,惟以仲秋月之十五日如例舉祭;後改為新竹縣,亦仍之。
樹杞林堡本為屬地,則概不從同。
曆年皆以七月十三日,先放水燈;十四日,舉行祭事,名曰「盂蘭會」(俗言「中元普度」)。
牲醴粿品之盛、剛鬣柔毛之設,甲于他處。
管内則陸續舉祭,各有定期。
總之,治幽理冥,鬼不為厲;仍其舊而祭之,則亦從俗可也之意雲。
救護日月 直省、府、州、縣衙遇日月食,按欽天監推定時刻分秒,随地救護;所見不及一分及不見食者,無庸救護。
凡救護,正官一人領班行禮。
置糾儀二人、通贊二人、陰陽官一人,在正署素服、設香案、布拜席、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