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運通志 卷之九 漕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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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葦,其所費所失亦為省矣。
德宗貞元四年,李泌奏言。
其略曰:江淮漕運,自淮入汴,以甬橋為咽喉,地屬徐州,鄰于李納。
若納一旦複有異圖,竊據徐州,則失江淮矣。
請徙張建封鎮徐州,割濠、泗以隸之,則淄、青惕息,而運路常通,江淮安矣。
上從之。
今徐州設兵備亦類此。
八年,中書侍郎陸贽奏請減京水運儲蓄軍糧事宜狀。
據陸贽《翰苑集》卷十八“請減京東水運收腳價于緣邊州鎮儲蓄軍糧事宜狀”校。
其略曰:蓋寡聞見而不達時宜者,則曰“國之大事不計費損,故承前有‘用一鬥錢運一鬥米’之言,雖知勞煩,不可廢也”。
習近利而不防遠患者,則曰“每至秋成之時,但令畿内和籴,既易集事,又足勸農,何必轉輸,徒耗财賦”。
臣以兩家之論,互有短長,各申偏執之懷,俱昧變通之術,其于事理可得粗言。
夫聚人以财,而人命在食,封制國用,須權重輕,食不足而财有餘,則弛于積财而務寶倉廪;食有餘而财不足,則緩于積食而啬于貨泉。
若國家治安,錢谷俱富,烝黎蕃息,力役靡施,然後恒操羨财,益廣漕運,雖有厚費,适資貧人,三者不失其時之所宜,則輕重中權而國用有利矣。
開元、天寶之際,承平日久,财力阜殷,祿食所頒,給用亦廣,所以不計靡耗,勵贍軍儲,至使流俗過言有‘用一鬥錢運一鬥米’之說。
然且散有餘而備所乏,雖費何害焉?斯所謂操羨(餘)[财]以廣漕運者也。
貞元之始,巨盜初平,太倉無兼月之儲,關輔遇連年之旱,而有司奏停水運,務省腳錢,至使郊畿之間煙火殆絕,都市之内餒殍相望,斯所謂睹近利而不防遠患者也。
近歲關輔之地年谷屢登,數減百姓稅錢,許其折納粟米。
公儲委積足給數年,田農之家猶困谷賤。
今夏江淮水潦,漂損田苗,(凡與)[比于]常時米貴加倍,甿庶匮乏,流庸頗多。
關輔以谷賤傷農,宜加價籴谷以勸稼[穑],[江淮以]谷貴民困,宜減價籴米以救災。
今宜籴之處則無錢,宜粜之處則無米,而又運彼所乏,益此所餘,斯所謂習見聞而不達時宜者也。
今淮南諸州,米每鬥當錢一百五十文,從淮南轉運至東渭橋,每鬥船腳又約用錢二百文,計運米一鬥,總當錢三百五十文。
其米既糙且陳,尤為京邑所賤。
今據有司月估,每鬥隻粜得錢三十七文而已,耗其九而存其一,餒彼人而傷此農,制事若斯,可謂深失矣。
頃者,每年從江南、湖南、浙東、浙西、淮南等道都運米一百一十萬石,送至河陰,其中減四十萬石留貯河陰倉,七十萬石送至陝州,又減三十萬石留貯太原倉,唯餘四十萬石送赴渭橋輸納。
臣詳(聞)[問]河陰、太原等倉留貯之意,蓋因往(來)[年]蟲、旱,關輔薦饑,當崔造作相之初,征元琇罷運之失,遂請每年轉運米一百萬石以贍京師。
北至中途,力殚歲盡,所以節級停減,分貯諸倉。
每至春水初通,江淮所搬未到,便取此米入運,免令停滞舟船。
江淮新米至倉,遂複留納填數。
輪(換)[環]貯運,頗亦協宜,不必每歲加搬,以增不(及)[急]之費。
所司但遵舊例,曾不詳究源(山)[由]。
(運米)[迩來]七年,積數滋廣。
臣近勘河陰、太原等倉,見米猶有三百二十餘萬石,河陰一縣所貯尤多,倉廪充盈,随便露積,舊者未盡,新者轉加,歲月(浙)[漸]深,耗損增甚。
縱絕江淮輸轉,且運此米入關,七八年間計猶未盡。
況江淮轉輸,搬次不停,但恐過多,不慮有阙。
今歲關中之地,百谷豐成,京尹及諸縣令頻以此事為言,憂在京米粟太賤,請廣和籴,以救農人。
臣今計料所籴多少,皆雲可至百餘萬。
又,(定)[今]量定所籴估價,通計之諸縣貴賤,并雇船車至太倉,谷價約四十有餘,米價約七十以下,此則一年和籴之數,足當轉運二年。
一(十)[鬥]轉運之資,足以和籴五(十)[鬥],比較即時利害,運務且合悉停。
臣竊慮運務若停,則舟船無用。
舟船無用,則壞爛莫修。
倘遇兇災,複須轉漕,臨時鸠集,理必淹遲。
夫立法裁規,久必生弊,經略之念,始慮貴周,不以積習害機宜,不以近利隳永制,不(費)[貴]功于當代,不流患于他時,慮遠防微,是其均濟。
臣今所獻,庶近于斯。
減所運之數以實邊儲,存轉運之務以備時要,其于詳審,必免贻憂。
舊例從江淮諸道運米一百一十萬石至河陰,來年請停八十萬石,運三十萬石。
舊例從河陰運米七十萬至太原倉,來年請停五十萬石,運二十萬石。
舊例從太原倉運米四十萬石至東渭橋,來年請停二十萬石,運二十萬石。
其江淮所停運米八十萬石,請委轉運使于漕(文集作“遭”)水州縣,每鬥八十價出粜,計以糙米與細米分數相接之外,每鬥猶減時價五十文以救貧乏,計錢六十四萬貫。
如節級所減運腳,計得六十九萬貫,都合得錢一百三十三萬貫。
數内請支二十萬貫付京兆府,令于京城内及東渭橋開場,和籴米二十萬石,每鬥與錢一百文,計加時估價三十以上用利農人。
其米便于東渭橋及太原倉收貯,充填每年轉漕四十萬石之數并足,餘尚有錢一百一十三萬貫文以供邊鎮和籴。
臣已令度支巡院勘問諸軍州米粟時價,兼與當管長吏商量。
(今)[令]計見墾之田,約定所籴之數,得鳳翔、泾隴、邠甯、慶鄜、坊丹、延夏、綏銀、靈鹽、振武等道,良原、長武、平涼等城報,除度支旋籴供軍之外,别拟儲備者,計可籴得粟一百三十五萬石。
其臨邊州縣各于當處時價之外更加十倍,其次每十分加七分,又其次每十分加五分,通計一百三十五萬石,當錢一百二萬六千貫文,猶合剩錢十萬四千貫,留充來年和籴。
所于江淮籴米及減運米腳錢,(諸)[請]并委轉運使便折市绫絹絁綿四色,即作搬送赴上都。
邊地早寒,斂藏向畢,若待此錢送到,即恐收籴過時。
請且貸戶部别庫物充用,本色續到,便令折填其所貸戶部别庫物,亦取绫絹絁綿四(時)[色],并依平估價,務利農人。
仍取度支官蓄及車均融搬送,請各委當道節度及當城兵馬使與監軍中使并度支和籴巡院官,同受領使計會和籴,各量人戶墾田多少,先(什)[付]價值立限納粟,不願粜者亦勿強征。
其有納米者,每鬥六升折粟一鬥,應所籴得米粟,亦委此三官同檢核,分于當管城堡之内,揀擇高燥牢固倉窖等收納封閉。
仍以貯備軍糧為名,非緣城守絕糧及承别敕處分,并不得辄有支用。
待收籴畢,具所籴數并收貯處所聞奏,并報中書門下。
總計貯備粟一百三十五萬石,是十一萬二千五百人一年之用。
來秋若遇順成,又可更緻百餘萬石。
邊蓄既富,邊備自修,以讨則有赍,以守則可久,以加兵則不憂所至乏食,以斂籴則不為貪将所邀。
饫疆保境者,得以遂其謀,蹙國跳軍者,無所辭其罪,是乃立武之根柢,安邊之本源,守土庇人莫急于此。
傾公藏而發私(倩)[積],猶當悉力以務之。
況今不擾一人,無廢百事,但于常用之内收其枉費之資,百萬赢糧,坐食邊鄙,又有勸農赈乏之利存乎其間,此蓋天錫陛下攘戎狄而安國家之時,不可失也。
按:此因歲豐儉權其輕重,亦或可行之。
論汴水疏鑿之由。
張洎《論汴水疏鑿之由》,據《宋史河渠志》校。
張(泊)[洎]曰:禹導河自積石至(于)龍門,南至華陰,東至砥柱,又東至于孟津,東過洛汭,至于大伾,即今成臯(山)是也,或雲黎陽山也。
禹以大河流泛中國,為害最甚,乃于(具)[貝]丘疏二渠,以分水勢:一渠自舞陽縣東,引入漯水,其[水]東北流至千乘縣入海,即今黃河是也;一渠傍西山,以東[北形高敝壞堤],水勢不便流溢,夾右碣石入于渤海。
《書》所謂“北過(澤)[降]水,至于大陸”,(澤)[降]水即濁漳,大陸則邢州钜鹿(荥)澤。
“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于海”。
河自魏郡貴鄉縣界分為九道,下至滄州合為一河。
言逆河者,謂與河水往複相承受也。
齊桓公塞以廣田居,唯一河存焉,今其東界至(蒼)[莽]梧河是也。
禹(及)[又]于荥澤下分大河為陰溝,引注東南,以通淮、泗。
至大梁浚儀縣西北複分為二渠:一渠元經陽武縣中牟台下為官渡水;一渠始皇疏鑿以灌魏郡,謂之鴻溝。
莨菪渠自荥陽五出池口來注之,其鴻溝即出河之溝,亦曰莨菪渠。
漢明帝時,樂浪人王景、谒者王吳始作浚儀渠,蓋循河溝故渎也。
渠成,流注浚儀,故以浚儀縣為名。
靈帝建甯四年,于敖城西[北](疊)[壘]石為門,以遏渠口,故世謂之石門。
渠東合濟水,濟與河、渠渾濤東注,至敖山北,渠水至此又兼邲[之]水,即《春秋》晉、楚戰于邲。
邲又音“汳”,即“汴”字,古人避“反”字,改從“汴”字。
渠水又東經荥陽北,旃然水自縣東流入汴水。
鄭州荥陽縣西二十裡三皇山上,有二廣武城,二城相去百餘步,汴水自兩城間小澗中東流而出,[而]濟(源)[流]自茲乃絕。
唯汴渠首受旃然水,謂之鴻渠。
東晉太和中,桓溫北伐前燕,将通之,不果。
義熙十三年,劉裕西征姚秦,複浚此渠,始有湍流奔注,而岸善潰塞,裕更疏鑿而漕運焉。
隋炀帝大業三年,诏尚書左丞相皇甫誼發河南男(子)[女]百萬開汴水,起荥澤入淮千餘裡,乃為通濟渠。
又發淮南兵夫十餘萬開邗溝,自山陽[淮]至于揚子江三百餘裡,水面闊四十步,而後行幸焉。
自後天下利于轉輸。
昔孝文時,賈誼言:漢以江淮為奉地,謂魚、鹽、谷、帛,多出東南。
至五鳳中,耿壽昌奏:故事,歲增關東谷四百萬斛以給京師,亦多自此渠漕運。
唐初,改通[濟渠為廣]濟渠。
開元中,黃門侍郎、平章事裴耀卿言:江淮租船自長淮西北溯鴻溝,轉相輸納于河陰、含嘉、太原等倉。
凡三年,運米七百萬石,實利涉于此。
開元末,河南采訪使、汴州刺史齊澣,以江淮漕運經淮水,波濤有沉損,遂浚廣濟渠下流,自泗州虹縣至楚州淮陰縣北十八裡合于淮,逾時畢功。
既而水流迅急,行旅艱險,尋乃停廢,卻由舊河。
德宗朝,歲漕運江、淮米四十萬石,以益關中。
時叛将李正己、田悅皆分軍守徐州,臨渦口,梁崇義阻兵襄、鄧,南北漕引皆絕。
于是水陸運使杜佑請改漕路,自浚儀西十裡,疏其南涯,引流入琵琶溝,經蔡河至陳州合颍水,是秦、漢故道,以官漕久不由此,故填淤不通,若(獻)[畎]流培岸,則功用甚寡;又廬、壽之間有水道,而平岡亘其中,曰“雞鳴山”。
佑請疏其兩端,皆可通舟。
其間登陸四十裡而已,則江、湖、黔、嶺、蜀、漢之粟,可方舟而(至)[下]。
由是白沙趨東關,經廬、壽,浮颍涉蔡,曆琵琶溝入汴河,不複經溯淮之險,徑于舊路二千裡,功寡利博。
朝議将行,而徐州順命,淮路乃通。
至國家膺圖受命,以大梁四方所氵奏,天下之樞,可以臨制四海,故(十)[蔔]京邑而定都。
漢高帝雲:“吾以羽檄召天下兵未至。
”孝文又雲:“吾初即位,不欲出虎符召郡國兵。
”即知兵甲在外也。
唯有南北軍、期門郎、羽林孤兒,以備天子扈從藩衛之用。
唐承隋制,置十二衛府兵,皆農夫也。
及罷府兵,始置神武、神策為禁軍,不過三數萬人,亦以備扈從藩衛而已。
故祿山犯關,驅市人而戰;德宗蒙塵,扈駕四百餘騎,兵甲[皆]在郡國。
額軍存而可舉者,除河朔三鎮外,太原、青社各十萬人,邠甯、宣武各六萬人,潞、徐、荊、揚各五萬人,襄、宣、壽、鎮海各二萬人。
自餘觀察、團練據要害之地者,不下萬人。
今天下甲卒數十萬衆,戰馬數十萬匹,并萃京師,悉集七亡國之士民于辇下,比漢、唐京邑,民(數)[庶]十倍。
甸服時有水旱,不至艱歉者,有(患)[惠]民、金水、五丈、汴水等四渠,派引脈分,鹹會天邑,舳舻相接,贍給公私,所以無匮乏。
唯汴水橫亘中國,(西)[首]承大河,漕(張)[引]江湖,利盡南海,半天下之财賦,并山澤之百貨,悉由此路而進。
然則禹力疏
德宗貞元四年,李泌奏言。
其略曰:江淮漕運,自淮入汴,以甬橋為咽喉,地屬徐州,鄰于李納。
若納一旦複有異圖,竊據徐州,則失江淮矣。
請徙張建封鎮徐州,割濠、泗以隸之,則淄、青惕息,而運路常通,江淮安矣。
上從之。
今徐州設兵備亦類此。
八年,中書侍郎陸贽奏請減京水運儲蓄軍糧事宜狀。
據陸贽《翰苑集》卷十八“請減京東水運收腳價于緣邊州鎮儲蓄軍糧事宜狀”校。
其略曰:蓋寡聞見而不達時宜者,則曰“國之大事不計費損,故承前有‘用一鬥錢運一鬥米’之言,雖知勞煩,不可廢也”。
習近利而不防遠患者,則曰“每至秋成之時,但令畿内和籴,既易集事,又足勸農,何必轉輸,徒耗财賦”。
臣以兩家之論,互有短長,各申偏執之懷,俱昧變通之術,其于事理可得粗言。
夫聚人以财,而人命在食,封制國用,須權重輕,食不足而财有餘,則弛于積财而務寶倉廪;食有餘而财不足,則緩于積食而啬于貨泉。
若國家治安,錢谷俱富,烝黎蕃息,力役靡施,然後恒操羨财,益廣漕運,雖有厚費,适資貧人,三者不失其時之所宜,則輕重中權而國用有利矣。
開元、天寶之際,承平日久,财力阜殷,祿食所頒,給用亦廣,所以不計靡耗,勵贍軍儲,至使流俗過言有‘用一鬥錢運一鬥米’之說。
然且散有餘而備所乏,雖費何害焉?斯所謂操羨(餘)[财]以廣漕運者也。
貞元之始,巨盜初平,太倉無兼月之儲,關輔遇連年之旱,而有司奏停水運,務省腳錢,至使郊畿之間煙火殆絕,都市之内餒殍相望,斯所謂睹近利而不防遠患者也。
近歲關輔之地年谷屢登,數減百姓稅錢,許其折納粟米。
公儲委積足給數年,田農之家猶困谷賤。
今夏江淮水潦,漂損田苗,(凡與)[比于]常時米貴加倍,甿庶匮乏,流庸頗多。
關輔以谷賤傷農,宜加價籴谷以勸稼[穑],[江淮以]谷貴民困,宜減價籴米以救災。
今宜籴之處則無錢,宜粜之處則無米,而又運彼所乏,益此所餘,斯所謂習見聞而不達時宜者也。
今淮南諸州,米每鬥當錢一百五十文,從淮南轉運至東渭橋,每鬥船腳又約用錢二百文,計運米一鬥,總當錢三百五十文。
其米既糙且陳,尤為京邑所賤。
今據有司月估,每鬥隻粜得錢三十七文而已,耗其九而存其一,餒彼人而傷此農,制事若斯,可謂深失矣。
頃者,每年從江南、湖南、浙東、浙西、淮南等道都運米一百一十萬石,送至河陰,其中減四十萬石留貯河陰倉,七十萬石送至陝州,又減三十萬石留貯太原倉,唯餘四十萬石送赴渭橋輸納。
臣詳(聞)[問]河陰、太原等倉留貯之意,蓋因往(來)[年]蟲、旱,關輔薦饑,當崔造作相之初,征元琇罷運之失,遂請每年轉運米一百萬石以贍京師。
北至中途,力殚歲盡,所以節級停減,分貯諸倉。
每至春水初通,江淮所搬未到,便取此米入運,免令停滞舟船。
江淮新米至倉,遂複留納填數。
輪(換)[環]貯運,頗亦協宜,不必每歲加搬,以增不(及)[急]之費。
所司但遵舊例,曾不詳究源(山)[由]。
(運米)[迩來]七年,積數滋廣。
臣近勘河陰、太原等倉,見米猶有三百二十餘萬石,河陰一縣所貯尤多,倉廪充盈,随便露積,舊者未盡,新者轉加,歲月(浙)[漸]深,耗損增甚。
縱絕江淮輸轉,且運此米入關,七八年間計猶未盡。
況江淮轉輸,搬次不停,但恐過多,不慮有阙。
今歲關中之地,百谷豐成,京尹及諸縣令頻以此事為言,憂在京米粟太賤,請廣和籴,以救農人。
臣今計料所籴多少,皆雲可至百餘萬。
又,(定)[今]量定所籴估價,通計之諸縣貴賤,并雇船車至太倉,谷價約四十有餘,米價約七十以下,此則一年和籴之數,足當轉運二年。
一(十)[鬥]轉運之資,足以和籴五(十)[鬥],比較即時利害,運務且合悉停。
臣竊慮運務若停,則舟船無用。
舟船無用,則壞爛莫修。
倘遇兇災,複須轉漕,臨時鸠集,理必淹遲。
夫立法裁規,久必生弊,經略之念,始慮貴周,不以積習害機宜,不以近利隳永制,不(費)[貴]功于當代,不流患于他時,慮遠防微,是其均濟。
臣今所獻,庶近于斯。
減所運之數以實邊儲,存轉運之務以備時要,其于詳審,必免贻憂。
舊例從江淮諸道運米一百一十萬石至河陰,來年請停八十萬石,運三十萬石。
舊例從河陰運米七十萬至太原倉,來年請停五十萬石,運二十萬石。
舊例從太原倉運米四十萬石至東渭橋,來年請停二十萬石,運二十萬石。
其江淮所停運米八十萬石,請委轉運使于漕(文集作“遭”)水州縣,每鬥八十價出粜,計以糙米與細米分數相接之外,每鬥猶減時價五十文以救貧乏,計錢六十四萬貫。
如節級所減運腳,計得六十九萬貫,都合得錢一百三十三萬貫。
數内請支二十萬貫付京兆府,令于京城内及東渭橋開場,和籴米二十萬石,每鬥與錢一百文,計加時估價三十以上用利農人。
其米便于東渭橋及太原倉收貯,充填每年轉漕四十萬石之數并足,餘尚有錢一百一十三萬貫文以供邊鎮和籴。
臣已令度支巡院勘問諸軍州米粟時價,兼與當管長吏商量。
(今)[令]計見墾之田,約定所籴之數,得鳳翔、泾隴、邠甯、慶鄜、坊丹、延夏、綏銀、靈鹽、振武等道,良原、長武、平涼等城報,除度支旋籴供軍之外,别拟儲備者,計可籴得粟一百三十五萬石。
其臨邊州縣各于當處時價之外更加十倍,其次每十分加七分,又其次每十分加五分,通計一百三十五萬石,當錢一百二萬六千貫文,猶合剩錢十萬四千貫,留充來年和籴。
所于江淮籴米及減運米腳錢,(諸)[請]并委轉運使便折市绫絹絁綿四色,即作搬送赴上都。
邊地早寒,斂藏向畢,若待此錢送到,即恐收籴過時。
請且貸戶部别庫物充用,本色續到,便令折填其所貸戶部别庫物,亦取绫絹絁綿四(時)[色],并依平估價,務利農人。
仍取度支官蓄及車均融搬送,請各委當道節度及當城兵馬使與監軍中使并度支和籴巡院官,同受領使計會和籴,各量人戶墾田多少,先(什)[付]價值立限納粟,不願粜者亦勿強征。
其有納米者,每鬥六升折粟一鬥,應所籴得米粟,亦委此三官同檢核,分于當管城堡之内,揀擇高燥牢固倉窖等收納封閉。
仍以貯備軍糧為名,非緣城守絕糧及承别敕處分,并不得辄有支用。
待收籴畢,具所籴數并收貯處所聞奏,并報中書門下。
總計貯備粟一百三十五萬石,是十一萬二千五百人一年之用。
來秋若遇順成,又可更緻百餘萬石。
邊蓄既富,邊備自修,以讨則有赍,以守則可久,以加兵則不憂所至乏食,以斂籴則不為貪将所邀。
饫疆保境者,得以遂其謀,蹙國跳軍者,無所辭其罪,是乃立武之根柢,安邊之本源,守土庇人莫急于此。
傾公藏而發私(倩)[積],猶當悉力以務之。
況今不擾一人,無廢百事,但于常用之内收其枉費之資,百萬赢糧,坐食邊鄙,又有勸農赈乏之利存乎其間,此蓋天錫陛下攘戎狄而安國家之時,不可失也。
按:此因歲豐儉權其輕重,亦或可行之。
論汴水疏鑿之由。
張洎《論汴水疏鑿之由》,據《宋史河渠志》校。
張(泊)[洎]曰:禹導河自積石至(于)龍門,南至華陰,東至砥柱,又東至于孟津,東過洛汭,至于大伾,即今成臯(山)是也,或雲黎陽山也。
禹以大河流泛中國,為害最甚,乃于(具)[貝]丘疏二渠,以分水勢:一渠自舞陽縣東,引入漯水,其[水]東北流至千乘縣入海,即今黃河是也;一渠傍西山,以東[北形高敝壞堤],水勢不便流溢,夾右碣石入于渤海。
《書》所謂“北過(澤)[降]水,至于大陸”,(澤)[降]水即濁漳,大陸則邢州钜鹿(荥)澤。
“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于海”。
河自魏郡貴鄉縣界分為九道,下至滄州合為一河。
言逆河者,謂與河水往複相承受也。
齊桓公塞以廣田居,唯一河存焉,今其東界至(蒼)[莽]梧河是也。
禹(及)[又]于荥澤下分大河為陰溝,引注東南,以通淮、泗。
至大梁浚儀縣西北複分為二渠:一渠元經陽武縣中牟台下為官渡水;一渠始皇疏鑿以灌魏郡,謂之鴻溝。
莨菪渠自荥陽五出池口來注之,其鴻溝即出河之溝,亦曰莨菪渠。
漢明帝時,樂浪人王景、谒者王吳始作浚儀渠,蓋循河溝故渎也。
渠成,流注浚儀,故以浚儀縣為名。
靈帝建甯四年,于敖城西[北](疊)[壘]石為門,以遏渠口,故世謂之石門。
渠東合濟水,濟與河、渠渾濤東注,至敖山北,渠水至此又兼邲[之]水,即《春秋》晉、楚戰于邲。
邲又音“汳”,即“汴”字,古人避“反”字,改從“汴”字。
渠水又東經荥陽北,旃然水自縣東流入汴水。
鄭州荥陽縣西二十裡三皇山上,有二廣武城,二城相去百餘步,汴水自兩城間小澗中東流而出,[而]濟(源)[流]自茲乃絕。
唯汴渠首受旃然水,謂之鴻渠。
東晉太和中,桓溫北伐前燕,将通之,不果。
義熙十三年,劉裕西征姚秦,複浚此渠,始有湍流奔注,而岸善潰塞,裕更疏鑿而漕運焉。
隋炀帝大業三年,诏尚書左丞相皇甫誼發河南男(子)[女]百萬開汴水,起荥澤入淮千餘裡,乃為通濟渠。
又發淮南兵夫十餘萬開邗溝,自山陽[淮]至于揚子江三百餘裡,水面闊四十步,而後行幸焉。
自後天下利于轉輸。
昔孝文時,賈誼言:漢以江淮為奉地,謂魚、鹽、谷、帛,多出東南。
至五鳳中,耿壽昌奏:故事,歲增關東谷四百萬斛以給京師,亦多自此渠漕運。
唐初,改通[濟渠為廣]濟渠。
開元中,黃門侍郎、平章事裴耀卿言:江淮租船自長淮西北溯鴻溝,轉相輸納于河陰、含嘉、太原等倉。
凡三年,運米七百萬石,實利涉于此。
開元末,河南采訪使、汴州刺史齊澣,以江淮漕運經淮水,波濤有沉損,遂浚廣濟渠下流,自泗州虹縣至楚州淮陰縣北十八裡合于淮,逾時畢功。
既而水流迅急,行旅艱險,尋乃停廢,卻由舊河。
德宗朝,歲漕運江、淮米四十萬石,以益關中。
時叛将李正己、田悅皆分軍守徐州,臨渦口,梁崇義阻兵襄、鄧,南北漕引皆絕。
于是水陸運使杜佑請改漕路,自浚儀西十裡,疏其南涯,引流入琵琶溝,經蔡河至陳州合颍水,是秦、漢故道,以官漕久不由此,故填淤不通,若(獻)[畎]流培岸,則功用甚寡;又廬、壽之間有水道,而平岡亘其中,曰“雞鳴山”。
佑請疏其兩端,皆可通舟。
其間登陸四十裡而已,則江、湖、黔、嶺、蜀、漢之粟,可方舟而(至)[下]。
由是白沙趨東關,經廬、壽,浮颍涉蔡,曆琵琶溝入汴河,不複經溯淮之險,徑于舊路二千裡,功寡利博。
朝議将行,而徐州順命,淮路乃通。
至國家膺圖受命,以大梁四方所氵奏,天下之樞,可以臨制四海,故(十)[蔔]京邑而定都。
漢高帝雲:“吾以羽檄召天下兵未至。
”孝文又雲:“吾初即位,不欲出虎符召郡國兵。
”即知兵甲在外也。
唯有南北軍、期門郎、羽林孤兒,以備天子扈從藩衛之用。
唐承隋制,置十二衛府兵,皆農夫也。
及罷府兵,始置神武、神策為禁軍,不過三數萬人,亦以備扈從藩衛而已。
故祿山犯關,驅市人而戰;德宗蒙塵,扈駕四百餘騎,兵甲[皆]在郡國。
額軍存而可舉者,除河朔三鎮外,太原、青社各十萬人,邠甯、宣武各六萬人,潞、徐、荊、揚各五萬人,襄、宣、壽、鎮海各二萬人。
自餘觀察、團練據要害之地者,不下萬人。
今天下甲卒數十萬衆,戰馬數十萬匹,并萃京師,悉集七亡國之士民于辇下,比漢、唐京邑,民(數)[庶]十倍。
甸服時有水旱,不至艱歉者,有(患)[惠]民、金水、五丈、汴水等四渠,派引脈分,鹹會天邑,舳舻相接,贍給公私,所以無匮乏。
唯汴水橫亘中國,(西)[首]承大河,漕(張)[引]江湖,利盡南海,半天下之财賦,并山澤之百貨,悉由此路而進。
然則禹力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