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營志卷五人物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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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浮借,有累商民。
以上新增條款,蒙憲批準,各自凜遵。
須至碑禁者。
嘉慶七年九月。
永禁行店擡價居奇碑所在同前碑。
略曰:淮安府李劄開,奉淮海道沈咨準、淮揚道鄒咨開:各省會試舉子經過王營,雇車北上,行戶每擡價居奇,上科每車一套有索至二十餘兩者。
經本道定價,每套不得過十二兩,自正月初一日起至二月二十日止,清江各衙門差車暫停,如有要差,亦照民價給發,以免藉口。
茲據安徽舉人董桂洲等,江蘇舉人葉自莊等,□□舉人程振墀禀請,立石河幹,永為定例。
經詳奉撫憲陶、總河部堂張如詳批準,咨道行府饬縣奉此,合亟勒石永禁,須至碑者。
道光十年八月。
永禁衙蠹勒派陰陽端公碑在城隍廟。
略曰:沈文俊等公禀,本府通詳各憲,蒙總漕部院郎批:淮屬州縣□□向派陰陽端公,斂銀解備甚為苦累,本部院據詞批府議詳禁,何得仍踵陋弊?仰查速報。
總河部院趙批:據詳該府議,令各縣十年輪捐一次,不準再派陰陽生買辦,已奉漕院批示,勒石永禁,該縣何得抗違不遵?如再藐玩,即提經承究處。
以上業經各憲批示,勒石永禁,通行阖屬均無違誤。
須至碑記者。
康熙五十五年十一月立,沈文俊、王永祚、謝凡、沈仁亮。
永禁衙蠹違例架憲殃民碑所在同前。
略曰:清河縣為示禁事。
據沈文進等公禀,清邑額征流寓銀兩,戶胥皮大恒等句串朦混,種種苛斂,蒙本府詳請嚴饬,清除冗派,照流寓銀原額征收,如有胥役朦弊,查出重究。
仰即勒碑永禁,以杜更張。
到縣奉此,合仰王家營鄉地即喚原禀沈文進等速備碑刻,申憲存案。
須至碑記者。
雍正五年八月立,沈文進、秦克缵、劉公蕃、孫起龍、劉恺。
永禁架關夥詐碑在太陽宮。
略曰:清河縣徐為架關夥詐等事。
據生員張弘文、趙玟衛等呈稱:王營曆無關制,亦非額設口岸;辄有清江小關,架倚名色,勾棍私索。
前經本府出示嚴禁,俱各潛蹤,恐日久法弛,必須詳憲勒石永禁等因。
詳蒙各憲批示,合行勒石。
嗣有清江關役到鎮私索,許士民扭禀申詳重究。
須至碑者。
康熙五十年四月。
嚴禁私牙害民碑所在同前。
略曰:清河縣戴為嚴禁公賣私牙句串朋充事照,王營從前有地棍,創立代買行名色,每石行用七十文,外又勒索十文、八文不等,經陳國龍控告,饬禁在案。
該地棍周來崇等怙惡不悛,複串通蠹書周秉智藏匿卷宗朦混,請□旋經立拿周等訊究各情,按律責革枷示,并通詳各憲,勒石永禁,奉批等因。
合行勒石,永除锢弊。
再查糧牙每石取錢過多,已議詳每石取用銀二分,取有各行遵依,奉府憲核轉在案,相應勒碑,以昭稱物平施之議。
凜遵毋忽。
雍正九年十一月。
革除驢頭名色碑所在同前。
略曰:淮安府姜為勒石永禁事。
據清河縣王家營雜糧行戶孫天祐等禀稱:身等開設陸陳行,向被驢頭趙士美等藉差剸拿駝販驢隻,索詐鄉民,坑行失業。
經年訴訟,幸荷訪明示禁,革除驢頭,安靖地方。
豈料士美等仗倚地方胡從禮,硬将憲示揭去,依樣索詐,身等情急奔轅,恩準改發山陽縣審實。
按:拟枷責追贓,革去驢頭名色,責令驢店承值供差,并蒙清邑發落在案。
第恐日久故智複萌,或驢店另起風波,公叩賞準勒石等情,合行勒石永禁。
須至碑禁者。
乾隆三十年五月十六日。
申禁前事碑所在同前。
略曰:淮安府姜為勒石事。
據王家營酒棧方百垲等禀稱:去冬,孫天祐等控準訊究,革去驢頭名色,著令驢店當差。
讵驢頭不悛改,與驢店句合剸勒酒棧莊戶駝驢,有負除惡安良至意,身等情願捐資勒石,恩賞永禁。
據此,合行勒石永禁。
乾隆三十年□月十八日。
王營酒棧房方百垲、祝聖輝、田恒寬、方天經、江□純、牛紹武公立。
永禁關役擾害行戶跨越碑所在同前。
略曰:清河縣陳為錄批曉谕事。
奉府憲羅批,前縣詳:據王營鎮董事職員徐垣等,因關役擾害行戶跨越,乞賜批示勒石永禁由。
奉批姑準如詳立案,仰新任清河縣陳令遵照繳等因。
查此案:前據徐垣等稱,王營兵後,元氣已傷,前歲有藉充關役來鎮擾害,幸蒙懲辦。
後有越境開行之鄭永泰,又蒙批饬遷地歸鎮,至今安業。
恐日久廢弛,公叩詳請立案,并出示曉谕等情,經前縣轉詳示谕,各在案。
茲奉前因,合行錄批曉谕,凜遵毋違。
特示。
光緒二十五年四月三日,王營鎮士民各業公泰、張公盛、王錦隆、張祥盛、費翼豐、趙玉田、楊元立,邵之翰書。
以上新增條款,蒙憲批準,各自凜遵。
須至碑禁者。
嘉慶七年九月。
永禁行店擡價居奇碑所在同前碑。
略曰:淮安府李劄開,奉淮海道沈咨準、淮揚道鄒咨開:各省會試舉子經過王營,雇車北上,行戶每擡價居奇,上科每車一套有索至二十餘兩者。
經本道定價,每套不得過十二兩,自正月初一日起至二月二十日止,清江各衙門差車暫停,如有要差,亦照民價給發,以免藉口。
茲據安徽舉人董桂洲等,江蘇舉人葉自莊等,□□舉人程振墀禀請,立石河幹,永為定例。
經詳奉撫憲陶、總河部堂張如詳批準,咨道行府饬縣奉此,合亟勒石永禁,須至碑者。
道光十年八月。
永禁衙蠹勒派陰陽端公碑在城隍廟。
略曰:沈文俊等公禀,本府通詳各憲,蒙總漕部院郎批:淮屬州縣□□向派陰陽端公,斂銀解備甚為苦累,本部院據詞批府議詳禁,何得仍踵陋弊?仰查速報。
總河部院趙批:據詳該府議,令各縣十年輪捐一次,不準再派陰陽生買辦,已奉漕院批示,勒石永禁,該縣何得抗違不遵?如再藐玩,即提經承究處。
以上業經各憲批示,勒石永禁,通行阖屬均無違誤。
須至碑記者。
康熙五十五年十一月立,沈文俊、王永祚、謝凡、沈仁亮。
永禁衙蠹違例架憲殃民碑所在同前。
略曰:清河縣為示禁事。
據沈文進等公禀,清邑額征流寓銀兩,戶胥皮大恒等句串朦混,種種苛斂,蒙本府詳請嚴饬,清除冗派,照流寓銀原額征收,如有胥役朦弊,查出重究。
仰即勒碑永禁,以杜更張。
到縣奉此,合仰王家營鄉地即喚原禀沈文進等速備碑刻,申憲存案。
須至碑記者。
雍正五年八月立,沈文進、秦克缵、劉公蕃、孫起龍、劉恺。
永禁架關夥詐碑在太陽宮。
略曰:清河縣徐為架關夥詐等事。
據生員張弘文、趙玟衛等呈稱:王營曆無關制,亦非額設口岸;辄有清江小關,架倚名色,勾棍私索。
前經本府出示嚴禁,俱各潛蹤,恐日久法弛,必須詳憲勒石永禁等因。
詳蒙各憲批示,合行勒石。
嗣有清江關役到鎮私索,許士民扭禀申詳重究。
須至碑者。
康熙五十年四月。
嚴禁私牙害民碑所在同前。
略曰:清河縣戴為嚴禁公賣私牙句串朋充事照,王營從前有地棍,創立代買行名色,每石行用七十文,外又勒索十文、八文不等,經陳國龍控告,饬禁在案。
該地棍周來崇等怙惡不悛,複串通蠹書周秉智藏匿卷宗朦混,請□旋經立拿周等訊究各情,按律責革枷示,并通詳各憲,勒石永禁,奉批等因。
合行勒石,永除锢弊。
再查糧牙每石取錢過多,已議詳每石取用銀二分,取有各行遵依,奉府憲核轉在案,相應勒碑,以昭稱物平施之議。
凜遵毋忽。
雍正九年十一月。
革除驢頭名色碑所在同前。
略曰:淮安府姜為勒石永禁事。
據清河縣王家營雜糧行戶孫天祐等禀稱:身等開設陸陳行,向被驢頭趙士美等藉差剸拿駝販驢隻,索詐鄉民,坑行失業。
經年訴訟,幸荷訪明示禁,革除驢頭,安靖地方。
豈料士美等仗倚地方胡從禮,硬将憲示揭去,依樣索詐,身等情急奔轅,恩準改發山陽縣審實。
按:拟枷責追贓,革去驢頭名色,責令驢店承值供差,并蒙清邑發落在案。
第恐日久故智複萌,或驢店另起風波,公叩賞準勒石等情,合行勒石永禁。
須至碑禁者。
乾隆三十年五月十六日。
申禁前事碑所在同前。
略曰:淮安府姜為勒石事。
據王家營酒棧方百垲等禀稱:去冬,孫天祐等控準訊究,革去驢頭名色,著令驢店當差。
讵驢頭不悛改,與驢店句合剸勒酒棧莊戶駝驢,有負除惡安良至意,身等情願捐資勒石,恩賞永禁。
據此,合行勒石永禁。
乾隆三十年□月十八日。
王營酒棧房方百垲、祝聖輝、田恒寬、方天經、江□純、牛紹武公立。
永禁關役擾害行戶跨越碑所在同前。
略曰:清河縣陳為錄批曉谕事。
奉府憲羅批,前縣詳:據王營鎮董事職員徐垣等,因關役擾害行戶跨越,乞賜批示勒石永禁由。
奉批姑準如詳立案,仰新任清河縣陳令遵照繳等因。
查此案:前據徐垣等稱,王營兵後,元氣已傷,前歲有藉充關役來鎮擾害,幸蒙懲辦。
後有越境開行之鄭永泰,又蒙批饬遷地歸鎮,至今安業。
恐日久廢弛,公叩詳請立案,并出示曉谕等情,經前縣轉詳示谕,各在案。
茲奉前因,合行錄批曉谕,凜遵毋違。
特示。
光緒二十五年四月三日,王營鎮士民各業公泰、張公盛、王錦隆、張祥盛、費翼豐、趙玉田、楊元立,邵之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