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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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裡瓦歹千戶翼
哈刺哈孫千戶翼
巡軍弓手《元史》:“諸路、府所轄州、縣,設縣尉司、巡檢司、捕盜所,皆置巡軍弓手,其數有多寡不同,職巡邏專捕獲。
”萬曆《府志》:“元有巡軍弓手,并隸四巡簡司。
”《元史》:“元貞二年,诏各省合并鎮守軍,福建所置者,合為五十三所。
” 明 萬曆《府志》:“初郡兵有三,曰衛兵、弓兵、機兵。
嘉靖末,因倭患,增其二,曰土兵、客兵。
” 衛兵 衛兵者,衛所世籍之兵也。
明初,或簡戶丁,或謂他省,或配有罪,籍之為兵,設指揮千百戶等官統之。
有征操軍、屯旗軍、屯種軍。
征操軍入則守城,以時訓練;出則守寨,按季踐更。
屯旗軍者,國初,奉紅牌及樣田事例之屯軍也。
屯種軍者,即現在頂種之屯軍也。
《明史》:“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置所,連郡者設衛。
”萬曆《府志》:“在城衛三,曰左衛,曰右衛,曰中衛。
在外衛衛一,曰鎮東。
左右衛轄所六,中衛轄所五,鎮東衛轄所五,又外轄所二:曰萬安所,曰梅花所。
” 福建都指揮使司《閩書》:“洪武四年,置福州都衛指揮使司。
八年,以福州都衛為福建都指揮使司,置左右二衛。
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興入閩,抽兵防倭,移置衛所,當要害處。
二十一年,置鎮東衛,又置梅花所,萬安所,又置福州中衛。
” 福州左衛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後所,中左所,隸前軍都督府。
原設旗軍六千七百二十名,屯糧不支糧軍六十六名,種屯軍一千六百九十七名。
指揮使六員,指揮同知三員,指揮佥事八員,衛鎮撫二員,各所正千戶四員,副千戶十員,正百戶十九員,試百戶九員,冠帶總旗十名,舍人四十二名。
福州右衛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後所,中左所,隸前軍都督府。
原設旗軍七千四百九十一名,屯糧不支糧軍七十四名,屯種軍一千六百九十八名。
指揮使六員,指揮同知一員,指揮佥事五員,署指揮佥事一員,衛鎮撫一員,各所正千戶三員,副千戶九員,各所鎮撫一員,正百戶三十員,試百戶七員,冠帶總旗三名,小旗三名,舍人三十七名。
福州中衛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後所,隸前軍都督府。
原設旗軍五千七百一十八名,屯糧不支糧軍一百三十九名,屯種軍一千五百九十三名。
指揮使三員,指揮同知三員,指揮佥事六員,加級指揮佥事二員,衛鎮撫二員,正千戶六員,副千戶九員,各所鎮撫一員正百戶十四員,試百戶八員,冠帶總旗三名,小旗一名,舍人四十一名。
鎮東衛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後所,隸前軍都督府。
原設旗軍八千六百八十七名,屯糧不支糧軍三百二十一名,屯種軍一千四百三十二名。
指揮使三員,指揮同知五員,指揮佥事三員,衛鎮撫一員,各所正千戶六員,副千戶十員,所鎮撫二員,正百戶二十八員,試百戶五員,小旗三名,舍人八名。
衛在福清縣方民裡。
兵營在衛城東。
萬安所原設旗軍一千四百九十九名。
正千戶二員,副千戶一員,正百戶八員,鎮撫一員,冠帶總旗一名,團練哨官七名。
所在福清縣平南裡。
梅花所原設旗軍一千四百五十八名。
正千戶二員,副千戶一員,正百戶六員,試百戶一員,團練哨官四名,冠帶總旗一名,掌号中軍一名,舍人十名。
所在長樂縣東二十四都。
弓兵 弓兵者,括民丁役之,統于巡簡,往役者,複其家。
弘治初變法,以田賦定差役。
嘉靖末,以弓兵多逃,始減兵數。
弓兵之名,徒存而已。
巡檢司《閩書》:“洪武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興入閩防倭。
德興抽兵築城,增設巡檢司,分隸諸衛。
”萬曆《府志》:“郡要害地,置巡檢司十有三,弓兵凡七百七十名。
” 閩安鎮巡檢司屬閩縣,弓兵六十名。
五虎門巡檢司屬閩縣,弓兵六十名。
竹崎所巡檢司屬侯官,弓兵三十名。
五縣寨巡檢司屬懷安,弓兵三十名。
松下巡檢司屬長樂,弓兵七十名。
蕉山巡檢司屬長樂,弓兵七十名。
小祉巡檢司屬長樂,弓兵七十名。
北茭巡檢司屬連江,弓兵一百二十名。
壁頭巡檢司屬福清,弓兵六十名。
牛頭巡檢司屬福清,弓兵一百名。
澤朗巡檢司屬福清,弓兵四十名。
杉洋巡檢司屬古田,弓兵三十名。
漈門巡檢司屬永福,弓兵三十名。
《湘西紀行》:“沿海巡司,斥堠,把截寨凡十有一,捍寨凡十,煙墩凡六十有七。
”《閩書》:“江夏侯經營海上,以濱海地疏節闊,自非一衛一所所能遙制,更設巡司于暇隙地。
司各有寨,城有官,有射手,雜以帳房,墩台斥堠相望,自兵政淩夷,巡警失職,乃減射手,不知巡司絡繹。
分則自衛疆埸,合則并力剿捕,村落有警,入寨避寇,亦堅壁清野意也。
” 機兵 機兵者,募民間武勇,用之複其家。
弘治初,又選民壯。
以州縣大小定多寡,以四季定操演,以軍法禁私役。
正德以來,取之田賦,役者官給雇直,凡守關隘、追盜賊,巡捕官督之。
嘉靖末,巡撫軍門選為标兵,隸麾下。
閩縣,二百八十二名。
侯官,一百九十五名,又懷安一百六十七名。
古田,三百三十三名。
閩清,一百名。
羅源,一百三十名。
長樂,二百五十名。
連江,二百四十名。
永福,八十一名。
福清,三百名。
土兵 土兵者,土著之兵。
招募各郡之民,聚處教場,統以将領,名曰土營。
其營有三,人數約一千三百有奇。
客兵 客兵者,嘉靖末,苦倭寇,調廣西向武州兵禦之。
未幾,遣歸。
後倭又入寇,參将戚繼光以義烏兵八千人自浙來援。
寇平,留戍。
環處教場,統以将領,名曰浙營。
營寨 巡撫軍門标下六營《閩書》:“标下遊擊管領四營二遊,曰:标前營、标左營、标右營、标後營、标前遊、标左遊,皆名色把總領之。
遇汛,标前一營防守省城,餘三營二遊,各掣撥二哨,分布紮守沿海地方。
” 标前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一十三名。
本管自萬曆四年設立,招募元額官兵共五百八十四名。
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左營萬曆《府志》:“領上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隆慶元年設立,招募元額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
至萬曆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右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萬曆十年設立,招募原額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
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标後營萬曆《府志》:“領土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萬曆二十一年設立,招募原額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
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前遊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萬曆二十五年設立,招募原額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
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左遊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萬曆二十五年設立,招募原額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
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福建鎮守總兵标下三營:《閩書》:“嘉靖四十二年,以閩中連歲苦倭,議設總兵鎮守,春秋駐福州,夏冬駐鎮東。
”萬曆《府志》:“嘉靖四十三年,都督戚繼光始來,建牙府在将軍山之西。
”《閩書》:“标下坐營官統領一營、二遊,曰新前營、曰标前遊營、标後遊營,皆名色把總鎮之。
遇汛,各分兵紮守沿海地方;汛畢,二遊專駐鎮東備倭。
” 新前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萬曆二十五年設立,原為左前二營,二十七年改為新前營。
原額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前遊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十二名。
本營自萬曆十九年設立招募,原為福清營,二十五年,改為标前遊營。
原額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右遊營萬曆《府志》:“領士兵把總一員,哨官五員,哨長、書記共二十一名,隊長、高招手共六十一名,兵丁雜流共六百二十六名。
本營自萬曆二十年設立招募,原為鎮東營,二十九年,改為标右遊營。
原額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小埕水寨萬曆《府志》:“在連江縣定海所前。
額船四十六隻,官兵一千六十四名。
北與烽火門會哨,南與南匿會哨。
” 五虎遊萬曆三十年設。
海壇遊萬曆《府志》:“在福清海壇山。
額船三十隻,官兵六百六十九名。
泊海壇汛地,與南匿兵船協守。
洪武初,命江夏侯周德興經略海徼備倭,外洋設立水寨。
初惟烽火門、南匿山、浯嶼。
景泰間,增置小埕、銅山,共五寨。
屬福州者惟小埕。
隆慶初,添設海壇、浯銅二遊兵。
萬曆初,增南澳、嵛山、湄洲三營。
屬福州者,為海壇,寨遊各有把總一人統其衆。
寨總由武進士或世勳高等題授,以都指揮體統行事,謂之欽依遊總,由撫院差委或以指揮及聽用把總督領,謂之名色。
各分汛地,嚴會哨。
賊寡則各自為戰;賊衆則合力以攻。
”
”萬曆《府志》:“元有巡軍弓手,并隸四巡簡司。
”《元史》:“元貞二年,诏各省合并鎮守軍,福建所置者,合為五十三所。
” 明 萬曆《府志》:“初郡兵有三,曰衛兵、弓兵、機兵。
嘉靖末,因倭患,增其二,曰土兵、客兵。
” 衛兵 衛兵者,衛所世籍之兵也。
明初,或簡戶丁,或謂他省,或配有罪,籍之為兵,設指揮千百戶等官統之。
有征操軍、屯旗軍、屯種軍。
征操軍入則守城,以時訓練;出則守寨,按季踐更。
屯旗軍者,國初,奉紅牌及樣田事例之屯軍也。
屯種軍者,即現在頂種之屯軍也。
《明史》:“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置所,連郡者設衛。
”萬曆《府志》:“在城衛三,曰左衛,曰右衛,曰中衛。
在外衛衛一,曰鎮東。
左右衛轄所六,中衛轄所五,鎮東衛轄所五,又外轄所二:曰萬安所,曰梅花所。
” 福建都指揮使司《閩書》:“洪武四年,置福州都衛指揮使司。
八年,以福州都衛為福建都指揮使司,置左右二衛。
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興入閩,抽兵防倭,移置衛所,當要害處。
二十一年,置鎮東衛,又置梅花所,萬安所,又置福州中衛。
” 福州左衛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後所,中左所,隸前軍都督府。
原設旗軍六千七百二十名,屯糧不支糧軍六十六名,種屯軍一千六百九十七名。
指揮使六員,指揮同知三員,指揮佥事八員,衛鎮撫二員,各所正千戶四員,副千戶十員,正百戶十九員,試百戶九員,冠帶總旗十名,舍人四十二名。
福州右衛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後所,中左所,隸前軍都督府。
原設旗軍七千四百九十一名,屯糧不支糧軍七十四名,屯種軍一千六百九十八名。
指揮使六員,指揮同知一員,指揮佥事五員,署指揮佥事一員,衛鎮撫一員,各所正千戶三員,副千戶九員,各所鎮撫一員,正百戶三十員,試百戶七員,冠帶總旗三名,小旗三名,舍人三十七名。
福州中衛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後所,隸前軍都督府。
原設旗軍五千七百一十八名,屯糧不支糧軍一百三十九名,屯種軍一千五百九十三名。
指揮使三員,指揮同知三員,指揮佥事六員,加級指揮佥事二員,衛鎮撫二員,正千戶六員,副千戶九員,各所鎮撫一員正百戶十四員,試百戶八員,冠帶總旗三名,小旗一名,舍人四十一名。
鎮東衛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後所,隸前軍都督府。
原設旗軍八千六百八十七名,屯糧不支糧軍三百二十一名,屯種軍一千四百三十二名。
指揮使三員,指揮同知五員,指揮佥事三員,衛鎮撫一員,各所正千戶六員,副千戶十員,所鎮撫二員,正百戶二十八員,試百戶五員,小旗三名,舍人八名。
衛在福清縣方民裡。
兵營在衛城東。
萬安所原設旗軍一千四百九十九名。
正千戶二員,副千戶一員,正百戶八員,鎮撫一員,冠帶總旗一名,團練哨官七名。
所在福清縣平南裡。
梅花所原設旗軍一千四百五十八名。
正千戶二員,副千戶一員,正百戶六員,試百戶一員,團練哨官四名,冠帶總旗一名,掌号中軍一名,舍人十名。
所在長樂縣東二十四都。
弓兵 弓兵者,括民丁役之,統于巡簡,往役者,複其家。
弘治初變法,以田賦定差役。
嘉靖末,以弓兵多逃,始減兵數。
弓兵之名,徒存而已。
巡檢司《閩書》:“洪武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興入閩防倭。
德興抽兵築城,增設巡檢司,分隸諸衛。
”萬曆《府志》:“郡要害地,置巡檢司十有三,弓兵凡七百七十名。
” 閩安鎮巡檢司屬閩縣,弓兵六十名。
五虎門巡檢司屬閩縣,弓兵六十名。
竹崎所巡檢司屬侯官,弓兵三十名。
五縣寨巡檢司屬懷安,弓兵三十名。
松下巡檢司屬長樂,弓兵七十名。
蕉山巡檢司屬長樂,弓兵七十名。
小祉巡檢司屬長樂,弓兵七十名。
北茭巡檢司屬連江,弓兵一百二十名。
壁頭巡檢司屬福清,弓兵六十名。
牛頭巡檢司屬福清,弓兵一百名。
澤朗巡檢司屬福清,弓兵四十名。
杉洋巡檢司屬古田,弓兵三十名。
漈門巡檢司屬永福,弓兵三十名。
《湘西紀行》:“沿海巡司,斥堠,把截寨凡十有一,捍寨凡十,煙墩凡六十有七。
”《閩書》:“江夏侯經營海上,以濱海地疏節闊,自非一衛一所所能遙制,更設巡司于暇隙地。
司各有寨,城有官,有射手,雜以帳房,墩台斥堠相望,自兵政淩夷,巡警失職,乃減射手,不知巡司絡繹。
分則自衛疆埸,合則并力剿捕,村落有警,入寨避寇,亦堅壁清野意也。
” 機兵 機兵者,募民間武勇,用之複其家。
弘治初,又選民壯。
以州縣大小定多寡,以四季定操演,以軍法禁私役。
正德以來,取之田賦,役者官給雇直,凡守關隘、追盜賊,巡捕官督之。
嘉靖末,巡撫軍門選為标兵,隸麾下。
閩縣,二百八十二名。
侯官,一百九十五名,又懷安一百六十七名。
古田,三百三十三名。
閩清,一百名。
羅源,一百三十名。
長樂,二百五十名。
連江,二百四十名。
永福,八十一名。
福清,三百名。
土兵 土兵者,土著之兵。
招募各郡之民,聚處教場,統以将領,名曰土營。
其營有三,人數約一千三百有奇。
客兵 客兵者,嘉靖末,苦倭寇,調廣西向武州兵禦之。
未幾,遣歸。
後倭又入寇,參将戚繼光以義烏兵八千人自浙來援。
寇平,留戍。
環處教場,統以将領,名曰浙營。
營寨 巡撫軍門标下六營《閩書》:“标下遊擊管領四營二遊,曰:标前營、标左營、标右營、标後營、标前遊、标左遊,皆名色把總領之。
遇汛,标前一營防守省城,餘三營二遊,各掣撥二哨,分布紮守沿海地方。
” 标前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一十三名。
本管自萬曆四年設立,招募元額官兵共五百八十四名。
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左營萬曆《府志》:“領上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隆慶元年設立,招募元額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
至萬曆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右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萬曆十年設立,招募原額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
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标後營萬曆《府志》:“領土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萬曆二十一年設立,招募原額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
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前遊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萬曆二十五年設立,招募原額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
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左遊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萬曆二十五年設立,招募原額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
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福建鎮守總兵标下三營:《閩書》:“嘉靖四十二年,以閩中連歲苦倭,議設總兵鎮守,春秋駐福州,夏冬駐鎮東。
”萬曆《府志》:“嘉靖四十三年,都督戚繼光始來,建牙府在将軍山之西。
”《閩書》:“标下坐營官統領一營、二遊,曰新前營、曰标前遊營、标後遊營,皆名色把總鎮之。
遇汛,各分兵紮守沿海地方;汛畢,二遊專駐鎮東備倭。
” 新前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名。
本營自萬曆二十五年設立,原為左前二營,二十七年改為新前營。
原額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前遊營萬曆《府志》:“領浙兵把總一員,哨官四員,哨長、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隊長、書記共四十九名,兵丁雜流共五百五十二名。
本營自萬曆十九年設立招募,原為福清營,二十五年,改為标前遊營。
原額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标右遊營萬曆《府志》:“領士兵把總一員,哨官五員,哨長、書記共二十一名,隊長、高招手共六十一名,兵丁雜流共六百二十六名。
本營自萬曆二十年設立招募,原為鎮東營,二十九年,改為标右遊營。
原額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額四百五十名。
” 小埕水寨萬曆《府志》:“在連江縣定海所前。
額船四十六隻,官兵一千六十四名。
北與烽火門會哨,南與南匿會哨。
” 五虎遊萬曆三十年設。
海壇遊萬曆《府志》:“在福清海壇山。
額船三十隻,官兵六百六十九名。
泊海壇汛地,與南匿兵船協守。
洪武初,命江夏侯周德興經略海徼備倭,外洋設立水寨。
初惟烽火門、南匿山、浯嶼。
景泰間,增置小埕、銅山,共五寨。
屬福州者惟小埕。
隆慶初,添設海壇、浯銅二遊兵。
萬曆初,增南澳、嵛山、湄洲三營。
屬福州者,為海壇,寨遊各有把總一人統其衆。
寨總由武進士或世勳高等題授,以都指揮體統行事,謂之欽依遊總,由撫院差委或以指揮及聽用把總督領,謂之名色。
各分汛地,嚴會哨。
賊寡則各自為戰;賊衆則合力以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