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

關燈
海防 邑之隸郡者十,海之環邑者五。

    《山海經》所謂閩在岐海之中也。

    海必有防,何也?曰岐之中,又有岐也。

    岐者一之,而海乃定。

    是故,測星躔、占風信,爰定以天;審島嶼,謹斥堠,爰定以地;布信義,刑暴黠,爰定以人。

    海定而閩無不定矣。

    而必以都會為之樞。

    聖朝光被四表,昔之岐海,今稱陸海島夷。

    浮舶巨賈,揚舟宗帆[ht5,6”ss]□,一日踔數千裡,漁舟刃蟹艓,随波上下,煙銷霧佥欠,水天一色,海外三山與郡中三山,缥缈相望矣。

    志海防。

     《尚書禹貢》:“淮海惟揚州。

    ”《通典》:“東南距海,建安、長樂及清源、漳浦、臨汀、潮陽等郡,并是揚州之地。

    ” 《山海經》:“閩在海中,其西北有山,一曰閩中山。

    ” 《前漢書》:“武帝時,東越數反複。

    朱買臣因言,故東越王居保泉山。

    ”按泉山,即今府城内冶山。

    詳見《山川》。

    今更徙處南行,去泉山五百裡,居大澤中。

    若發兵浮海,直指泉山,陳舟列兵,可破滅也。

    乃拜買臣會稽太守,治樓船、備糧食、水戰具。

    居歲餘,買臣受诏将兵與橫海将軍韓說等擊東越。

    ” 《史記》:“元鼎六年,餘善刻武帝玺自立,天子遣橫海将軍出句章,浮海從東往。

    元封元年,入東越,殺餘善,将其民徙江淮間。

    ” 《三國·吳書》:“孫策攻會稽太守王朗。

    朗戰敗,浮海。

    虞翻營護,到東部侯官。

    ”[ht6ss]《吳值傳》作:“東冶侯官。

    ”《通典》作:“南部侯官。

    ” 《晉書》:“元興二年,劉裕讨盧循至晉安。

    循窘急,泛海到番禺,寇廣州。

    ”[ht6ss]《方輿紀要》:“晉隆安間,孫恩出沒海島,為閩、浙患。

    其黨盧循繼之。

    ”按:閩海道自漢迄晉,祗為攻戰所經而已。

    若憑島為寇,則始于恩。

    ” 《陳書》:“天嘉四年,讨陳寶應。

    遣都督章昭達自建安入,餘孝頃督會稽、永嘉諸軍,自海道并力乘之,寶應大潰。

    ” 《隋書》:“開皇十年,泉州王國慶作亂,自以海路艱阻,不設備。

    楊素泛海掩至,國慶棄州走,餘黨散入海島。

    ”按:隋泉州,即今福州。

    詳見建置沿革。

     《唐書·宗室表·壽王傳》:“晁唐為浙江東道越福十二州招讨海賊使。

    ”按:晁唐曆官時代,《唐書》未詳。

    據表,晁唐兄晁嵩以奉天定難功臣,為左武衛将軍。

    又《方鎮表》貞元三年,複分浙江東西為二道觀察使。

    詳此,則晁唐當為貞元時人矣。

    《三山志》雲:“高祖嘗以其子壽王為越福十二州招讨使。

    ”誤也。

     《五代史》:“王審知受梁太祖封,為閩王,時楊行密據江淮。

    審知歲遣使泛海,自登萊朝貢于梁,而又招徕海上蠻夷商賈。

    ”按:前此海道,北僅通會稽,南惟訖廣州。

    至是利涉益遠,且招徕番舶,利從以興,而患亦伏焉。

     《南唐書》:“保大四年,陳覺、馮延魯等圍福州,讨李弘義。

    吳越将餘安援兵,自海道至白蝦浦登岸,馮延魯等敗走。

    ”《方輿紀要》:“晉開運三年,閩叛将李仁達據福州。

    南唐發兵圍之,求救吳越。

    吳越遣将卒,自海道由罾浦南潛入州城擊南唐,破之。

    ”按《三山志》:開運二年,仁達自稱留後,奉唐正朔,亦朝貢于晉,授威武軍節度使,賜名弘義。

     《三山志》:“嘉祐四年,知福州蔡襄奏福、興、漳、泉邊海,其巡檢下兵士多不習舟船,緩急不足使令。

    今除已行逐處修葺刀魚船,各取現管數目編籍外,其兵級常切教習舟船,谙會水勢,以備差使。

    又奏福州海口巡檢一員,移于鐘門,掌海上封樁舶船,令出海巡警。

    ” 《三山志》:“嘉祐八年,提刑司奏長溪,羅源、甯德、連江、長樂、福清六縣皆邊海,盜賊乘船出沒,乃添置沿海六縣巡檢一員,于長溪造刁魚船十隻,往來海上收捕。

     《三山志》:“元豐二年十月,提刑闾邱孝直奏置連江縣西洋巡檢,管連江、羅源海道。

    [ht6ss]七年,提刑李茂直奏非便,移羅源縣南灣,尋置廨于廉沃。

    置南日巡檢,管福清縣海道。

    ”初,置連江官沃,以逼西洋,逐置南日。

     《三山志》:“紹聖二年,诏添置巡檢一員,駐劄劉崎,巡捕長樂、連江、閩縣賊盜。

    ” 宋李綱《劄略》:“臣契勘廣南、福建路,近年多有海寇。

    官司不能讨捕,帥司無戰艦水軍。

    寇至,坐視猖獗,瀕海之民惟其荼毒。

    船舶既多,愚民嗜利喜亂,從之者衆,浸成大患。

    伏望下逐路帥司置戰艦,集水軍,常切教閱,習于風濤之險。

    以水夫駕舟,以官軍施放弓弩、火藥,雖賊棹飄忽,可以追逐掩擊。

    ”按:嘉祐時,蔡襄奏請,邊海兵士葺刁魚船教習,以備差使。

    距六十餘年,李綱又奏并無戰艦水軍,豈前此所奏未行,抑制久而弛耶?當時防擊之疏,可概見矣。

     《宋史》:“紹興六年四月,命福建安撫使發水軍,讨海賊鄭慶。

    ” 《三山志》:“紹興六年,置延祥寨水軍。

    ”按延祥寺名,在侯官縣西南。

     [ht]《三山志》:“紹興八年,置荻蘆、寨水軍。

    ”按荻蘆寨都巡檢,初置永泰辜嶺。

    元豐間,移于閩縣方山渡北岸。

    至是始移于連江荻蘆門。

     《三山志》:“紹興二十八年九月,安撫司奏本路海道多寇掠,突入本司。

    荻蘆、延祥兩寨水軍乞各以三百人為額,從之。

    ” 《三山志》:“紹興三十年,令安撫司籍募土豪水手。

    漳、泉、福興、積募到船三百六十隻,水手萬四千人,仍于瀕海巡檢下,土兵内取七分識水勢人,每月一次,同土豪水手船,出近海港口教閱,三五日複回本處。

    ” 《宋史》:“淳祐三年八月,诏福州延祥、荻蘆兩砦并置武濟水軍,摘本州廂、禁習水者充,千五百人為額。

    ” 《明史》:“吳元年十二月,湯和、廖永忠由海道克福州。

    ” 《明史》:“洪武元年正月,湯和與副将廖永忠伐陳友定。

    自明州由海道乘風抵福州之五虎門,駐師南台。

    使人谕降,不應,遂圍之。

    敗平章曲出于城下,參政袁仁請降,遂乘城入。

    ” 《明史》:“廖永忠充征南副将軍,帥舟師自海道會湯和,讨降方國珍,進克福州。

    ” 《明史》:“吳祯自海道進取福州,圍其西南水部三門,一鼓克之。

    ” 《明史》:“洪武三年六月,倭寇山東、浙江、福建瀕海州縣。

    ”《明史》:“洪武五年,命浙、福造海舟防倭。

    ” 《明史》:“倭寇上海,帝患之,顧謂湯和曰:卿雖老,強為朕一行。

    和請與方嗚謙俱。

    鳴謙:國珍從子也,習海事,常訪以禦倭策。

    嗚謙曰:倭海上來,則海上禦之耳!請量地遠近,置衛所。

    陸聚步兵,水具戰艦,則倭不得入,入亦不得傅岸,近海民四丁籍一,以為軍戍守之,可無煩客兵也。

    帝以為然。

    和乃度地浙西東并海,設衛所城五十有九。

    明年,閩中并海城工竣,和還報命。

    ”按:明初備倭祗于海上巡捕,至此始量地遠近,置衛築城,水陸設防。

    嗣是江夏侯信國公遞有增置,法制周詳,嗚謙數語,實發其端,為海防要策也。

     《明史》:“洪武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興抽福建福、興、漳、泉四府三丁之一,為沿海戍兵,得萬五千人,移置衛所于要害處,築城十六。

    ”萬曆《府志》:“洪武初,命江夏侯周德興經略海徼備倭,置衛所巡檢司,築城數十,防其内侵。

    又于外洋設立烽火門,南日、山浯嶼水寨三。

    ” 《明史》:“周德興至閩,按籍佥練,得民兵十萬餘人,相視要害,築城一十六,置巡司四十有五,防海之策始備。

    ” 《明史》:“洪武二十一年,又命湯和行視閩、粵,築城增兵,置福建沿海指揮使司五,曰:福甯、鎮東、平海、永甯、鎮海,領千戶所十二,曰:大金、定海、梅花、萬安、莆禧、崇武、福全、金門、高浦、六鳌、銅山、元鐘。

    ” 《明史》:“洪武二十三年,令濱海衛所每百戶及巡檢司皆置船二,巡海上盜賊。

    ” 《方輿紀要》:“正統九年,戶部侍郎焦宏莅閩,遷烽火、南日水寨于内地。

    ” 《方輿紀要》:“景泰三年,鎮守尚書薛希琏出而經略,增置小埕、銅山二寨,沿邊衛所鎮戍之設,漸加密焉。

    又遷浯嶼水寨于廈門,議者以為棄其藩離矣。

    ”萬曆《府志》“成化末,當事者以孤島無據奏移小埕、銅山于内港,山澳崎岖,賊舟窄小易趨淺水,而兵船闊大,難于迎敵,遂緻失利。

    ” 《明史》:“嘉靖三十七年,都禦史王詢請分福建之福、興為一路,領以參将,駐福甯,自流江、烽火門、嵛山、小埕至南日山;分漳泉為一路,領以衆将,駐诏安,自南日山至浯嶼、銅山、元鐘、走馬溪、安邊館,水陸兵皆聽節制。

    福建省城介在南北,去海僅五十裡,宜更設參将,選募精銳,部領哨船,與主客兵相應援,從之。

    ” 《明史》:“嘉靖四十三年,巡撫譚綸疏言:五寨守扼外洋,法甚周悉,宜複舊制,以烽火門、南日、浯嶼三舟宗為正兵;銅山、小埕二[ht5,6”ss]舟宗為遊兵。

    寨設把總,分汛地,明斥堠,嚴會哨。

    改三路參将為守備,分新募浙兵為二班,各九千人。

    春秋番上。

    各縣民壯,皆補用精悍。

    每府領以武職一人,兵備使者以時閱視。

    皆從之。

    ”按:烽火門屬福甯,南日山屬興化,浯嶼屬泉州,銅山屬漳州,小埕屬福州。

    萬曆《府志》:“小埕水寨在連江縣定海所前,定額船四十六,北與烽火門會哨,南與南日會哨,西洋下、目下、竿塘、白犬皆其汛地。

    ” 萬曆《府志》:“隆慶初,始添設海壇、浯銅二遊兵。

    萬曆初,尋增南澳、嵛山、湄州三遊。

    按:嵛山屬福甯,湄洲屬興化,浯銅屬泉州,南澳屬漳州,海壇屬福州。

    萬曆《府志》:“海壇遊在福清海壇山,額船三十,泊海壇汛地,與南日兵船協守。

    寨遊各有把總一人,統其衆,時值春秋二汛,駕樓船以備外海。

    憲司巡海道與郡海防,視防守之疏密,而差次殿最焉。

    又設把截寨凡十有一。

    長樂縣則有文石、黃岐、仙岐、東山。

    連江縣則有光臨裡。

    福清縣則有松關、永平、白鶴、峰頭、大坵、牛頭,又設旱寨凡十。

    閩縣則有古嶺。

    長樂縣則有大祉。

    連江縣則有北菱。

    福清縣則有松下、平北裡、平南裡、沙塢、連盤、長沙、峰頭,又設煙墩凡五十有九。

    閩縣則鳳埔、長崎、琅崎、梅嶼、象洋、拱嶼、東崎、猴嶼、旺崎、鹽倉、鼓山。

    長樂縣則酉商酢、文石、魁洞、棋山、鬥湖、浪頭山、旒山、大嶼、甲峰、塔山、蕉山、牛山、湖頭、聖浪山、山亭山、流水、壺井、小祉、江田、石門、石濃。

    福清縣則有松下、峰前、大坵、後營、白鶴、大娘、垅下、汶流、桃嶼、茶林、宴積、仙岩、前晏、白沙、塔山、馬頭、[ht6,7”ss]氵黨頭、蟹嶼、前村,洪坑、巒山、西嶺、蒲海、石馬、陳塘、雙嶼、峰頭,又沿海設巡司凡九。

    閩縣由閩安鎮五虎門。

    長樂縣則松下、蕉山、小址山。

    福清縣則壁頭、牛頭、澤朗。

    連江縣則北菱。

    曹學佺《海防志》:閩有海防,以禦倭也。

    國初設衛。

    初,沿海地方自福甯到清漳南北、浙粵之界為衛凡五,為所凡十有四。

    仍于要害之處立墩台斥堠,守以軍,餘督以弁職,傳報警息。

    凡以防倭于陸,又于外洋設立寨遊。

    寨之初設有三:烽火、南日、浯嶼、續增小埕、銅山為五寨。

    領以把總,用武科會舉及世勳高等,題請升授。

    以都指揮體統行事,謂之欽依。

    遊之初設亦有三:海壇、元鐘、浯銅,續增湄州、嵛山為五遊。

    領以把總,由撫院差委,或指揮及聽用材官,謂之名色。

    凡以防倭于海,時值春秋二汛,駕樓船備島警,總鎮大帥視師海上,按期駐節,經制周矣。

    南澳一遊,間于閩粵,亦以欽依總之。

    頃題、海壇、元鐘改授欽總以重事權。

    且移浯嶼一寨、專守石湖,固泉門戶,。

    尋以浯銅系漳要區,亦需體例題改,複設台山、礵山、湄州、五虎、鴻江、澎湖等遊,甚至料羅、東湧、大小甘山、亦設遠哨,實欲其緩急攸資,互為應援。

    瀚海無波,則畫方以守,戈船下濑,則合力以攻。

    毋泥區區汛地間也。

    ” 《明史》:“萬曆二十年,巡撫許孚遠奏築福州海壇山城炮台。

    ” 萬曆《府志》:國初,于沿海備倭,屯戍胪列,烽燧星聯,可謂控險扼之沖,杜窺伺之孽矣。

    然承平懈弛,持戟者五失之三,超距者百不得一,尚安有乘風破浪理楫而輕波瀾者哉?嘉靖壬戌以後,氛浸漸消,而譚大中丞暨戚總戎始修複舊制,海壖晏然。

    迨今,債帥相尋,樓船空具。

    按籍則詭名虛冒;給饷則執例科侵。

    操弓持矢,半屬菜傭,赴海揚帆,悉充羸卒。

    日複一日,年逾一年,即迩者島夷要市、潛伺狡焉,此非未陰雨之時也,而桑土之徹,不聞綢缪之策,靡豫早計者,當不其然。

    ” 《大清會典》:“康熙四十二年,複準沿海各營洋面有島有嶼,宜另為派定船隻,以将備帶領,常川駐守,其餘各汛,以千把遊巡。

    《會典》:“康熙四十二年,複準各處商船,其由浙入閩,由閩入浙者,則必經定海、黃岩、溫州、閩安、海壇、廈門、澎湖、南澳各鎮協營所轄要汛挂号。

    ” 《會典》:“康熙四十六年,複準閩省漁船準與商船一體往來,欲出海洋者,将十船編為一甲,取具連環保結,一船有犯,餘船盡坐,桅之雙單,并從其便。

    嗣後造船,責成船主取澳甲戶、族、裡長、鄰右保結,倘有作奸事發,船戶同罪。

    ” 《會典》:“康熙四十八年,複準閩、粵、江、浙四省每年輪委總兵官親領官兵,自二月初一日出洋,在所屬本汛洋面周遍巡查,至九月底撒回。

    遇有失事獲賊,照例分别題參議叙。

    ” 《會典》:“康熙五十三年,複準各省海洋商漁船隻分别書寫字樣。

    其各标營船巡哨,刊刻某營第幾号哨船。

    照柁工水手例,各給腰牌,刊明姓名、年貌、籍貫。

    如船無字号,人有可疑,即行嚴拿究治。

    ” 《會典》:“康熙五十六年,複準海壇、金門二鎮,各分疆界,為南北總巡,每歲提标撥船十隻,将六隻歸于巡哨南洋總兵官調度,四隻歸于巡哨北洋總兵官調度,均于二月初一日起至九月底止,期滿撤回。

    ” 《駐防志》:“雍正六年九月,複準添設旗下水師兵六百名,于烏江下流三江口操習,東南洋嶼地方蓋造官員衙署兵房駐防。

    配給船隻,分班輪流操演水務,并不時巡查一帶港汊鹽枭盜艇。

    将軍、副都統每年春秋二季輪流親往巡查。

    ”《水師營圖說》:“統福、興、漳、泉諸郡形勢而論,則泉之廈門、福之閩安,更為海洋咽喉。

    廈門特設水師提臣駐劄其地,閩安亦設有副将防守,而洋嶼水師旗營之設,又為閩安之犄角也。

    查閩安去省城百裡,海舶之來,必循五虎門以入。

    有閩安以捍禦于外,又得洋嶼以應援于内。

    鐍鑰既嚴,哨巡罔懈,将全閩億萬衆黎并登衽席之安矣。

     防禦要沖 閩縣 閩安鎮距省城八十裡,為省會咽喉,極沖要口,商舶往來輻辏。

    本鎮設副将、遊擊、守備、千總、把總等員分巡會哨。

    鎮城周三百三十二丈。

    國朝順治十五年,造置戰船五,以防守分巡澳,可避風停泊。

    明洪武二年,置巡檢司。

    嘉靖中,數被倭犯。

    國朝順治,丙申、丁酉間,海寇鄭成功竊據于此。

    内港至員山水寨、金剛腿對峙,與督标水師營交界,西有崇新寨,東有登高寨。

    南北兩岸設炮台,南岸台周十七丈三尺,北岸台周十二丈,俱順治十四年造。

    沿北岸東岐、長柄,象洋寨,康熙元年造,俱設煙墩了望,抵琯頭新埠,與連江交界;沿南岸猴嶼抵鯉魚尾與長樂浮岐交界;洋中琅琦山設煙墩,山麓為金牌寨,設炮台,周二十丈,康熙五十七年造,四面環水,有壩流嶼、雞籠嶼、南龜、北龜、大火盧、小火盧、壺江等嶼。

    自閩安鎮由南港水洋一百二十裡至貓嶼,由北港水洋三十裡至金牌,又三十
0.10699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