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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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留守營二十五人。
” 威果第二十四指揮、威果第二十五指揮《三山志》:“嘉祐四年,诏置就糧禁軍兩指揮,各四百人,除捕盜外,不許他役。
先是,嘉祐二年,知福州曹穎叔奏宣毅一軍,累經抽撥入京及戍廣南,物故大半,無以備緩急。
至是,置威果。
遂以就糧軍并宣毅,歸入排次。
自荊南至州指揮為二十四營,在永安橋北。
二十五營在乾元寺西。
元豐四年,增招五百一十人,隸東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
” 教閱保節第一指揮《三山志》:“熙甯二年,诏州郡廂軍,料揀強壯,團結教閱,常留在城,以備盜賊。
今後不得申奏乞差禁軍防托,時本州團結二百人,置副都頭三人,十将虞侯承局押官七人,以教閱保節為名。
五年,增以五百人為額,福建路保節十指揮,福州排為第一指揮。
” 不教閱保節指揮《三山志》:“熙甯四年。
改并崇節水軍指揮為不教閱保節指揮,其牢城指揮如故。
” 保節第一指揮、保節第二指揮、保節第三指揮、保節第四指揮、保節第五指揮[ht6ss]《三山志》:“熙甯四年,樞密院奏諸路廂軍,名額猥多,将逐路不教閱廂軍并為一,額仍逐路相度州軍大小,排定次第,每指揮不得過五百人,從之。
于是,福州以不教閱廂軍重行并充為保節五指揮,與先來教閱保節一指揮及牢城三百人,共定三千三百人為額。
至元豐間,移本州保節第五指揮于泉州,外鼓角将二十六名,不系入額數,依舊存留,系保節第一指揮名糧。
第一指揮營在金墉橋北,第二指揮營在豐樂門外之南,第三指揮營在豐樂門外之北、牢城營之西,第四指揮營在廣節之東,第五指揮營移泉州。
” 廣節指揮《三山志》:“熙甯六年,以諸路教閱廂軍名額不一,改教閱保節指揮為廣節指揮,除‘教閱’二字。
元豐二年,升為下禁軍。
大觀三年,撥隸東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
營在康泰門外之北。
” 壯城指揮《宋史》:“專治城隍,不給他役,别為一軍。
”《三山志》:“熙甯八年,樞密院請置。
元豐三年,勅諸路已置壯城兵士,分為兩等,大城五十人,小城三十人。
時本州差五十人。
大觀元年,令帥府置壯城兵四百人,望郡三百人,州置三百三十人,營在威果二十四指揮之東。
” 東南第十将《宋史》:“元豐四年,诏團結東南路諸軍,如京畿之法,共十三将,自淮南始,而福建為第十。
”《三山志》:“元豐中,置壯城作院指揮及巡檢諸寨士兵,仍分東南,置第十将。
” 有馬雄略第十二指揮《三山志》:“元符元年,勅東南要郡,宜添置馬軍。
本路相度,福州钤轄所在,最當要沖。
前差在京虎翼、龍騎兩指揮,皆是騎兵,赴州駐紮。
紹聖三年,直抽歸京。
至今馬軍差阙,可添置有馬雄略一指揮,排次為第十二,以四百人為額,其合用馬,聽于有馬地分收買支填。
” 福建路兵馬钤轄《三山志》:“大觀元年置。
建炎四年,改為副總管。
後複以副總管為路分钤轄。
” 全捷第九指揮《三山志》:“大觀元年,本州升帥府,置福州全捷指揮,排次第三十,充步軍,隸殿前司管轄。
三年,改為第九,罷指揮,隸東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營在井樓門内之東。
” 槍杖手《三山志》:“嘉祐七年,知泉州關詠請籍福建槍杖手。
熙甯九年,本路提刑申明行之,遇提舉司考閱,弓手暫行較試。
十年,令逐州募充廂、禁軍。
元豐元年,以舊人數于逐州縣就整、裁定,以為永額。
宣和中,方臘反,乃募往策應。
”《宋史》:“靖康元年,以福建槍杖手出入,朝廷選官招募,從之。
建炎二年,令福建招五千人。
”《文獻通考》:“建炎三年,诏令槍杖手,備東南捕盜。
”《三山志》:“紹興二年,臣寮以群聚剽掠,乞行禁止。
五年,有旨并與蠲放。
” 荻蘆寨水軍《三山志》:“慶曆四年,逐路留都巡檢兩員,改為提舉捉賊,置廨宇于泉州、惠安。
後分置永泰辜嶺。
元豐二年,移置閩縣方山渡北岸,即吳嶼也。
紹興六年,安撫司奏置水軍三百人,分隸福、興、漳、泉都巡檢兩寨。
八年,始以安撫使司水軍統領,兼福興都巡檢使,移寨于荻蘆門,乾道七年,現管及增招兵,計五百五十人。
” 延祥寨水軍《三山志》:“紹興六年,安撫司招到鄭衆、鄭慶等一百七十人充荻蘆寨水軍,一百二十人充本州禁軍,于延祥寺置寨,今侯官縣西南。
乾道七年,現管及增招兵,計六百人。
” 養老甯節指揮《三山志》:“紹興十一年,揀汰諸軍中傷、老、病軍員三百七十八人,下本州養老,充牢城指揮。
乾道九年,改為甯節指揮。
淳熙五年,移居沙合門外新寨。
” 忠義民兵《宋史》:“建炎後,福州諸縣舊有忠義社,屯結邑民,擇豪右為長,量授器甲,盜由是息,人甚賴之。
後有司煩擾,失初意。
開禧用兵淮、襄,民兵有藉于官者,至用百六十缗以養一兵,後又放令歸業,而無所歸,多散為盜。
每部擇豪酋一人,授以官,民鎮之。
” 諸寨土軍《宋史》:“福州、四砦、辜嶺、甘蔗、五縣、水口。
”《三山志》:“十一寨。
” 甘蔗巡檢《三山志》:“慶曆四年,置原額一百八十人。
熙甯五年,更定一百人,州差步軍充填。
元豐七年,以五縣巡檢疆界闊遠,移廨宇于淮安雞萊鎮,仍别差使臣一員,充巡捉私鹽,依舊駐紮甘蔗洲,于同巡檢下一百人内,撥與巡捕土兵二十人,及差禁軍三十人。
政和二年,以禁軍所至,惟望替期,宜依元豐法,一既招土兵以代之。
” 海口巡檢《三山志》:“海口去鐘門不遠,巡檢廨宇移置不常。
寶元以前,治鐘門,從本州抽差,屯駐本城,軍員兵級一百人。
皇祐、至和、嘉祐之間,又移海口,尋複舊。
治平元年,複歸海口。
元豐二年,徙置止馬門。
五年,設蘇澳乾道。
七年,以八十四人為額。
” 水口巡檢《三山志》:“大中祥符五年,本路運使王贽奏建、劍、邵武盤鹽南台倉,程路隔遠,惟水口嵩溪驿得福州、南劍之中,創鹽廒為便,宜差強使臣一員專監,仍于本州量差兵級三十人,員寮一名,巡防一年一替,從之。
元豐元年,增撥兵級七十人,共一百人為額。
紹聖三年,以二十人撥隸五縣巡檢。
淳祐中,增招人數見管一百十三人。
” 辜嶺巡檢《三山志》:“元豐二年,移辜嶺都巡檢于閩縣方山渡北岸,以二百人為額。
給與舟船,巡警兩州,軍地分卻,移南台巡檢一員于辜嶺,以七十人為額。
淳熙間九十二人。
” 烽火巡檢《三山志》:“元豐二年,移長溪等六縣巡檢一員于烽火澳,管長溪甯德海道,兼就近陸路盜賊。
先是,嘉祐八年,提刑司奏長溪、羅源、甯德、連江、長樂、福清六縣皆邊海,盜乘船出沒,乃添置沿海六縣巡檢一員,撥兵級三百人,于長溪縣置廨宇,造刁漁船十隻,往來海上收捕。
熙甯五年,更定以一百人為額。
乾隆七年,增招見管七十七人。
” 南灣巡檢《三山志》:“元豐二年,添置巡檢一員于連江之西洋,管連江、羅源海道,以七十人為額。
七年,提刑李茂直奏西洋在巨海中,行部非便,移羅源之南灣置廨。
今濂澳。
乾道七年,增招見管一百八人。
” 南匿巡檢《三山志》:“元豐二年,添置巡檢一員于連江官澳,尋以逼近西洋閩安,遂置南匿嶼,以七十人為額,管福清海道。
乾道七年,增招見管一百九人。
” 松林巡檢《三山志》:“元豐二年,添差使臣一員,于海口鹽栅之松林,管海口、長樂、福清三處,專以巡鹽。
仍于本縣廂軍、禁軍内,差人巡防,以五十人為額。
紹聖五年,奏兼福清就近陸路地方,巡捕盜賊。
本州添撥威果指揮兵士二十四人。
紹興九年,移寨松下。
乾道七年,增招見管九十九人。
兩縣巡檢《三山志》:“元祐七年,甯德兩場銀寶新發,聚落既多,宜行分布巡治,甯德水際裡令管長溪、甯德兩縣盜賊。
宣和二年,頒下福建路格本寨土兵一百名。
” 五縣寨巡檢《三山志》:“元豐四年,本路提刑請置,以閩縣、侯官、懷安、閩清、古田五縣隸焉。
七年,移駐雞萊鎮。
舊土軍一百人,除二十人分撥甘蔗洲巡鹽外,存八十人。
紹聖三年,增二十人。
淳熙間,見管一百一十人。
” 劉崎巡檢《三山志》:“紹聖二年,诏添置巡檢一員,駐劉崎。
巡捕閩縣、長樂、連江私鹽賊盜。
仍以閩安鎮元管兵級六十人盡隸之,其鎮官專一收稅。
本州輪差禁軍三十人,往鎮守把。
淳熙間,見管一百十六人。
” 元 乾讨虜軍《元史》:“中統二十年,發乾讨虜軍千人,增戍福建行省。
先是,福建行省以其地險,常有盜負固為亂。
兵少不足戰守,請增蒙古、漢軍千人,樞密議以劉奴所領乾讨虜軍益之。
” 江淮萬戶府《元史》:“中統一十七年,調江淮省下萬戶府軍于福建鎮戍。
” 亳州翼萬戶府正德《府志》:“按《三山續志》,至元二十四年,移濟南、東平萬戶翼戍福建,後為亳州上翼。
二十七年,複設福新萬戶翼,轄新軍,複令二翼官屬相參署事,曰福興鎮守萬戶。
大德四年,定例興化路止令千戶鎮守亳州與福新輪委萬戶一員分鎮,一年一更。
其汀、泉、漳等路并委百戶。
至大元年,又以沿海俱通番邦,亳州與福新輪委萬戶一員,沿海上、中、下三流巡防,半年一更,上隸阃帥,下轄鎮撫,千戶彈壓百戶,并得世襲,幕官則有更代。
高唐冠州千戶翼 東平等路千戶翼 德州東昌千戶翼 濟南高唐千戶翼 濟甯安泰千戶翼 濟甯濮州千戶翼 東平濟甯千戶翼 濟南東昌千戶翼 永平德州千戶翼 濟甯建康千戶翼 福新萬戶府《閩書》:“元設兵戎,諸路有萬戶翼。
”萬曆《府志》:“元設福新萬戶翼,歲遣萬戶一人。
” 上千戶翼 下千戶翼 中千戶翼 姚千戶翼
” 威果第二十四指揮、威果第二十五指揮《三山志》:“嘉祐四年,诏置就糧禁軍兩指揮,各四百人,除捕盜外,不許他役。
先是,嘉祐二年,知福州曹穎叔奏宣毅一軍,累經抽撥入京及戍廣南,物故大半,無以備緩急。
至是,置威果。
遂以就糧軍并宣毅,歸入排次。
自荊南至州指揮為二十四營,在永安橋北。
二十五營在乾元寺西。
元豐四年,增招五百一十人,隸東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
” 教閱保節第一指揮《三山志》:“熙甯二年,诏州郡廂軍,料揀強壯,團結教閱,常留在城,以備盜賊。
今後不得申奏乞差禁軍防托,時本州團結二百人,置副都頭三人,十将虞侯承局押官七人,以教閱保節為名。
五年,增以五百人為額,福建路保節十指揮,福州排為第一指揮。
” 不教閱保節指揮《三山志》:“熙甯四年。
改并崇節水軍指揮為不教閱保節指揮,其牢城指揮如故。
” 保節第一指揮、保節第二指揮、保節第三指揮、保節第四指揮、保節第五指揮[ht6ss]《三山志》:“熙甯四年,樞密院奏諸路廂軍,名額猥多,将逐路不教閱廂軍并為一,額仍逐路相度州軍大小,排定次第,每指揮不得過五百人,從之。
于是,福州以不教閱廂軍重行并充為保節五指揮,與先來教閱保節一指揮及牢城三百人,共定三千三百人為額。
至元豐間,移本州保節第五指揮于泉州,外鼓角将二十六名,不系入額數,依舊存留,系保節第一指揮名糧。
第一指揮營在金墉橋北,第二指揮營在豐樂門外之南,第三指揮營在豐樂門外之北、牢城營之西,第四指揮營在廣節之東,第五指揮營移泉州。
” 廣節指揮《三山志》:“熙甯六年,以諸路教閱廂軍名額不一,改教閱保節指揮為廣節指揮,除‘教閱’二字。
元豐二年,升為下禁軍。
大觀三年,撥隸東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
營在康泰門外之北。
” 壯城指揮《宋史》:“專治城隍,不給他役,别為一軍。
”《三山志》:“熙甯八年,樞密院請置。
元豐三年,勅諸路已置壯城兵士,分為兩等,大城五十人,小城三十人。
時本州差五十人。
大觀元年,令帥府置壯城兵四百人,望郡三百人,州置三百三十人,營在威果二十四指揮之東。
” 東南第十将《宋史》:“元豐四年,诏團結東南路諸軍,如京畿之法,共十三将,自淮南始,而福建為第十。
”《三山志》:“元豐中,置壯城作院指揮及巡檢諸寨士兵,仍分東南,置第十将。
” 有馬雄略第十二指揮《三山志》:“元符元年,勅東南要郡,宜添置馬軍。
本路相度,福州钤轄所在,最當要沖。
前差在京虎翼、龍騎兩指揮,皆是騎兵,赴州駐紮。
紹聖三年,直抽歸京。
至今馬軍差阙,可添置有馬雄略一指揮,排次為第十二,以四百人為額,其合用馬,聽于有馬地分收買支填。
” 福建路兵馬钤轄《三山志》:“大觀元年置。
建炎四年,改為副總管。
後複以副總管為路分钤轄。
” 全捷第九指揮《三山志》:“大觀元年,本州升帥府,置福州全捷指揮,排次第三十,充步軍,隸殿前司管轄。
三年,改為第九,罷指揮,隸東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營在井樓門内之東。
” 槍杖手《三山志》:“嘉祐七年,知泉州關詠請籍福建槍杖手。
熙甯九年,本路提刑申明行之,遇提舉司考閱,弓手暫行較試。
十年,令逐州募充廂、禁軍。
元豐元年,以舊人數于逐州縣就整、裁定,以為永額。
宣和中,方臘反,乃募往策應。
”《宋史》:“靖康元年,以福建槍杖手出入,朝廷選官招募,從之。
建炎二年,令福建招五千人。
”《文獻通考》:“建炎三年,诏令槍杖手,備東南捕盜。
”《三山志》:“紹興二年,臣寮以群聚剽掠,乞行禁止。
五年,有旨并與蠲放。
” 荻蘆寨水軍《三山志》:“慶曆四年,逐路留都巡檢兩員,改為提舉捉賊,置廨宇于泉州、惠安。
後分置永泰辜嶺。
元豐二年,移置閩縣方山渡北岸,即吳嶼也。
紹興六年,安撫司奏置水軍三百人,分隸福、興、漳、泉都巡檢兩寨。
八年,始以安撫使司水軍統領,兼福興都巡檢使,移寨于荻蘆門,乾道七年,現管及增招兵,計五百五十人。
” 延祥寨水軍《三山志》:“紹興六年,安撫司招到鄭衆、鄭慶等一百七十人充荻蘆寨水軍,一百二十人充本州禁軍,于延祥寺置寨,今侯官縣西南。
乾道七年,現管及增招兵,計六百人。
” 養老甯節指揮《三山志》:“紹興十一年,揀汰諸軍中傷、老、病軍員三百七十八人,下本州養老,充牢城指揮。
乾道九年,改為甯節指揮。
淳熙五年,移居沙合門外新寨。
” 忠義民兵《宋史》:“建炎後,福州諸縣舊有忠義社,屯結邑民,擇豪右為長,量授器甲,盜由是息,人甚賴之。
後有司煩擾,失初意。
開禧用兵淮、襄,民兵有藉于官者,至用百六十缗以養一兵,後又放令歸業,而無所歸,多散為盜。
每部擇豪酋一人,授以官,民鎮之。
” 諸寨土軍《宋史》:“福州、四砦、辜嶺、甘蔗、五縣、水口。
”《三山志》:“十一寨。
” 甘蔗巡檢《三山志》:“慶曆四年,置原額一百八十人。
熙甯五年,更定一百人,州差步軍充填。
元豐七年,以五縣巡檢疆界闊遠,移廨宇于淮安雞萊鎮,仍别差使臣一員,充巡捉私鹽,依舊駐紮甘蔗洲,于同巡檢下一百人内,撥與巡捕土兵二十人,及差禁軍三十人。
政和二年,以禁軍所至,惟望替期,宜依元豐法,一既招土兵以代之。
” 海口巡檢《三山志》:“海口去鐘門不遠,巡檢廨宇移置不常。
寶元以前,治鐘門,從本州抽差,屯駐本城,軍員兵級一百人。
皇祐、至和、嘉祐之間,又移海口,尋複舊。
治平元年,複歸海口。
元豐二年,徙置止馬門。
五年,設蘇澳乾道。
七年,以八十四人為額。
” 水口巡檢《三山志》:“大中祥符五年,本路運使王贽奏建、劍、邵武盤鹽南台倉,程路隔遠,惟水口嵩溪驿得福州、南劍之中,創鹽廒為便,宜差強使臣一員專監,仍于本州量差兵級三十人,員寮一名,巡防一年一替,從之。
元豐元年,增撥兵級七十人,共一百人為額。
紹聖三年,以二十人撥隸五縣巡檢。
淳祐中,增招人數見管一百十三人。
” 辜嶺巡檢《三山志》:“元豐二年,移辜嶺都巡檢于閩縣方山渡北岸,以二百人為額。
給與舟船,巡警兩州,軍地分卻,移南台巡檢一員于辜嶺,以七十人為額。
淳熙間九十二人。
” 烽火巡檢《三山志》:“元豐二年,移長溪等六縣巡檢一員于烽火澳,管長溪甯德海道,兼就近陸路盜賊。
先是,嘉祐八年,提刑司奏長溪、羅源、甯德、連江、長樂、福清六縣皆邊海,盜乘船出沒,乃添置沿海六縣巡檢一員,撥兵級三百人,于長溪縣置廨宇,造刁漁船十隻,往來海上收捕。
熙甯五年,更定以一百人為額。
乾隆七年,增招見管七十七人。
” 南灣巡檢《三山志》:“元豐二年,添置巡檢一員于連江之西洋,管連江、羅源海道,以七十人為額。
七年,提刑李茂直奏西洋在巨海中,行部非便,移羅源之南灣置廨。
今濂澳。
乾道七年,增招見管一百八人。
” 南匿巡檢《三山志》:“元豐二年,添置巡檢一員于連江官澳,尋以逼近西洋閩安,遂置南匿嶼,以七十人為額,管福清海道。
乾道七年,增招見管一百九人。
” 松林巡檢《三山志》:“元豐二年,添差使臣一員,于海口鹽栅之松林,管海口、長樂、福清三處,專以巡鹽。
仍于本縣廂軍、禁軍内,差人巡防,以五十人為額。
紹聖五年,奏兼福清就近陸路地方,巡捕盜賊。
本州添撥威果指揮兵士二十四人。
紹興九年,移寨松下。
乾道七年,增招見管九十九人。
兩縣巡檢《三山志》:“元祐七年,甯德兩場銀寶新發,聚落既多,宜行分布巡治,甯德水際裡令管長溪、甯德兩縣盜賊。
宣和二年,頒下福建路格本寨土兵一百名。
” 五縣寨巡檢《三山志》:“元豐四年,本路提刑請置,以閩縣、侯官、懷安、閩清、古田五縣隸焉。
七年,移駐雞萊鎮。
舊土軍一百人,除二十人分撥甘蔗洲巡鹽外,存八十人。
紹聖三年,增二十人。
淳熙間,見管一百一十人。
” 劉崎巡檢《三山志》:“紹聖二年,诏添置巡檢一員,駐劉崎。
巡捕閩縣、長樂、連江私鹽賊盜。
仍以閩安鎮元管兵級六十人盡隸之,其鎮官專一收稅。
本州輪差禁軍三十人,往鎮守把。
淳熙間,見管一百十六人。
” 元 乾讨虜軍《元史》:“中統二十年,發乾讨虜軍千人,增戍福建行省。
先是,福建行省以其地險,常有盜負固為亂。
兵少不足戰守,請增蒙古、漢軍千人,樞密議以劉奴所領乾讨虜軍益之。
” 江淮萬戶府《元史》:“中統一十七年,調江淮省下萬戶府軍于福建鎮戍。
” 亳州翼萬戶府正德《府志》:“按《三山續志》,至元二十四年,移濟南、東平萬戶翼戍福建,後為亳州上翼。
二十七年,複設福新萬戶翼,轄新軍,複令二翼官屬相參署事,曰福興鎮守萬戶。
大德四年,定例興化路止令千戶鎮守亳州與福新輪委萬戶一員分鎮,一年一更。
其汀、泉、漳等路并委百戶。
至大元年,又以沿海俱通番邦,亳州與福新輪委萬戶一員,沿海上、中、下三流巡防,半年一更,上隸阃帥,下轄鎮撫,千戶彈壓百戶,并得世襲,幕官則有更代。
高唐冠州千戶翼 東平等路千戶翼 德州東昌千戶翼 濟南高唐千戶翼 濟甯安泰千戶翼 濟甯濮州千戶翼 東平濟甯千戶翼 濟南東昌千戶翼 永平德州千戶翼 濟甯建康千戶翼 福新萬戶府《閩書》:“元設兵戎,諸路有萬戶翼。
”萬曆《府志》:“元設福新萬戶翼,歲遣萬戶一人。
” 上千戶翼 下千戶翼 中千戶翼 姚千戶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