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志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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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強之囊橐。
即有賢明有司,亦多墜其術中而不悟。
籲!其真可歎也夫。
雙峰草堂記(一) 台為郡,固山海交錯區也,山高亞五嶽。
北部山最高且大蜚聲于志乘中者,為玉山,亦名雪山;次雞籠山,又次五指峰。
由五指峰南分一支、勢獨尊者,為酒桶山;則入後壟境矣。
雙峰,在酒桶山南偏,距銅鑼灣不五裡;峰勢峻如削,即南偏諸山之魯靈光也。
山腰,則吳氏草堂在焉。
廣不踰田二畝半。
堂中高敝處專設栗主,以供祖先,不與彌勒同龛也。
兩旁屋十數間,東為坦坦蕩齋、西為心休休軒;稍進,為古風今雨樓。
最後,為一分屋;凡湢浴廚傳之屬皆取給其中。
所謂繩樞草舍,僅足蔽風雨而已。
草堂外,辟小池。
塘水深淺,為群魚極樂世界;置釣竿其側,以供馔,非以放生雲。
堤上有楊柳數十株,随風搖曳,如見張緒當年。
此為山人所手植者;可與金城柳步厥後塵矣。
距柳塘不數武,溪流有聲如佛。
其源出雙連潭草湖,經幾曲以達于草堂外;澗中支以闆橋,即出入道所經處。
水味淡微寒,猶是在山本色;可煮茶,其次澣濯,又次灌溉。
脈絡貫輸,論性理則與月印萬川相類。
此山人容膝寄傲之所,即一幅倪雲林水墨圖也。
噫!士君子志存利濟,已無力置萬間廣廈庇寒士以歡顔;乃僅為一身一家之謀,即水榭風亭比之玉山佳處,亦不過自了漢耳。
而況草草蝸牛廬欤!第相士以居、相馬以輿,昔人原有明訓;且天地者、萬物之逆旅,仁義者、先王之蘧廬,正不必挾陋巷以窘我顔氏子也。
是為記。
雙峰草堂記(二) 古今奇山水,皆不能自傳也;必藉畸人傑士以管領之。
或山巅、或水濱、或行吟于澧蘭沅芷之鄉、或托迹于燕趙感慨悲歌之土,雖山村僻壤,得一、二名流歌詠其地,遂流傳于千百世,令懷古者憑吊及之。
雙峰屹然倔起于萬山之中,顧影無俦。
今海舟将入後壟港,遠望兩峰,如席帽隐隐出天末,漸近漸露真面目者,即此峰也。
峰左右皆互鄉俗,尚武功、利誇詐,有齊桓創霸遺風。
■〈土毛〉土之人醜,固異太平之人仁。
然有是峰以表形勝,又得石隐者流日操管于天光雲影之間,與山靈揖讓酬和,如同一鼻孔出氣者然,幸矣。
昔蘇明允作「木假山記」,于人才顯晦、氣數遇不遇之際,嘗三緻意焉;況乎真山水哉!然則草堂之成,當與摩诘居士之辋川、司空表聖之王官谷、賀知章監湖三百裡,傳之不朽矣。
昔人稱徐有功處濁能清;其然、豈其然乎? 求田問舍記 昔許泛曰:『陳元龍無主客禮,己卧上床、使客卧下床』;劉備曰:『元龍湖海士,君求田問舍,言無可釆;如小人欲卧百尺樓上,卧君于地下,何止上下床之别』雲。
又黃涪翁曰:『士惟俗不可醫』雲雲。
夫俗有過于求田問舍者乎?然使嗤其俗而隳之,論雖清雅,非人情不可近。
且率天下之人之兒孫而馴至于乞丐一流者,必此言也。
予一生疏拙,不知财利為何物;犬兒之屏力矯其弊,罄餘數年館谷金,構一草堂以居,亦姑聽之而已。
今歲宗人有貨田産者,價八百;兒輩出所蓄付之猶不足,遂重繭數十裡至館而告之故。
餘曰:『嘻!憊矣。
吾無能為役矣。
無已,其求之賢主人呂君乎』?果呂君聞命,傾筐發箧、又稱貸而益之,并不假馮驩操右券也。
嗚乎!呂君真今之古人哉!爰辟咡诏之屏曰:『餘老矣!憶少壯時懷刺漫滅,求二、三十金館地不可得;初意未嘗不思執鞭與折腰也,總無如命與仇謀。
何也?嘗誦昔人歌曰:「惟其儒書,以為二國憂;吾則惟其儒書,以為一家憂」。
傷哉,文士之阸至此極耶!幸賴父、師之教,沉淪至中歲始舉孝廉一科,稍稍以筆硯代耕,數口得不餓;更荷呂君伯仲雅意推解,以竟汝等問舍求田之志。
夫飲水宜思源,得味在回甘;從此耕鑿自食,如擊壤老人之忘帝力猶可,若忘呂君終始匡扶之力則大不可!不甯唯是,當于平旦時此心最初、最真切處,一摸索之』! 歲光緒己卯除夕,鐵梅老人記。
時年六十有一,正血氣既衰、戒之在得之候。
嘻!免俗未能,阮鹹将屏我于竹林外矣;似不如終守硯田之為愈也!故書數語以自砭雲。
陳培桂 大甲溪水神廟碑記 今夫陰陽之英氣、天地之醇靈,顯為賢智之士、幽為明哲之神。
陰陽英氣、天地醇靈,嘗充塞于宇宙之間;故天下未嘗無賢也、未嘗無神也。
所貴乎賢者,除暴亂、戢奸宄、禦強悍、絕兇惡,大上則化鸱鴞為鸾凰;所貴乎神者,蕩妖氛、滌垢穢、祛醜虜、拔不祥,庶幾錫斯民久安而長治。
台灣賢才輩出,指不勝屈。
地之區判南北、潮亦因之異流者,則以大甲溪為最着;水之分支别派,迅掃沙石、灏灏瀚瀚、疊着靈異者,又以大甲溪水神為最傳。
己巳冬,餘權淡防;庚午春,始渡是溪。
聞水之靈顯也,詢其源,以為出自生番界中,初不知其所自。
然由末及本、因流溯源。
鄉耆老為予言:同治三年戴逆之變,淡屬迤北獲無恙者,神之力居多;質之維時權淡防者鄭君雲舫而益信。
檢閱舊案,猶有存者。
因囑大甲巡檢劉君佶督同紳董王昆崗、陳應清等捐建神廟于大甲南門外,至冬工竣。
該地基為業戶王昆崗敬送,建造之費白金七百有奇,集捐罰款成之。
為堂三楹,翼以回廊。
中祀溪神,左奉殉難之孔觀察、秋司馬,右奉同時陣亡諸義勇。
辛未春,餘瞻拜祠堂,覽夫大安港口恰與祠門相對。
遙憶道光辛醜之役,迄今三十年;當是時宇内披摩,惟大安口禦侮差強人意。
噫!此非神之靈也?為之感慨久之。
爰撥叛産租七十五石為祀業及香燈之需;鄉人恐其久而磨滅也,以記為請,勉副其望。
餘無多冀求,但祝神之永谧斯土、賢智挺生雲爾。
婁雲 義渡碑記 嘗思勞民期在利民,利民必先勞民;勞民者未必盡利于民,利民者無不先勞其民也。
特民情憚勞而趨利,未利之而先勞之,民必滋怨;故子産孰殺之歌先于誰嗣,此固從政之不遑恤者。
餘嘗三至台瀛,從事于師徒戎馬間;周曆南北,見夫曲溪陂澤不可以梁、病于濟涉之處甚多。
迨丙申承乏淡水,所屬綿亘幾四百裡,所謂曲溪陂澤不可以梁者,不可悉數。
其間土人駕舟以濟、相安于定章者弗計,惟大甲溪塊石層疊、支派雜流,水勢西沖,直入大海;遇春夏盛漲,極目汪洋,誠險道也。
此外,如中港、房裡、柑尾雖險阻稍減,然或溪面廣闊、或急湍洶湧,皆迫鄰海■〈氵義〉,亦危險莫測者也。
此數處非無駕舟侍濟之人,大率土豪撐駛,藉索多赀;少不如願,即肆剝掠有之。
行旅之受害也久矣,義渡其容緩欤!餘甫下車,即欲籌是舉;顧與吾民周旋日淺,未信而勞,賢者所讓,或恐贻以怨讟乎!适又重建文廟,以崇禮教;增造書院,以勵英才。
亦既屢興大工、重勞吾民,幾乎無■〈氵頁〉臾暇;讵可複興義渡之舉哉!然繼而思之,擇可勞而勞、因民利而利,從政之道也。
若義渡者,吾民所便利而樂勞者也;豈有憚勞而不從事者乎!餘又何怨之弗可任也!爰集紳士、郊商、耆庶而谕以意,且先捐廉以為之倡;乃無弗踴躍樂谕。
不數旬,共捐洋銀八千九百餘圓;其不敷者,則搜羅充公租谷以足之。
更于四要溪外,若井水港、鹽水港,一律設渡,共凡六處。
又于塹南之白沙墩、塹北之金門厝,每于九月間各設浮橋以濟:是又因地制宜者也。
其捐項為置田甲,歲收租息,以資經費。
并将籌議置舟、選夫、歲修工食一切章程,存諸案牍,詳明各憲,勒石以垂永久。
今而後,勞者安、利者普矣。
怨讟,餘知其免矣;是則勞乃利之功而勞乃利之驗也,且勞一時而利于無窮也。
利以餘而成、勞由民而緻,是餘與民相與有成也。
是為記。
林桂芬 建造城隍廟碑記 蓋聞天開日月,幽明無不照之光;地辟山川,寒暑有自然之氣。
陰陽一貫,畛域分宜;此固理之所必然者。
台灣自隸我朝版圖,置郡設官,文武分治,迄今二百餘年。
地以南北界、山以内外限、民以閩粵分、番以生熟别,背山面海,橫亘千裡;誠為東南之半壁、閩粵之藩籬也。
近則地益辟、民益繁、番益馴、海舶日多,洋商雲集。
歲丁亥,大府以遙制有「鞭長莫及」之慮,議改建行省如兩江例;入告報可,乃命福建巡撫移駐台灣,即在中路彰化縣界東大墩地方建置省會,分疆畫界,改置三府;爰有南北二郡,移台灣府為首府。
平賦稅、均幅■〈巾員〉,乃有析縣之舉。
議割台北府之新竹縣西南隅土地、人民,添設一縣曰苗栗,改屬首府;舊之所謂貓裡社者,
即有賢明有司,亦多墜其術中而不悟。
籲!其真可歎也夫。
雙峰草堂記(一) 台為郡,固山海交錯區也,山高亞五嶽。
北部山最高且大蜚聲于志乘中者,為玉山,亦名雪山;次雞籠山,又次五指峰。
由五指峰南分一支、勢獨尊者,為酒桶山;則入後壟境矣。
雙峰,在酒桶山南偏,距銅鑼灣不五裡;峰勢峻如削,即南偏諸山之魯靈光也。
山腰,則吳氏草堂在焉。
廣不踰田二畝半。
堂中高敝處專設栗主,以供祖先,不與彌勒同龛也。
兩旁屋十數間,東為坦坦蕩齋、西為心休休軒;稍進,為古風今雨樓。
最後,為一分屋;凡湢浴廚傳之屬皆取給其中。
所謂繩樞草舍,僅足蔽風雨而已。
草堂外,辟小池。
塘水深淺,為群魚極樂世界;置釣竿其側,以供馔,非以放生雲。
堤上有楊柳數十株,随風搖曳,如見張緒當年。
此為山人所手植者;可與金城柳步厥後塵矣。
距柳塘不數武,溪流有聲如佛。
其源出雙連潭草湖,經幾曲以達于草堂外;澗中支以闆橋,即出入道所經處。
水味淡微寒,猶是在山本色;可煮茶,其次澣濯,又次灌溉。
脈絡貫輸,論性理則與月印萬川相類。
此山人容膝寄傲之所,即一幅倪雲林水墨圖也。
噫!士君子志存利濟,已無力置萬間廣廈庇寒士以歡顔;乃僅為一身一家之謀,即水榭風亭比之玉山佳處,亦不過自了漢耳。
而況草草蝸牛廬欤!第相士以居、相馬以輿,昔人原有明訓;且天地者、萬物之逆旅,仁義者、先王之蘧廬,正不必挾陋巷以窘我顔氏子也。
是為記。
雙峰草堂記(二) 古今奇山水,皆不能自傳也;必藉畸人傑士以管領之。
或山巅、或水濱、或行吟于澧蘭沅芷之鄉、或托迹于燕趙感慨悲歌之土,雖山村僻壤,得一、二名流歌詠其地,遂流傳于千百世,令懷古者憑吊及之。
雙峰屹然倔起于萬山之中,顧影無俦。
今海舟将入後壟港,遠望兩峰,如席帽隐隐出天末,漸近漸露真面目者,即此峰也。
峰左右皆互鄉俗,尚武功、利誇詐,有齊桓創霸遺風。
■〈土毛〉土之人醜,固異太平之人仁。
然有是峰以表形勝,又得石隐者流日操管于天光雲影之間,與山靈揖讓酬和,如同一鼻孔出氣者然,幸矣。
昔蘇明允作「木假山記」,于人才顯晦、氣數遇不遇之際,嘗三緻意焉;況乎真山水哉!然則草堂之成,當與摩诘居士之辋川、司空表聖之王官谷、賀知章監湖三百裡,傳之不朽矣。
昔人稱徐有功處濁能清;其然、豈其然乎? 求田問舍記 昔許泛曰:『陳元龍無主客禮,己卧上床、使客卧下床』;劉備曰:『元龍湖海士,君求田問舍,言無可釆;如小人欲卧百尺樓上,卧君于地下,何止上下床之别』雲。
又黃涪翁曰:『士惟俗不可醫』雲雲。
夫俗有過于求田問舍者乎?然使嗤其俗而隳之,論雖清雅,非人情不可近。
且率天下之人之兒孫而馴至于乞丐一流者,必此言也。
予一生疏拙,不知财利為何物;犬兒之屏力矯其弊,罄餘數年館谷金,構一草堂以居,亦姑聽之而已。
今歲宗人有貨田産者,價八百;兒輩出所蓄付之猶不足,遂重繭數十裡至館而告之故。
餘曰:『嘻!憊矣。
吾無能為役矣。
無已,其求之賢主人呂君乎』?果呂君聞命,傾筐發箧、又稱貸而益之,并不假馮驩操右券也。
嗚乎!呂君真今之古人哉!爰辟咡诏之屏曰:『餘老矣!憶少壯時懷刺漫滅,求二、三十金館地不可得;初意未嘗不思執鞭與折腰也,總無如命與仇謀。
何也?嘗誦昔人歌曰:「惟其儒書,以為二國憂;吾則惟其儒書,以為一家憂」。
傷哉,文士之阸至此極耶!幸賴父、師之教,沉淪至中歲始舉孝廉一科,稍稍以筆硯代耕,數口得不餓;更荷呂君伯仲雅意推解,以竟汝等問舍求田之志。
夫飲水宜思源,得味在回甘;從此耕鑿自食,如擊壤老人之忘帝力猶可,若忘呂君終始匡扶之力則大不可!不甯唯是,當于平旦時此心最初、最真切處,一摸索之』! 歲光緒己卯除夕,鐵梅老人記。
時年六十有一,正血氣既衰、戒之在得之候。
嘻!免俗未能,阮鹹将屏我于竹林外矣;似不如終守硯田之為愈也!故書數語以自砭雲。
陳培桂 大甲溪水神廟碑記 今夫陰陽之英氣、天地之醇靈,顯為賢智之士、幽為明哲之神。
陰陽英氣、天地醇靈,嘗充塞于宇宙之間;故天下未嘗無賢也、未嘗無神也。
所貴乎賢者,除暴亂、戢奸宄、禦強悍、絕兇惡,大上則化鸱鴞為鸾凰;所貴乎神者,蕩妖氛、滌垢穢、祛醜虜、拔不祥,庶幾錫斯民久安而長治。
台灣賢才輩出,指不勝屈。
地之區判南北、潮亦因之異流者,則以大甲溪為最着;水之分支别派,迅掃沙石、灏灏瀚瀚、疊着靈異者,又以大甲溪水神為最傳。
己巳冬,餘權淡防;庚午春,始渡是溪。
聞水之靈顯也,詢其源,以為出自生番界中,初不知其所自。
然由末及本、因流溯源。
鄉耆老為予言:同治三年戴逆之變,淡屬迤北獲無恙者,神之力居多;質之維時權淡防者鄭君雲舫而益信。
檢閱舊案,猶有存者。
因囑大甲巡檢劉君佶督同紳董王昆崗、陳應清等捐建神廟于大甲南門外,至冬工竣。
該地基為業戶王昆崗敬送,建造之費白金七百有奇,集捐罰款成之。
為堂三楹,翼以回廊。
中祀溪神,左奉殉難之孔觀察、秋司馬,右奉同時陣亡諸義勇。
辛未春,餘瞻拜祠堂,覽夫大安港口恰與祠門相對。
遙憶道光辛醜之役,迄今三十年;當是時宇内披摩,惟大安口禦侮差強人意。
噫!此非神之靈也?為之感慨久之。
爰撥叛産租七十五石為祀業及香燈之需;鄉人恐其久而磨滅也,以記為請,勉副其望。
餘無多冀求,但祝神之永谧斯土、賢智挺生雲爾。
婁雲 義渡碑記 嘗思勞民期在利民,利民必先勞民;勞民者未必盡利于民,利民者無不先勞其民也。
特民情憚勞而趨利,未利之而先勞之,民必滋怨;故子産孰殺之歌先于誰嗣,此固從政之不遑恤者。
餘嘗三至台瀛,從事于師徒戎馬間;周曆南北,見夫曲溪陂澤不可以梁、病于濟涉之處甚多。
迨丙申承乏淡水,所屬綿亘幾四百裡,所謂曲溪陂澤不可以梁者,不可悉數。
其間土人駕舟以濟、相安于定章者弗計,惟大甲溪塊石層疊、支派雜流,水勢西沖,直入大海;遇春夏盛漲,極目汪洋,誠險道也。
此外,如中港、房裡、柑尾雖險阻稍減,然或溪面廣闊、或急湍洶湧,皆迫鄰海■〈氵義〉,亦危險莫測者也。
此數處非無駕舟侍濟之人,大率土豪撐駛,藉索多赀;少不如願,即肆剝掠有之。
行旅之受害也久矣,義渡其容緩欤!餘甫下車,即欲籌是舉;顧與吾民周旋日淺,未信而勞,賢者所讓,或恐贻以怨讟乎!适又重建文廟,以崇禮教;增造書院,以勵英才。
亦既屢興大工、重勞吾民,幾乎無■〈氵頁〉臾暇;讵可複興義渡之舉哉!然繼而思之,擇可勞而勞、因民利而利,從政之道也。
若義渡者,吾民所便利而樂勞者也;豈有憚勞而不從事者乎!餘又何怨之弗可任也!爰集紳士、郊商、耆庶而谕以意,且先捐廉以為之倡;乃無弗踴躍樂谕。
不數旬,共捐洋銀八千九百餘圓;其不敷者,則搜羅充公租谷以足之。
更于四要溪外,若井水港、鹽水港,一律設渡,共凡六處。
又于塹南之白沙墩、塹北之金門厝,每于九月間各設浮橋以濟:是又因地制宜者也。
其捐項為置田甲,歲收租息,以資經費。
并将籌議置舟、選夫、歲修工食一切章程,存諸案牍,詳明各憲,勒石以垂永久。
今而後,勞者安、利者普矣。
怨讟,餘知其免矣;是則勞乃利之功而勞乃利之驗也,且勞一時而利于無窮也。
利以餘而成、勞由民而緻,是餘與民相與有成也。
是為記。
林桂芬 建造城隍廟碑記 蓋聞天開日月,幽明無不照之光;地辟山川,寒暑有自然之氣。
陰陽一貫,畛域分宜;此固理之所必然者。
台灣自隸我朝版圖,置郡設官,文武分治,迄今二百餘年。
地以南北界、山以内外限、民以閩粵分、番以生熟别,背山面海,橫亘千裡;誠為東南之半壁、閩粵之藩籬也。
近則地益辟、民益繁、番益馴、海舶日多,洋商雲集。
歲丁亥,大府以遙制有「鞭長莫及」之慮,議改建行省如兩江例;入告報可,乃命福建巡撫移駐台灣,即在中路彰化縣界東大墩地方建置省會,分疆畫界,改置三府;爰有南北二郡,移台灣府為首府。
平賦稅、均幅■〈巾員〉,乃有析縣之舉。
議割台北府之新竹縣西南隅土地、人民,添設一縣曰苗栗,改屬首府;舊之所謂貓裡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