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志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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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禮志
慶賀:接诏:迎春:耕耤:祭社稷:厲祭:救護:鄉飲酒:鄉約:
祠祀:祠廟
經有六,而禮獨專記;常有五,而禮在其中。
「禮」有雲:『禮者,天之經也、地之義也、國之幹也、政之與也』;又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禮』:是禮之為義大矣哉!故凡守土之官,皆當循朝廷典禮,奉行不怠。
敬天祀神,必本乎天秩、天叙;安上全下,悉協乎人紀、人綱。
然後社稷安而疫厲不作,風雨調而禾麥有秋。
則以隆禮,中禮之所感召者神也。
苗初分治,儀注一遵「會典」,錄要于篇。
志典禮。
慶賀 接诏 迎春(鞭春附) 耕耤 祭社稷 厲祭 救護日月 鄉飲酒 鄉約 祠祀 祠廟 慶賀 萬壽聖節、元旦、冬至,文武各官前一日齋沐,率屬赴公所習儀。
五鼓,庭燎,穿朝服到龍亭前,文武分東、西班行三跪九叩禮,分班、坐班。
設糾儀官一員。
萬壽聖節前後三日,各官俱穿朝服坐班;至期,行慶賀禮。
接诏 诏書由郡派員齎至城外,随傳報各文武官員具龍亭、彩輿、儀仗,鼓樂出關迎接。
齎官捧诏書置龍亭,衆官具朝服跪迎。
鼓樂前導至公所,文武分東西序立;齎官東立西向。
樂作,行三跪九叩禮。
齎官捧诏授展讀官,跪受,詣開讀案前宣讀;衆官跪聽。
讀畢,展讀官捧诏授齎官捧置龍亭。
衆官行三跪九叩禮;畢,退。
迎春(鞭春附) 先立春一日,正官率屬俱盛服詣東郊。
設案于芒神、春牛前,陳香燭鼓酒,布拜席。
通贊導至拜位,行一跪三叩禮;三獻爵,複行三叩禮。
屬官先行,長官次之;乃舁芒神、土牛随後,迎置廳頭門外,土牛南向、芒神西向。
屆立春時,各官執釆杖排立;樂工擊鼓,贊:『鞭春』;各官擊牛者三,揖退。
土牛、芒神式 土牛胎骨,用桑柘木。
身高四尺(按四時),長三尺六寸(按三百六十日);頭至尾長八尺(按八節),尾長一尺二寸(按十二時)。
鞭用柳枝,長二尺四寸(按二十四氣)。
牛色以本年為法,頭、角、耳用本年天幹,身用本年地支,蹄、尾、肚用納音(天幹甲、乙屬木,色青;地支亥、子屬水,色黑。
納音,如甲子年立春,納音屬金,用白色。
餘仿此)。
籠頭拘索,以立春日日幹為籠頭色;拘,用桑柘木;索,孟日用麻(謂寅申巳亥日)、仲日用苎(謂子午卯酉日)、季日用絲(謂辰戌醜未日)。
造牛于冬至節後辰日;于歲德方取水土(甲年東方甲位、乙年西方庚位、丙年南方丙位、丁年北方壬位、戊年東南方戊位、己年東方甲位、庚年西方庚位、辛年南方丙位、壬年北方壬位、癸年東南方戊位)。
芒神服色,用立春日支辰受克為衣色、克衣為系腰色(如立春子日,屬水;衣取土克水,用黃色。
系腰取木克土,用青色。
餘日仿此)。
頭髻,用立春日納音為法(金日平梳兩髻,在耳前;木日平梳兩髻,在耳後;水日平梳兩髻,右髻在耳後、左髻在耳前;火日平梳兩髻,右髻在耳前、左髻在耳後;土日平梳兩髻,在頂直上)。
罨耳,用立春時為法(從卯至戌八時,罨耳用手提,陽時左手提、陰時右手提;從亥至寅四時,罨耳或揭、或掩,寅時揭從左邊、亥時揭從右邊;子醜二時全戴。
蓋寅、亥時為通氣,故揭一邊;子、醜時為嚴凝,故全戴)。
鞋、褲、行纏,以立春納音為法(逢金、木系行纏、鞋、褲,金行纏左阙、懸在腰左,木行纏右阙、系在腰右;水日俱全;火日俱無;土日着褲,無行纏、鞋子)。
老少,以立春年為法(寅、申、巳、亥,老;子、午、卯、酉,壯;辰、戌、醜、未,幼。
身高三尺六寸,按一年三百六十日)。
耕耤 直省、府、州、縣,各于東郊先農壇側,擇沃壤為耤田;廣四畝九分。
歲仲春吉亥、或用季春有事先農之日,正官率在城佐貳耕耤。
是日,屬員■〈目氐〉土宜,備谷種、青箱、朱鞭、耒服耜、黝牛及他農器、耕器,預陳耕所。
耆老率農夫披蓑戴笠,俟于田間。
通贊分立田首,向阙張畫屏、設香案,緻祭先農。
禮畢,各官易蟒袍詣耤田。
正官就耕所,執事者授耒耜與鞭;皆左秉耒、右執鞭進耕;以耆老二人,一執種箱播種、一牽牛;農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
畢,釋鞭、耒,各官補服;望阙行三跪九叩禮,各退。
器具 農具赤色,牛黑色,耔種箱青色。
所盛耔種,照本省土宜。
擇勤謹農人二名免其差役、給以口糧,令看守壇宇,灌溉耤田,敬謹收貯。
所收米粟,以供各該處祭祀之粢盛。
祭社稷 直省、府、州、縣,各建社稷;皆社右、稷左,異位同壇。
壇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
歲以春秋仲月上戊
「禮」有雲:『禮者,天之經也、地之義也、國之幹也、政之與也』;又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禮』:是禮之為義大矣哉!故凡守土之官,皆當循朝廷典禮,奉行不怠。
敬天祀神,必本乎天秩、天叙;安上全下,悉協乎人紀、人綱。
然後社稷安而疫厲不作,風雨調而禾麥有秋。
則以隆禮,中禮之所感召者神也。
苗初分治,儀注一遵「會典」,錄要于篇。
志典禮。
慶賀 接诏 迎春(鞭春附) 耕耤 祭社稷 厲祭 救護日月 鄉飲酒 鄉約 祠祀 祠廟 慶賀 萬壽聖節、元旦、冬至,文武各官前一日齋沐,率屬赴公所習儀。
五鼓,庭燎,穿朝服到龍亭前,文武分東、西班行三跪九叩禮,分班、坐班。
設糾儀官一員。
萬壽聖節前後三日,各官俱穿朝服坐班;至期,行慶賀禮。
接诏 诏書由郡派員齎至城外,随傳報各文武官員具龍亭、彩輿、儀仗,鼓樂出關迎接。
齎官捧诏書置龍亭,衆官具朝服跪迎。
鼓樂前導至公所,文武分東西序立;齎官東立西向。
樂作,行三跪九叩禮。
齎官捧诏授展讀官,跪受,詣開讀案前宣讀;衆官跪聽。
讀畢,展讀官捧诏授齎官捧置龍亭。
衆官行三跪九叩禮;畢,退。
迎春(鞭春附) 先立春一日,正官率屬俱盛服詣東郊。
設案于芒神、春牛前,陳香燭鼓酒,布拜席。
通贊導至拜位,行一跪三叩禮;三獻爵,複行三叩禮。
屬官先行,長官次之;乃舁芒神、土牛随後,迎置廳頭門外,土牛南向、芒神西向。
屆立春時,各官執釆杖排立;樂工擊鼓,贊:『鞭春』;各官擊牛者三,揖退。
土牛、芒神式 土牛胎骨,用桑柘木。
身高四尺(按四時),長三尺六寸(按三百六十日);頭至尾長八尺(按八節),尾長一尺二寸(按十二時)。
鞭用柳枝,長二尺四寸(按二十四氣)。
牛色以本年為法,頭、角、耳用本年天幹,身用本年地支,蹄、尾、肚用納音(天幹甲、乙屬木,色青;地支亥、子屬水,色黑。
納音,如甲子年立春,納音屬金,用白色。
餘仿此)。
籠頭拘索,以立春日日幹為籠頭色;拘,用桑柘木;索,孟日用麻(謂寅申巳亥日)、仲日用苎(謂子午卯酉日)、季日用絲(謂辰戌醜未日)。
造牛于冬至節後辰日;于歲德方取水土(甲年東方甲位、乙年西方庚位、丙年南方丙位、丁年北方壬位、戊年東南方戊位、己年東方甲位、庚年西方庚位、辛年南方丙位、壬年北方壬位、癸年東南方戊位)。
芒神服色,用立春日支辰受克為衣色、克衣為系腰色(如立春子日,屬水;衣取土克水,用黃色。
系腰取木克土,用青色。
餘日仿此)。
頭髻,用立春日納音為法(金日平梳兩髻,在耳前;木日平梳兩髻,在耳後;水日平梳兩髻,右髻在耳後、左髻在耳前;火日平梳兩髻,右髻在耳前、左髻在耳後;土日平梳兩髻,在頂直上)。
罨耳,用立春時為法(從卯至戌八時,罨耳用手提,陽時左手提、陰時右手提;從亥至寅四時,罨耳或揭、或掩,寅時揭從左邊、亥時揭從右邊;子醜二時全戴。
蓋寅、亥時為通氣,故揭一邊;子、醜時為嚴凝,故全戴)。
鞋、褲、行纏,以立春納音為法(逢金、木系行纏、鞋、褲,金行纏左阙、懸在腰左,木行纏右阙、系在腰右;水日俱全;火日俱無;土日着褲,無行纏、鞋子)。
老少,以立春年為法(寅、申、巳、亥,老;子、午、卯、酉,壯;辰、戌、醜、未,幼。
身高三尺六寸,按一年三百六十日)。
耕耤 直省、府、州、縣,各于東郊先農壇側,擇沃壤為耤田;廣四畝九分。
歲仲春吉亥、或用季春有事先農之日,正官率在城佐貳耕耤。
是日,屬員■〈目氐〉土宜,備谷種、青箱、朱鞭、耒服耜、黝牛及他農器、耕器,預陳耕所。
耆老率農夫披蓑戴笠,俟于田間。
通贊分立田首,向阙張畫屏、設香案,緻祭先農。
禮畢,各官易蟒袍詣耤田。
正官就耕所,執事者授耒耜與鞭;皆左秉耒、右執鞭進耕;以耆老二人,一執種箱播種、一牽牛;農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
畢,釋鞭、耒,各官補服;望阙行三跪九叩禮,各退。
器具 農具赤色,牛黑色,耔種箱青色。
所盛耔種,照本省土宜。
擇勤謹農人二名免其差役、給以口糧,令看守壇宇,灌溉耤田,敬謹收貯。
所收米粟,以供各該處祭祀之粢盛。
祭社稷 直省、府、州、縣,各建社稷;皆社右、稷左,異位同壇。
壇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
歲以春秋仲月上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