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志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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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其絲羅皆取之江、浙、粵,洋布則轉販而來,餘布多購于同安。
所自染者有曰「毛烏」者,色勝内地,澣之不退。
女子喜着紅衣。
男着短衣,每過膝不及胫;制襟多直下者,曰「蘇裾」;夏衣之領多上圓而下尖,半露其胸,曰「瓜子領」,不論頸之肥瘦也。
愛施兜肚,下垂方布,有花紋,以護下體。
曰歲時:風土既紀,月令亦在所必書;亦王政之一端也。
苗俗,值正月元旦,早起焚香、衣冠、祀祖、谒神,向吉方出;拜親長師友曰「賀正」。
四日,備牲醴、焚紙馬,曰「接神」。
九日,相傳為玉皇誕。
自元旦至上元設席款客,曰「設春酒」,互相酬答。
十五日上元節,張燈、演劇、放煙火。
二月二日,農工商賈皆祀福神,曰「頭牙」。
三月三日暨清明日,士女持紙錢、備牲醴以祭先茔,曰「掃墓」;或結伴郊遊,猶古之踏青也。
二十有三日為天後誕,鸠赀演劇。
有積款為媽祖會者,設值年頭家、爐主輪掌之。
五月五日,懸蒲艾、柳枝,黃紙朱書貼之,曰「午時聯」;釆苦草浴兒和雄黃酒飲以辟邪。
先期以竹葉裹糯米,曰「粽」;投遺所親,曰「送節」。
家制繡囊,實以香屑,令兒女佩之。
七月七日,士子以魁星是日生,劇飲曰魁星會。
十五日曰中元。
市中俗傳七月〔初一日為開地獄、三十日為閉地獄〕,延僧登壇施食,以祭無祀之魂;寺廟亦各建醮兩、三日不等。
惟先一夜燃放水燈,各結小燈編姓為隊,弦歌喧騰,燭光如晝,陳設相耀;演劇殆無虛夕。
例集一所,牲醴馔具積如山陵。
以富鋪輪董其事,名曰「三壇四調」。
凡一月之間,居民競祭無祀之魂,月盡乃止。
八月中秋節,則月餅相遺;各演劇以祀福神。
冬至日,則作米丸祀先。
十二月十六日,郊戶以牲醴祀福神,曰「尾牙」。
二十有四日,備酒、果、紙馬祀神;前一、二日,掃舍宇。
二十有五日,齋戒焚香,曰「天神降」。
除夕,煮芥菜一盂置幾上,曰「隔年菜」;飯一碗,插以紅草花置案頭,曰「過年飯」;蒸糕,曰「年糕」。
是夕,張燈、祀事、飲酒、放爆竹,曰「辭年」。
先期,以物相饋,曰「送年」。
曰氣候:台處閩東南隅,地勢最下,極暑少寒;花卉常開,木葉少落,瓜蒲蔬茹雖窮冬亦秀:蓋與内地懸殊也。
然苗處近北,其氣候略同彰化而異于南路。
彰南每多春旱、秋潦;苗則春多陰雨,聞雷即■〈雨上脈下〉霂連旬;偶有晴霁,頃刻複雨。
俗謂未驚蟄先聞雷,當陰雨四十九天;占之屢驗。
五、六月間,盛暑郁積,東南雲蒸,雷聲震厲,滂沱立至,謂之「西北雨」;蓋以東西風一送,雨仍歸西北也。
此雨不久便晴,多連發三午。
八、九月,複雨少風多,其威愈烈;掃葉卷箨、塵沙蔽天,常經旬不止。
此苗地風雨與南路不同也。
苗地天氣略同淡水。
彰南三月辄着輕紗,苗則二、三月間乍寒乍燠,不離薄裘;否則,成疾。
諺雲:『未食端午粽,破裘不肯放』;良然。
九月,北風發,漸冷;十一、二月,風愈甚,則寒愈烈。
間有不甚寒者,是必風過後夜有隕霜,見晛即消,雖寒尚不透體。
諺雲:『三日風、三日霜,三日大日光』;蓋其寒在風也。
此苗地寒暑又與南路不同也。
至若播種,彰化在立春前,四月新谷既成;苗則在清明前後,新谷成于六月。
惟早稻,間有五月成者。
地勢既殊,天氣亦因之而異耳。
曰占驗:綜台郡言之,于苗亦弗可略。
凡海上無時無雲,但有雲腳可見,必不雨。
有腳者,如畫家橫染一筆為水石之界;無腳者,如畫遠山,但見山頭、不見所止。
凡日色被體如灼,三日内必雨。
凡日出時有雲蔽之、辰刻後雲漸散,必大晴。
日初出即開朗,是日必不晴;久晴則不拘。
凡日落時,西方有雲氣橫亘天上或作數十縷各不相屬,日從雲隙度過,是謂「日穿經緯」;來日大晴。
或雲色一片相連、其中但有一、二點空窦得獻紅色者,是謂「金烏點睛」;亦主晴。
又日落時,西方雲色黯淡、一片如墨、全無罅隙、又不見腳者,主來日雨;若雲色濃厚,當夜雨。
又日落時,西北方雲起如層巒重疊數千層、各各矗起,主大風雨;山崩水溢之征也,應在七日内。
處近山及江水浒涯,宜防之。
凡昧爽時雨,俗呼「開門雨」;是日主晴。
凡初雨如霧,雖沉晦,至午必晴。
凡久雨後暫辍,猶見細雨如霧,縱令開朗,旋即雨至;諺雲:『雨前蒙蒙終不雨,雨後蒙蒙終不晴』。
又久雨夜忽開霧,星月朗潔,主來日大雨。
若近暮經見紅光、然後見月,則晴。
又久雨後近暮遍天紅色,來日必晴;諺雲:『火燒薄暮天』。
凡虹霓朝見西方,辰、巳必雨;申、酉見東方,必晴。
又斷虹兩頭不連者,俗呼「破篷」;雖見東方,來日仍風雨。
亦名半帆;主台。
凡海吼,俗叫「海叫」。
小吼如催花羯鼓,點點作撒豆聲,乍遠乍近、
所自染者有曰「毛烏」者,色勝内地,澣之不退。
女子喜着紅衣。
男着短衣,每過膝不及胫;制襟多直下者,曰「蘇裾」;夏衣之領多上圓而下尖,半露其胸,曰「瓜子領」,不論頸之肥瘦也。
愛施兜肚,下垂方布,有花紋,以護下體。
曰歲時:風土既紀,月令亦在所必書;亦王政之一端也。
苗俗,值正月元旦,早起焚香、衣冠、祀祖、谒神,向吉方出;拜親長師友曰「賀正」。
四日,備牲醴、焚紙馬,曰「接神」。
九日,相傳為玉皇誕。
自元旦至上元設席款客,曰「設春酒」,互相酬答。
十五日上元節,張燈、演劇、放煙火。
二月二日,農工商賈皆祀福神,曰「頭牙」。
三月三日暨清明日,士女持紙錢、備牲醴以祭先茔,曰「掃墓」;或結伴郊遊,猶古之踏青也。
二十有三日為天後誕,鸠赀演劇。
有積款為媽祖會者,設值年頭家、爐主輪掌之。
五月五日,懸蒲艾、柳枝,黃紙朱書貼之,曰「午時聯」;釆苦草浴兒和雄黃酒飲以辟邪。
先期以竹葉裹糯米,曰「粽」;投遺所親,曰「送節」。
家制繡囊,實以香屑,令兒女佩之。
七月七日,士子以魁星是日生,劇飲曰魁星會。
十五日曰中元。
市中俗傳七月〔初一日為開地獄、三十日為閉地獄〕,延僧登壇施食,以祭無祀之魂;寺廟亦各建醮兩、三日不等。
惟先一夜燃放水燈,各結小燈編姓為隊,弦歌喧騰,燭光如晝,陳設相耀;演劇殆無虛夕。
例集一所,牲醴馔具積如山陵。
以富鋪輪董其事,名曰「三壇四調」。
凡一月之間,居民競祭無祀之魂,月盡乃止。
八月中秋節,則月餅相遺;各演劇以祀福神。
冬至日,則作米丸祀先。
十二月十六日,郊戶以牲醴祀福神,曰「尾牙」。
二十有四日,備酒、果、紙馬祀神;前一、二日,掃舍宇。
二十有五日,齋戒焚香,曰「天神降」。
除夕,煮芥菜一盂置幾上,曰「隔年菜」;飯一碗,插以紅草花置案頭,曰「過年飯」;蒸糕,曰「年糕」。
是夕,張燈、祀事、飲酒、放爆竹,曰「辭年」。
先期,以物相饋,曰「送年」。
曰氣候:台處閩東南隅,地勢最下,極暑少寒;花卉常開,木葉少落,瓜蒲蔬茹雖窮冬亦秀:蓋與内地懸殊也。
然苗處近北,其氣候略同彰化而異于南路。
彰南每多春旱、秋潦;苗則春多陰雨,聞雷即■〈雨上脈下〉霂連旬;偶有晴霁,頃刻複雨。
俗謂未驚蟄先聞雷,當陰雨四十九天;占之屢驗。
五、六月間,盛暑郁積,東南雲蒸,雷聲震厲,滂沱立至,謂之「西北雨」;蓋以東西風一送,雨仍歸西北也。
此雨不久便晴,多連發三午。
八、九月,複雨少風多,其威愈烈;掃葉卷箨、塵沙蔽天,常經旬不止。
此苗地風雨與南路不同也。
苗地天氣略同淡水。
彰南三月辄着輕紗,苗則二、三月間乍寒乍燠,不離薄裘;否則,成疾。
諺雲:『未食端午粽,破裘不肯放』;良然。
九月,北風發,漸冷;十一、二月,風愈甚,則寒愈烈。
間有不甚寒者,是必風過後夜有隕霜,見晛即消,雖寒尚不透體。
諺雲:『三日風、三日霜,三日大日光』;蓋其寒在風也。
此苗地寒暑又與南路不同也。
至若播種,彰化在立春前,四月新谷既成;苗則在清明前後,新谷成于六月。
惟早稻,間有五月成者。
地勢既殊,天氣亦因之而異耳。
曰占驗:綜台郡言之,于苗亦弗可略。
凡海上無時無雲,但有雲腳可見,必不雨。
有腳者,如畫家橫染一筆為水石之界;無腳者,如畫遠山,但見山頭、不見所止。
凡日色被體如灼,三日内必雨。
凡日出時有雲蔽之、辰刻後雲漸散,必大晴。
日初出即開朗,是日必不晴;久晴則不拘。
凡日落時,西方有雲氣橫亘天上或作數十縷各不相屬,日從雲隙度過,是謂「日穿經緯」;來日大晴。
或雲色一片相連、其中但有一、二點空窦得獻紅色者,是謂「金烏點睛」;亦主晴。
又日落時,西方雲色黯淡、一片如墨、全無罅隙、又不見腳者,主來日雨;若雲色濃厚,當夜雨。
又日落時,西北方雲起如層巒重疊數千層、各各矗起,主大風雨;山崩水溢之征也,應在七日内。
處近山及江水浒涯,宜防之。
凡昧爽時雨,俗呼「開門雨」;是日主晴。
凡初雨如霧,雖沉晦,至午必晴。
凡久雨後暫辍,猶見細雨如霧,縱令開朗,旋即雨至;諺雲:『雨前蒙蒙終不雨,雨後蒙蒙終不晴』。
又久雨夜忽開霧,星月朗潔,主來日大雨。
若近暮經見紅光、然後見月,則晴。
又久雨後近暮遍天紅色,來日必晴;諺雲:『火燒薄暮天』。
凡虹霓朝見西方,辰、巳必雨;申、酉見東方,必晴。
又斷虹兩頭不連者,俗呼「破篷」;雖見東方,來日仍風雨。
亦名半帆;主台。
凡海吼,俗叫「海叫」。
小吼如催花羯鼓,點點作撒豆聲,乍遠乍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