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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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役志 田園錢糧戶口叛産雜稅經費鹽課厘金 台地田園為賦甚重,而匿丈亦多。

    在民間,完糧納課,苦樂頗為不均。

    自光緒十四年改設行省,爵撫劉銘傳委員清丈;山陬海澨,升科殆盡。

    其平原之田園,則分為上、中、下則;其沙地之田園,則别為一、二、三等。

    視地之肥瘠,為賦之等差;較諸從前糧額倍增,而征斂則未嘗加厚。

    第正供之外,尚有番租名目;則又一田兩納,與内地不同者也。

    若夫化畝為甲(每甲折内地弓步,計一十一畝),名雖異而實則同焉。

    志賦役。

     田園 錢糧 戶口 叛産 雜稅 經費 鹽課 厘金 田園 苗栗堡 上則田:一千二百零五甲七分五厘四毫六絲五忽三微。

    中則田:一千九百三十八甲二分一厘六毫五絲零四微。

    下則田:一千六百一十八甲四分三厘八毫五絲四忽八微。

    下下則田:三百五十二甲四分二厘三毫六絲三忽二微。

    上則園:二甲一分六厘一毫三絲。

    中則園:一百八十二甲一分七厘八毫五絲八忽。

    下則園:五百五十八甲五分二厘六毫三絲六忽四微。

    下下則園:二百一十九甲四分零五毫二絲八忽。

    以上,共田五千一百一十四甲八分三厘三毫三絲三忽七微、共園九百六十二甲二分七厘一毫五絲二忽四微。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一等沙田:二十六甲五分八厘九毫二絲三忽。

    二等沙田:八甲六分五厘五毫四絲八忽。

    三等沙田:三十一甲二分八厘九毫二絲九忽二微。

    二等沙園:四十一甲一分三厘六毫六絲。

    三等沙園:一千零零五甲四分六厘九毫三絲四忽。

    以上,共沙田六十六甲五分三厘四毫零零二微、共沙園一千零四十六甲六分零五毫九絲四忽一微。

     吞霄堡 上則田:二百六十四甲零二厘一毫六絲六忽。

    中則田:六百九十一甲八分一厘六毫六絲一忽三微。

    下則田:八百二十甲零一分五厘九毫一絲六忽六微。

    下下則田:二百一十三甲三分四厘九毫六絲六忽七微。

    中則園:二十七甲六分六厘零六絲。

    下則園:六十八甲八分三厘七毫六絲。

    下下則園:二百三十四甲五分九厘一毫六絲八忽。

    以上,共田一千九百八十九甲三分四厘七毫二絲一忽八微、共園三百三十一甲零八厘九毫八絲八忽。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帶田園:一等沙田:三十二甲八分九厘零八絲。

    二等沙田:二甲一分七厘八毫四絲。

    三等沙田:一甲三分二厘。

    二等沙園:一十一甲五分二厘零八絲。

    三等沙園:二百九十甲零五分五厘六毫二絲。

    以上,共沙田三十六甲三分八厘九毫二絲、共沙園三百零二甲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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