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動耶真的,今天謝謝大家鐵腳了五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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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兩點,先在彰化某補習班演講兩個小時後(第一次去補習班演講,亂奇妙的),再到台中墊腳石旗艦店簽書, 這一簽就是五個小時,謝謝大家真的, 我這兩個禮拜周末的簽書會一直被大家的人山人海給震撼到,高興,是真的很高興啊,女生也變多了——非常明顯的轉變啊 明明我已經很久都沒有寫愛情小說了,竟然還會出現這種大反轉,難道是我的好運駕到??!! (這個好運直接證明了,我擁有霸王色的霸氣,根本就是征服女人國跟蛇姬的魯夫,而不是黃恁老師猿個屁!) 然而人很多,累的人也變多了。

     在後青春期的詩裡,我寫明了我的想法, 我覺得不能随便背對自己的幸運,因為這股幸運是很多人難以追及的,所以抱怨人太多是非常非常機八的一件事,也很假,更完全違反了我的本性,——我從小就有大頭症,所以後來也不會有什麼大頭症的問題! (是的,我從小就迷失在我過度信任自己的幻覺裡) 而且我挑明了說,我就是人來瘋,人多我就會特别歡樂,演講也是,爆場的演講我就會整個很有幹勁啊不然人多是多心酸的啊??) 很多人來排隊簽書,讓我直接感覺到自己被很多人喜歡,有兩個意義,一個意義就是,我真的就是很高興而已,但不會覺得自己除了寫小說之外有任何過人之處,另一個意義就重大了, 很多人看我的小說,等于讓我感覺到我的創作是很确實地在“跟這個世界對話”,而不是一個人對着計算機獨白,這份意義對我的創作動力來說,有無與倫比的催化作用。

     好啦直接了當地說,就是我真的是太高興了! 人生最精彩的就是這個BUT! BUT其實我最近在認真思考簽書會号碼牌的發放規則,也就是,我覺得常常都要大家排隊排那麼久,真的很不好意思,畢竟把時間拿來單純排隊真的蠻讓我過意不去,拿去看電影應該都比較強(除非一邊排隊一邊聊天,或是看書,看學校功課,玩NDSL或PSP等等),我想以後要不要改成發放150個或200個就不再發放,讓大家都可以輕松愉快地跟我玩簽書會的遊戲?? (例如這一兩次的台北場簽書會就隻有一百多個讀者,還蠻自在惬意的),比起簽書,大家要是有機會聽到我的演講,一定要來喔,我非常想要激勵大家的人生鬥志啊! 總之,想歸想, 今天就是高興到不行,真的真的,大家快點把照片上傳到網絡上(我也很想看看大家寫的感想哩),也請記得不要把照片上鎖,我就是活動後狂抓大家的照片,抓一兩天就不會抓了:~~ 請第一時間就開放相簿喔謝謝啦!我現在都放在ipodtouch裡一直看大家咧! 49關于吃路邊攤的三件很普通的事 這篇沒什麼要緊事,隻是随便寫。

     退役後,台北彰化兩邊我都常待,幹脆也在永和租了一間約六坪大的小套房,工作方便,近約會,近星巴克轉換寫小說位置,位居五樓卻無電梯可免費鍛煉大力金剛腿。

     樓下附近有一間很好吃的擔仔面小攤,晚上七八點才開,深夜的生意最好。

     上上個禮拜,台北“後青春期的詩”簽書會前一晚,雖然不餓,但我的肚子告訴我它很無聊(毫不在乎變胖的警訊),突然很想吃點湯面之類的東西,于是穿着短褲拖鞋就下樓去啦!! 平常要是跟女孩一起吃路邊攤,都會點多一點小菜,比如燙花枝、燙青菜、或是切着海帶或鹵蛋等等,比較有宵夜約會的感覺。

     可一個人吃的時候就想簡單一些,我隻點了一碗熱湯面,慢慢吃,一邊讓熱氣蒸蒸鼻子——每次吃完熱湯面,最大的收獲就是擤鼻涕的時候會很暢快。

     吃到一半的時候,有個年約四十的胖子跟我并桌。

     他點的東西可多了,湯面一碗,燙青菜一盤,油豆腐一大塊,再一盤燙姜絲豬肝,應該是餓了好幾天。

    當他浩浩蕩蕩開始扒面的時候,我的筷子掉了一條豆芽菜在桌上,我本能地夾起來吃掉。

     大概是這一幕被胖子看到了,胖子突然開口:“一起吃啊!” 要是平常,我大概會腼腆地說不用了,但隔天要簽書會,心情有點好,于是就随口嚷了聲:“喔。

    ”然後就伸筷子夾了一塊豬肝。

     其實我還蠻想大大方方吃胖子點的東西,然後在自己先行付錢的時候一起把兩個人的帳結了,頗有豪氣。

    可那一晚我隻帶了一百塊下樓,肯定不夠,所以我隻意思意思吃了胖子的東西兩口,然後就擤擤鼻涕閃了。

     沒了,沒要說什麼小故事大道理。

     隻是覺得遇到了一個大方的胖子,也難得這樣亂吃别人的東西。

     不過我也想起兩件小時候吃路邊攤發生的事。

     話說國小的午餐,大多是我媽在家裡煮好,再讓我爸帶去學校給我們吃,一口氣可以省下三個小孩的便當錢。

     但到了五、六年級時,大哥上了國中,隻兩個小孩在念國小,有一陣子媽會幹脆給我跟我弟各三十塊錢,叫我們早上先去買學校的便當卷,到中午再拿便當卷去福利社換便當吃。

     小孩子最擅長的事,就是不聽話。

     我有一半機率不會買便當,而是拿着那三十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