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亞文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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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關鍵證據〉一文 "這篇小說我真的可以以我的人格發誓是自己想的,從理念、要表達的意像等全部。

    " by陳×甯 這是他寫給我的第一封信裡,節錄出的一句話。

     我想陳×甯的這一句話也說明了多事。

     我想把事情結束在今晚,會有兩篇文。

     第一篇文,我想用這個關鍵證據結束很多人的疑慮。

     首先是大家都看過的,陳×甯的《算命師》跟我的《獵命師》的比對,這算是輔助性的‘誠實’證據。

     以下算命師。

     以下獵命師。

     而令我很失望的,是陳×甯在解釋時,完全不提曾經參考或模仿或看過獵命師。

     陳×甯,于97/02/21PM.05:15說:「關于算命師,你說那是抄《獵命師》……靈感是來自于泡面一度暫的某個廣告,對于光用泡面就能改運這點感到很新奇,所以我就開始寫了。

    像獵命師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也是寫「曆史」吧,可是我的目标是把整本史記改寫一次吶。

    」 我想陳×甯的誠實,是有問題的。

     現在把證據拉到這次争議的焦點,恐懼炸彈。

     陳×甯一直拒絕回答有沒有看過恐懼炸彈的問題,但是在我詢問新店高中教務主任這個關鍵問題時,新店高中教務主任斬釘截鐵說,她也問過,陳×甯說他看過我很多本小說,卻沒看過恐懼炸彈。

     就著作權法上判定抄襲成立與否有兩個關鍵,其中一個,就是是否能證明有跟原創作物「接觸」的事實。

     好,我們來看這裡。

     這是我在恐懼炸彈裡,網絡版本的第25跟第26回,所附錄在下方的小語,當時是恐懼炸彈的重要特色。

     這兩個型錄,同時也出現在恐懼炸彈的實體書裡,p149跟p153頁,那是語言的後續篇。

     而陳×甯,在他的網志上有一篇叫《研究》的短篇小說中,最後也使用這個附錄形式,與其創意。

     簡單扼要地說明了這個關鍵證據, 隻是要說,陳×甯,我想你的确閱讀過了恐懼炸彈。

     這個證據是我自己找到的,因為沒有人比我更清楚我自己寫過了什麼, 兩天前我就找到了,就等你自己說,給你台階下。

     在幾個小時以前,我隻要你向我說"對不起我錯了"這六個字,獎杯你盡管留在書櫃裡,我不會再去跟任何人提出異議。

     你成長與否我也擔當不起。

     但放心,我現在什麼都不要了。

    畢竟那六個字對你來說,還是太困難啟齒。

     晚一點,寫好另一篇文,我想從今天晚上開始,可以睡得久一點。

     大家,也别替我擔心了。

     以下第十屆台北文學獎涉嫌抄襲事件懶人包,歡迎轉寄 http://blog.pixnet.net/akizukichise/post/1462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