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傳信錄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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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來,恭勤匪懈;比者薨逝,良用悼傷!爾以塚嗣,國人歸心,理宜承襲。
茲特遣使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并賜爾及妃冠服、彩币等物。
爾宜祗承君命,克紹先業;修職承化,保境安民:以稱朕柔遠之意』。
十三年,遣正議大夫梁椿入貢,表稱「世子」;時诏命猶未達也。
十四年,陳侃等還,言海中風濤之險,多藉神庥,不緻颠覆;乞賜祭,以答神贶。
禮部議:令布政司設祭一壇:報可。
王遣王舅毛實等入貢、謝恩;宴赉如例,仍以錦币、雜物賜王。
先是,王以金四十兩饋侃等,不受;實等并以金奏進,世宗命侃等受之。
十七年,王遣使陳賦入貢;宴赉如例。
十九年,王遣長史梁梓貢馬及方物,奏請補造海船四以便續貢;許之,禁不得違式。
二十年,王遣使殷達魯等入貢;宴赉如例。
二十一年,長史蔡廷美招引漳州人陳貴等駕船之國,适與潮陽船争利,互相殺傷;廷美乃安置貴等于舊王城,盡沒其赀。
貴等夜奔,為守者所掩捕,多見殺;于是誣貴等為賊,械系送福建。
廷美賫表将赴京陳奏,巡按禦史徐宗魯會同三司官譯審别狀以聞,留廷美等待命。
得旨:『貴等違法通番,着遵國典重治。
琉球既屢與交通,今乃敢攘奪貨利、擅殺我民,且誣以賊;詭逆不恭,莫此為甚!蔡廷美本宜拘留重處,念素系朝貢之國,姑且放回;後若不悛,即絕其朝貢。
令福建守臣備行彼國知之』。
二十二年,王遣正議大夫陳賦等貢馬及方物;宴赉如例,并以禮币報王。
王請遣官生梁炫等歸娶——時炫等就學南監已逾七年;诏給資糧、驿騎,遣人護歸。
二十四年,王遣長史梁顯入貢,送還朝鮮漂流人口;宴赉如例。
二十六年,王遣陳賦入貢,賦與蔡廷會偕來。
廷會祖蔡璟,閩人;永樂中,撥往琉球充水手,而産籍在閩。
與給事中黃宗概上世有親;至是,廷會來,宗概與交通饋谒。
事覺,逮下诏獄。
禮部請并罪賦,革其賞;世宗曰:『陳賦無罪,賞如例。
蔡廷會交結朝臣,法當重治;念屬貢使,姑革賞示罰。
蔡璟既永樂中撥出,何得于中國置産立籍?行撫、按官勘明處分』。
二十八年,王遣正議大夫梁顯入貢;宴赉如例。
二十九年,王遣官生蔡朝用等五人詣京,請入監讀書;許之。
三十二年,王遣長史梁炫入貢;宴赉如例。
三十四年,王遣正議大夫梁碩入貢,具言貢舟至港,其勢必壞;請令使臣買海上民船駕還。
诏福建守臣核狀聽買,不得過大。
又請放官生蔡朝用等歸國省親;許之,遣使送歸。
「中山世監」雲:王聰明智斷,剛強英毅,能振其祖尚圓、父尚真遣緒。
國中事,多所興革;至今法守。
東北屬國大島,嘉靖十六年恃遠絕貢不朝;王遣将往征之,複守朝貢如常。
王在位二十九年,壽五十九歲;嘉靖三十四年,卒。
尚元 明嘉靖三十五年(丙辰),尚元嗣位。
尚元,尚清第二子。
嘉靖七年(戊子)生,年二十九歲嗣位。
嘉靖三十六年,尚元遣正議大夫蔡廷會等入貢,請襲封。
先是,三十五年倭寇自浙敗還,入海至琉球境;中山王世子尚元遣兵邀擊,盡殲之,得中國被掠人金坤等六名。
至是,廷會等入貢獻還;因言『窮島遠人,須乘夏令,遇南風汛始得歸國。
乞如三十四年例,每歲自行修買歸舟,不候題請』。
世宗嘉其忠順,許之;仍賜敕獎谕,賞銀五十兩、彩币四表裡。
有功人馬必度及廷會等,俱厚賜。
三十七年,遣給事中吳時來、行人李際春為正副使——無何,時來疏論大學士嚴嵩奸邪狀,嵩言其畏航海之役,故生事妄言;世宗怒,杖時來遣戍,改命刑科給事中郭汝霖為正使,偕際春以行。
三十九年,汝霖等尚未行,而正議大夫蔡廷會入貢,奉表謝恩;稱受其世子命,以海中風濤叵測、倭人出沒不時,恐使者有他虞,獲罪上國,請如正德中封占城故事,遣人代進表文、方物,而身同本國長史梁炫等賫回诏冊,不煩遣使。
巡按禦史樊獻科以聞,下禮部議——言:『琉球在海中諸國,頗稱守禮,故累朝以來,待之優異;每國王嗣立,必遣侍從之臣奉命服、節冊以往。
今使者未至,乃欲遙受冊命,則是委君贶于草莽:其不可一也。
廷會奉表入貢,乃求遣官代進;昧「以小事大」之禮,棄世子專遣之命:其不可二也。
昔正德中,流賊為梗,使臣至淮安,撫按官暫為留住,候事甯即遣貢阙下。
占城國王為安南所侵,竄居他所;故令使者賫回敕命,乃一時權宜——且此失國之君也。
造無稽之詞以欺天朝,援失國之君以拟其主:其不可三也。
梯船通道,柔服之常;彼所藉口者,特倭人之驚風濤之險耳。
不知琛賨之輸納、貢使之往來,果何由而得無患也:其不可四也。
當時占城雖領回诏敕,然其王沙古蔔洛猶懇請遣使。
為蠻邦光重。
且廷會非世子面命,又無印信文移;若遽輕信其言,萬一世子以遣使為至榮、謂遙拜為非禮,不肯受封,複上請使如占城,将誰任其咎哉!其不可五也。
乞令福建守臣以前诏從事便。
至于未受封而先謝恩,亦非故典;宜止許入貢方物,候受封後方進謝恩表文』。
世宗從之。
四十一年,汝霖等始奉诏至國。
诏曰:『朕受天命,主宰寰宇;凡政令之宣布,惟成憲之是循。
其于錫對之典,遐迩均焉。
爾琉球國遠處海陬,聲教漸被;修職效義,閱世已久。
故國王尚清顯荷爵封,粵逾二紀。
茲者薨逝,屬國請封。
世子元,朕念厥象賢,衆心歸附;是宜承紹國統。
特遣正使刑科右給事中郭汝霖、副使行人司行人李際春齎诏往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以皮弁冠服等物。
王宜謹守禮度,益笃忠勤。
凡國中官僚耆舊,尚其同心翼贊以佑王,饬躬勵行,用保蕃邦。
故茲诏示,鹹俾悉知』。
王遣其舅源德偕汝霖等入謝。
初,王以金四十兩饋汝霖為謝,卻之;至是,源德等齎所饋金請命。
世宗謂朝廷命使無受謝之義,诏聽汝霖等辭。
尋以二臣遠行着勞,各賜銀、币。
四十二年,王遣正議大夫鄭憲入貢,送還中國漂流人口;世宗降敕褒谕,賜镪币。
憲因奏本國亦有流入中國者,乞命守臣恤遣;下其疏于瀕海所司。
四十四年,王遣長史梁灼貢馬及方物,送還本國北山守備鄭都所獲中國被掠人口。
世宗嘉王忠順,再敕獎谕,仍賜銀五十兩、彩币四表裡;灼、都各二十兩、一表裡。
隆慶改元,王遣使入貢;宴赉如例。
二年,王遣使入賀;宴赉如例。
三年,王遣守備由必都等歸日本掠去人口。
守臣以聞,穆宗以王屢效忠誠,賞銀、币同前,仍賜敕獎勵;由必都等給銀、币有差。
五年,王遣正議大夫鄭憲入謝,又歸被掠人口;再敕獎勵、賜銀、币給賞如前。
遣南監受學官生梁照等三人歸國;從王請也。
王在位十七年,壽四十五歲;隆慶六年,薨。
尚永 明萬曆元年(癸巳),尚永嗣位。
尚永,尚元之第二子。
嘉靖三十一年生,年二十一歲嗣位。
萬曆元年,遣使入貢,請襲封;禮部行福建鎮、巡官查勘。
又送還被掠人民;獎赉如例。
二年,世子遣王舅馬中叟、長史鄭佑等十八人入貢,賀登極;宴赉如例。
二年,世子兩遣使入貢。
四年,世子遣正議大夫蔡朝器等貢方物;如例給賞外,神宗命每五日另給雞、鵝、米、面、酒、果以示優異。
以戶科左給事中蕭崇業為正使、行人謝傑為副使,齎皮弁、玉圭往封尚永嗣王。
崇業等疏言四事:一、頒去诏敕如坡國懇留,宜加例俯循其請。
一、秩祀海神,合舉祈、報二祭。
一、造船宜專責府佐,副以指揮二員,造完一并随行。
一、飲食、物用、弓矢、器械以及觀星占風、聽水察土、醫蔔技藝之流畢備,許酌量取用。
悉如所請。
五年,正議大夫梁灼入貢,表稱「世子」;時崇業等尚未行也。
八年,齎诏至國。
诏曰:『朕受天明命,君臨萬方;薄海内外,罔不來享。
延賞錫慶,恩禮攸同。
惟爾琉球國遠處海濱,恪遵聖教;世修職貢,足稱守禮之邦。
國王尚元紹序膺對。
臣節謹。
茲焉薨逝,悼切朕衷!念其侯度有常,王封當繼。
其世子永,德惟象賢,惠能得衆;宜承國統,永建外藩。
特遣正使戶科左給事中蕭崇業、副使行人司行人謝傑齎诏往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以皮弁冠服等物。
凡國中官僚耆舊,尚其協心翼贊,畢力匡扶,懋猷勿替!于承先執禮,益虔于事上;綏茲有衆,同我太平:則亦爾海邦無疆之休』。
敕王曰:『惟爾先世,守此海邦;代受王封,克承忠順。
迨于爾父元,畏天事大,益用小心;誠節懋彰,寵恩洊被。
遽焉薨逝,良用悼傷!爾為塚嗣,克修厥美;群情既附,宜紹爵封。
茲特遣使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并賜爾及妃冠服、彩币等物。
爾宜恪守王章,遵述先志;秉禮守義,奠境安民:庶幾彰朕無外之仁,以永保爾有終之譽』。
王遣王舅馬良弼入謝,偕陪臣子鄭周等三人就學;命送南京國子監,如例給衣、糧。
九年,王遣正議大夫梁燦入貢。
十一年,王遣使梁灼入貢。
十五年,王遣正議大夫鄭禮謝恩,别遣使貢方物;宴賞悉如例。
明年,王卒;在位十六年,年三十五歲。
尚甯 明萬曆十七年(己醜),尚甯即位。
尚甯,尚真王之孫、尚懿之子。
尚永無世子,國人立尚甯;年二十六歲,即位。
遣使鄭禮入貢,言國方多事,未暇請封(萬曆十四年,日本平秀吉僭稱關白,威脅琉球等諸國,皆使奉貢;又慮琉球洩其情,使毋入貢)。
二十七年,甯遣使鄭道等請封;部議不必遣官,但取具該國王舅、法司等官印結與世子奏本,到即頒封。
神宗曰:『今既請封,可着選廉勇武臣一員,同往行禮』。
二十九年,禮部右侍郎署尚書事朱國祚言:『琉球國僻處東南,世修職員。
時當承襲,屢遭倭警,延逭至今。
既經世子尚甯奏請,相應準封。
其該用皮弁冠服、紵絲等項,宜照例應付。
遣官已奉明旨,但據其陳乞情詞,援引「會典」,必以文臣為請;惟聖明裁定』!乃命兵科給事中洪瞻祖、行人王士祯為正副使往。
瞻祖以憂去,以兵科右給事中夏子陽代之。
三十三年,神宗命夏子陽等作速渡海,以彰大信;仍傳谕彼國,以後領封海上者為定規。
先是萬曆二十三年,琉球使臣于霸等為世子尚甯請封,撫臣許孚遠以倭氛未息,議遣使齎敕至福建,聽來使面領;或遣慣海武臣,同彼國使臣往。
得旨:『待世子表請,然後如議頒封』。
迨二十八年請封表至,則有用武臣之旨。
二十九年,世子再疏乞差文臣,始改後命。
于時子陽等方齎敕入閩,而巡按方元彥以濱海多事,偕撫臣徐學聚請仍遣武臣前往。
子陽等具言:『屬國言不可爽,使臣義當有終。
乞堅成命,以慰遠人』。
俱未報。
而禮部侍郎李廷機言:宜斷行領封初旨,并武臣之遣而罷之。
于是禦史錢桓、給事中蕭道高各具疏力言其不可,且雲『此議當在欽命未遣之先,不當在冊使既行之後;宜行該撫速造海船,勿誤今年渡海之期。
候事竣複命,然後定為畫一之規。
先之以文告,令其領封海上,永為遵守』。
從之。
于是子陽等齎诏之國。
诏曰:『朕恭膺天命,誕受多方。
爰暨海隅,罔不率俾;聲教所訖,慶赉惟同。
爾琉球國僻處東南,世修職貢。
自我皇祖稱為禮義之邦,國王尚永隻襲王封,恪遵侯度;倏焉薨逝,良恻朕心!其世子甯,賢足長人,才能馭衆;間關請命,恭順有加。
念其國統攸歸,人心胥屬;宜膺寵渥,固我藩籬。
特遣正使兵科右給事中夏子陽、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士祯齎诏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uarr以皮弁冠服等物。
凡國中官僚耆舊,尚其殚忠輔導,協力匡襄;堅事上之小心,特承先之大業:永綏海國,共享升平。
惟爾君臣,亦世世永孚于休』。
又敕王曰:『惟爾上世以來,建邦海外,代膺封爵,長固藩維。
爾父永,恪守王章,小心祗畏;忠誠茂着,稱我優嘉。
遽至長終,良深悼恻!爾為塚嗣,無忝象賢;既允群情,宜崇位号。
特茲遣正使兵科右給事中夏子陽、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士祯齎敕谕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并賜爾及妃冠服、彩币等物。
爾宜益虔侯度,克紹先猷,保乂人民,奠安境士:庶幾恢朕有截之化,抑亦贻爾無疆之休』。
三十四年,夏子陽等事竣複命,王遣王舅毛鳳儀及正議大夫阮國入謝,并以二使所卻赆金上于朝;神宗命來使齎回。
王附奏:『洪、永間,賜閩人三十六姓,知書者授大夫、長史,以為朝貢之司;習海者授通事,總為指南之備。
今世久人湮,文字音語、海路更針常至違錯。
乞依往例更賜』!事下禮部,寝之。
三十六年,王遣使鄭子孝等十三人入貢;宴赉如例。
三十八年,王遣王舅毛鳳儀、長史金應魁急報倭警,緻緩貢期;福建巡撫陳子貞以聞。
四十年,浙江總兵官楊祟業奏報倭情,言『探得日本以三千人入琉球,執中山王,遷其宗器。
宜敕海上嚴加訓練』。
而兵部疏言:『
茲特遣使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并賜爾及妃冠服、彩币等物。
爾宜祗承君命,克紹先業;修職承化,保境安民:以稱朕柔遠之意』。
十三年,遣正議大夫梁椿入貢,表稱「世子」;時诏命猶未達也。
十四年,陳侃等還,言海中風濤之險,多藉神庥,不緻颠覆;乞賜祭,以答神贶。
禮部議:令布政司設祭一壇:報可。
王遣王舅毛實等入貢、謝恩;宴赉如例,仍以錦币、雜物賜王。
先是,王以金四十兩饋侃等,不受;實等并以金奏進,世宗命侃等受之。
十七年,王遣使陳賦入貢;宴赉如例。
十九年,王遣長史梁梓貢馬及方物,奏請補造海船四以便續貢;許之,禁不得違式。
二十年,王遣使殷達魯等入貢;宴赉如例。
二十一年,長史蔡廷美招引漳州人陳貴等駕船之國,适與潮陽船争利,互相殺傷;廷美乃安置貴等于舊王城,盡沒其赀。
貴等夜奔,為守者所掩捕,多見殺;于是誣貴等為賊,械系送福建。
廷美賫表将赴京陳奏,巡按禦史徐宗魯會同三司官譯審别狀以聞,留廷美等待命。
得旨:『貴等違法通番,着遵國典重治。
琉球既屢與交通,今乃敢攘奪貨利、擅殺我民,且誣以賊;詭逆不恭,莫此為甚!蔡廷美本宜拘留重處,念素系朝貢之國,姑且放回;後若不悛,即絕其朝貢。
令福建守臣備行彼國知之』。
二十二年,王遣正議大夫陳賦等貢馬及方物;宴赉如例,并以禮币報王。
王請遣官生梁炫等歸娶——時炫等就學南監已逾七年;诏給資糧、驿騎,遣人護歸。
二十四年,王遣長史梁顯入貢,送還朝鮮漂流人口;宴赉如例。
二十六年,王遣陳賦入貢,賦與蔡廷會偕來。
廷會祖蔡璟,閩人;永樂中,撥往琉球充水手,而産籍在閩。
與給事中黃宗概上世有親;至是,廷會來,宗概與交通饋谒。
事覺,逮下诏獄。
禮部請并罪賦,革其賞;世宗曰:『陳賦無罪,賞如例。
蔡廷會交結朝臣,法當重治;念屬貢使,姑革賞示罰。
蔡璟既永樂中撥出,何得于中國置産立籍?行撫、按官勘明處分』。
二十八年,王遣正議大夫梁顯入貢;宴赉如例。
二十九年,王遣官生蔡朝用等五人詣京,請入監讀書;許之。
三十二年,王遣長史梁炫入貢;宴赉如例。
三十四年,王遣正議大夫梁碩入貢,具言貢舟至港,其勢必壞;請令使臣買海上民船駕還。
诏福建守臣核狀聽買,不得過大。
又請放官生蔡朝用等歸國省親;許之,遣使送歸。
「中山世監」雲:王聰明智斷,剛強英毅,能振其祖尚圓、父尚真遣緒。
國中事,多所興革;至今法守。
東北屬國大島,嘉靖十六年恃遠絕貢不朝;王遣将往征之,複守朝貢如常。
王在位二十九年,壽五十九歲;嘉靖三十四年,卒。
尚元 明嘉靖三十五年(丙辰),尚元嗣位。
尚元,尚清第二子。
嘉靖七年(戊子)生,年二十九歲嗣位。
嘉靖三十六年,尚元遣正議大夫蔡廷會等入貢,請襲封。
先是,三十五年倭寇自浙敗還,入海至琉球境;中山王世子尚元遣兵邀擊,盡殲之,得中國被掠人金坤等六名。
至是,廷會等入貢獻還;因言『窮島遠人,須乘夏令,遇南風汛始得歸國。
乞如三十四年例,每歲自行修買歸舟,不候題請』。
世宗嘉其忠順,許之;仍賜敕獎谕,賞銀五十兩、彩币四表裡。
有功人馬必度及廷會等,俱厚賜。
三十七年,遣給事中吳時來、行人李際春為正副使——無何,時來疏論大學士嚴嵩奸邪狀,嵩言其畏航海之役,故生事妄言;世宗怒,杖時來遣戍,改命刑科給事中郭汝霖為正使,偕際春以行。
三十九年,汝霖等尚未行,而正議大夫蔡廷會入貢,奉表謝恩;稱受其世子命,以海中風濤叵測、倭人出沒不時,恐使者有他虞,獲罪上國,請如正德中封占城故事,遣人代進表文、方物,而身同本國長史梁炫等賫回诏冊,不煩遣使。
巡按禦史樊獻科以聞,下禮部議——言:『琉球在海中諸國,頗稱守禮,故累朝以來,待之優異;每國王嗣立,必遣侍從之臣奉命服、節冊以往。
今使者未至,乃欲遙受冊命,則是委君贶于草莽:其不可一也。
廷會奉表入貢,乃求遣官代進;昧「以小事大」之禮,棄世子專遣之命:其不可二也。
昔正德中,流賊為梗,使臣至淮安,撫按官暫為留住,候事甯即遣貢阙下。
占城國王為安南所侵,竄居他所;故令使者賫回敕命,乃一時權宜——且此失國之君也。
造無稽之詞以欺天朝,援失國之君以拟其主:其不可三也。
梯船通道,柔服之常;彼所藉口者,特倭人之驚風濤之險耳。
不知琛賨之輸納、貢使之往來,果何由而得無患也:其不可四也。
當時占城雖領回诏敕,然其王沙古蔔洛猶懇請遣使。
為蠻邦光重。
且廷會非世子面命,又無印信文移;若遽輕信其言,萬一世子以遣使為至榮、謂遙拜為非禮,不肯受封,複上請使如占城,将誰任其咎哉!其不可五也。
乞令福建守臣以前诏從事便。
至于未受封而先謝恩,亦非故典;宜止許入貢方物,候受封後方進謝恩表文』。
世宗從之。
四十一年,汝霖等始奉诏至國。
诏曰:『朕受天命,主宰寰宇;凡政令之宣布,惟成憲之是循。
其于錫對之典,遐迩均焉。
爾琉球國遠處海陬,聲教漸被;修職效義,閱世已久。
故國王尚清顯荷爵封,粵逾二紀。
茲者薨逝,屬國請封。
世子元,朕念厥象賢,衆心歸附;是宜承紹國統。
特遣正使刑科右給事中郭汝霖、副使行人司行人李際春齎诏往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以皮弁冠服等物。
王宜謹守禮度,益笃忠勤。
凡國中官僚耆舊,尚其同心翼贊以佑王,饬躬勵行,用保蕃邦。
故茲诏示,鹹俾悉知』。
王遣其舅源德偕汝霖等入謝。
初,王以金四十兩饋汝霖為謝,卻之;至是,源德等齎所饋金請命。
世宗謂朝廷命使無受謝之義,诏聽汝霖等辭。
尋以二臣遠行着勞,各賜銀、币。
四十二年,王遣正議大夫鄭憲入貢,送還中國漂流人口;世宗降敕褒谕,賜镪币。
憲因奏本國亦有流入中國者,乞命守臣恤遣;下其疏于瀕海所司。
四十四年,王遣長史梁灼貢馬及方物,送還本國北山守備鄭都所獲中國被掠人口。
世宗嘉王忠順,再敕獎谕,仍賜銀五十兩、彩币四表裡;灼、都各二十兩、一表裡。
隆慶改元,王遣使入貢;宴赉如例。
二年,王遣使入賀;宴赉如例。
三年,王遣守備由必都等歸日本掠去人口。
守臣以聞,穆宗以王屢效忠誠,賞銀、币同前,仍賜敕獎勵;由必都等給銀、币有差。
五年,王遣正議大夫鄭憲入謝,又歸被掠人口;再敕獎勵、賜銀、币給賞如前。
遣南監受學官生梁照等三人歸國;從王請也。
王在位十七年,壽四十五歲;隆慶六年,薨。
尚永 明萬曆元年(癸巳),尚永嗣位。
尚永,尚元之第二子。
嘉靖三十一年生,年二十一歲嗣位。
萬曆元年,遣使入貢,請襲封;禮部行福建鎮、巡官查勘。
又送還被掠人民;獎赉如例。
二年,世子遣王舅馬中叟、長史鄭佑等十八人入貢,賀登極;宴赉如例。
二年,世子兩遣使入貢。
四年,世子遣正議大夫蔡朝器等貢方物;如例給賞外,神宗命每五日另給雞、鵝、米、面、酒、果以示優異。
以戶科左給事中蕭崇業為正使、行人謝傑為副使,齎皮弁、玉圭往封尚永嗣王。
崇業等疏言四事:一、頒去诏敕如坡國懇留,宜加例俯循其請。
一、秩祀海神,合舉祈、報二祭。
一、造船宜專責府佐,副以指揮二員,造完一并随行。
一、飲食、物用、弓矢、器械以及觀星占風、聽水察土、醫蔔技藝之流畢備,許酌量取用。
悉如所請。
五年,正議大夫梁灼入貢,表稱「世子」;時崇業等尚未行也。
八年,齎诏至國。
诏曰:『朕受天明命,君臨萬方;薄海内外,罔不來享。
延賞錫慶,恩禮攸同。
惟爾琉球國遠處海濱,恪遵聖教;世修職貢,足稱守禮之邦。
國王尚元紹序膺對。
臣節謹。
茲焉薨逝,悼切朕衷!念其侯度有常,王封當繼。
其世子永,德惟象賢,惠能得衆;宜承國統,永建外藩。
特遣正使戶科左給事中蕭崇業、副使行人司行人謝傑齎诏往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以皮弁冠服等物。
凡國中官僚耆舊,尚其協心翼贊,畢力匡扶,懋猷勿替!于承先執禮,益虔于事上;綏茲有衆,同我太平:則亦爾海邦無疆之休』。
敕王曰:『惟爾先世,守此海邦;代受王封,克承忠順。
迨于爾父元,畏天事大,益用小心;誠節懋彰,寵恩洊被。
遽焉薨逝,良用悼傷!爾為塚嗣,克修厥美;群情既附,宜紹爵封。
茲特遣使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并賜爾及妃冠服、彩币等物。
爾宜恪守王章,遵述先志;秉禮守義,奠境安民:庶幾彰朕無外之仁,以永保爾有終之譽』。
王遣王舅馬良弼入謝,偕陪臣子鄭周等三人就學;命送南京國子監,如例給衣、糧。
九年,王遣正議大夫梁燦入貢。
十一年,王遣使梁灼入貢。
十五年,王遣正議大夫鄭禮謝恩,别遣使貢方物;宴賞悉如例。
明年,王卒;在位十六年,年三十五歲。
尚甯 明萬曆十七年(己醜),尚甯即位。
尚甯,尚真王之孫、尚懿之子。
尚永無世子,國人立尚甯;年二十六歲,即位。
遣使鄭禮入貢,言國方多事,未暇請封(萬曆十四年,日本平秀吉僭稱關白,威脅琉球等諸國,皆使奉貢;又慮琉球洩其情,使毋入貢)。
二十七年,甯遣使鄭道等請封;部議不必遣官,但取具該國王舅、法司等官印結與世子奏本,到即頒封。
神宗曰:『今既請封,可着選廉勇武臣一員,同往行禮』。
二十九年,禮部右侍郎署尚書事朱國祚言:『琉球國僻處東南,世修職員。
時當承襲,屢遭倭警,延逭至今。
既經世子尚甯奏請,相應準封。
其該用皮弁冠服、紵絲等項,宜照例應付。
遣官已奉明旨,但據其陳乞情詞,援引「會典」,必以文臣為請;惟聖明裁定』!乃命兵科給事中洪瞻祖、行人王士祯為正副使往。
瞻祖以憂去,以兵科右給事中夏子陽代之。
三十三年,神宗命夏子陽等作速渡海,以彰大信;仍傳谕彼國,以後領封海上者為定規。
先是萬曆二十三年,琉球使臣于霸等為世子尚甯請封,撫臣許孚遠以倭氛未息,議遣使齎敕至福建,聽來使面領;或遣慣海武臣,同彼國使臣往。
得旨:『待世子表請,然後如議頒封』。
迨二十八年請封表至,則有用武臣之旨。
二十九年,世子再疏乞差文臣,始改後命。
于時子陽等方齎敕入閩,而巡按方元彥以濱海多事,偕撫臣徐學聚請仍遣武臣前往。
子陽等具言:『屬國言不可爽,使臣義當有終。
乞堅成命,以慰遠人』。
俱未報。
而禮部侍郎李廷機言:宜斷行領封初旨,并武臣之遣而罷之。
于是禦史錢桓、給事中蕭道高各具疏力言其不可,且雲『此議當在欽命未遣之先,不當在冊使既行之後;宜行該撫速造海船,勿誤今年渡海之期。
候事竣複命,然後定為畫一之規。
先之以文告,令其領封海上,永為遵守』。
從之。
于是子陽等齎诏之國。
诏曰:『朕恭膺天命,誕受多方。
爰暨海隅,罔不率俾;聲教所訖,慶赉惟同。
爾琉球國僻處東南,世修職貢。
自我皇祖稱為禮義之邦,國王尚永隻襲王封,恪遵侯度;倏焉薨逝,良恻朕心!其世子甯,賢足長人,才能馭衆;間關請命,恭順有加。
念其國統攸歸,人心胥屬;宜膺寵渥,固我藩籬。
特遣正使兵科右給事中夏子陽、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士祯齎诏封為琉球國中山王,仍賜&uarr以皮弁冠服等物。
凡國中官僚耆舊,尚其殚忠輔導,協力匡襄;堅事上之小心,特承先之大業:永綏海國,共享升平。
惟爾君臣,亦世世永孚于休』。
又敕王曰:『惟爾上世以來,建邦海外,代膺封爵,長固藩維。
爾父永,恪守王章,小心祗畏;忠誠茂着,稱我優嘉。
遽至長終,良深悼恻!爾為塚嗣,無忝象賢;既允群情,宜崇位号。
特茲遣正使兵科右給事中夏子陽、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士祯齎敕谕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并賜爾及妃冠服、彩币等物。
爾宜益虔侯度,克紹先猷,保乂人民,奠安境士:庶幾恢朕有截之化,抑亦贻爾無疆之休』。
三十四年,夏子陽等事竣複命,王遣王舅毛鳳儀及正議大夫阮國入謝,并以二使所卻赆金上于朝;神宗命來使齎回。
王附奏:『洪、永間,賜閩人三十六姓,知書者授大夫、長史,以為朝貢之司;習海者授通事,總為指南之備。
今世久人湮,文字音語、海路更針常至違錯。
乞依往例更賜』!事下禮部,寝之。
三十六年,王遣使鄭子孝等十三人入貢;宴赉如例。
三十八年,王遣王舅毛鳳儀、長史金應魁急報倭警,緻緩貢期;福建巡撫陳子貞以聞。
四十年,浙江總兵官楊祟業奏報倭情,言『探得日本以三千人入琉球,執中山王,遷其宗器。
宜敕海上嚴加訓練』。
而兵部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