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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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蓋不究其始末事體而漫言者也。

     凡立州之意有重,其禦以鎮治有接,其權以系遠有專,其任以固畿有分。

    其勢以防邊,今或因襲以失其真,或擅更以謬其舉,顧名正義循實而鼎新之耳! 《驿傳》 驿傳之弊,至此雲極。

    官無關而借關,關得借而濫借。

    既惜待士之費,遂成自便之風。

    如淮揚驿遞,嘉靖初歲約關三千,不二十年乃今及萬矣。

    且舟制愈大挽,卒亦三倍于前。

     陝西京兆驿支費特繁,其丞歲獲數千金。

    良鄉固節驿、河間瀛海驿、景州東光驿、肇慶崧台驿、韶州芙蓉驿之類,亦次之。

    大要是馬遞之沖者,省國财濟馬卒,不可無處。

     《海防》 沿海備倭,戍隻自備耳!福浙商船,漳則為甚,因以行掠金塘等五山。

    國初禁不憩,舟惟周山設戍,且并察五山;五山不憩,寇黨不便薪汲。

    故禁五山則周山警息。

    今禁不行,而金塘尤連楹繹火。

     河南防河堤,湖廣防江堤,通、泰、海州海鹽縣等防海堤一決,而魚其人,弗加之意可乎?土勢岌岌,人力訑訑,今日雲然。

     《信史》 王守溪閣老嘗作《拟臯》,言其中論修史一條,切中今日之弊。

    略曰:班固死,天下不複有史矣。

    古之所謂史者,皆世守之人主所至執筆,以随其言。

    其動皆親見而親書之,所謂信史也。

    後世史官雖具員而無定職,人主動靜邈不相及,政事行罷不及,預聞惟易世之後,則前後奏疏而分曹書之。

    且以宰臣兼領奏疏之語,果皆實乎?分曹之人果皆才乎?宰臣之意果皆公且正乎?生于數十年之後,追書數十年之前,其是非曲直皆茫然無聞。

    或得之傳聞,已非其實,縱得其實,而亦莫能照其情僞。

    或奪于衆不得書,或迫于勢不敢書,或局于才識不能書,故一時君臣謀議勳業汨沒不傳,而奸險情态亦無能發其微以為世戒。

    而監領者,又往往以私好惡,雜乎其間。

    故曰:不複有史矣。

    又雲前代修史,左史記言,右史紀動,宮中有起居注,如晉董狐、齊南史,皆以死守職,司馬遷、班固皆世史官。

    通知典故,親見在廷,君臣言動而書之,後世讀之如親見當時之事。

    我朝翰林皆史官立班,雖近螭頭,亦遠在殿下。

    成化以來,人君不複與臣下接,朝事亦無可記。

    凡修史則取諸司前後奏牍,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十館,事繁者為二館,分派諸人以年月編次,雜合成之,副總裁删削之,内閣大臣總裁潤色之。

    三品以上乃得立傳,亦多記出身官階遷擢而已。

    間有褒貶,亦未必盡公,後世何所取信乎?洪武十八年乙醜,定設翰林院官,罷起居注,設學士,侍讀、侍講學士為正官,孔目為首領,侍讀、侍講、博士、典籍、侍書、待诏為屬官,修撰、編修、檢讨為史官,掌制诰、史冊、文翰之事。

    原有秘書監、弘文館、起居注,皆不設,仍設華蓋、武英、文華、文淵、東閣等大學士,班本院學士之上。

    所謂起居注,成周右史也。

    記人主言動起居之事,所以養精儲源,裨君德以養蒼生,昭善惡以信後世,所系大矣。

    今乃廢之。

    則夫外庭之臣所知者,号令文章而隐微莫睹。

    與處者,宦官、宮妾,而賢士罕接,贻養元化,傳捭将來,又何賴焉? 《宋史&bull表》首稱相阿魯圖,其實毆陽玄之筆也。

    其為卷六百,文百萬言。

    自有史冊以來,未有若是多者也。

    其自謂辭之煩簡,以事文之今古以時,蓋欲自成一代,書而不強附昔人是也。

    其可憾者,有紀一事而先後不同,一人而彼此不同。

    由修之者,非一手也。

    愚觀自古文籍,至宋而憾焉,非憾乎人也。

    所憾于上之人,壞古修史之法也。

    史始于《尚書》、《春秋》,大抵皆一人之筆。

    《尚書》雖雜出,然而紀一事自一篇,一篇自一人。

    《春秋》則孔子特筆,而門人一辭不能贊矣。

    《春秋三傳》各以其意釋經,而其事傳焉。

    若《國語》,若《世本》,若《戰國策》皆一家言。

    自《史記》下十七代之書,亦皆一人成之。

    《唐書》雖文忠與景文共之,然而卷帙互分,兩美相合。

    至元修宋、遼、金三史,此法壞矣。

    原其所以,由胡人在位,大臣寡學,不欲中國之人擅其所長。

    故不惟其人,惟其官;不惟其實,惟其名。

    其長不知所美,其短不知所委,其先後矛盾複何怪哉!雖然,豈始于宋哉!後漢、東觀大集群儒著述,無主條章靡立,由是伯度譏其不實,公理以為可焚,張蔡二子糾之于當代,傅範兩家嗤之于後葉,其傳卒亦不廣。

    唐中宗世史司取士,每記一事載一言,皆閣筆相視,含毫不斷,義禀監修,辭從指授。

    由是劉知幾謂頭白可期汗青,無日卒不能成其書也。

    原《宋史》一書,其實類此。

    蓋漢唐皆文人相聚,元則羯胡相參,其形迹之拘忌,義例之蒙昧,豈特如漢唐人所譏而已?嗚呼!元所壞者,宋一代史猶之可也。

    而其法遂使嗣代襲用之。

    今曰一代之史,可以一人成,不以為駭,則以為枉矣。

    其贻害于中國,禍于斯文者,可重為慨也。

    夫館閣之稱,自梁正明中,于右長慶門設屋十馀間,中有招文館、集賢館、史館三所,宋太宗改作于左升、龍門裡、集賢、東庑、招文、西庑、史館、南庑,賜名崇文院。

    端拱中,分三館,書别為秘閣,命李至兼秘書監,宋泌兼直閣,杜鎬兼校理,三館與秘閣合為一,故謂之「館閣」。

    元豐官制行,遂改為秘書省。

     《宗給》 天下事有二大可憂,何者?古雲磐石之宗,天下服其強,以曆世觀之,殆不盡然矣。

    周室大封同姓,豈不欲強及其所以禍周者,則秦、楚、韓、魏之國也。

    漢人監周,異姓不得王。

    及其所以禍漢者,非外戚之親,則州牧之将也。

    魏人監漢,忌兄弟之屬,無藩屏之固。

    及所以禍魏者,任事之權臣也。

    晉、宋監魏藩輔,必置至親,乃緻兄弟逼疑,白相殘滅,究其所以禍二代者,皆握兵之悍帥也。

    唐人監此宗室之親,聚于都下,封而不任,卒之亂唐者,方鎮之兵也。

    宋人監此,收諸将之權,宗人偏于天下,眇無事權若得矣。

    迹其所以禍宋者,乃漠北之虜耳!嗟乎!天下之變當出于意料之所不及,天下之勢每重于積習之所不察,故經理天下者,調其大略。

    取諸利分之多者,可以法矣。

    多曆年所必有偏重,在識其幾兆預以反之耳!不然疏慮淺謀,而寡先幾預待之。

    見終不能,以壽國家之命。

    今大可憂者有二,及今時猶可為,久則人心不易改,事勢不易回,用力多而成功難矣。

    何也?今之所急者,莫急于宗室繁衍。

    而祿糧不足以給,莫急于邊備廢弛。

    而士卒日以驕悍一者,其不可為之勢已形兆矣。

    幸紀綱未壞,當事之臣猶得以藉手,若能達于事機,處置适宜,足以服其心而順其事,則宗室可安,邊防可固,人心複古,如反掌耳!不然日益不為,勢積變成,豈不大可憂乎?夫宗室之所仰給者,皆百姓之供需也。

    百姓之供需,皆其田地之所出也。

    田稅有定,而宗室之生育無已。

     祖宗時,一人者迄今有千人者矣。

    今之千人,數年之後倍千人矣。

    豈惟千人将倍數千人矣?今各省田額祿糧,已有十萬、二十萬、三十萬不及宗室支數者矣。

    若将倍千人,公家将何所處?況數倍千人乎?今宗室蕃育之府,有一歲支二季、三季者矣;有未及年分,而先賣票領者矣;有奔走市廛,交易物貨者矣;有強暴恃勢,而搶騙平人财物者矣;有為饑困所迫,而忍為盜賊者矣。

    夫民間稅糧有限,宗室所用無窮,欲人人取足,萬無是理。

    既無祿食,則饑困必至,饑困之極,誰不求生?廉恥喪而奸僞生,良心滅而奸宄作,将何所不為乎?及今朝廷固執舊法,不為善變之謀,其所食祿糧又非神運鬼輸之可得,是坐視宗室之困而緻變也。

    可乎?夫邊鎮者,内地之藩籬。

    邊鎮固則内地安,古今不易之道也。

    今之各邊,自甘肅戕害撫臣之後,有大同五堡軍士之變矣。

    再有馬升、楊林鈎引北虜之變矣,繼有遼東绋打巡撫之變矣。

    蔑視典憲,轉相效尤,觀其不道之狀,即唐藩鎮恃強梗化之機也。

    夫奸宄之興,不在于末流,勢不可為之日,而在于勢已形見,上下因循,不以為異之際。

    國家危亂之禍,不成于尾大不掉,無所措手之時,而成于機事萌動苟且,目前眇不知遠大之圖之始。

    且夫人心之所趨向,事勢由之變更,今各邊軍士驕悍不逞,屢屢如此。

    司國政者,又往往苟且僥幸,暫圖一時息滅而無長慮,卻顧萬世燕翼之謀,積習之久量度。

    朝廷處置大率不過如此,不逞之心日益堅固,違抗主将,挾制撫臣,狎侮号令,不征不戰,将無所不至。

    況邊鎮糧草時常告乏,假此為釁,人心易搖,由之倡亂,勢所必有興言。

    及此豈不大可憂乎?嗟乎!斯二者方今燎厝剝膚之患也。

    主張國計者,烏可不加之慮哉! 《将軍中尉改授議》 自古帝王之有天下也,莫不褒隆宗室,以資維城之助。

    然萬世周悉之慮,萬物一體之仁,亦未始不行乎?其間有褒隆之典,而無周悉之慮者,漢是也。

    無周悉之慮,而有一體之仁者,宋是也。

    彼其大啟九國,周匝三垂,宮室百官同制,天子褒隆至矣。

    而末流緻溢,橫逆屢作。

    文帝采賈生之議,景帝用晁錯之計,武帝施主父之策,累世積謀,若防巨敵,然後幸以勝之。

    使有三子者,蚤為周悉,以慎厥初。

    則終漢之世,其強當不至于七國之變,其弱亦曷嘗有奉韍,恐後者哉?力強則勢軋,封大則難繼。

    天子狃難繼之惠,則權替諸侯。

    擅相軋之勢,則釁作。

    欲其不逼上而陵下也,難矣。

    變起于權替,必過懲以制之;釁作于勢軋,必極力以撓之。

    世遠情疏,加之以過,懲力撓欲,其無廢隕而耗斁也,亦難矣。

    宋以睦親、廣親、棣華、親賢四大,第聚皇族于京師,爵位、職位升進以序,幸第宿衛兩無嫌猜,黜陟蔭叙與庶姓不異,親親賢賢可謂一體矣。

    而靖康之亂,卷席以北,惟屬籍稍疏,賜第居雒,與夫效職州路者,乃幸有以自全。

    使蚤有散布遠慮,豈其北轅之慘若彼哉!聚居則情親,情親則猜忌,不作而相勸以為忠。

    是以終宋之世,無宗室之亂,而多忠荩之助。

    金元之變,伏節死義,屢奮而踣者,叔皎時賞輩至百有馀人,亦其法意使然也。

    我朝稽古睦宗,鴻爵大封,散布天下,恩意隆洽,有宋室之厚而無宋法之弊。

    親王、郡王、将軍、中尉以世序差,迄于無窮,皆食租衣稅,勿幹民事。

    有漢室褒崇之盛,而無漢室尾大之失。

    漢至元成,王侯子孫澌盡矣。

    宋至靖康凡六世,随跸渡江,僅存百有馀人。

    當今麟振蕃懋,秦、晉、陽曲、慶成、西河、交城、永和、周、楚、魯、蜀、華陽、代、山陰、襄垣、宣甯、隰川、定安、靈丘、懷仁、肅、遼、慶、岷、南渭、韓、沈、唐、伊、趙、鄭、襄、荊、淮、德、崇、吉、徽、益、衡、汝、榮、靖江、弋陽、江川四十五府,親王、郡王、将軍、中尉、庶人乃至三萬有馀位,自古宗室之蕃,蓋未有盛于今日者也。

    昔在皇祖,固未能豫睹今日宗支之盛而不容,不以厚道教後皇。

    故祖訓供用,章前列唐、宋祿制,而後定以今制,聖意蓋可知也。

    夫親王歲支萬石,奉國中尉歲支二百石,總而約之三萬馀位,各用祿米,每歲數千萬石。

    今即不定制。

    如今之勢,一傳再傳,宗室且十馀萬,郡縣将以何給之?試以周府言之,自親王至于庶人,合五千三百有奇,每歲支撥二百萬四千八百四十馀石,有司稍不應期則群聚而陵侮之。

    守令者,民之父母也。

    徇宗室則民不能支,徇民則宗室弗給。

     聖皇以萬物為一體,亦何忍于宗室病臣民也?我聖祖蓋已豫睹,今日當有化裁之者矣。

    《祖訓&bull職制章》曰:凡郡王子孫,有文武材能堪任用者,宗人府具以名聞。

    朝廷考驗,換授官職,其升轉如常選法。

    當是之時,皆始封親王。

    所謂郡王者,獨靖江一府耳!而即曰郡王子孫雲雲。

    是皇祖亦每以文武之才,夾輔之勳望支庶也。

    特其時未有所謂郡王子孫者,未暇詳為之法耳!今上仁育義裁,因時以立政,伏願敦族惠民合為一體,不拂祖訓之文,而建繼世之良法以傳萬世。

    蓋今之急務,誠莫有逾此者。

    然廷臣每重其議,而不敢發者,良以鎮國将軍,其祿已比一品。

    即欲換授,當以何官與之?其勢即有所不可,即今升轉如常選法,則黜陟亦當如常考法。

    其緻政而歸也,又将何以處之?夫藩祿日增,而民之常賦額不容于增矣。

    法窮必通,英斷如今上遭際亦難矣。

    失今不為之制,再世之後誰其複能處之?聖君賢相會于朝堂,忍令宗室有不給之怨,守令有掣肘之歎耶?夫禮義者,柔和性情之方也。

    學校者,執禮明義之府也。

    榮寵者,奔走才智之具也。

    竊願稍仿宋制,每府建設宗學,妙選師儒而教之。

    三年大比,則于每藩鄉試各增解額數名,以賓興其賢者。

    蓋已封者,弗複肄于學官,而未封未名者,斷以某年月日為始。

    盡令就學,每月人給廪米三石,以端其儉素之習,其庶人量減,廪數亦令就學,以銷驕亢之氣,而發其廉恥之心。

    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考校監臨,屬之提學及禦史,一如州縣儒學之例。

    提學官、巡按官,每歲各以三等簿籍填注考語聞奏,而歸其籍于宗人府。

    其登薦于文武科目者,換授官職,升轉如常選法。

    其後緻政歸也,亦以考察舊例處之。

    如年老緻仕,則以原職給祿,終其身;貪暴不謹,則亦黜為庶人,明其罰。

    是受登薦者,皆将強勉于為善也。

    其不能與于登薦者,三十歲為限,肄業十五年之間,學行考語五居上等,十居中等者,宗人府具以名聞,釋褐授職如舊制;不及格者比照祖訓襲封事例,減半給祿;其棄禮義捐廉恥甘居下等者,遵祖訓輕則降等,重則黜罰之,是不與登薦者,皆将強勉于善也。

    師儒之設,舊制王府教授,秩從九品,屬王府即與。

    八歲入小學職事,其宗學設官不敢擅拟。

    竊願稍重其權,又必便于禦史憲臣之節制,知府之提調者。

    每府以宗室位數為準,大約百名設與一官,委以十五入大學職事,關白本郡則提調為近,而稍忌有司監督。

    以禦史憲臣則法嚴而教行,未授封爵則儒服肄業而體統便。

    百名設與一官,則業有司存,而亦足以抵登薦為之員缺,此皆宋人之所已試而效者,特在我皇上親定其禮制而已。

    所謂百名設與一官者,如秦府之封在陝西西安府城,即設西安府宗學,合秦府未封二百四位、未名二百三十九位、庶人一百五十六位而計之,共五百九十九位,設分教六員,掌教一員,諸府以是為差。

    所謂抵登薦之員缺者,如山西布政司境内晉、陽曲、慶成、西河、交城、永和、代、山陰、襄垣、宣甯、隰川、定安十二王府,未封名宗室凡三千七百一十五位,約百位與解額一名,則山西布政司解額合增三十七名。

    陝西布政司境内秦、肅、慶、韓四府未封名宗室一千四百十位,約百位與一名,則陝西布政司解額合增一十四名,諸府各以是為差。

    河南、湖廣、山東、江西、廣西、四川六布政司未封未名宗子四千四百四十九位,合增宗學解額四十四名有奇。

    通天下宗學每試得鄉薦九十五名,每會試合請放宗額一十名,每宗室百位設學職一名,四十五府合選學職九十五名,是又适足以抵選部之員缺,而選法可以無滞也。

    于是定為廪食之法,八歲入小學,月給廪米一石;十五入大學,月給廪米三石,至于三十無過而後授官。

    始如官資給祿,十五年之間廪足代耕,而不足以侈肆,則嫔嫱自不容于多置。

    嫔嫱有制,則生息有限,而詐冒冗濫之弊,亦可以不煩而革。

    考校之法嚴,則三十以前有以理性節情;而仁厚之德熟,三十而後受封,則性已堅定,而廉恥之道著。

    是質之祖訓而不違,稽之前鑒而有獲,垂之萬世而無弊也。

    昔人有言曰: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臨政願治,不如退而更化。

    此其勢有不容不更為之制者,聖明之主不世出願治之臣,亦不世出今明公議及此矣。

    竊幸國家磐石之宗,守令乂民之政,将相濟以有成。

    而萬世周悉之慮,萬物一體之仁,在今宇宙間也。

     宗藩祿俸莫艱于山西、河南,綿綿瓜<瓜爪>以有限之地承之,其能濟乎?議者有輸運移分之說,然輸運不如移分,或補或創,是在斟酌之爾矣。

     《皇莊》 正德間,皇莊及皇親、功臣各莊田,順天等府内共三百八十馀處,每處地土各數千頃,共計地土九萬馀頃。

    弘治末年,與濟縣皇親免役産當十之八。

     《宗廟》 古者廟門皆南向,主皆東向,合祭之時,昭之遷主列于北牖,穆之遷主列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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