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十三外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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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唯采運一事,公私最苦。

    是時兵荒之後,帑藏既竭,閭閻十室九空,先是部臣以殿門大木題請民間[闕]惶無措[闕]者無不蒿目,會朱大學士念一時民窮財盡,不獨川省為然,揭奏緩工,上從之。

    聞詔之日,歡聲雷動,真漢詔之下山東雲。

    古者載籍,極博故探奇之士,即稗官小史,在所不遺。

    郡中上下數千載,自典故外諸可資業譚者往往散見於群籍,餘隨事涉獵,因而編摩成帙,即雲不規裨規諷乎?而抵掌郡事,鑒鑒足述,烏得以齊誥、夏諺而略之。

    志外紀。

    秦昭襄王時,有一白虎常從群虎數遊秦、蜀、巴、漢之境,傷害千餘人。

    昭王乃重募國中有能殺虎者,賞邑萬家、金百鎰。

    時有巴郡閬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樓射殺白虎。

    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複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算,傷人者論、殺人者得以倓錢贖死。

    盟曰:秦犯夷,輸黃龍一隻;夷犯秦,輸清酒一鐘。

    夷人安之。

    (《漢書》)閬中有渝水,其人多居水左右,天性勁勇,初為漢前鋒數陷陳。

    俗喜歌舞,高祖觀之曰:此武王伐紂之歌也,乃命樂人習之,所謂巴渝舞也,遂世世服從。

    (《漢書》)夜郎者,初有女子浣于遁水,有三節大竹流入足間,聞其中有號聲,剖竹視之,得一男兒,歸而養之。

    及長,有才武,自立為夜郎侯,以竹為姓。

    武帝元鼎六年,平南夷為牂牁郡,夜郎迎降,天子賜其王印綬,後遂殺之。

    夷獠鹹以竹王非血氣所生,甚重之,求為之後。

    牂牁太守吳霸以聞,乃封其三子為侯,死,配食其父。

    今夜郎有竹王三郎神,是也。

    (《漢書》)巴子時雖都江州,或治墊江,或治平都,後治閬中。

    先王陵墓多在枳,其畜牧在沮,今東突峽下畜沮是也。

    又立市於龜亭北岸,今新市裡是也。

    其郡東枳有明月峽、廣德嶼,故巴亦有三峽。

    (《華陽國志》)江州縣,郡治塗山,有禹王祠及塗後祠,北水有銘書詞雲:漢初,犍為張君為太守,忽得仙道,從此升渡,今民曰:張府君祠。

    縣下有清水穴,巴人以此水為粉,則膏暉鮮芳京師因名粉水,故世謂江州墮林粉也。

    (《華陽國志》)江州縣,故巴子之都。

    都護李嚴更城一十六裡,造蒼龍、白虎二門,求以五郡為巴州治。

     丞相諸葛亮不許,竟不果。

    地勢側險,皆重屋累居,數有火害,又不相容。

    結舫水居者五百餘家,承三江之會,夏水增盛,壞散顛沒,死者無數。

    縣有官橘、官荔枝園,夏至則熟二千石,常設廚饌,命士大夫共會樹下食之。

    縣北有稻田,出禦米也。

    (《山海水經》)豐民洲,巴子別都也。

    華陽記曰:巴子雖都江州,又治平都,即此處也。

    有平都縣,為巴郡之隸邑。

    縣有天師,治兼建佛寺,甚清靈。

    縣有市肆,四日一會。

    (《山海水經》)延熙中,江洲都護鄧芝討平徐巨,見玄猿緣其山。

    芝性好弩,自射猿,中之,猿子拔其箭,卷木葉塞其創。

    芝歎曰:嘻!吾傷物之性,其將死矣!乃移豪徐藺、謝範五千家於蜀,為射獵官。

    (《華陽國志》)唐東蜀大聖院有木像,制度瑰異,耆老相傳雲:頃自荊湘溯流而上,曆歸峽等郡,郡人具舟楫取之,千夫牽挽,不至岸。

    至渝州,人焚香祈請,應聲而往,郡守及百姓遂構大聖院安置之。

    (《太平廣記》)唐薛嚴,忠州司馬,蔬食長齋,日念《金剛經》三十遍,至七十二將終,見幢蓋、音樂來迎。

    其妻崔氏即禦史安儼之姑也,屬纊次,見儼隨幢蓋冉冉升天而去,呼之不顧,一家皆聞有異香之氣。

    (《太平廣記》)唐黔南廉使秦匡謀以蠻寇大舉兵,力不敵,奔江陵節度杜悰。

    即謁見,怒其不趨庭,退而使吏讓之曰:汝鳳翔一民也,悰兩為鳳翔節度,汝今靡認桑梓也。

    匡謀報曰:謀雖家世岐下,少離中土,太傅擁節,已忝分符,實不曾趨走臺階,此日況在荊南乎?悰怒,遣縶之,發函與韋相雲:匡謀擅棄城池,不能死王事,請誅之。

    韋奏請依悰處置,敕既降,悰乃親臨都市監戮之。

    匡謀將就法,謂其子曰:今日之死,實冤枉無狀,柰申訴非及,但多焚紙墨於泉下理之耳。

    行刑觀者,架肩接踵,揮刃之際,悰大驚,驟得疾,遂輿而返。

    俄有旋風大作,飛卷尖埃,直入府置乃散,是夕獄吏發狂自撲而殞,旬日悰卒。

    議者以悰恃權貴,枉刑戮獲茲報焉。

    (《南楚新聞》)唐丞相馬植罷安南都護,與時宰不通,又遷黔南,殊不得意。

    維舟峽中古寺,寺前長堤,堤畔林木,夜月甚明,見一白衣緩步堤上,吟曰:截竹為筒作笛吹,鳳凰池上鳳凰飛。

    勞君更向黔南去,即是陶鈞萬類時。

    歷歷可聽,吟者數四,遣人邀問,即已失之矣。

    後自黔江入為大理卿,遷刑部侍郎、判監判遂相。

    (《太平廣記》)太和四年,尚書劉遵古節度東蜀。

    先是蜀人有富蓄群書,劉既至,嘗假其數百篇,然未盡詳閱。

    明年夏,涪江大汛,突入壁壘,潰裡中廬舍,歷數日,水勢始平。

    劉之圖書器玩,盡為暴水濡汙,劉始舍列於庭以曝之。

    後數日,於群書中得《周易義》一軸,筆勢奇妙,字體稍古,蓋非近代書也,卷末題雲:上元年三月十一日,因讀《周易》,著此《正義》,從此易號十二三歲,至一人八千口,嘗有大水漂溺,因得舒轉曬曝,衡陽道士李德初。

    劉閱其題,歎且久,召賓視之,所謂歲至一人八幹口者,太和字也,自上元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