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夷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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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習胡人之跪。
長於己者必拜跪之,言則叩頭受之。
叨孟以下見其主,則膝行以前,二步一拜,退亦如之。
執事於貴人之側,雖跪終日無倦狀。
貴人之前過,必磬折鞠躬。
宴會則貴人上坐,其次列坐於下,以逮至賤。
先以沽茶及蒌葉、檳榔啖之(沽茶者,山中茶葉,春夏間采煮之,實於竹筒内,封以竹箬,過一二歲取食之,味極佳,然不可用水煎飲)。
次具飯,次進酒饌,俱用冷而無熱。
每客必一仆持水瓶側跪,俟嗽口盥手而後食。
食畢亦如之,而後起。
客十則十人各行一客。
酒或以杯,或用筒(筒以蕨楷,或用鵝翎管連貫,各長丈餘,漆之而飾以金,假若一釀酒,則漬以水一滿甕,插筒手中,立標以驗其盞數,人各以次舉筒咂之。
咂酒一盞,仍漬水一盞,傳之次客,味甚佳,至淡,水方止,俗呼為咂酒)。
酒與食物必祭而後食,食不用筯。
酒初行,一人大噪,眾皆合之,如此者三,乃舉樂。
樂有三等:琵琶、胡琴、等笛、響盞之類,效中原音,大百夷樂也。
笙阮、排簫、箜篌、琵琶之類,人各拍手歌舞,作緬國之曲,緬樂也。
銅饒、銅鼓、響闆、大小長皮鼓,以手拊之,與僧道樂頗等者,車裡樂也。
村甸間擊大鼓,吹蘆笙,舞幹為宴。
長者授卑賤酒食,必叩頭受之,易以他器而食。
食畢,仍叩頭而退。
凡貿易必用銀,雜以銅,鑄若半卵狀,流通商賈間。
官無倉庾,民無稅糧。
每年秋季,其主遣親信部屬往各甸,計房屋征金銀,謂之取差發(房屋一間,大者征銀一兩、三兩,小者一兩而止)。
無中國文字,小事刻竹木,大事作緬書,皆旁行為記。
刑名無律,不知鞭撻,輕罪則罰,重罪則死。
或殺,或用人扱殺。
或用象打,或投於水,或以繩帛缢。
男婦不敢為奸盜,犯則殺之。
所居無城池濠隍,惟編木立寨,貴賤悉構以草樓,無窗壁門戶,時以花布障圍四壁,以蔽風雨而已。
郵傅一裡設一小樓,數人守之,公事雖千裡遠,報在頃刻。
無軍民之分,聚則為軍,散則為民。
遇有戰鬥,每三人或五人出軍一名,擇其壯者為正軍,呼為『錫剌』。
錫剌持兵禦敵,餘人荷所供。
故軍行五六萬,戰者不滿二萬。
兵行不整,先後不一。
多以象為雄勢,戰則縛身象上。
裹革兜,被銅鐵甲,用長镖幹弩,不習弓矢。
征戰及造作用事,遇日月食則罷之,毀之。
所用多陶器,惟宣慰用金銀玻璃,部酋間用金銀酒器。
凡部酋出,其器用、仆妾、财寶之類皆随之,從者千餘,晝夜随所适,必作宴笑樂。
男子衣服多效胡服,或衣寬袖長衫,不識裙袴。
其首皆髡,胫皆黥。
不髡者殺之,不黥者眾叱笑,比之婦人。
婦人髻绾於後,不谙脂粉,衣窄袖衫,皂統裙,白裹頭,白行纏,跣足。
其俗賤婦人,貴男子,耕織徭役擔負之類,雖老婦亦不得少休。
嫁娶不分宗話,不重處女。
年未笄,聽與男子私,從至其家,男母為之濯足,留五六晝,遣歸母家,方通媒妁,置财禮娶之。
凡生子,貴者浴於家,賤者浴於河,數日,授子於夫,仍服勞無倦。
酋長妻數十,婢百餘,不分妻妾,亦無鮅忌。
男女浴於河,雖翁婦叔嫂,相向無恥。
子弟有職名,則受父兄跪拜。
父母亡,用婦祝屍,親鄰鹹饋酒肉,聚年少環屍歌舞宴樂,婦人擊碓杵,自旦達宵,數日而後葬。
其棺若馬槽,無蓋,置屍於中,擡往葬所,一人執刀持前導。
及瘗,其生平所用器物,壞之於側而去。
其俗,不祀先,不奉佛,亦無僧道。
小百夷居其境之東北邊,或學阿昌,或學蒲蠻,或仿大百夷,其習俗不一。
車裡,亦謂小百夷,其俗刺額、黑齒、剪發,狀如頭陀。
哈刺,男女黑真黑。
男子以花布為套衣,亦有效百夷制者;婦人髻在後,項系雜色珠,以娑羅布披身上為衣,橫系於腰為裙(娑羅布即中國木棉布,堅厚,或織以青紅紋)。
仍環黑藤數百圍於腰上,行纏用青花布,赤腳(蒲蠻、阿昌,事見《雲南志》)。
古刺,男女色甚黑。
男子衣服裝飾類哈刺,或用白布為套衣。
婦人如羅羅狀(羅羅見《雲南志》)。
漂人,男女衣服皆類百夷。
婦人以白布纏頭,衣露腹,以紅藤纏之,娑羅布為裙,兩接,上短下長,男女同耕。
緬人,色黑類哈刺,男女頭上以白布纏高三四尺,衣大袖白布衫,腰以下一布通前後便纏之,貴者布長二丈餘,賤者不一丈。
甚善水,嗜酒。
其地有樹,狀若棕,樹之杪有如筍者八九莖,人以刀去其尖,縛瓢於上,過一宵則有酒一瓢,香而且甘,飲之輙醉。
其酒經宿必酸,煉為燒酒,能飲者可一盞。
有為僧者,以黃布為袈裟,袒右手,戒行極精,午後不飲食。
婦人貌陋甚淫,夫少不在,則與他人私,遂為夫婦。
以白布裹頭而披花為衣。
哈杜,巢居山林,無衣服,不識農業,惟食草木禽獸,善騎射。
冷則抱巨石,山坡間往復奔走,以汗出為度。
弩人,目稍深,貌尤黑,額顱及口邊刺十字十餘。
有結些者,從耳尖連頰皮破,以象牙為大圈,橫貫之,以花布裹頭,而垂餘布於後,衣半身衫,而袒其肩。
婦人未詳。
其人居戛璃者多。
諸夷言語習俗雖異,然由大百夷為君長,故各或效其所為。
夷人有名不諱,無姓。
無醫蔔等書。
不知時節,惟望月之盈虧為候。
有事惟雞蔔是決。
疾病不知服藥,以姜汁注鼻中。
病甚,命巫祭鬼路側,病瘧者多愈,病熱者多死。
地多平川沃土,民一甸率有數十千戶,眾置貿易所,謂之街子。
婦人用鋤地,事稼穑,地利不能盡,然多産牛、羊、魚、果。
其氣候:春夏雨,秋冬晴,臘月亦如春,晝暄夜冷,曉多煙霧,無霜,春秋煙瘴甚盛。
其飲食之異者:鳅、鳝、蛇、鼠、晴蜓、蟲負、蛟、蟬、蝗、蟻、蛙、土蜂之類以為食;魚肉等汁暨米湯信宿而生蛆者以為飲。
其草木禽獸之異:草則秋間數十百株結為一聚,地産此草,煙瘴尤甚。
樹木多有三四株結為連理。
有大如鬥之柑,有鲇頭鯉身之魚,水牛頭黃牛身之牛,綿羊頭山羊身之羊。
雄雞多伏卵,亦有生卵者。
者闌有一池,沸如湯,人多投肉熟之。
境内所産珍物:雅琥、琥珀、犀、
長於己者必拜跪之,言則叩頭受之。
叨孟以下見其主,則膝行以前,二步一拜,退亦如之。
執事於貴人之側,雖跪終日無倦狀。
貴人之前過,必磬折鞠躬。
宴會則貴人上坐,其次列坐於下,以逮至賤。
先以沽茶及蒌葉、檳榔啖之(沽茶者,山中茶葉,春夏間采煮之,實於竹筒内,封以竹箬,過一二歲取食之,味極佳,然不可用水煎飲)。
次具飯,次進酒饌,俱用冷而無熱。
每客必一仆持水瓶側跪,俟嗽口盥手而後食。
食畢亦如之,而後起。
客十則十人各行一客。
酒或以杯,或用筒(筒以蕨楷,或用鵝翎管連貫,各長丈餘,漆之而飾以金,假若一釀酒,則漬以水一滿甕,插筒手中,立標以驗其盞數,人各以次舉筒咂之。
咂酒一盞,仍漬水一盞,傳之次客,味甚佳,至淡,水方止,俗呼為咂酒)。
酒與食物必祭而後食,食不用筯。
酒初行,一人大噪,眾皆合之,如此者三,乃舉樂。
樂有三等:琵琶、胡琴、等笛、響盞之類,效中原音,大百夷樂也。
笙阮、排簫、箜篌、琵琶之類,人各拍手歌舞,作緬國之曲,緬樂也。
銅饒、銅鼓、響闆、大小長皮鼓,以手拊之,與僧道樂頗等者,車裡樂也。
村甸間擊大鼓,吹蘆笙,舞幹為宴。
長者授卑賤酒食,必叩頭受之,易以他器而食。
食畢,仍叩頭而退。
凡貿易必用銀,雜以銅,鑄若半卵狀,流通商賈間。
官無倉庾,民無稅糧。
每年秋季,其主遣親信部屬往各甸,計房屋征金銀,謂之取差發(房屋一間,大者征銀一兩、三兩,小者一兩而止)。
無中國文字,小事刻竹木,大事作緬書,皆旁行為記。
刑名無律,不知鞭撻,輕罪則罰,重罪則死。
或殺,或用人扱殺。
或用象打,或投於水,或以繩帛缢。
男婦不敢為奸盜,犯則殺之。
所居無城池濠隍,惟編木立寨,貴賤悉構以草樓,無窗壁門戶,時以花布障圍四壁,以蔽風雨而已。
郵傅一裡設一小樓,數人守之,公事雖千裡遠,報在頃刻。
無軍民之分,聚則為軍,散則為民。
遇有戰鬥,每三人或五人出軍一名,擇其壯者為正軍,呼為『錫剌』。
錫剌持兵禦敵,餘人荷所供。
故軍行五六萬,戰者不滿二萬。
兵行不整,先後不一。
多以象為雄勢,戰則縛身象上。
裹革兜,被銅鐵甲,用長镖幹弩,不習弓矢。
征戰及造作用事,遇日月食則罷之,毀之。
所用多陶器,惟宣慰用金銀玻璃,部酋間用金銀酒器。
凡部酋出,其器用、仆妾、财寶之類皆随之,從者千餘,晝夜随所适,必作宴笑樂。
男子衣服多效胡服,或衣寬袖長衫,不識裙袴。
其首皆髡,胫皆黥。
不髡者殺之,不黥者眾叱笑,比之婦人。
婦人髻绾於後,不谙脂粉,衣窄袖衫,皂統裙,白裹頭,白行纏,跣足。
其俗賤婦人,貴男子,耕織徭役擔負之類,雖老婦亦不得少休。
嫁娶不分宗話,不重處女。
年未笄,聽與男子私,從至其家,男母為之濯足,留五六晝,遣歸母家,方通媒妁,置财禮娶之。
凡生子,貴者浴於家,賤者浴於河,數日,授子於夫,仍服勞無倦。
酋長妻數十,婢百餘,不分妻妾,亦無鮅忌。
男女浴於河,雖翁婦叔嫂,相向無恥。
子弟有職名,則受父兄跪拜。
父母亡,用婦祝屍,親鄰鹹饋酒肉,聚年少環屍歌舞宴樂,婦人擊碓杵,自旦達宵,數日而後葬。
其棺若馬槽,無蓋,置屍於中,擡往葬所,一人執刀持前導。
及瘗,其生平所用器物,壞之於側而去。
其俗,不祀先,不奉佛,亦無僧道。
小百夷居其境之東北邊,或學阿昌,或學蒲蠻,或仿大百夷,其習俗不一。
車裡,亦謂小百夷,其俗刺額、黑齒、剪發,狀如頭陀。
哈刺,男女黑真黑。
男子以花布為套衣,亦有效百夷制者;婦人髻在後,項系雜色珠,以娑羅布披身上為衣,橫系於腰為裙(娑羅布即中國木棉布,堅厚,或織以青紅紋)。
仍環黑藤數百圍於腰上,行纏用青花布,赤腳(蒲蠻、阿昌,事見《雲南志》)。
古刺,男女色甚黑。
男子衣服裝飾類哈刺,或用白布為套衣。
婦人如羅羅狀(羅羅見《雲南志》)。
漂人,男女衣服皆類百夷。
婦人以白布纏頭,衣露腹,以紅藤纏之,娑羅布為裙,兩接,上短下長,男女同耕。
緬人,色黑類哈刺,男女頭上以白布纏高三四尺,衣大袖白布衫,腰以下一布通前後便纏之,貴者布長二丈餘,賤者不一丈。
甚善水,嗜酒。
其地有樹,狀若棕,樹之杪有如筍者八九莖,人以刀去其尖,縛瓢於上,過一宵則有酒一瓢,香而且甘,飲之輙醉。
其酒經宿必酸,煉為燒酒,能飲者可一盞。
有為僧者,以黃布為袈裟,袒右手,戒行極精,午後不飲食。
婦人貌陋甚淫,夫少不在,則與他人私,遂為夫婦。
以白布裹頭而披花為衣。
哈杜,巢居山林,無衣服,不識農業,惟食草木禽獸,善騎射。
冷則抱巨石,山坡間往復奔走,以汗出為度。
弩人,目稍深,貌尤黑,額顱及口邊刺十字十餘。
有結些者,從耳尖連頰皮破,以象牙為大圈,橫貫之,以花布裹頭,而垂餘布於後,衣半身衫,而袒其肩。
婦人未詳。
其人居戛璃者多。
諸夷言語習俗雖異,然由大百夷為君長,故各或效其所為。
夷人有名不諱,無姓。
無醫蔔等書。
不知時節,惟望月之盈虧為候。
有事惟雞蔔是決。
疾病不知服藥,以姜汁注鼻中。
病甚,命巫祭鬼路側,病瘧者多愈,病熱者多死。
地多平川沃土,民一甸率有數十千戶,眾置貿易所,謂之街子。
婦人用鋤地,事稼穑,地利不能盡,然多産牛、羊、魚、果。
其氣候:春夏雨,秋冬晴,臘月亦如春,晝暄夜冷,曉多煙霧,無霜,春秋煙瘴甚盛。
其飲食之異者:鳅、鳝、蛇、鼠、晴蜓、蟲負、蛟、蟬、蝗、蟻、蛙、土蜂之類以為食;魚肉等汁暨米湯信宿而生蛆者以為飲。
其草木禽獸之異:草則秋間數十百株結為一聚,地産此草,煙瘴尤甚。
樹木多有三四株結為連理。
有大如鬥之柑,有鲇頭鯉身之魚,水牛頭黃牛身之牛,綿羊頭山羊身之羊。
雄雞多伏卵,亦有生卵者。
者闌有一池,沸如湯,人多投肉熟之。
境内所産珍物:雅琥、琥珀、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