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縣志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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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公暗、吳公隐之、謝公、桓公沖、王公龛、江公夷,宋遠公淑、澧公湛、袁公粲、梁江公子流公帻之。

    唐蕭公定、韓公漑、李公德祔、宿公國、丁公公署、韋公損,宋柳公開、範公仲淹、葉公适、孫公正節、葉公夢得、于公觌、張公未、張公珊、劉公甯止、韓公世忠、陶公居仁、汗公藻、胡公唐老、張公浚、梅公執禮、劉公子羽、辛公乘疾、李公迪、傅公伯成、吳公淵、吳公潛、董公槐、熊公克、倪公思、王公萬、陳公炤、注公立信。

    明薛公岩、劉公辰、姚公堂、林公鹗、林公福、楊公浚、熊公佑、劉公儲秀、羅公循、劉公可、林公華、萬公善、海公瑞、葉公诏、茅公坤、周公起元、徐公一椟、翁公為樞。

     鄉賢祠入祀共三十四位。

     晉徐公邈、戴公颙、闌公康之、相公彥範、宋劉公昆之、唐馬公懷素、權公臯、權公德國、宋焦公幹之、石公延年、曾公肇歌、尹公焞、宗公幸、龔公基先、陸公秀夫、高公佳、茅公湘、明郭公任、盛公祥、畢公升。

    丁公玑、楊公三清、費公訚、靳公貴、唐公侃、吳公惟二、金公明、萬公木、嚴公寬、吳公之望、華公劍、張公繼東、範公侖、張公洪然。

     祭器 銅香爐八、大爐二,中爐、小爐四。

    銅花瓶二對,有座。

    銅燭台三對,銅簠七副,有蓋。

    銅簋七副,有蓋,另有蓋四件。

    銅笾豆十七,銅奠盤七,銅爵三百,鐵香爐八。

    以上祭器系舊制。

    同知吳淇于康熙戊申訂正弭學樂器并祭器共加修補。

     錫大香爐二,錫燭台十三對,大一中六小六。

    錫花瓶一對,錫酒尊三,錫邊豆六十副,帛匣十,慢帳一。

    以上系順治丙申知縣張晉續制。

     正殿祭品 祝版,帛五端,全性大燭四枝,重四近。

    中蠟燭七十枝,重才斤,大降香一炷,小烽香八炷,柏香二炷,牙香八兩,芸香二兩,末香二鬥,鹿一隻,如無鹿,以牡牛作。

    豬三口,每口牡豬七蔔斤,共重二百二十斤。

    羊三隻,每雙牡羊三十斤,其重九十斤。

    兔二隻,稿魚四斤,醢肉四斤,醢魚四斤,栗子十斤,棗子十斤,核桃七斤,芡實三斤,菱米二升,筍小一斤,香料八兩,小茵香二兩,時蘿四兩,花椒八兩,栀子二兩,赤曲八兩,黍稷、稻粱各二升,青芹、蔥、韭各五斤,大酒二曋,重五十斤。

    小酒二十四尊,各三斤。

    油三斤,鹽三斤,醬五斤,醋五斤,蘆柴三百斤,木柴二百斤,炭二十斤,庭燎二東。

     皇清康熙壬戌,增設樂舞生三十六人,如府學儒。

     啟聖祠祭品 祝版,帛五端,順燭二十枝,重四祈中峰香一炷,柏香五炷,牙香八兩,豬二口每口牡豬六十斤,口關重一百二十斤。

    羊一隻,牡羊,重十斤。

    兔三雙,稿魚二斤,醢肉二斤,醢魚三斤,粺子一斤,棗子三斤,榛子二斤,芡實三斤,菱米二升,筍菹一斤,鹽一斤,黍稷、稻粱各二升,青芹、蔥、韭各一斤,酒一曋,庭燎二束。

    名宦、鄉賢二祠祭品祝版帛二端,蠟燭四對,柏香二炷,牙香四兩,豬二口,每口牡豬五十斤,其重一百斤。

    羊二隻,每隻牡羊二十斤,共重四十斤。

    稿魚二斤,醢肉二斤,醢魚二斤,栗子二斤,棗子三斤。

    核桃二斤,黍稷、稻粱各一升,清芹、蔥、韭各一斤,酒二曋。

    書籍大诰、周易大全、書經大全、詩經大全、春秋大全、禮記大全、四書大全、性理大全、二十一史、為善陰骘、肴順事實、資世通訓、五倫書、玉海、文獻通考、女教書。

     以上系明初頒,今散失無存。

     學田 元至正庚申,郡守謝琬置田六頃,謝震記。

    今不存。

    明嘉靖巳巳,郡守林華,因尚寶卿楊紹芳捐族人訟田三千二百九蔽有奇,分給府、縣兩學師生公費,勒石郡學。

    吏部郎薛應旗記。

    後被侵隐,申請悉沔徒縣歸丹徒縣征比,以充别項。

    萬屬。

    四十三年,巡撫徐禦史房捐銀二百五十兩,委官買六都民人豐偉田三十五畝,每年稅外額拆米麥租欽一十三兩六厘五毫。

    又置六都民人薛應艮田四十四畝,每年稅外額折米麥租銅九兩零八分。

    各本人子孫世仙,每年征收租銀,給散貧生及會課供給之用。

    至皇清康熙元年十月内,奉學道行提本年租銀二十二兩八分六厘五毫,解道振給。

    又因佃戶侵占抗糧,随将前項具詳本府,轉詳本道,歸丹徒縣例微比。

    嗣後楊尚寶田一二十九文,撫按置田七十九畋,盡歸縣征解。

     宋貢院 在進賢坊東。

    淳熙丁酉,郡守沈複建。

    入十八問。

    紹興中,郡守居仁廣之,百十五間解額十七人。

    今廢。

     元蒙古字學 在正賜庫巷。

    至元二十三年建,至順二年移置範公橋南,今廢。

     明社學 在虎踞門内通衢。

    正統九年,知縣桂萼移建于朱方門外内河之東、善濟二坊。

     宋淮海書院 初在北固山鳳鳳池。

    淳熙中,太常少卿高郵龔基先肇議創立,以居淮士之避地者。

    秘書修撰。

    張琰主部王大亨、郡守王野、李迪、總領徐果相與協成,理宗禦書四字,賜為額。

    元至元中,為甘露寺所并,元貞元年,教授若一龍重建于儒以二裡。

    明初并入縣學。

    嘉靖甲申,遷學于壽邱山麓。

    二以其地攺為總鎮府。

     濂溪書院 初在黃鶴山下,寶祐中,郡守徐臬建,以祀元公。

    有堂三,齋二、亭二。

    入元為鶴林寺所并,山長徐蘇孫再創于黃祐橋南。

    大德九年,廉訪使命,故置于利涉門内花山下有元公祠、燕居堂。

     明清風書院 宋範文正公嘗讀書于壽邱山。

    正德庚辰,知縣縣校其李東即其地建書院,今廢。

     香山書院 崇祯辛巳,知縣鄭三嶽仍淮海書院創建。

     皇清三山書院 順治戊子,知府趙士冕增修香山書院樓舍,更其名,集諸生較試時修文?。

    甲午以來,為駐鎮軍府。

     杏壇書院 知在壽邱山。

    順治丙申,知縣張晉創建,缭垣植杏樹數百株。

    後有諸生數人居之,漸頹。

    地。

    附載:明洪武十五年,令建卧俾于明倫堂東壁,南向。

    洪武二十五年,定禮射書數之法。

     皇清順治八年,禮部中學政六條于天下學校。

    一、學臣考核,一、學臣新舊交代,不許代署。

    一、定磨勘罰例,生員不許糾黨。

    一、教官生員與武職兵丁以事有争。

    教官生員聽學臣處置,不許武臣擅責。

    一、教職不許濫委血順治九年二月,頒卧碑于天下學宮。

    知康熙九年,翰林院修撰、提督順天學政蔣超疏請有司不得褫辱生員。

    略曰:順治八年三月飲敕:學政全書明載有府州縣提調官員宜嚴東生徒除幹谒渎擾外,俱宜以禮相待,勿得橫肆。

    淩侮,令甲昭然,仰見國家待士之重如此。

    近見有司視士子如雠,士子見有司如虎,尋常聞雀之事,不待申報,辄行絕楚。

    臣每閱三申請,有淚在喉,挽救無術。

    切念書生絲聖賢子弟,以皇上如天好生之仁視之,決不忍其無辜受辱也。

    請嗣今以後,果有真正抗糧窩論不公不法者,地方官先行報學臣衙門,褫弊歌後審理。

    奉旨允行。

     公署 莅政之所,萬民所仰,正衣冠,尊瞻視,父老扶杖觀化焉,匪僅峻其堂宇,遂足令人起敬起畏也。

     縣治 宋在府治東北焚城,後徙石陑橋南制錦坊。

     元在府治西南谯門内,即舊總償基也。

    延祐三年,達魯花赤實帖不見尹張希賢等建,屋凡三十五楹,後廢。

     明在府治東南小市術北。

    洪武初,自舊址遷創于此。

    正堂南向,堂西為幕廳、吏舍,列于兩庑,立戒石亭于中道,亭外有儀門,堂外翼以兩軒,延掌于後堂,令永簿廨居後堂,與史居東庑。

    永樂初,知以奚壽重加修繕。

    後土祠舊在儀門内,禱兩應,因複新之,扁曰白遠土地。

    教授,郡人孔惟正記。

    歲久,堂無傾頹。

    景泰辛未,知縣蔣忠遷幕廳于堂東,改創西軒,儀門左右翼于榜房,作獄舍于儀門東。

    成化壬寅,知縣楊琎遷獄于西,繪耕織、樂、荷校受形圖于壁,以示勸懲。

    辟四友亭于公廨右。

    戶部郎中江陰下榮記。

    宏治乙醜,知縣許鳳重建大門外,建坊二,曰勤恤,曰保愛。

    萬曆丁西,知縣龐時雍重修,增扁日江南第三縣。

    立彰善瘅惡碑于縣前,遷土地祠于儀門外。

    祠前水利廳攺為迎賓館。

    縣正衙門東,舊有房門,舊巡捕首領衙俱。

    由東司房後徑自東角門出,易滋弊窦,時雍皆砌塞。

     縣丞廳在縣廨左,主簿廳在縣廨右,典史廳在縣廨左前。

    皇清仍舊治。

    順治辛卯,正堂傾圯,知縣李先春重二建。

    丙申,知縣張晉建,非二,曰匡扶,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