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府志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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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乎休哉!昔在唐世,李趙郡公縫之揣魏博,李贊皇公德裕之料澤潞,凡設策決機,無不立酬。

    文武功勳,高出近古,以青羊之績,校諸二公,其多讓哉!公茲方以忠言嘉猷,仰贊聖明,内安中國,外制四夷,弘濟群生,而立顯名,镂諸金石,而書于竹帛,蓋之微者耳。

    前山西按察副使李君崧祥,亦有事于建治者也,知公之偉績為詳,因請記認餘,餘故樂為之記,以慰其邑人。

     潞安府劉大夫生祠記 趙南星 國家稽古建官,自一命而至公卿,皆以為民也。

    位益大,則其所系于民尤重。

    乃世之大吏,以民事為細有司者治之耳。

    郡守,親民之官也。

    今州邑之民,往往不知守之行事,深山窮谷,有不知其姓名者焉。

    嗟乎!召伯分陜,甘棠勿伐,彼胡由得焉?夫大吏奉已,小吏亦何有于民,此民生之所以靡底者也。

    劉贻哲為潞安守,至,即與令長若士大夫父老,講求民間利病興除之,而精計強幹,足赴其意。

    先是,比歲不豋,民多轉徙,戶口縮于曩時,議者遂于正稅之外,有地差之征。

    贻哲手自會計,他賦故溢額,遂請于上官,歲減萬餘金。

    郡多荒田,招集貧民築屋居之,人給牛種及炊食??豆之費。

    墾田萬畝,桑麻彌望,每歲餘谷二千有奇,儲峙備赈。

    襄垣雨雹毀稼,贻哲躬往赈之,谷種則大熟,民皆相慶曰:此太守之賜而後令。

     故自贻哲至,而民樂征輸,即宗藩所得,積逋至萬四千金,非複昔之告困矣。

    往廚傳之費,歲以七千鈞,考有法,所省者千焉。

    平順、壺關、黎城,行汲甚遠,贻哲為之鑿池,而民無沽水之費。

    襄垣之城,河故環之,自信之直去,而邑日敝。

    今修複舊道,井泉頓三丈,灌園者滿河之幹。

    郡邑學宮,陋者新之,非處者改之,群諸生有志者,日與講藝,人文彬極興起矣。

    大抵贻哲為郡豪發,有關于民便者,不聞則已,聞則無不為也。

    公帑锱铢之餘,無不以養士民也。

    士民甚德之。

     會遣小吏貢篚不解事,坐左遷。

    将行,遠近号泣,墾田者皆牽牛至,悉以與之,人人欲絕,送者絡繹二百餘裡。

    郡中及屬邑皆為生祠祀之,而郡諸老先生屬餘為記。

    先是,贻哲将之官,過餘曰:昔孟仁為監池司馬,自能結網,手捕魚寄母,其母不許。

    上黨篚織之郡。

    初在郡,終不敢買寸帛。

    餘曰:甚善。

    贻哲至,則以此事及錢谷不入府庫贖罪,皆以谷誓之于神。

    夫士大夫患不誠必為善耳。

    誠心為善,則私滅私,滅步跐蹈,無非善者,鬼神猶愛之。

    挺異質,能文章。

    為郎時,風霾上封事,及廷議封倭不可,觥觥著郎。

    文章之士,多不習吏事,好氣節者,或平易近民之意常少,若贻哲者,讵可易得哉!然贻哲從餘學,餘得奉教于其大父南岚公、父少岚公甚久,莅官皆清白仁厚,所從來矣。

    南岚公令武鄉,入名宦祠。

    贻哲名複初,陜西高陵人。

     長治縣尹李公生祠祀 趙于敏 國朝令甲,官弗立碑,然禁見在耳,去弗禁也;又禁在官耳,民弗禁也。

    豈以出自官未必真?惟出自民必不僞,誠出自民,惡用禁,亦惡得而禁之?稽古甘棠、瑞麥諸謠,豈皆其既去為哉?上有是政,即下有是謠,應感之疾,捷于桴鼓。

    由斯以譚,無論在民,即在官者,禁之可也,雖導之可也。

    蓋其事屬民,不屬官,雙令莫行,禁莫止也。

    歲丙申,天虞劉公以武選大夫譚東事不便,來守潞。

    未幾,雲卿李公釋褐尹長治。

    兩公皆高陵人,時以為異雲。

    比行政,劉家視郡事,知有郡而不知有家,蓋郡肥而家瘠也。

    李身視邑事,知身邑人瘠,猶已瘠之。

    說者又異,以為君子潞一時得賢守若令,即昔元康、神爵所稱吏治得人,何以是過其家祝,而祠事之心比比也。

    無何,劉以貢篚官弗稱,左遷,李亦移倅楊州,衆乃愕然大異。

     保民之謂何?飾吏之謂何?然劉在郡時,民已建祠肖像事公,公禁弗止。

    夫政在郡,郡人祠公是矣,乃八邑人争為祠恐後,豈八邰人心盡僞耶?是可驗其不必禁,亦莫之禁也。

    其事郡缙紳父老已請公業師趙侪鶴先生為記,豎祠中。

    民今方奔走事公,無??,獨李尚未有祠也。

    邑缙紳父老謂:邑父之賢,視劉一也。

    去今兩年所矣,而人愈思之,竟無祠,吾将安事?吾今巳蔔劉公祠南地搆祠事公,願為記勿辭。

    敏聞,笑而異之。

    夫有非常之事,斯有非常之搆,亦必有非常之筆記其事,如劉所得于侪鶴先生者是也。

    敏何人斯,而敢任此,姑待之。

    衆乃複謂:子豈不知為文者,異乎夫侈。

    辭者,文也,紀實者,記也。

    茲記也,非文也。

    且子非實被所謂甘棠瑞麥之遺者乎?子躬被之而躬言之,人方信之為實,弗敢僞。

    夫官以為民不以為,以事其上,即在弗禁,矧已去奚異?又仍為我作歌三章,吾侪率吾子北,歲時伏臘走祠下,歌以事公,視劉均焉。

    俾夫兩君子者,仁心仁政并傳于時,民受其賜,則吾願畢矣,奚必遊、夏之辭然後可哉!敏于是乃為記,複為歌。

     歌曰:祠公清,如冰瑩。

    我歌保民無取情。

    祠公惠,多勞勚。

    我笾我豆常無替。

    祠公忠,我心同。

    如公使民足以風。

    歌竟,衆意得持去,勒珉祠中,圖久遠焉。

    若公行政之詳,則載昔當道諸所考及今所治揚,他日必有傳吏治,如元康、神爵故事者,記公茲碑第一雲。

    公諱仙品,乙未進士。

     潞安府志卷十八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