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府志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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徭并清理同幼丁、流民供丁及顔料不敷共銀七千二百九十二兩五錢有奇。
平順縣戶八百五十四,口七千六百七十四。
實征均徭,并清理出幼丁、流民供丁及顔料不敷,共銀三千一百二十七兩三錢有奇。
周再勳曰:八縣民數,明崇祯時至四十一萬八千七百有期,綦雲盛矣。
乃無何而一芟于流賊,再阨于奇荒,複凋于兇疫,以至闖賊、姜逆竊據,蹂躏,相尋于兵革,幾三十年矣。
民生其間者,奔竄伏匿,迄無甯晷,勢迫威?,莫适所從。
非罹于鋒镝,明委于餓殍,非擄掠之不歸,則天行之死絕。
消磨刬削,井裡為墟,輻辏人煙,化為蒿草。
故有一巷空無居人保□,一二十牌,煙火俱斷,三家之□,□犬無聲,百室之鄉,僅存數目者,版籍半為鬼錄矣。
順治八年,撫台劉公具題,總計開除過逃亡人丁共二萬七千二百六十七丁,該豁免徭銀九千五百五十四兩有奇。
十四年,今撫台白公複為具題,又行開除過逃亡人丁共八百九十八丁,該豁免徭銀二百八十五兩有奇。
于是人丁俱為實在,而裡甲賠累之苦以清,其造福地方也,豈其征哉! 雖然,其視崇祯時,才十分之四耳,即使僅存噍類,亦皆十室九空,則此茕茕孑遺,固湯火之餘魂,刀砧之剩肉也。
從此培養生聚,非數十年,敢望元氣之複哉? 政事三課程 課程商稅之額也,原以抑未而過取則病民。
漢唐無可考。
宋熙甯以前,潞之商稅六務,三萬貫以下;酒稅十務,亦三萬貫以下,此其大略也,而後則漸增矣。
明潞州設稅課局,升府,後攺稅課司。
各縣原亦設局,後裁去,稅歸之,縣為甚便。
稽其原額,郡鈔不足八千錠,各縣不足九千錠,折為銀數。
稅課司一百一十九兩有奇。
長子縣、六十八兩有奇。
屯留縣、一十一兩有奇。
襄垣縣,一十二兩有奇。
潞城縣二十五兩有奇。
二,黎城縣、二十三兩有奇。
壸關縣。
一十三兩有奇。
嘉靖中,始逐貨征收,另立作課名目。
稅課司加餘課二千三百五十兩有奇。
長治縣、酒課九百七十兩有奇。
長子縣、雖免餘泉,亦加酒課七十二兩。
屯留縣、加餘課一兩,酒課二十九兩有奇。
襄垣縣、加餘課四十作兩,酒課二百七十兩有奇。
潞城縣、加餘課一十餘兩,酒課三十兩有奇。
黎城縣,雖無餘課,而酒課亦加三十一兩有奇。
壸關縣、加餘課一十三兩,酒課四十九兩有奇。
平順縣,雖親縣偏僻,亦定稅十四兩,酒課三兩有奇潞州衛。
酒課四兩八錢。
國朝省設稅課司大使,或以幕廳董其事。
本府原額商稅銀二千六百二十兩零,酒課銀四百七十五兩七錢,順治十三年,商人韓王聘等告申三院,批允活稅。
長治縣、酒課三百兩。
長子縣、商稅八十四兩,酒課六十一兩。
屯。
留縣、商稅一十兩六錢零,酒課二十三兩二錢。
襄垣縣、商稅二十九兩零,酒課一十八兩。
潞城縣、商稅二十二兩,酒課二十兩。
黎城縣商稅一十五兩零,酒課二十一兩零。
稅一十,八兩零。
酒課三十,兩五錢。
平順縣。
商稅七兩二錢,酒課一兩八錢。
内長子、屯留、襄垣三縣,十四年奉文活稅。
李中白曰:征商,古制也。
然窮極則變,變極則通,稅之死活如循環然。
天崇以來,不知凡幾易矣。
無谕死稅、活稅,皆有利害存焉。
何也?一死稅也,各有定額,照數交納,即□溢于市,不得浮聚,巡視等役可以不設,則安靜無擾,享無事之福矣。
然而盈虛消長有數,貧富盛衰有時,遇商賈不來,市虛貨缺,則必取盈,民間賠累,疾苦難支,此死稅之害也。
至于活稅,不設定額,視貨之多寡為征收,豈不甚便。
然亦有商多貨壅,課稅溢額之時,此不常有之事也。
一經申報,辄成定例,後遂按籍沿為故常,有加而無減矣。
況猾胥積役,号為稽察巡視,絡繹充斥,視為奇貨,稍經羅織,征本立傾,性命随之,而活稅又為民病。
雖然,通變宜民,未當無其道也,是在行之。
者,善為調劑耳。
以今活稅言之,郡守楊公下車之初,百姓投牒而告活稅,公中請準行。
在昔正項外,挑販征物,悉為征取,民裹足而不敢前。
公察其輕且小者,悉為捐除。
适□商多貨壅,每歲各有溢額,倍于原額,但多寡因特,初無北例求多之意。
至胥役巡視羅織,未之或聞,地方若不知為活稅者。
然活稅之向之善,前此所未有也。
倘後此者踵而行之,照商貨之盈縮有無,隋時裁酌,不至必于求溢,則活稅亦可經久而無獘也。
即如死稅原額,難以議減,輪泒時可變通,或三年,或五年,準民間之盈虛消長,貧富盛衰,從公稽察,量為加捐,如行巳辭矣,豁其課稅,則國有惟正之供,民無賠累之苦。
死稅之行,謂之有利無害也可。
總之,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畢竟死稅有益于民,欲,市厘無擾,各安生理。
與其活稅也,甯死稅。
政事四儲蓄 附鹽法儲蓄,民命也十。
古者三年耕而餘一年之食,九年耕而餘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雖有旱乾水溢,民無菜色,乙,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
此蒙宰之制,通官民制之,故其蓄廣而用不竭。
後世竭民之有而不恤其私,又任民之費而不制以禮,闾閻多寡,與歲俱盡,所恃惟在官之庚,即使陳陳相因,然一有緩急,則數千萬石之粟,能供軍興十萬幾日之需,能捄饑民數十萬幾日之餓,而況未必陳陳相因哉?則儲蓄之政,不可不急講巳。
前代不可考明本府永禮倉,嘉靖時,儲粟一萬九千有奇,米三百八址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二萬三千。
五百三十石。
各縣預備倉,長治縣、嘉靖時,儲粟萬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二萬三千二百五十一石。
長子縣、嘉靖時,儲粟一千二百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一萬二千七百三十七石。
屯留縣、嘉靖時,儲粟千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四千三百石。
襄垣縣、嘉靖時,儲粟八百五十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二千五百九十石。
靖時儲、粟千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五千九十奇。
黎城縣、嘉嚭時,儲粟三千三百八十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四十一百七石有奇。
壸關縣、嘉靖時,儲粟一千七百六十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九千一石有音。
三奇平順縣嘉靖時儲粟。
百十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三千八百六十五石有奇。
常平倉,長治縣、一千八十四石有奇。
襄垣縣、千三百二十四石有奇。
黎城縣、一萬四百八石有奇。
壸關縣、二千二百九十六石有奇。
平順縣一千七百二十,良,二石有奇。
各鄉有社倉,創白隆慶初年,亍民居稠密,鄉鎮有粟之家,各泒數目,攢立一社,春月民領用,至秋出息還倉。
社之多寡各随縣,粟之多寡各随社。
雖報數在官,實民間之私積,然盈縮無常。
故止書社名,而不定粟數。
長治縣九社,角沿羊堡北董蘇店,東和師莊,西火東火蔭城。
長子縣四社,在城鮑店,璩村否晢。
屯留縣三社,在城禮義餘吾。
襄垣縣四社,□亭下良夏店長所龍。
潞城縣四禮,社在城南,□安昌黃□黎。
黎城縣五社,在城東,陽彰謝□玉泉南陌。
壸關縣四社,三老紫圍,崇陽通潤。
平順縣四社。
王莊奧治,東禅龍真。
國朝本府永禮倉、共儲粟一世萬三石三十一石七鬥有奇,草四萬六千四十四束。
常平倉、儲粟四百石。
長治縣預備倉、共儲粟二百一十一石有奇。
常平倉、共儲粟二百石九鬥。
廣實倉,儲粟三千二百三十九石有奇。
新設立義倉五處,在城蘇店、東和、蔭城、高河。
共捐谷五。
百一十石。
長子縣預備倉,共儲粟一十二石有奇。
新設立義倉一處,在城。
捐米四十五石二鬥有奇。
屯留縣預備倉。
共儲粟六百一十四石有奇。
襄垣縣預備倉,共儲粟一千九十□九鬥有奇。
新設立義倉五處,在城褫亭、四營、下良、夏店。
共谷六。
十石。
潞城縣預備倉,共儲粟六百一十四石三鬥有奇。
黎城縣預備倉,共儲粟一千四百一十五石六鬥有奇,草一萬一千七十五束。
壸關縣預備倉,共儲粟一千一百四石一鬥有奇。
平順縣預備倉,共儲粟二十預備倉。
共儲粟二十三石五鬥。
以上俱系見在倉實數。
至每年有新收開除不等,難以預定,而下敢不書者,以見經國之始,規模宏遠,且從此陳陳相因,海内殷富,方隆而未艾也。
舊志周憲副曰:嘗考古倉庚之盛,無過敖倉、洛口,然皆為官不為民,故積原惌深,而秦、隋國祚因以不保。
其為民而設者,惟耿壽昌之常平與長孫平。
之義倉至唐開元時,玄宗留心民事,二法并行,計關内及河北諸道,得常平糧回百六址餘萬,義倉糧六千三百一十餘萬。
其常平法于郡縣築倉,以商稅罪贖為羅本。
谷賤則增價而籴,以利農;谷貴則減價而粜,以利衆。
義倉則自王公以下,計墾田地稅二,合,于當社造倉貯之。
或不熟,當社有饑馑者,郎以此赈給之。
故社倉即義倉遺意也。
但義倉計畝均攤,雖寡亦多,且貴賤同蠲,人自不以為厲。
累年增貯,無收放之擾,及逋負賠補之累,儲峙有倉,而防守為甚易焉。
社倉則任意攤泒,雖多亦寡,有力者脫不名偏泒于孤寒,且計什二之利,有收放催督之擾。
強梁者倒換以為常,逃亡者空劵其誰償。
稽之籍,百千其多,較之斛,十一其鮮。
官府之鞭撲,又增一催科,經收之賠補,又增一苦役。
況無原立倉廒,而但寄之琳宮梵刹,防守為難,一旦猿亡,林木能保其不焚乎?故社倉之立,鄉鎮有識之人,鹹願歸并預備倉,非輕捐巳玉威之利
平順縣戶八百五十四,口七千六百七十四。
實征均徭,并清理出幼丁、流民供丁及顔料不敷,共銀三千一百二十七兩三錢有奇。
周再勳曰:八縣民數,明崇祯時至四十一萬八千七百有期,綦雲盛矣。
乃無何而一芟于流賊,再阨于奇荒,複凋于兇疫,以至闖賊、姜逆竊據,蹂躏,相尋于兵革,幾三十年矣。
民生其間者,奔竄伏匿,迄無甯晷,勢迫威?,莫适所從。
非罹于鋒镝,明委于餓殍,非擄掠之不歸,則天行之死絕。
消磨刬削,井裡為墟,輻辏人煙,化為蒿草。
故有一巷空無居人保□,一二十牌,煙火俱斷,三家之□,□犬無聲,百室之鄉,僅存數目者,版籍半為鬼錄矣。
順治八年,撫台劉公具題,總計開除過逃亡人丁共二萬七千二百六十七丁,該豁免徭銀九千五百五十四兩有奇。
十四年,今撫台白公複為具題,又行開除過逃亡人丁共八百九十八丁,該豁免徭銀二百八十五兩有奇。
于是人丁俱為實在,而裡甲賠累之苦以清,其造福地方也,豈其征哉! 雖然,其視崇祯時,才十分之四耳,即使僅存噍類,亦皆十室九空,則此茕茕孑遺,固湯火之餘魂,刀砧之剩肉也。
從此培養生聚,非數十年,敢望元氣之複哉? 政事三課程 課程商稅之額也,原以抑未而過取則病民。
漢唐無可考。
宋熙甯以前,潞之商稅六務,三萬貫以下;酒稅十務,亦三萬貫以下,此其大略也,而後則漸增矣。
明潞州設稅課局,升府,後攺稅課司。
各縣原亦設局,後裁去,稅歸之,縣為甚便。
稽其原額,郡鈔不足八千錠,各縣不足九千錠,折為銀數。
稅課司一百一十九兩有奇。
長子縣、六十八兩有奇。
屯留縣、一十一兩有奇。
襄垣縣,一十二兩有奇。
潞城縣二十五兩有奇。
二,黎城縣、二十三兩有奇。
壸關縣。
一十三兩有奇。
嘉靖中,始逐貨征收,另立作課名目。
稅課司加餘課二千三百五十兩有奇。
長治縣、酒課九百七十兩有奇。
長子縣、雖免餘泉,亦加酒課七十二兩。
屯留縣、加餘課一兩,酒課二十九兩有奇。
襄垣縣、加餘課四十作兩,酒課二百七十兩有奇。
潞城縣、加餘課一十餘兩,酒課三十兩有奇。
黎城縣,雖無餘課,而酒課亦加三十一兩有奇。
壸關縣、加餘課一十三兩,酒課四十九兩有奇。
平順縣,雖親縣偏僻,亦定稅十四兩,酒課三兩有奇潞州衛。
酒課四兩八錢。
國朝省設稅課司大使,或以幕廳董其事。
本府原額商稅銀二千六百二十兩零,酒課銀四百七十五兩七錢,順治十三年,商人韓王聘等告申三院,批允活稅。
長治縣、酒課三百兩。
長子縣、商稅八十四兩,酒課六十一兩。
屯。
留縣、商稅一十兩六錢零,酒課二十三兩二錢。
襄垣縣、商稅二十九兩零,酒課一十八兩。
潞城縣、商稅二十二兩,酒課二十兩。
黎城縣商稅一十五兩零,酒課二十一兩零。
稅一十,八兩零。
酒課三十,兩五錢。
平順縣。
商稅七兩二錢,酒課一兩八錢。
内長子、屯留、襄垣三縣,十四年奉文活稅。
李中白曰:征商,古制也。
然窮極則變,變極則通,稅之死活如循環然。
天崇以來,不知凡幾易矣。
無谕死稅、活稅,皆有利害存焉。
何也?一死稅也,各有定額,照數交納,即□溢于市,不得浮聚,巡視等役可以不設,則安靜無擾,享無事之福矣。
然而盈虛消長有數,貧富盛衰有時,遇商賈不來,市虛貨缺,則必取盈,民間賠累,疾苦難支,此死稅之害也。
至于活稅,不設定額,視貨之多寡為征收,豈不甚便。
然亦有商多貨壅,課稅溢額之時,此不常有之事也。
一經申報,辄成定例,後遂按籍沿為故常,有加而無減矣。
況猾胥積役,号為稽察巡視,絡繹充斥,視為奇貨,稍經羅織,征本立傾,性命随之,而活稅又為民病。
雖然,通變宜民,未當無其道也,是在行之。
者,善為調劑耳。
以今活稅言之,郡守楊公下車之初,百姓投牒而告活稅,公中請準行。
在昔正項外,挑販征物,悉為征取,民裹足而不敢前。
公察其輕且小者,悉為捐除。
适□商多貨壅,每歲各有溢額,倍于原額,但多寡因特,初無北例求多之意。
至胥役巡視羅織,未之或聞,地方若不知為活稅者。
然活稅之向之善,前此所未有也。
倘後此者踵而行之,照商貨之盈縮有無,隋時裁酌,不至必于求溢,則活稅亦可經久而無獘也。
即如死稅原額,難以議減,輪泒時可變通,或三年,或五年,準民間之盈虛消長,貧富盛衰,從公稽察,量為加捐,如行巳辭矣,豁其課稅,則國有惟正之供,民無賠累之苦。
死稅之行,謂之有利無害也可。
總之,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畢竟死稅有益于民,欲,市厘無擾,各安生理。
與其活稅也,甯死稅。
政事四儲蓄 附鹽法儲蓄,民命也十。
古者三年耕而餘一年之食,九年耕而餘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雖有旱乾水溢,民無菜色,乙,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
此蒙宰之制,通官民制之,故其蓄廣而用不竭。
後世竭民之有而不恤其私,又任民之費而不制以禮,闾閻多寡,與歲俱盡,所恃惟在官之庚,即使陳陳相因,然一有緩急,則數千萬石之粟,能供軍興十萬幾日之需,能捄饑民數十萬幾日之餓,而況未必陳陳相因哉?則儲蓄之政,不可不急講巳。
前代不可考明本府永禮倉,嘉靖時,儲粟一萬九千有奇,米三百八址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二萬三千。
五百三十石。
各縣預備倉,長治縣、嘉靖時,儲粟萬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二萬三千二百五十一石。
長子縣、嘉靖時,儲粟一千二百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一萬二千七百三十七石。
屯留縣、嘉靖時,儲粟千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四千三百石。
襄垣縣、嘉靖時,儲粟八百五十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二千五百九十石。
靖時儲、粟千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五千九十奇。
黎城縣、嘉嚭時,儲粟三千三百八十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四十一百七石有奇。
壸關縣、嘉靖時,儲粟一千七百六十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九千一石有音。
三奇平順縣嘉靖時儲粟。
百十石有奇。
萬曆時,儲粟三千八百六十五石有奇。
常平倉,長治縣、一千八十四石有奇。
襄垣縣、千三百二十四石有奇。
黎城縣、一萬四百八石有奇。
壸關縣、二千二百九十六石有奇。
平順縣一千七百二十,良,二石有奇。
各鄉有社倉,創白隆慶初年,亍民居稠密,鄉鎮有粟之家,各泒數目,攢立一社,春月民領用,至秋出息還倉。
社之多寡各随縣,粟之多寡各随社。
雖報數在官,實民間之私積,然盈縮無常。
故止書社名,而不定粟數。
長治縣九社,角沿羊堡北董蘇店,東和師莊,西火東火蔭城。
長子縣四社,在城鮑店,璩村否晢。
屯留縣三社,在城禮義餘吾。
襄垣縣四社,□亭下良夏店長所龍。
潞城縣四禮,社在城南,□安昌黃□黎。
黎城縣五社,在城東,陽彰謝□玉泉南陌。
壸關縣四社,三老紫圍,崇陽通潤。
平順縣四社。
王莊奧治,東禅龍真。
國朝本府永禮倉、共儲粟一世萬三石三十一石七鬥有奇,草四萬六千四十四束。
常平倉、儲粟四百石。
長治縣預備倉、共儲粟二百一十一石有奇。
常平倉、共儲粟二百石九鬥。
廣實倉,儲粟三千二百三十九石有奇。
新設立義倉五處,在城蘇店、東和、蔭城、高河。
共捐谷五。
百一十石。
長子縣預備倉,共儲粟一十二石有奇。
新設立義倉一處,在城。
捐米四十五石二鬥有奇。
屯留縣預備倉。
共儲粟六百一十四石有奇。
襄垣縣預備倉,共儲粟一千九十□九鬥有奇。
新設立義倉五處,在城褫亭、四營、下良、夏店。
共谷六。
十石。
潞城縣預備倉,共儲粟六百一十四石三鬥有奇。
黎城縣預備倉,共儲粟一千四百一十五石六鬥有奇,草一萬一千七十五束。
壸關縣預備倉,共儲粟一千一百四石一鬥有奇。
平順縣預備倉,共儲粟二十預備倉。
共儲粟二十三石五鬥。
以上俱系見在倉實數。
至每年有新收開除不等,難以預定,而下敢不書者,以見經國之始,規模宏遠,且從此陳陳相因,海内殷富,方隆而未艾也。
舊志周憲副曰:嘗考古倉庚之盛,無過敖倉、洛口,然皆為官不為民,故積原惌深,而秦、隋國祚因以不保。
其為民而設者,惟耿壽昌之常平與長孫平。
之義倉至唐開元時,玄宗留心民事,二法并行,計關内及河北諸道,得常平糧回百六址餘萬,義倉糧六千三百一十餘萬。
其常平法于郡縣築倉,以商稅罪贖為羅本。
谷賤則增價而籴,以利農;谷貴則減價而粜,以利衆。
義倉則自王公以下,計墾田地稅二,合,于當社造倉貯之。
或不熟,當社有饑馑者,郎以此赈給之。
故社倉即義倉遺意也。
但義倉計畝均攤,雖寡亦多,且貴賤同蠲,人自不以為厲。
累年增貯,無收放之擾,及逋負賠補之累,儲峙有倉,而防守為甚易焉。
社倉則任意攤泒,雖多亦寡,有力者脫不名偏泒于孤寒,且計什二之利,有收放催督之擾。
強梁者倒換以為常,逃亡者空劵其誰償。
稽之籍,百千其多,較之斛,十一其鮮。
官府之鞭撲,又增一催科,經收之賠補,又增一苦役。
況無原立倉廒,而但寄之琳宮梵刹,防守為難,一旦猿亡,林木能保其不焚乎?故社倉之立,鄉鎮有識之人,鹹願歸并預備倉,非輕捐巳玉威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