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陽典錄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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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祠在德興縣青雲佛宇,公歲時造祠下,蒸嘗不少怠。

    母兄今敷文閣直學士林至忤時宰,南遷莆陽,公不遠千裡無省之,久之不忍去,曰:傷在手足,何暇顧妻孥哉!公倜傥好施,視貨财如糞土,周人之難,急于謀身。

    河南少尹許滂偕公渡彭蠡,滂舟覆,公拯之,全其家二百指,且厚緻饋。

    滂後遣謝公,一無所取。

    故人宋浦以事下大理,當償錢四十六萬,行匄于市,公楮中有茶券,适及其數,捐以與之,浦獲免。

    凡疏戚遠近,孤獨困窮,公脫之于憂患,助之以婚姻??斂者,蓋不可以一二計也。

     公鄙章句學,而漁獵古今,探赜提要,下至釋老、孫吳、盧扁之書,山經地志、方言小說,靡不貫通。

    在貴人前,抵掌論事,常傾一座。

    文詞隽敏立就,下筆衮衮不能自休。

    尤長于歌詩。

    過西楚霸王廟,留二十八字,中書舍人韓駒見之曰:後人殆不可非筆矣。

    畫入神品,山水人物,一一俱冠絕。

    嘗戲為平遠,題長句其側,以遺駒。

    駒每出以示人曰:明叔詩為畫耶?畫為詩耶?雖濡毫漱墨,成于須臾,而張絹繁,或經歲不顧。

    世人所藏,多出他手,或公所指授雲。

    公處事無大小,皆妙有思緻,他人窮智慮莫能及。

    洞曉音律,且善嘯,閑命倚笛和之,聲嘹然猶出其上,塵飛幕動,殆若鸾鳳群集。

    飲酒至二鬥不亂。

    與客對,必引滿先釂。

    酒半,譚辯風生。

    或遊戲翰墨,吹箫拊瑟,超然疑其為神仙中人也。

    天下士聞公名,率願納交。

    微賤小夫及門,遇之,大必盡禮。

    有所求,無細大響應。

    人之有善,喜若己有,故所至人翕然親愛之,雖蠻貊行焉。

    治圃數十畝,名洗硯池,幽勝聞江南,自号自信居士。

    奉祠者二十年,安于閑退,若無足動其心者,惟眷戀墳墓不置。

    紹興辛未歲,還曆陽,焚黃告歸,及吳門,被病卒。

    嗚呼!以公抱負如此,而自壯歲去國,落拓無所施,雖公處之裕如,而有志之士,蓋為時嗟性者,或至于涕泳也。

    公生以元祐六年五月八日,終以紹興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享年六十有三。

    累官至朝散大夫,賜三品服。

    娶陳氏,封宜人,後公五年卒。

    子男三人:曰集,蚤卒。

    曰藏,右承直郎、江南西路轉運司幹辦公事,繼從兄朝奉郎哲之後,後公十三年卒。

    曰葴,右迪功郎、監淮西、江東總領所戶部大軍庫。

    女二人。

    長适右奉議郎、知臨江軍新淦縣事;次師文;次适右宣教郎、知福州懷安縣事李栞。

    孫男六人:曰元老、右修職郎,曰同老,曰明老,曰洋老,曰籍,将仕郎,其一未名。

    孫女八人:長适左迪功郎、鄂州州學教授劉璧,次适進士朱缙卿,次适将仕郎俞餘,未行。

    諸孤奉公之柩,以是年閏十二月初一日乙酉,幹于弋陽玉亭鄉龜峰之吉原。

    公家舊多騎省遺物,世父贈光祿大夫時中寶一硯,旁著鼎臣二字,嘗謂群兒曰:有能紹花業者,當以是與之。

    時公始結發,能知憤激,刻意篆籀,世父舉以授公,而公之生,有十歲來歸之兆,故人謂公為騎省後身。

    初,少保命公題鹹甯墓碑,不能成,禱于佛,取般若心經習畫之,至實字,偶見風幡飛動,因悟體勢,自此擅天下重名。

    徽宗尤所愛賞。

    嘗召至禁中,書進德修業四字,袤丈許,至業字,公特出奇變,行筆之叙留中畫。

    最後落,修勁端直,如圓石墜千仞。

    上駭異稱善,左右皆失聲。

    其運筆精孰,周旋曲折,雖夜屏镫漏,無毫厘差。

    真行遒麗,超進褚、薛、顔、柳,衆體兼備。

    晚好作草,尤逼懷花,夭橫馳騁,其用無窮。

    天下言書者以公為宗。

    小學家之論曰:自李斯變小篆,而秦、漢間無能繼者。

    碑碣所傳,非特筆法無取,而偏旁大複舛誤。

    由魏晉迄唐,唯李陽冰号獨步,豈以此學中絕,故陽冰得以冒此名耶?元次山之甥李康叔靜書浯溪、峿台二銘,頗得秦法,其視陽冰霄壤矣。

    而名不大顯,事固有卒不幸哉。

    騎省兄弟,祖述李斯,小學奧雅,克配叔重,而公又繼之,其原深。

    矣。

    斯之覺迹火于峄山,自唐巳不存。

    歐陽文忠公集天下金石刻甚備,而泰山之诏僅有數十字。

    大觀間,河間劉跂登山巅,周視刻石,始得其全。

    然距靖康之亂,才十餘歲,墨本之在人間者固無幾。

    學者謬謂法斯果嘗多見也哉!公獲是刻,寶蓄而谛玩之,既盡得斯法,而又考按三代镈鐘鼎彜之器,訓釋款識,悉有依據。

    至于大篆,筆力奇古,其沈著處,不異鑽刻,若非毫楮所能成。

    且複陶镕醞釀,變入小篆,離析偏旁,脗合制字本意。

    嗚呼!前古名筆,固屈指可數矣。

    九原不作,後來尚有繼之者耶?公殁,迨今十五年,其缽也,遽未及銘。

    孝伯世家曆陽,且托姻公門,散迹公行事大略,以俟作者紀而志之,镵石置墓上。

    謹狀。

    乾道三年四月初十日,左迪功郎、甯國府宣城縣主簿、主管學事張孝伯狀。

     。

     徐琛,兢之弟,以篆名家。

     魏矼,字邦達,和州曆陽人,唐丞相知古後也。

    少穎悟,時方尚王氏新說,矼獨守所學。

    宣和二年上舍及第。

    建炎四年,召赴阙,诏改宣教郎,除詳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

    紹興元年,遷樞密院計議官,遷考功郎。

    會星變,矼因轉對,言:治平間,彗出東方,英宗問輔臣所以消弭之道,韓琦以問輔臣所以消弭之道,韓琦以明賞罰為對。

    比年以來,賞之所加,有未參選而官巳升朝者,有未經任而辄為正郎者;罰之所加,有未到任而例沖替者,有罪犯同而罰有輕重者。

    力言大臣黜陟不公,所以緻異。

    上識其忠,擢監察禦史,遷殿中侍禦史。

    臨安火,延燒數千家,獻谀者謂非災異。

    矼言:春秋、定、哀間數言火災,說者謂孔子有德而魯不能用,季孫有惡而不能去,故天降之咎。

    今朝廷之上,有奸慝邪佞之人,未逐乎百執事之間,有朋附奔競之徒,未汰乎缙紳;有公忠宿望及抱道懷藝、有猷有守之士,未用乎在位之人。

    畏人軋己,方且蔽賢,未聞推誠盡公,旁招俊乂。

    宜鑒定、哀之失,甄别邪正,亟加進用。

    内侍李廙飲韓世忠家,刃傷弓匠,事下廷尉。

    矼言:内侍出入宮禁,而很戾發于杯酒,乃至如此,豈得不過為之慮?建炎诏令禁内侍不得交通主兵官及預朝政,違者處以軍法。

    乞申嚴其禁,以謹履霜之戒。

    于是廙杖脊配瓊州。

    遷矼侍禦史,賜五品服。

    時朱勝非獨相,矼論勝非無所建明,惟知今日進呈一二細故,明日啟拟一二故人,而機務不決,軍政不修,除授挾私,賢士解體。

    又疏其五罪,诏令勝非持餘服。

    又言:國家命令之出,必先錄黃,其過兩省,則給舍以則給舍得以封駁,其下所屬,則台谏得以論列,此萬世良法也。

    竊聞近時三省、樞密院間有不用錄黃而直降指揮者來有雖畫黃而不下六部者,望并依舊制。

    劉豫挾金人入寇,宰相趙鼎決親征之議,矼請扈從,因命督江上諸軍。

    時劉光世、韓世忠、張俊三大将,權均勢敵,又懷私隙,莫肯協心。

    矼首至光世軍中,谕之曰:賊衆我寡,合力猶懼不支,況軍自為心,将何以戰?為諸公計,當思為國雪恥,釋去私隙,不獨有利于。

    國本,将有利其身。

    光世許之,遂勸其贻書二帥,示以無他。

    二帥複書交歡,光世以書聞。

    由此衆戰屢捷,軍聲大振。

    上至平江,魏良臣、王倫使金,回,約再遣使,且有恐迫語。

    矼請罷講和二字,饬厲諸将,力圖攻取。

    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