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陽典錄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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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陽陳廷桂子犀纂輯 人物二 宋 沈立字立之,曆陽人。

    舉進士,簽書益州判官,提舉商胡埽,采摭大河事迹,古今利病,為書曰河防通議,治河者悉守為法。

    遷兩浙轉運使。

    蘇、湖水,民艱食,縣戒強豪民發粟以赈,立亟命還之,而勸使自稱貸,須歲稔,官為責償。

    茶禁害民,山場榷場多在部内,歲抵罪者辄數萬,而官僅得錢四萬。

    立著茶法要覽,乞行通商法,三司使張方平上其議。

    後罷榷法,如所請。

    立召為戶部判官。

    奉使契丹,适行冊禮,欲令從其國服,不則見于門。

    立折之曰:往年北使講見儀,未嘗令北使易冠服,況門見耶?契丹愧而止。

    遷京西北轉運使。

    都水方興六塔河,召與議。

    立請止修五股等河及漳河,分殺水勢以省役。

    從之。

    加集賢修撰、知滄州,進右谏議大夫,判都水監。

    出為江淮發運使,居職辨治,加賜金數,诏嘉之。

    知越州、杭州、審官西院、江甯府。

    初,立在蜀,悉以公粟售書集卷數萬。

    神宗問所藏,立上其目及所著名山水記三百卷。

    徙宣州,提舉崇禧觀,卒年七十二。

     錢藻字純老,故為王家,有吳越之地,其後至昭化軍節度使。

    俨守和州十有八年以卒,诏擎和州,子孫因家焉。

    公應說書進士、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皆中其科。

    曆宣州旌德縣尉、大理寺丞、殿中丞、太常博士、尚書祠部、度支、司封員外郎、工部郎中,換朝奉大夫,充國子直講,編校集賢院書籍。

    遷秘閣校理,字為修英宗實錄院檢讨官,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诰。

    直學士院,遷樞密直學士、翰林侍讀學士。

    嘗通判秀州,知婺州,判尚書考功,改開封府判官,出知鄧州,判尚書吏部流内铨。

    尚書吏部流内铨兼判集賢院,又兼判禮部,權知開封府,數請去,得知審官東院,兼判軍器監,兼提舉司天監公事。

    公幼孤,家貧母嫁。

    既長,還依其族之大人,刻勵就學,并日夜忘寝食。

    于書無所不治,巳通其大旨,至于分章别句,類數辨名,叢細委曲,無不究盡。

    其見于文辭,闳放隽偉,故出而與天下之士挾其所有較于有司,常出衆上,以其故名動一時。

    其為尉及為秀、婺、鄧州,皆有治行。

    秀州擊奸仆強,果于力行;婺、鄧更革弛壞,理具設張。

    為直講,以能教誘學者歸之。

    為校理屬英宗之初,慈聖光獻皇後聽政,公三上書請還政天子。

    為吏部謹繩墨,選者稱其平。

    為開封以慈恕簡重為體,不求智名,以投世取顯。

    為公屬者有不與公合,然公遇之,未嘗有厚薄意,士以此多公,而為屬者後卒夾心服也。

    公與衆不矯矯為異,大不翕翕為同,以其故人莫能親疏。

    至于利勢之際,人所競逐,公方??然,迹與衆遠,故雖有誇者,大不以公為可忌也。

    公之為判官也,府嘗有獄,或探大臣意,謂欲有所附緻,公不為動,徐論其意而已。

    公平居樂易無崖岸,及至有所特立,人固有所不能及者,類如此也。

    公為人謹畏清約,與人交淡然,久而後知其笃也。

    封仁和縣開國伯,賜服金紫。

    年六十一卒,上馳使臨視其家,知其貧,特賜錢五十萬,而官其弟若子孫凡三人。

    類稿則錢公墓志銘。

    杜默,字師雄,曆陽人。

    少以歌行自負,石介贈三豪詩,謂之歌豪,以配石曼卿、歐陽永叔。

    晚節益縱酒落魄,文章尤狂恣。

    熙甯末,以特奏名得同出身,一命得臨江軍新淦縣尉,年近七十卒。

     彭衛字明微,思永之子也。

    少謹厚,讀書,不為科舉謀。

    思永喪,哀毀以孝聞。

    元豐四年,以宣義郎緻仕判趙州日,民之鬻蔬者,例出蔬供郡官以免役。

    明微知其說義,欲不取,而惡違衆,告園丁曰:我家食蔬少,爾持歸鬻之,積錢爾家,待我終,任并取也。

    迄去,不複問。

    其清畏人知如此。

    杜門晦迹,不求利達,不事祈禱,不延桑門,不喜蔔筮,年七十六卒。

     徐林字稚山,中進士第。

    隆興初,為吏部侍郎,以敷文閣直學士緻仕,薦為給事中,不起,遷龍圖閣學士,以篆名家。

     徐兢字明叔,曆陽人。

    生數月,見字畫,即色喜踴躍,至十餘歲,穎異不群,篆籀得李斯法,知原武縣,政績卓異。

    宣和中,使高麗,撰圖經四十卷。

    二曆官大宗丞兼掌書學,善山水人物。

     公名兢,字明叔,姓徐氏。

    上世建州瓯甯縣人,自祖光祿師回始徙居和州之曆陽。

    父秘閣闳中,為鄂州法曹,夜夢與黃冠師遊大澤中,探懷出小削授之而去。

    讀之,蓋丁令威華表所留語也。

    後五日,大水冒城郭,官府悉遷避,秘閣寓居黃鶴樓上,是夜實生公。

    公生數月,見字畫,辄色喜踴躍,至十餘歲,穎異不群,作舉子業,詞源浩然,識者器之。

    年十八,入太學較藝,數占高等,試大比辄挫。

    政和甲午歲,以父任補将仕郎,授通州司刑曹事尚書郎。

    徐禋被旨揂置東南九路坑冶寶貨,辟公為幹辦公事。

    靜江有黃麟者,引大理國入貢,朝廷疑之,诏禋核實。

    麟交通中貴人,權傾五嶺。

    靜江帥周穜憂懼失拶,禋以屬公,公曰:是固易辦。

    百呼其部曲來前,以立國歲月、山川風俗雜诘之,皆不能對,詐狀遂白。

    雍邱阙宰,以朝命攝事。

    邑有兄弟交訟者,久系不決。

    公至,饬守者設一席,俾偕坐卧,食必共器,閱旬日乃感悟,相持以泣曰:令君教我至矣,願自新,安敢計曲直?其後更以友愛稱,裡闾化之,獄訟衰止。

    京西部使者以佞幸進,遣逃卒二百輩,築室邑中,肆為暴盜,一邑大擾。

    公捕治之,使者托上蒙得旨,抵邑,縱其徒鼓噪入獄,盡解所縛以出。

    公曰:位無高卑,遵三尺法,奉天子,均也。

    否則吾欺君矣。

    欺君媚人,吾不忍為。

    于是密掩其室,複得兇黨,聞所屬置之法,無一人得逸者,治譽著聞。

    移攝鄭州原武縣事,單車造官。

    時提舉炭事者,挾其弟貴勢要功,肆虐,建委沿流造舟,威震郡邑,械系滿道,檄公治後至者與慢令者。

    公歎曰:令不賢,不能庇民,其忍至此極刑!乃疏其害,聞諸朝,願以身贖無辜,害因訖息。

    舊令貪虐病民,公摩拊備至。

    邑人詣阙冀公即真,争具車馬迎公家屬。

    秘閣不欲,懇白相國,乃巳。

    燕國鄭公謂同列曰:使縣令皆如徐兢,天下其有不治者乎?調濟州司士曹事,未書考,丁内艱。

    服除,監元豐庫。

    宣和六年,高麗入貢,請于上,願得能書者至國中,繼遣給事中路允迪報聘,即以公為國信所提轄人船禮物官,因??高麗圖經四十卷。

    诏給劄上之。

    其所自叙曰:漢張骞使月氐,十有三十年而後歸,僅能言其所曆之國地形物産而巳。

    臣在高麗月餘,館有兵衛,出才五六,至于馳驅車馬之間,獻酬尊俎之上,耳目所及,非若十三歲之久,而其建國立政之體,風俗事物之宜,繪畫紀次,殆無遺者。

    非敢矜博洽,飾浮剽,以塵上聽,蓋摭其實,庶幾報器使之萬一。

    徽宗皇帝覽其書,大悅,召對便殿,賜同進士出身。

    擢知大宗正丞事,兼掌書學,遷尚書刑部員外郎。

    時相冊免,坐親嫌,谪監池州永豐監。

    丁外艱。

    服除,授沿江制置司參謀官,丐奉祠,主管南京鴻慶宮。

    自是三領台州崇道觀。

    公資明銳,遇事立悟,撥煩濟劇,出于譚笑,機張鍵閉,人莫得而窺測。

    孝悌自天性。

    自敵犯淮甸,徙家信之弋賜,自以先隴隔絕,不勝悲思,而光祿嘗佐饒、秘閣,又嘗漕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