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澤縣志卷之十一

關燈
藝文三 各文 王純齊考績序 明人朱珽塯 國朝典制,凡郡牧臣寮,三載考績,所以黜陟幽明,進退賢否,誠非細務也。

    若我純齊王公,以厚重之質,練達之才,所曆等階,辄優聲譽。

    于時聖天子垂衣圖治,嘉公勞績,乃钖命中朝,绾章西潞。

    公接人藹熙皞之容,應物溥汪洋之量,百廢俱舉,一塵何有。

    猥以管窺,試一筐舉往之,府庭健訟,奚異蜂喧;衙道紛嘩,諒猶蟻集。

    公下車,嚴敕吏胥,屏祛煩擾,尋則落然晨星,肅然秋霜矣。

    曩昔各邑裡胥,宿弊成風,其征收租賦,除京邊急務起解,而存留視為泛常,否則悉被興販侵漁。

    公至日揭示,無論存留,條鞭悉解,繇是軍饷不緻愆期,廪祿免于難給。

    公處僚宷若昆弟,待屬吏如友生,至若隆學校,贍儒生,撫群黎,憫鳏寡,谳刑獄,逐倡優,善政種種,有更仆未易數者。

    胡威之清,恐未獨徽,範史之廉,良同競懋。

    予不敏,株守明時,感公高誼,不鄙菲谫,得締深交,每接教言,動蒙刮目。

    茲者公當陟明晉職,不次之擢,跂足以待,敬頌片言,以彰嘉事雲。

     宋氏三烈祠記 易州佥事韓玙 夫忠孝節烈,人人慕之,然而古今何寥寥也?母以河嶽日星之氣,不可多求,抑士大大未嘗加意表暴,故爾泯滅無聞,良可悼歎。

    猗與宋氏,誠足風也。

    宋君愈亨,字華鹿,世為澤邑人。

    昆季五,長曰師程,次曰應亨,三曰同亨,皆有聲黉序;四曰聯亨,曾經裡選,君行最後。

    生而奇梧超類,聰穎轶群。

    弱冠即舉于鄉,下帷攻苦,不以貧約動懷。

    且負性慷慨,雅意古人,以故家人内外,鹹曉大義。

    歲癸未,邑有兵變,長吏以其素負非常,因以東門委焉,即仗義登埤,誓與城存亡,露宿城頭者數月,無少懈。

    已而勢不支,人皆倉皇奔命,君獨北面再拜曰:隸也不力,敢愛一死,以喪生平!遂投井。

    亡妻王氏,為外冏卿王純齊之女,乃毅然曰:有夫如此,敢相負乎?子婦韓氏,為玺卿韓經垣之女,事舅姑以孝聞。

    時生男甫六日,從容謂姑曰:願從地下以明不辱。

    姑媳相率投缳。

    噫!忠孝萃于一堂,節義高于千古,何其偉與!餘傋兵易水,追訪遺芳,邑賢令以茲事告餘不禁太息曰:宋君以一介書生,無睢陽之責,而效汨羅之投,此一難也,然猶丈夫事也。

    王氏以一婦人而視死如歸,有光稿砧,此更難也,然猶殉夫事也。

    至韓氏以閨阃淑質,割愛捐軀,骈命姑前,以成翁志,此尤難也。

    河嶽日星之氣,何其偏鐘,于是乎不有以表暴之,使忠孝節烈泯滅無聞,能無阙然?爰捐薄俸,勒石建祠,以志不朽,且以勸夫遇變而争光日月,比潔雪霜者,且以愧夫遇變而求生害仁,降志辱身者,更以勸夫。

    居常而賓友舉案,井臼無愆者,更以戒夫。

    居常而琴瑟不調,箕帚德色者,其于風化,或亦有補雲。

    是為記。

    順治庚子孟夏。

     袁門烈婦楊氏傳 縣令許來音 烈婦楊氏,深澤馬壘村人,内珰楊公侄昭武将軍化儒女也,名賜娘。

    婉娈莊雅,夙閑内則。

    受聘于同村袁繼祯之四子邦玺。

    邦玺攻書能文,楊氏年十六,得諧曰嫔,伉俪靜好,勤勖,旦雞雪兒風窗之下,取針紡以佐咿唔,交相得也。

    繼祯有子六人,楊氏為第四婦,合居共爨。

    楊氏事堂上人,不敢以少婦诿。

    敬潔慎儀,每昧爽必自熒妝整服,方出合谒翁姑,上供巾栉,肅芗膳惟饬焉。

    其洽妯娌及夫之姊妹,款款雍雍,溫恺克和,鄉以賢婦著。

    又袁家固澹素,然楊氏夫君共勖石田,甘貧苦,惟望螢囊奮耀,以大厥家,聲容恬如也。

    壬寅歲,邦玺以童試不得泮,心殊怏怏,楊氏多為曲慰。

    嗣有人告邦玺曰:君固采得芹耳,因錯卷号,故弗泮,非文咎也,應為君惜。

    邦玺心益怏,私謂楊氏曰:李廣固已當侯,胡數奇乃爾?積憤成痼,凡沉懑僅四日而卒。

    嗟乎!丈夫志在遠大,一泮何足介意,乃遂憤自喪軀,文士亦太腸熱哉!楊氏痛夫之以文死也,願以死報,哭甚哀。

    是日即投井,冀從九泉作地下修文伴,幾絕矣,幸救蘇。

    一家人憐賢婦烈,舅姑同伯叔妯娌勸慰傋至,謂死與節孰難?諸伯已有子,願為邦玺立後,幸賢婦屈節,以鞠厥嗣,無自促生恸堂上人,而楊氏死志終堅持不易。

    邦玺已就葬,五日内,楊氏水漿絕口,哭恸不絕聲。

    家人懼其赍志,日夜防守唯謹。

    越六日,楊氏自披衰绖,告詣夫塳,焚楮錢,哭罷歸。

    及至家,稍展歡顔,與諸姑昵語。

    家人私謂其哀稍辍,或轉心不死,速議立孤,以安厥志。

    而不知楊氏故為強歡。

    冀弛傋。

    乃其髧□誓義,蚤已飛魂,結在雪幾風窗處,訂期止在一七耳。

    绐欲如廁,家人不為意,已陰持白練到邦玺讀書齊徘吊,咿唔凄惋,灑淚懸梁而絕,年廿五耳,蓋壬寅八月十一日也。

    計邦玺之死,在是月六日,先後相随,止争五日。

    家人哀之,遂備殓附邦玺塳,合葬于馬壘村之道北。

    嗚呼!節烈事何可多得!如楊氏與邦玺同結書緣。

    袁以文章哭秋風,死在天簏。

    楊以文章惜才侶,死在烈譜,纏綿不散。

    古稱衛雉飛琴,韓鴦比翼,意豈異耶?義不可泯。

    一時邑之紳耆,業舉其事以聞,應光旌典。

    緣袁家以貧辭,僅得邑表嗣,亦不竟立。

    然至今馬壘村猶稱昭武将軍家,有楊賜娘,烈事不衰。

    外史曰:文債而生奇節,豈不哀哉! 楊、袁夫婦,皆由文債極情而深,顧袁傷于激,而楊合于義,一情颠撲,雖不得為箫史鳳,而衛雉韓鴦有足拟者。

    予過馬壘村,登烈墳,哀其志焉,召其家人,立其猶子秉正為邦玺嗣,使文士烈女皆得有後,是将以風世也。

    彼地下之雙魂,相随月影,而香祀不墜荒煙,其亦少慰乎! 節婦孫氏傳 祁州牧蘇昌 深澤縣孤莊村節婦孫氏,縣民孫常緒女也。

    十有四歲,嫁同裡楊得保之子克新,僅二載,克新物故,時氏年才十六耳。

    柏舟矢志,茹蘖飲冰,多曆年所,今春秋已三十有九矣。

    九月十九日,伊父孫常緒有逼死節婦之控,謂其女見逼于翁得保與小叔永新,以緻伏毒身死。

    餘恻然憫之,拘到質審,乃有克新之外祖劉深澤縣志志伸者,偕同裡士民等,陳孫氏節孝,并緻死之由,仝原被求息。

    餘聽其言,閱其詞,則愈以哀氏之志與悲氏之遇也。

    據衆口謂氏少而靜默,長而幽閑,年未及笄,守志無貳,誠哉其為節婦也。

    據其翁與叔亦謂氏艾年孀居,一門和順,翁姑感格,視若親生,誠哉其為孝婦也。

    夫節婦之性必烈,其事上接下,每多不近人情者,往往不克以孝名。

    今孫氏兼而有之,可不謂之賢乎?至究其緻死之由,則以為失一于歸,結發時珠钿所緻。

    嗚呼,餘知之矣。

    夫婦道崇儉,恒近于啬,農家者流,珠玉為寶。

    況氏苦守孤燈,織??生活,一旦失此,能不傷心,則以為氏之死,死于啬可也。

    翁姑在堂,妯娌在側,以氏亡一重貨,不無剌譏。

    氏性本孝自謂開罪,憤恚覓死,則以為氏之死,死于怨亦可也。

    啬與怨俱婦人之常,不足為氏病。

    而餘竊以為未然。

    在詩之鄘風曰:髡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他。

    為共姜之念共伯而作也。

    婦人之性,睹物傷懷,見髦如見共伯焉,故詩序以共姜為怨而慕也。

    今氏之死于珠钿,猶共姜之志也。

    回思結發時,佩此物也,以往,洞房花燭,猶在目也。

    夫雖死猶生也,曾幾何時,邈焉長逝,懷念。

    君子心若稿灰,氏雖生猶死也。

    物亡而人亦與之偕亡,而今而後,吾知免夫,是乃所謂順受其正也。

    故曰孫氏之死于珠钿,猶共姜之志也,故氏之志可哀也。

     旌表則例,凡三十歲以内守寡者,至五十歲而上聞,蓋通算二十年而斷也。

    天道十年而一周,人事十年而一變,故遲至二十年乃旌者,謂天道一周又一周,人事一變又一變,于此而不變,則真不變矣。

    今氏自十有六歲守寡,于今三十有九歲,已逾二十年之期矣。

    但功令必五十歲乃旌,以為老年論定也。

    氏雖滿二十年之期,而未至于五十歲,則于功令不協,不得旌也。

    故氏之遇可悲也。

    雖然,非五十歲不得旌者,朝廷一定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