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澤縣志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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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二 各文 深澤考 邑人王植 深澤,漢縣也。

    邑有革複,而名無更易。

    秦以上不可考矣。

    以地之界域求之,書陶唐氏九州攸同,有虞氏肇有十二州,爰析冀置并。

    周禮職方氏:并州,其山鎮曰恒山,其川虖池、嘔夷。

    虖池者,滹沱也。

    漢書:趙國北有信都、真定、常山,又得涿郡之高陽、鄭州鄉。

    深澤在恒山東滹沱北,西近真定,東近鄚州,其在古初,殆并州之地,當趙之域乎?漢有兩深澤,屬冀州者為中山國之深澤,即趙将夜所封也;屬幽州者為涿郡之南深澤,即今縣也。

    後漢省深澤,而南深澤改隸安平國,晉又改隸博陵國,其省南字直曰深澤,則魏實始之。

    唐以後皆屬祁州,而唐以澤與無極為二縣。

    宋、金與蒲陰、鼓城、元與蒲陰、束鹿各為三縣。

    明僅以深、束二縣屬祁州,而同隸于保定,即今制也。

    是深澤一縣隸涿,隸安平國,隸博陵,隸祁州不同,其名未晉易也。

    考其革複,則南齊時嘗廢為鄉鎮,宋熙甯六年,再省入鼓城,元至元二年,又并入束鹿,皆不久而複為縣,其名亦未嘗易也。

    蓋帝王代起,量形勢之遠近,揆統屬之廣隘,不必名之或易,而往往更為之制,興廢不相襲,非天子不制度,此其一乎。

    舊志未嘗考據正史,而天于虞屬之幽州,于夏、商屬之冀州,誤矣。

    于唐後屬之饒陽等郡,又誤矣。

    至以深澤為荀吳所伐之鼓國,與金所置之蒲陰,且以安平一國,博陵一郡為今之安平縣,其誤尤甚。

    考鼓國于漢為下曲陽,後魏為曲陽,隋為晉陽,又為鼓城。

    元于縣置晉州,明遂省鼓城,而以州治,則鼓城即今之晉州,其同時仍有深澤、深澤,未嘗名鼓城也。

    蒲陰于漢為安國,隋為義豐,唐為立節,複為義豐,金為蒲陰,又于縣置祁州,明遂省蒲陰,而以州治,則蒲陰即今之祁州,其同時仍有深澤、深澤未嘗名蒲陰也。

    安平、博陵之名,則有國有縣。

    漢之安平國,統十三城而治信都,蓋合十三城而總名一郡,非今蕞爾之安平也。

    晉、魏之博陵國,統四縣而治安平,隋、唐之博陵郡,統十縣而治鮮虞、安喜。

    安喜即定州,亦非僅以今之安平為博陵也。

    夫考其人,考其事者,必先考其地,地之屆域明,而後其地之人與其地所有之事,不至借才于異域,紊實于鄰封,故地不可不考也。

    作深澤考。

     龍井紀事 邑人張笃之 龍井者,邑乾方數裡餘,古龍廟之前,通海泉,為巨井,以雨之靈得龍名者也。

    舊傳井有神物潛其中,歲不雨,禱諸廟,得泉水,灑之辄雨。

    龍之為靈,昭昭也。

    郡志井八角,前,鄉人修而圜之,所謂神物者,杳不聞矣。

    邑侯龍溪許公廷聞莅茲土而憂旱也,靡神不舉,勞瘁形于容。

    尋故事,禱龍廟,汲其泉,貯之壇,其感如響,且屢感屢應焉。

    邑五歲三旱,攸賴以甯。

    公乃出廉俸,增修廟貌,而龍井複八角如古制然。

    方營理時,井無所見也。

    功既成,與其事者,官與民上下,遠若近,聚而樂之。

    于時為乙卯歲夏之閏五月甘一日也。

    越一日廿二當午,井有黃中色二龍子見,可二三寸,鄉人競傳呼而玩之,視若鼹蜓,不甚駭。

    已而大尺許,又大而八九尺許,見者始懼,錯锷羅拜,不敢複狎顧矣。

    淮南子曰:蛟龍伏寝于淵,此未可以習睹測也。

    有蜥蜴者,似蛇,生草澤中。

    爾雅:蝾螈,蜥蜴,其類也。

    至陶隐居以為形大純黃色者名蝾螈,似蝾螈而赤,小形長尾,見人不動者名龍子;小而五色,尾青碧可愛者名蜥蜴。

    其狀既如龍,故禱而用之。

    古法求雨,坊巷各以大□貯水,插柳枝,泛蜥蜴,使青衣小兒□繞,呼曰:蜥蜴蜥蜴,興雲吐霧,降雨海沱,放汝歸去。

    此亦象龍緻雨之義也。

    若今龍廟之井,異征如此,則非尋常之龍子,宜尤足緻雨,其謂之龍井也固宜。

     蓋聞萬物皆祖于龍,羽嘉生飛龍,飛龍生鳳凰,而後羽者以次生焉。

    毛犢生應龍,應龍生建馬,而後毛者以次生焉。

    介鱗生蛟龍,蛟龍生鲲鲠,而後鱗者以次生焉。

    介潭生先龍,先龍。

    生龜而後介者以次生焉。

    繹龍子之名,不問而知之,名為瑞應之物,變化無方也。

    以比乾之七爻,故由潛而吉。

    象天蒼龍七宿,故俗傳舞箕則雨,為邑景物之最。

    蓋許侯之治邑也,百廢俱興,未易更仆。

    以是井也,與廟偕新,誠之格也,神之聽也,物之小也而忽大也,歲之儉也,而忽豐也,和政之召也,發育之盛也,瑞應之有征也,志氣之如神也,斯亦奇矣。

    嘉村張子爰紀其事。

     深澤縣香泉記 縣令陳弈禧 子生平無他嗜好,憔于山川之名勝,金石之文字,有獨癖焉。

    自束發受書以訖,周曆宦遊,無不探奇覽異,窮摉博取,孜孜焉如飲食之饑渴。

    猶憶于役成都,過甯羌,道中岩壑鬥絕,忽有指目潛水之發源者,停騎山麓,扪藤附葛,攀墜不測,溪洞幽眇,窮數十裡不已。

    其中虺蛇之所藏,虎豹之所穴,參錯狼藉,從者皆目懾色變,而予不之恤。

    及其後,追維往複,未嘗不默然而笑,肅然而恐也。

    及其一再遇,則複銳然以赴前之所為笑且恐者,皆勿計矣。

    嗚呼,何其蔽也!歲庚午之三月,受命來深澤。

    其始至,則邑方大饑,即遍曆鄉社村壤,核戶口,給赈恤,問疾疫,所謂滹沱之渡,??水之流,神渚之泛溢,劉盆子之墟墓,仙柳古柏之蔥郁,無不裴裒憑吊,而邑中之勝槪,亦約略在心目間矣。

    間老城西北域有大忍寺,舊為曹溪道塲,夏中偶一遊憩,撫開元之碑,登大悲之閣,其左有泉,?而飲之,味甘而氣馥,遂不覺踴躍狂喜,坐息竟日。

    蓋深喜名泉聖水,不跬步而已得也。

    天船積水,實嚜此邑之分,将無斯泉實應之欤?于是石以甃之,亭以覆之,名之曰香泉,因自稱香泉翁。

    公餘每至此,吟詠盤桓,意良适矣。

    然嘗考之易,泉之出于山下者為蒙,蒙之象曰:君子以果行育德,教之義也。

    泉之巽于木上者為井,井之象曰:君子以勞民勸相,養之義也。

    餘承乏茲上,添司牧之任,有教養之責。

    睹斯泉也,于所為叫為養,尤當三複加之意焉。

    出之有漸,無淩無暴,有似乎泉之通也;施之有恒,勿吝勿掩,有似乎泉之普也,而豈僅如疇昔無事,但取悅其汀弘,而暢其遊覽也哉?而況泉之甘也,則人争飲之,井之泥也,則人争棄之,清濁異緻,而從違攸分,則斯泉不第為予之所嬉遊,而且為予之所警誡矣。

    昔人酌貪泉而勵其潔,而予且飲斯泉而懷其馨,俾窮檐蔀屋之衆,能各緻其愛于上,無異于予之緻其愛于泉,汲之不竭,而慕之無窮,當必有其道焉。

    可不勉哉!可不勉哉!若但荒于偃息,而快其挹取,正恐對斯泉而尤多慚負也。

    敢敬書為記以自儆,且以告後之來者。

    康熙三十二年癸酉。

     中山蜃氣說 邑人宋鋒 天下之可信者,理也,不可憑者,氣也。

    積德獲報,實至名歸,此一定之理也。

    祥煙結篆,瑞霭凝庥,此适然之氣也。

    餘中山村相傳,清晨霧露,時隐見城郭,狀如蜃樓。

    前輩若培張先生詩雲:人在蓬瀛第幾灣,若有世外之想焉。

    餘兄弟髫年受讀,謬竊文名,父老時相勵曰:勉之,蜃樓瑞應,當在若兄弟。

    餘謹謝之,然頗疑其誕不足信。

    歲丁未,弟鋿捷南宮,報錄者黎明至,驚言遙望有城郭狀。

    至庚戌,餘成進士,分發豫省,親知來祖餞者,又相驚異如前言,且異口同詞,以張詩為左劵。

    噫!以餘兄弟之谫劣,而雲當此瑞應,自問能無跼蹐?且景非目擊,甯敢執為果有耶?因語子侄曰:若輩但讀書立品,但讀書立品,信一定之理,勿憑适然之氣也。

     吳大尹創置衙後新街碑記 王棫 稽之于古,居四民,時地利,同律度量衡,皆王政所先也。

    吾邑官署以後達北城,東近北台,西近興化寺,地勢舊微窪,棄為萊蕪。

    議者謂示召有力各占分地,運土填築,可得數百椽,當北門鎖鑰,迄無能就其事者。

    邑侯吳公下車後,乃心民務,以興利除獘為己任,常輕騎簡從,倏欿往來間,而邑之綱要皆在心目中矣。

    一旦慨然曰:吾熟閱雜糧市,散在東西、南三關,常一日,而價各不齊,低昂任其意,升鬥亦略有大小,不難上下其手,殊不便。

    東關地既逼促,每集期車馬填壅,至阻往來,尤不便。

    而公署後官地空曠無一人,不惟于形家非所宜,且近倉庫,或有意外虞,更不便之大者也。

    于是明切示谕,移三關糧市于斯地,為通道路,定界址。

    複以署餘高坦地闊三丈許,長百數十丈,蠲之民。

    中開街道,南北各為廬宇。

    令一下,庶民子來,築之登登,百堵皆興,不日而居民鱗比,四方雲集。

    貿易有地,飲馔有所,車牛息養有處。

    而新街告成,市價齊,壟斷絕,升鬥同,奸僞息,空曠實,民戶增,公署有衛,倉庫無虞,衆善俱傋。

    于是具陳其事于上官,鹹日:允哉!是當永為遵守勿替。

    公亦曰:民難與圖始,可與觀成。

    吾信之于心,雖浮言必不為動。

    蓋知其大,不恤其細也。

    乃為善後計,令新居之民别為籍,置保甲,街之南若北某某造屋,間數寬闊丈尺,四至皆注于籍,官給之照,俾為世守。

    事甫竣,公适以内艱将南返。

    民以公莅任未二載,而善政不勝書。

    紳土商耆,吊者奠者日數百人,奔走往來,門亦如市。

    居民等謂口碑無形,乃泐之石,則貞珉不朽,當與甘棠永垂矣。

     新建廟學記 宋邑人田矩 元祐二載戊辰春二月,天子銳意于興隆道德,尊禮百神,命應在祀典毀圮者悉完之。

    邑宰許公安石承命,首修廟學,以夏六月始功,至秋八月告成,合僚屬諸生告于宣聖,行三獻禮。

    矩實與聞笾豆之事,敢拜手稽首而言曰:聖宋治定,百有餘年,熙甯間,丕變法度,爪分茲邑于蒲、鼓,數年間,境内蕭然,宣聖廟尤為衰廢,春秋享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