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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王西征之歲載于《古竹書紀年》穆傳,郭注引作十七年西征昆侖丘見西王母,其年來見賓于昭宮,殷敬順《列子·周穆王》篇、《釋文》、《藝文類聚》七、《太平禦覽》三十八所引略同。
又《類聚》九十一引《紀年》雲,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鳥之所憩。
所記之歲複殊。
今以古曆勘之,當以十三年為确。
是年周曆距入丙子蔀二十七年,積月三百三十三,閏餘十八,積日九千八百三十四,小餘七百八十七,大餘五十四,得庚午為正月朔。
由是遞推,得閏月庚子朔,推得正月三十日己亥為冬至,後一月無中氣,故知閏在正月後。
二月己巳朔,三月己亥朔,四月戊辰朔,五月戊戌朔,六月戊辰朔,七月丁酉朔,稍與穆傳不合。
殷曆距入丁酉蔀四十六年,積月五百六十八,閏餘十八,積日一萬六千七百七十三,小餘四百九十二,大餘二十三,得庚午為正月朔。
由是遞推得二月庚子朔,閏月己巳朔,推得正月二十九日戊戌為冬至,依次遞推得二月二十九日為大寒,後一月無中氣,故知閏在二月後。
三月己亥朔,四月戊辰朔,五月戊戌朔,六月丁卯朔,七月丁酉朔,與穆傳季夏丁卯,孟秋丁酉宛符。
蓋穆傳以日記事,其有日系于月者,均朔日也。
試即西征時所書日名釋以殷曆。
傳言戊寅天子北征,為閏月十日,癸亥雨雪為十五日,乙酉為十七日,甲午為二十六日,己亥至于焉,居禺之平為三月朔日,己亥上疑捝季春二字。
辛醜為三日,癸酉系癸卯之訛,篆文“酉”象古文“”之形,故“卯”訛為“酉”為五日,甲辰為六日,丙午為八日,“戊寅”系“戊申”之訛,古文“申”或作“”,“寅”或作“”,二字形近,故“申”訛為“寅”。
為十日,癸醜為十五日,吉日,戊午為二十日,己未為二十一日,乙醜為二十七日,丙寅為二十八日,由甲寅至丁巳曆五十日,傳均缺書,蓋卷二封膜晝以下有捝文。
據卷四言,由陽纡至于西夏氏,又至于珠餘氏及河首,由河首襄山以西始達舂山,即此五十日中所行之地也。
丁巳為五月二十日,吉日,辛酉為二十四日,癸亥為二十六日,甲午為二十七日。
季夏,丁卯為六月朔日,壬申為六日,己卯為十三日,庚辰為十四日,辛巳為十五日,壬午為十六日,甲申為十八日,辛卯為二十五日,癸巳為二十七日。
孟秋,丁酉為七月一日,戊戌為二日,壬寅為六日,丙午為十日,丁未為十一日,己酉為十三日,庚戌為十四日,癸醜為十七日,丁巳為二十一日,己未為二十三日,癸亥為二十七日,吉日,甲子為二十八日,乙醜為二十九日,自丁未、己酉以下所記,均東歸事。
惟孟秋癸巳五日丁酉确為來年三月朔及五日。
此作孟秋,疑所記有訛,或穆曾兩至西方。
丁酉、己酉以下所記,非本年之事,故《紀年》于十三年記西征,于十七年又記見西王母。
惟孟秋、癸巳、孟冬、壬戌與十七年曆術亦弗合,不可考矣。
《離騷經》雲,攝提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王逸注雲,太歲在寅曰攝提格。
正月為陬,庚寅日也。
近江甯陳氏玚作《屈子生卒年月考》以周曆推之,謂楚宣王二十七年戊寅。
其建寅之月,朔日己巳,二十二日為庚寅。
今以夏曆推之,楚宣王二十七年戊寅距入乙卯蔀四十九年,積月六百零六,閏餘一,積日一萬七千八百九十五,小餘六百五十四,大餘十五,得庚午為正月朔,庚寅為正月二十一日,屈子之生當在是年。
頃襄王即位之歲,屈子之年四十六,自沈汨羅,其年蓋五十餘。
《史記·魏世家》系惠王遷梁于三十一年。
《集解》引《汲冢紀年》雲,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都大梁。
《索隐》疑《紀年》為誤。
《漢書·地理志》顔注載臣瓒說所引汲郡古文,又以為惠王六年。
竊以舊本《紀年》以《魏史》志魏事年月,似信而有征。
《史記》因魏失河西,追述遷都之事,非必遷梁在三十一年也。
考《秦紀》及《六國表》均言孝公十年降魏安邑,孝公十年當惠王十九年,則魏遷大梁必在惠王三十一年前,疑遷梁之歲與失安邑之歲同。
《紀年》原文蓋作十九年,《集解》捝十字。
《漢書》注作六年,六又九字之誤。
試以夏曆推之,惠王十九年即周顯王十七年,距入乙卯蔀四十年,積月四百九十四,閏餘十四,積日一萬四千八百八十八,小餘二百三十二,大餘八,得癸亥為正月朔。
由是遞推得,壬辰為二月朔,壬戌為三月朔,辛卯為四月朔,甲寅為二十四日,與《集解》所引宛合,乃今本《紀年》列此事于顯王四年,其為後儒所改竄,夫何疑乎? 秦及漢初并用《颛顼曆》。
《颛顼曆》以夏正為歲首。
《晉書·律曆志》引魏董巴議曰:颛帝以今之孟春正月為元,其時正月朔旦立春,五星會于天曆營室也。
冰凍始津,蟄蟲始發,雞始三号,天曰作時,地曰作昌,人曰作樂,鳥獸萬物莫不應和,故颛帝聖人為曆宗也。
說本《大戴禮》又雲夏為得天,以承堯舜,從颛帝之故也。
是其證。
秦以十月為歲首,漢初因之。
《史記·張蒼傳》雲: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漢書》作故因秦時
又《類聚》九十一引《紀年》雲,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鳥之所憩。
所記之歲複殊。
今以古曆勘之,當以十三年為确。
是年周曆距入丙子蔀二十七年,積月三百三十三,閏餘十八,積日九千八百三十四,小餘七百八十七,大餘五十四,得庚午為正月朔。
由是遞推,得閏月庚子朔,推得正月三十日己亥為冬至,後一月無中氣,故知閏在正月後。
二月己巳朔,三月己亥朔,四月戊辰朔,五月戊戌朔,六月戊辰朔,七月丁酉朔,稍與穆傳不合。
殷曆距入丁酉蔀四十六年,積月五百六十八,閏餘十八,積日一萬六千七百七十三,小餘四百九十二,大餘二十三,得庚午為正月朔。
由是遞推得二月庚子朔,閏月己巳朔,推得正月二十九日戊戌為冬至,依次遞推得二月二十九日為大寒,後一月無中氣,故知閏在二月後。
三月己亥朔,四月戊辰朔,五月戊戌朔,六月丁卯朔,七月丁酉朔,與穆傳季夏丁卯,孟秋丁酉宛符。
蓋穆傳以日記事,其有日系于月者,均朔日也。
試即西征時所書日名釋以殷曆。
傳言戊寅天子北征,為閏月十日,癸亥雨雪為十五日,乙酉為十七日,甲午為二十六日,己亥至于焉,居禺之平為三月朔日,己亥上疑捝季春二字。
辛醜為三日,癸酉系癸卯之訛,篆文“酉”象古文“”之形,故“卯”訛為“酉”為五日,甲辰為六日,丙午為八日,“戊寅”系“戊申”之訛,古文“申”或作“”,“寅”或作“”,二字形近,故“申”訛為“寅”。
為十日,癸醜為十五日,吉日,戊午為二十日,己未為二十一日,乙醜為二十七日,丙寅為二十八日,由甲寅至丁巳曆五十日,傳均缺書,蓋卷二封膜晝以下有捝文。
據卷四言,由陽纡至于西夏氏,又至于珠餘氏及河首,由河首襄山以西始達舂山,即此五十日中所行之地也。
丁巳為五月二十日,吉日,辛酉為二十四日,癸亥為二十六日,甲午為二十七日。
季夏,丁卯為六月朔日,壬申為六日,己卯為十三日,庚辰為十四日,辛巳為十五日,壬午為十六日,甲申為十八日,辛卯為二十五日,癸巳為二十七日。
孟秋,丁酉為七月一日,戊戌為二日,壬寅為六日,丙午為十日,丁未為十一日,己酉為十三日,庚戌為十四日,癸醜為十七日,丁巳為二十一日,己未為二十三日,癸亥為二十七日,吉日,甲子為二十八日,乙醜為二十九日,自丁未、己酉以下所記,均東歸事。
惟孟秋癸巳五日丁酉确為來年三月朔及五日。
此作孟秋,疑所記有訛,或穆曾兩至西方。
丁酉、己酉以下所記,非本年之事,故《紀年》于十三年記西征,于十七年又記見西王母。
惟孟秋、癸巳、孟冬、壬戌與十七年曆術亦弗合,不可考矣。
《離騷經》雲,攝提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王逸注雲,太歲在寅曰攝提格。
正月為陬,庚寅日也。
近江甯陳氏玚作《屈子生卒年月考》以周曆推之,謂楚宣王二十七年戊寅。
其建寅之月,朔日己巳,二十二日為庚寅。
今以夏曆推之,楚宣王二十七年戊寅距入乙卯蔀四十九年,積月六百零六,閏餘一,積日一萬七千八百九十五,小餘六百五十四,大餘十五,得庚午為正月朔,庚寅為正月二十一日,屈子之生當在是年。
頃襄王即位之歲,屈子之年四十六,自沈汨羅,其年蓋五十餘。
《史記·魏世家》系惠王遷梁于三十一年。
《集解》引《汲冢紀年》雲,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徙都大梁。
《索隐》疑《紀年》為誤。
《漢書·地理志》顔注載臣瓒說所引汲郡古文,又以為惠王六年。
竊以舊本《紀年》以《魏史》志魏事年月,似信而有征。
《史記》因魏失河西,追述遷都之事,非必遷梁在三十一年也。
考《秦紀》及《六國表》均言孝公十年降魏安邑,孝公十年當惠王十九年,則魏遷大梁必在惠王三十一年前,疑遷梁之歲與失安邑之歲同。
《紀年》原文蓋作十九年,《集解》捝十字。
《漢書》注作六年,六又九字之誤。
試以夏曆推之,惠王十九年即周顯王十七年,距入乙卯蔀四十年,積月四百九十四,閏餘十四,積日一萬四千八百八十八,小餘二百三十二,大餘八,得癸亥為正月朔。
由是遞推得,壬辰為二月朔,壬戌為三月朔,辛卯為四月朔,甲寅為二十四日,與《集解》所引宛合,乃今本《紀年》列此事于顯王四年,其為後儒所改竄,夫何疑乎? 秦及漢初并用《颛顼曆》。
《颛顼曆》以夏正為歲首。
《晉書·律曆志》引魏董巴議曰:颛帝以今之孟春正月為元,其時正月朔旦立春,五星會于天曆營室也。
冰凍始津,蟄蟲始發,雞始三号,天曰作時,地曰作昌,人曰作樂,鳥獸萬物莫不應和,故颛帝聖人為曆宗也。
說本《大戴禮》又雲夏為得天,以承堯舜,從颛帝之故也。
是其證。
秦以十月為歲首,漢初因之。
《史記·張蒼傳》雲: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漢書》作故因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