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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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七十一篇記文武周公成王之事,恒有月日可稽。

    推以三統術,如《酆保解》維二十三祀庚子朔,乃周正八月一日,于殷正為七月。

    《小開解》惟三十五祀正月丙子拜望,乃周正二月十四日,于殷正為正月。

    此與三統差一日。

    《寶典解》惟王三祀二月丙辰朔,以是年正月丁酉朔推之,辰當作寅,丙寅恰為二月朔。

    《文儆解》庚辰诏太子發,以此篇作于文王崩年季春,前推之,乃二月二十八日也。

    《武儆解》惟十有二祀四月丙辰,以此篇作于武王崩年。

    勘之二當作一,丙辰乃八日也。

    《皇門解》惟正月庚午,以此篇列于《作雒》後,推之蓋成王即政元年,庚午乃二日也。

    又《世俘》一篇,時日後先悉符武成周初兵事,資是可征,惜舊說多訛,予著《周書補正》于全書所載月日所釋較詳。

    茲不贅錄。

     《詩·小雅·十月之交》雲: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

    自虞、一行、郭守敬以降,均以為幽王六年,阮文達以今曆推之尤為符合。

    今征以古曆,是年殷曆距入甲午蔀三十一年,積月三百八十三,閏餘八,積日一萬一千三百一十,小餘二百九十七,大餘三十,得甲子為天正朔,庚辰為十月朔,辛卯二日。

    六月八月朔日皆為辛卯。

    周曆距入癸酉蔀十二年,積月一百四十八,閏餘八,積日四千三百七十,小餘五百三十二,大餘五十,得癸酉為天正朔,己醜為十月朔,辛卯三日。

    三統曆距入甲申統八百六十七年,積月一萬七百二十三,閏餘八,積日三十一萬六千六百五十九,小餘三十七,大餘三十九,得癸亥為天正朔,己醜為十月朔,辛卯三日。

    較之詩人所詠均後二日或一日。

    又以三統推月食之法求之,置距入統歲盈會歲除之得,會餘三百五十四,積月四千三百七十八,閏餘八,以二十三乘之,盈百三十五,除之得一百一十九,加二十三者,一盈百三十五而餘七。

    再加二十三者,六盈百三十五而餘十,則此年日食當在七月後。

    豈是年時曆再失閏欤? 劉子駿治左氏,以三統曆說《春秋》,經雲某月,而子駿所雲或非某月。

    蓋子駿以三統正時曆之失也。

    今考《漢書·五行志下》之下載子駿說雲,周衰,天子不班朔,魯曆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記日宋本作曰誤。

    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也。

    又《律曆志》載子駿說雲至昭二年十二月己醜日南至失閏,至在非其月,梓慎望氛氣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

    《世經》又雲,昭二十年春王正月,距辛亥百二十三歲,是辛亥後八章首也,正月己醜朔旦冬至失閏,故傳曰二月己醜日南至。

    又《世經》雲,文公元年距辛亥朔旦,冬至二十九歲,是歲閏餘十三,正小雪閏,當在十一月後,而在三月,故傳曰非禮也。

    後五年閏餘十,是歲亡閏,而置閏,閏所以正中朔也。

    亡閏而置閏,又不告朔,故經曰:閏月不告朔,言亡此月也。

    傳曰:不告朔,非禮也。

    又雲:襄公二十七年距辛亥百九歲,九月乙亥朔是建申之月也。

    魯史書: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傳曰:冬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于是辰在申,司曆過也。

    再失閏矣,言時實行以為十一月也。

    又雲:哀公十二年冬十一月流火,非建戌之月也。

    是月也,螽。

    故傳曰:火伏而後蟄者,畢。

    今火猶西流司曆過也。

    詩曰:七月流火,《五行志下》之下載子駿說,亦雲是歲再失閏,十一月實八月也。

    月在鹑火,周分野也。

    據子駿之說審之,蓋以春秋之時置閏後,先失其準則,或當置不置,抑或不當置而置,緻所失不僅一閏。

    然增置之閏,亦與所失之閏相當,故有數載以前,閏已再失,數載以後,僅失一閏者。

    亦有月日悉符三統者。

     如莊四年經,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

    《五行志下》之下載子駿說亦曰:周四月,夏二月也。

    日在降婁,魯分野也。

    經雲:四月,子駿亦以為四月。

    僖五年傳,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

    《世經》亦雲:釐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冬至。

    傳雲:正月,子駿亦以為正月。

    此均時曆偶符《三統》者也。

    其他所推,日食或與經符,或差一日,或先一月,或逾二月,蓋失閏始于魯隐前。

    隐元年正月,當得庚戌朔,時以惠公末年十二月移為隐元年正月,故三年二月,日食。

    子駿以為正月。

    故自隐公元年以後證以《三統》,或始差而繼合,或甫合而旋差,此皆時曆不正之故也。

     或謂春秋之際,時曆朔閏,既靡定準,置閏年月,奚克尋繹?不知時曆雖舛,然杜預長曆,遷就求合,間得時曆之真。

    惟以《三統》為綱,就杜曆所推勘,其與《三統》相差奚若,後先相證,則時曆置閏之年月悉可得之于旁稽。

    即杜說背于時曆者,亦可考訂其訛。

     如莊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食。

    《五行志下》之下引子駿說,以為五月二月,則時曆失一閏。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日食。

    子駿以為十月二日,則時曆又失一閏。

    蓋二十五年五月後,《三統》置閏,時曆則否。

    又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食。

    子駿以為八月,則時曆已增一閏。

    蓋自莊二十五年六月後,迄于三十年八月,《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