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防志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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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微七纖二塵。

     延安衛 原額屯地三千七十二頃六十六畝八分,糧一萬四千五百七十一石七鬥零;草二萬二千四十一束;坐派延豐等倉上納馬價等銀六百二十六兩二錢一分零。

    今裁并膚施縣。

    而地之近邊者,則屬于西路各堡。

     龍州堡 實熟屯地八頃八十四畝,糧四十二石四鬥七升零,草六十四束。

     鎮靖堡 實熟屯地一十六頃三十六畝,糧七十八石五鬥九升,草一百一十九束。

     鎮羅堡 實熟屯地一十頃七十四畝五分,糧五十一石五鬥九升四合,草七十八束零。

     靖邊所 實熟屯地三十頃一十一畝,糧一百一十七石三升零,草一百六十八束零。

     甯塞堡 實熟屯地二十五頃五分,糧一百二十石七升零,草一百八十三束。

     東 路 柏林堡 原額糜地二十七頃一十畝,(糧)五十四石三鬥,折征銀三十二兩五錢二分。

     大柏油堡 原額糜地二十一頃七畝,糧四十二石一鬥四升,折征銀二十五兩二錢八分二厘。

     神木營 原額糜地四十四頃九十三畝,糧三十四石三鬥八升,折征四十四兩六錢二分八厘。

     永興堡 原額糜地三十七頃四十六畝五分,糧七十四石九鬥三升,折征銀四十四兩九錢五分八厘。

     以上四營堡今歸并神本縣。

     鎮羌堡 原額糜地二十五頃,糧五十石八鬥一升,折征銀三十兩四錢八分六厘。

     孤山堡 原額糜地一百四十一頃七十三畝八分零,糧二百七十三石八鬥七升六合,折征銀一百六十四兩三錢二分零。

     木瓜園堡 原額糜地九十三頃七十畝五分,糧一百七十九石八鬥六升,折征銀一百七兩九錢一分六厘。

     清水營堡 原額糜地八十頃五十一畝五分,糧一百五十三石三鬥八升,折征銀九十二兩二分八厘。

     黃甫川堡 原額糜地一百五十八頃二十六畝五分,糧三百一十石四鬥二升五合,折征銀一百八十六兩二錢五分五厘。

     以上五堡歸并府谷縣。

     高家堡 原額新增地五十頃九十五畝二分,内除荒地三十五頃一十三畝七分,實熟地一十五頃八十一畝五分,每畝征糧二升,共糧三十一石六鬥三升,草四十八束。

     綏德衛 原額屯地五千七百份,(每份)一頃二十畝,該地六千八百四十頃。

    除右所姜、楊二百戶屯地築邊,棄入夾道内,并百戶裁去。

    共實在屯地六千六百三十六頃,内雜清澗、綏德、吳堡為下屯;北至米脂、葭州以東,盡威武,距鎮城内鼓樓界為上屯。

    每份各百,科糧草不等。

    共征糧一萬七千七百六十六石五鬥五升九合一勺,征草二萬二千二百七束。

    成化中,增馬價銀二百九十六兩九錢一分。

    萬曆末加征九厘銀七十一兩五錢七分一厘零,軍器銀二百七十五兩六錢四厘,均徭銀一千一百二十九兩一錢七分七厘零。

    均徭無定額,每歲本衛酌其經費多寡,詳巡撫批允開征。

    減馬價十八兩四錢八分六厘,實征馬價銀二百七十八兩五錢二分四厘。

     皇清順治年間,題免荒地五千一百五頃五十二畝。

    康熙三年,本衛實熟地一千五百三十九頃六十二畝四分,征糧四千一百四十九石九鬥二升一合二勺零,草五千三百二束六斤零,馬價、九厘、軍器、均徭諸項銀俱仍舊額。

    内實屬屯地四百六十七頃六十五畝三分零,征糧一千三百三十二石六鬥六升九合,草二千六束五斤零,屬本衛新建倉征收。

     又,上三屯實熟地四百頃四十六畝一分零,征糧一千四十石四鬥七升零,草一千二百四十一束零,屬本衛經曆司征收,納鎮城廣有倉。

    餘分屬之于中路各堡。

     保甯堡 實熟屯地七十八頃六十六畝,征糧二百二十七石三升四合零,草二百六十五束六斤零。

     雙山堡 實熟屯地一百二十五頃一十八畝,征糧三百五十二石八鬥五升零,草四百一十九束五斤零。

     魚河堡 實熟屯地一百四十五頃五十一畝七分,征糧三百六十四石二鬥九升零,草四百三十束六斤零。

     響水堡 實熟屯地一百四十八頃六十三畝四分零,征糧三百二十三石二鬥四升二合零,草三百六十束七斤零。

     波羅堡 實熟屯地五十七頃六十三畝,征糧一百四十九石八鬥八升一合零,草一百九十五束三斤零。

     懷遠堡 實熟屯地五十七頃二十七畝,征糧一百六十三石八鬥一斤六合零,草一百九十一束四斤零。

     威武堡 實熟屯地七十七頃二十四畝,征糧二百四十二石三鬥七升一合零,草二百五十七束一十四斤零。

     清平堡 實熟屯地二十七頃八十四畝五分,征糧八十二石八鬥二升四合零,草九十三束七斤零。

     界 北 新增原額屯地四百七頃三畝,糧一千一百九石六鬥六升零,草二千一百二十束,九厘銀一百八十四兩九分八厘零。

    順治年間,題免荒地二百六十頃四十一畝,今成熟地一百四十九頃九十二畝,糧四百四石一鬥四升八合零,草七百四十五束一十五斤零,九厘銀一百五十五兩九錢六分零。

     夾道糜糧地 舊四千五百六十三頃二十二畝,在界石北、馬路南,與草場相參。

    官給牛具,每歲照牛征租。

    萬曆中征糧至九千七百九十七石二鬥二升,後改本色為折色,以充撫賞之不敷。

    及明季屢荒,熟者百不存一。

    今中路各堡,則熟地七十頃五十畝,征銀八十兩一錢五厘零;西路各堡,則荒熟地二百四十五頃九十八畝七分,征銀一百七十四兩九錢三厘零。

     榆林衛 原額屯地共五千七百七十四份,内官地七十四份,屯地五千七百份。

    除撥付鎮田七十四份為雙身百戶外,共五千七百份。

    自威武以西,盡定邊界,南接保安、安塞、合水、環縣,北至剷削二邊,其屯田軍丁原系延、慶二府招募及“賴”字号軍籍,名五所,每份征糧六石,共征糧三萬三千五百五十八石。

    成化中,增馬價銀五百五十九兩二錢。

    萬曆後,除荒地一千八百四十二頃零,實存地三萬六千一百一十七頃二十九畝零,增糧六千八百六十一石五鬥零。

    共實征糧四萬一千四百二十石四鬥三升零,增均徭銀一千八百五十二兩四錢零,增九厘銀一百四十兩五錢,馬價除荒,實征銀九兩四錢八分。

     皇清順治年間,題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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