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志卷之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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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新安縣志》序 李可成 今夫邑之有志,所以備文獻,資掌故,供輶軒之采。

    雖海隅日出之邦,莫非王土,莫不星纏輿次,錢谷兵刑,悉凜正朔。

    其地之文物聲華,民風習尚,與夫氣候物産,無不可按籍而考。

    然作者每于編次,多所取資,以為天祿石渠之藏,二酉三箧之富,紀繁志博,于是乎取之而非也;以為遵守成憲,規畫井疆,懷柔服遠,于是乎取之似也,亦未盡也。

    志之大者,風俗之淳澆,治政之沿革,貴乎因時制宜,酌損益之,而不格于所向。

    志者,治也,如理琴瑟然,有不調必變而更張之,所以轉移風化之權于是乎在。

    是故由郡縣達省會,由省會達京師,一邑之志成,而天下之志以成。

    抑自畿甸迄侯衛[35],自侯衛迄要荒,首善之志一,而萬邦之志皆一。

    非志之一得,所以轉移者,五鄉[36]從阙裡之風,樊勺被岐周之化。

    治一而志,無不一也。

     如新邑者,由東莞割分,其《舊志》猶有存者,不具論。

    自一遷再遷,複并于莞,則志隸于莞;複析為新,則志隸于新。

    今日之星野、輿圖,依然如故。

    其間一去一留,戶口之消息,錢谷之盈縮,庶政之廢興,文物民風之衰飒而待振舉,不得不厘而訂之。

    其所藉轉移者,益不容緩。

    知縣可成,于複邑之次歲庚戌秋,承乏于斯。

    計遷而複,幾十載矣,老幼委溝壑,壯者散四方。

    每登高一望,荒草頹垣,即欲聞澤雁之鳴,杳不可得。

    豈無孑遺?雖加意招徕,颠沛難存也。

    于是資之牛種,辟萊開疆,教以鸠居,于茅撤土。

    蓋越一歲,而歸來僅有者。

    又越一歲,而歸來少有者。

    維時縣治久墟,無内外防。

    每朔望,集一二遺黎,勖以耕鑿荒土,立談未嘗不相對欷歔泣下。

    蓋手口荼苦,官與民均在況瘁中。

    尤可慮者,孤城臨海,面接大洋,佛堂門為全粵門戶,萑苻未靖,伏莽多虞。

    苟無[37]外禦,何以内甯?爰诹爰度,凡城垣縣治,台寨營盤,靡不捐資修葺,以捍外侮。

    于時,庶政可次第舉也。

    升田賦,井疆拓矣;興教化,弦誦起矣;崇禋祀[38],人神和矣;饬防禦,守望嚴矣。

    古人生聚教養,需二十年,此[39]特統言成效,斷未有一日不兼用者。

     辛亥秋八月,飓風為災,飛石拔木,城台署舍,傾圮一空。

    官民又複露處,凄其萬狀。

    奉上台疏奏捐修,勉措補救,竣工在即。

    此供職者之愆,緻天譴告。

    夙夜敬修者,在茲矣。

    壬子秋九月,蠢茲突犯。

    屯門之役,誓衆撲滅,獻俘者七十餘徒。

    皆上台德威,諸下用命,亦足見向義知方之明驗矣。

    然則新邑之治,猶洪荒草昧,風氣漸開。

    今者歲時肇和,追呼毋擾,勤耕織,樂輸将,奉教令,民性不甚相遠,漸摩之久,禮樂教化,翕然向風,亦可告政成而報績也。

    雖偏隅一邑,界在海濱,而輯玉頒符,來同萬國。

    爰命太史,采風陳詩,勒成一書,昭茲來許。

    所謂治一而志亦一者,非耶?《詩》曰:“聿求厥甯,聿觀厥成。

    ”《記》曰:“觀于鄉而知王道之易。

    ”又曰:“移風易俗,天下皆甯。

    ”轉移之權,于是乎在,可不慎哉? 重修學宮記 張明達知縣 聖天子龍飛之十有七載,滇、黔、閩、粵,悉複底定,乃揀選良吏,與民更始。

    明達濫竽[40]新邑,招徕綏輯,匪敢言能,亦未得告勞也。

    視事初,谒先師廟,展拜于風日瓦礫之中,披榛而入,披榛而出,忸怩者久之。

    已而謀于衆,商所以興複之者,而皆以工費繁浩為辭。

    餘曰:“不然。

    夫正德必先厚生,而風俗本于教化。

    農桑之業荒,衣食之資缺,欲下之循分守己,不可得也。

    庠序而鞠于茂草,禮教而等諸弁髦,欲世之久安長治,亦未能也。

    夫學校者,所以适于為善之路也,而可久廢乎?有志竟成,亦顧其願力何如耳。

    邑雖瘡痍初起,然莅茲土者,皆樂捐俸,以襄盛美。

    而邑中紳衿耆碩,量多寡而佽助之,釀花作蜜,集狐成裘,又何難焉!夫不可為而為之,是為擾衆;得為而不為,是謂失時。

    且吾侪皆有棟宇室廬,以蔽風雨,而赫赫聖神,曾無片瓦半椽之蒙[41]覆,其何邑之為!”于是佥歡然額手曰:“諾!”遂題名醵金,庀材集役,召匠石而程量之。

     其鸠工興築也,自大殿始,兩庑、諸祠,次第具舉。

    孝廉鄧君文蔚率族姓[42],以修建啟聖宮自任。

    适教谕黃君衮裳至,共襄其事。

    大殿深六丈,廣五丈,高二丈,中為十二楹,欂栌楔稅,窗棂軒檻,悉繪以丹。

    啟聖宮峙于後,其深、廣殺什之一,而高則相等。

    兩庑翼而前,戟門在焉。

    左祠名宦,右祠鄉賢。

    泮池深三尺許,棂星門聳然拱列,周圍複以小牆環之。

    蓋創于康熙庚申之仲冬,凡閱二十餘月而後成。

    因進多士而勖之曰:“廟貌既饬,人才蔚興,從此科第聯翩,鵬抟鵲起,蓋可知已。

    然大典之不複,廢壞之不修,為政者之責也;道德之弗知,仁義之弗講,師儒之恥也。

    二三子學聖賢之學,心聖賢之心,而彜紀自迪也,名節自持也,澹泊自守也。

    異日者掇巍魁,升廊廟,出其生平,以立偉業,垂遠猷,豈非斯道之光,而稽古之榮耶?而不然者,禮義名檢之不聞,進退出處之無據,非特辱吾黨,而羞當世之士。

    又何以俯仰宮牆,對聖賢而無愧色?則入斯門也,登斯堂也,必将趑趄局踏,無地自容,大失今日修學之意。

    吾知二三子必不爾也,二三子勉乎哉!” 生員陳疇、鄭友同等,赍簿題助,例得書;貢生鄧枝芳、廖奇逢、原清河主簿胡天麟,督理董成,例得書。

    至于捐俸助金凡有功于學宮者,俱例得備書。

    因镌石,以垂不朽。

     重修《新安縣志》序康熙戊辰 靳文谟邑令,進士 《夏書·禹貢》《周禮·職方》《漢書[43]·地理[44]志》,九有之大,間嘗于鬥室半榻前;按籍而考,俨然在指顧間。

    今皇帝聲教四訖,光天之下,莫非王土。

    校雠前代文獻,多未及備。

    故十餘年來,纂修通志、進繪輿圖之诏,後先頻頒,所以正從前之阙疑,維新耳目于一統,将轶《漢書·地理志》,而上之與《禹貢》《職方》并垂不朽。

    故由天下而省,由省而郡、而邑,脫一事一物、一泉一石,網羅未極其精詳,皆有負聖天子修明之盛典。

    藐茲小吏,濫膺民社,敢不夙夜祗承,時加補輯,而屑屑以錢谷簿書為能事哉! 新安,彈丸小邑也,然佛堂門諸險,砥柱大洋,較虎門尤為扼塞。

    景炎駐跸,忠義之苗裔多流寓焉。

    若大奚名勝,魚鹽物産,不勝[45]仆數。

    東北與東莞,及循州之歸善、博羅,相錯犬牙。

    海西南向,遙連香山、澳門,實與省會相輔車從。

    莞未析之先,莞志亦新志也。

    萬曆初剖符,至崇祯癸未,志亦至再而三。

    迨壬子歲,前縣李可成會奉明诏,曾續編之,迄于今不過十有六年,而天時人事,廢棄興複,又不知幾經更變矣。

    矧前人之紀載,安能無遺誤于其間?蒙各憲急符催修,曆有年所。

    先以新舊交替,未遑告竣。

    谟承乏斯土,猶怠忽以從事,其如職守何?爰議延博識名流,廣搜旁及,更自手加精核,援古證今,續後承前。

    十餘年來之文獻,于此而一新。

     粵稽《漢書·地理志》,政治風尚,奢儉緩急,悉載之。

    《周禮·職方》,詳及山薮川原、男女畜擾之故。

    而《禹貢》,墳壤廣斥,田賦貞錯,以至鹽絺漆絲,筱簜簵枯,齒革玑組,無不畢紀。

    新邑雖彈丸,何莫非其[46]遺意而竊取[47]之欤?雖然,海堧孤城,展界未久,而四顧徘徊,荒煙蔓草,依稀如故。

    且文物聲華,尚爾有待,徒令海若山靈,笑其冷落。

    即欲大書特書,侈張潤飾,正苦無下筆處。

    若夫生聚教訓,加意維持,以移易其風俗,或可[48]煥然而改觀。

    惟二三同事,與彼都人士共相勉于有成雲爾。

     創建文岡書院社學社田記雍正二年 段巘生進士,邑令 皇帝臨雍釋菜,崇儒重道,令天下郡縣有學田者,建置社學。

    部臣下其事于直省,檄行郡縣。

    郡縣帖下教官,商酌查議。

    新安舊隸東莞,明之中葉,分為今治,故無學田。

    前尹丁公棠發曾建義學一棟三楹,于文廟之右,而無房舍。

    又其地處東郊,無城郭牆垣,以為之衛。

    時海疆多警,子弟視城外為畏途,竟成虛設。

    會裁所之議下,所官舊有官署一區,兵燹之後,已為墟矣。

    官斯土者,賃舍以居。

    前守戎張君、蔡君,先後曾購民房改造,計一十三間,展轉遞賣,歸于今守戎徐君。

    徐君又别購蔡、葉各姓園屋基址,整舊增新,為椽一十有六,共二十有九間,計費白镪一百三十有四。

    徐君将售之于巡司周君、大使胡君,兩君乃商之于餘。

    餘曰:“曷讓此與餘,購為社學乎?”兩君欣然許可,守戎亦願自減其值,受價一百金。

     于是鸠工庀材,創造一新,額之曰“文岡書院”。

    邑弟子員廖生九我,聞風慕義,以其家嘗田五十石,捐為社田。

    其田土名帚管莆,原載三都二十一圖五、七兩甲廖亞安、廖傑祖民米四石九鬥一升九合九勺零。

    即着原佃彭尚琏等承批輸租,其彭姓所毀石壆,立命修整複舊;地丁錢糧,即予豁除。

    又撥四都十圖劉壯華的名鳳陽原入官土名屋後壟、牛路口、龍子尾等處,共租二十一石,每年約存二十石,為修整房舍之費,以五十石作社師束脩;人役工食,則有工費銀拾陸兩,買鋪收租量給。

    餘尚有罰修學磚銀兩注冊,清追生息,為諸生童膏火之資。

    委令捕廳魯君、巡司周君、大使胡君,與諸共事者,同稽其出入之數。

    嗣後文武各官不得占為衙署,租石銀兩不得私收顆粒分毫,當事往來不得借為傳舍,以荒生童學業,有負聖天子建立社學之至意。

    而奮志青雲之士,務期砥砺切磋,明體達用,為名世,為良臣,庶于吾道大有光也。

     是役也,首其事者,巡司周君聯甲、大使胡君文煥、邑庠廖生九我;勷其事者,邑庠侯生建邠、魯生學藻、王生國斐;從後聞而樂于從事者,捕廳魯君元臣、巡司施君宏範、明經陳君昌期、曾君于祺、黃君夢桂、曾君大元、邑庠戴生大禮、黃生夢槐、冼生瑢。

    其案交倉房典吏林達周收存,以後遞交而下,不得遺失。

    并書于此。

     新建鳳岡書院碑文 許濬通判,武進人 自古鄉學之設,教養兼施。

    我國家列聖相承,數百年來,俗美風行,禮陶樂淑。

    雖遐陬僻壤,莫不家有塾,黨有庠,凡所以廣教化、育英才者,至周且備。

    新邑地處海濱,居民自耕漁而外,不廢弦歌。

    故邑志載寶安書院,已久廢。

    而城之西南隅,又有文岡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