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志卷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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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村鄉遞年租銀一兩。
小坑鄉遞年租銀一兩。
城濠遞年租銀一兩。
南發鄉遞年租銀一兩。
豬凹鄉遞年租銀一兩。
三角圍遞年租銀一兩。
培風墟鋪地二十二間,遞年租銀五兩二錢八分。
義學包圍内魚塘一口,遞年租銀四兩三錢二分。
文廟前小魚塘一口,遞年租銀一兩四錢四分。
書院 文岡書院,在城西五通街,知縣段巘生建。
今圮,舊址猶存。
按:書院,原徐守備購蔡、葉各姓園屋基址,整舊增新,為椽一十有六,計共二十九間,各文約價值及修造木料、磚瓦費一百三十四金。
雍正二年,知縣段巘生以金一百,購為社學,顔之曰“文岡書院”。
撥将廖九我所捐土名帚管莆租谷五十石,劉壯華入官屋後垅、牛路口、龍子尾租谷二十石,撥歸書院,以為社師束修、生童膏火之費,為碑以記。
其碑文詳載《藝文》。
鳳岡書院,在城南和陽街,原海防廳舊址。
康熙十八年,改為東莞場署。
嘉慶六年,詳奉準将裁汰東莞場衙署改建鳳岡書院,知縣孫樹新、王廷錦、朱麟征、許溶相繼成之,布政司康基田顔以額曰“鳳岡書院”。
其院中為講堂,前為露台,台下為甬道,左為東齋,右為西齋,前為大門,門外古榕二,又前為照牆,牆外為頭門,有門役小房二間。
講堂後為先賢堂,又後為魁星樓。
督糧道章铨題有“聽雨軒”匾額。
兩旁砌以花欄,樓之左、右,列書舍八間。
樓後餘地,缭以垣牆。
有邑人劉壯華等捐送田畝,知縣許溶題立《善後章程》碑,豎于院内先賢堂側,碑文見《藝文》。
田畝租項附:一、征收劉壯華租谷一十六石,每石折銀一兩。
一、征收廖瑤租谷五十五石八鬥五升,每石折銀一兩。
一、征收鄧逢泰租谷一百一十石零九鬥六升,每石折銀一兩。
一、征收廖九我送抵戶長廖亞安糧本色租谷五十石,每石約值價銀一兩六錢。
一、征收歐陽炯租谷八十七石六鬥一升,此項谷石詳奉撥歸縣丞征收,遞年照十二月中旬谷價征收移縣,計征銀七十六兩二錢二分。
一、征收薄寮租銀四十一兩四錢九分。
一、征收何隆裕租谷七十石零五鬥五升,每石折銀一兩。
一、征收萬世傑租谷三百四十八石四鬥六升九合,每石折銀一兩。
以上共計租谷七百三十九石四鬥三升九合,并薄寮租銀四十一兩四錢九分六厘。
通共計征收銀七百九十九兩五錢四分五厘。
除支抵糧外,尚餘銀三百四十八兩二錢一分四厘,備支束脩、啟館等項,并按月生童膏火及酒席花紅等用。
又土名柑坑,租谷五十四石,嘉慶十一年監生廖明新捐送,以充膏火之需。
義學 寶安義學,在東門外學宮右。
康熙三十三年,知縣丁棠發建,額曰“寶安書院”。
日久傾圮,廢址猶存。
嘉慶庚申年,改建水仙廟。
梯雲社學,在城外恩德鄉中市[2]鋪。
明嘉靖四十五年,參将湯克寬、東莞知縣舒應龍建。
邑士多會課其中,一時若陳果、吳國光皆相繼登科第,稱最盛雲。
今廢。
青雲社學,在城外恩德鄉崇鎮鋪。
明萬曆乙未年,參将彭信古重修。
今廢。
登雲社學,在西鄉村。
今廢。
固戍社學,在固戍村。
今廢。
梧山社學,在歸城下村,裡人王湖等建。
今廢。
按:明洪武八年,诏有司立社學,延師儒,教民子弟。
十六年,诏民間立社學。
正統元年,令各處社學[3]提學官[4]及司、府、州、縣官嚴督勸課,其有俊秀,得補生員。
成化十九年,布政使陳選大興社學。
嘉靖元年,提學官魏校大毀淫祠,改建社學。
崇祯十四年,知縣周希曜編次禮、樂、射、禦、書、數六社,考取民間俊秀,肄業其中。
歲久廢弛,鞠為茂草。
舉廢興修,企而望之。
碧溪社學,在碧頭村,許魯、佘林建。
【注釋】 [1]按,康熙《新安縣志》卷五《宮室志·學校》無“心”。
本段下同。
[2]按,“市”,康熙《新安縣志》卷五《宮室志·學校》作“屯”。
[3]“社學”原脫,據康熙《新安縣志》卷五《宮室志·學校》補。
[4]“提學官”原訛“提調官”,據康熙《新安縣志》卷五《宮室志·學校》改。
本段下同。
小坑鄉遞年租銀一兩。
城濠遞年租銀一兩。
南發鄉遞年租銀一兩。
豬凹鄉遞年租銀一兩。
三角圍遞年租銀一兩。
培風墟鋪地二十二間,遞年租銀五兩二錢八分。
義學包圍内魚塘一口,遞年租銀四兩三錢二分。
文廟前小魚塘一口,遞年租銀一兩四錢四分。
書院 文岡書院,在城西五通街,知縣段巘生建。
今圮,舊址猶存。
按:書院,原徐守備購蔡、葉各姓園屋基址,整舊增新,為椽一十有六,計共二十九間,各文約價值及修造木料、磚瓦費一百三十四金。
雍正二年,知縣段巘生以金一百,購為社學,顔之曰“文岡書院”。
撥将廖九我所捐土名帚管莆租谷五十石,劉壯華入官屋後垅、牛路口、龍子尾租谷二十石,撥歸書院,以為社師束修、生童膏火之費,為碑以記。
其碑文詳載《藝文》。
鳳岡書院,在城南和陽街,原海防廳舊址。
康熙十八年,改為東莞場署。
嘉慶六年,詳奉準将裁汰東莞場衙署改建鳳岡書院,知縣孫樹新、王廷錦、朱麟征、許溶相繼成之,布政司康基田顔以額曰“鳳岡書院”。
其院中為講堂,前為露台,台下為甬道,左為東齋,右為西齋,前為大門,門外古榕二,又前為照牆,牆外為頭門,有門役小房二間。
講堂後為先賢堂,又後為魁星樓。
督糧道章铨題有“聽雨軒”匾額。
兩旁砌以花欄,樓之左、右,列書舍八間。
樓後餘地,缭以垣牆。
有邑人劉壯華等捐送田畝,知縣許溶題立《善後章程》碑,豎于院内先賢堂側,碑文見《藝文》。
田畝租項附:一、征收劉壯華租谷一十六石,每石折銀一兩。
一、征收廖瑤租谷五十五石八鬥五升,每石折銀一兩。
一、征收鄧逢泰租谷一百一十石零九鬥六升,每石折銀一兩。
一、征收廖九我送抵戶長廖亞安糧本色租谷五十石,每石約值價銀一兩六錢。
一、征收歐陽炯租谷八十七石六鬥一升,此項谷石詳奉撥歸縣丞征收,遞年照十二月中旬谷價征收移縣,計征銀七十六兩二錢二分。
一、征收薄寮租銀四十一兩四錢九分。
一、征收何隆裕租谷七十石零五鬥五升,每石折銀一兩。
一、征收萬世傑租谷三百四十八石四鬥六升九合,每石折銀一兩。
以上共計租谷七百三十九石四鬥三升九合,并薄寮租銀四十一兩四錢九分六厘。
通共計征收銀七百九十九兩五錢四分五厘。
除支抵糧外,尚餘銀三百四十八兩二錢一分四厘,備支束脩、啟館等項,并按月生童膏火及酒席花紅等用。
又土名柑坑,租谷五十四石,嘉慶十一年監生廖明新捐送,以充膏火之需。
義學 寶安義學,在東門外學宮右。
康熙三十三年,知縣丁棠發建,額曰“寶安書院”。
日久傾圮,廢址猶存。
嘉慶庚申年,改建水仙廟。
梯雲社學,在城外恩德鄉中市[2]鋪。
明嘉靖四十五年,參将湯克寬、東莞知縣舒應龍建。
邑士多會課其中,一時若陳果、吳國光皆相繼登科第,稱最盛雲。
今廢。
青雲社學,在城外恩德鄉崇鎮鋪。
明萬曆乙未年,參将彭信古重修。
今廢。
登雲社學,在西鄉村。
今廢。
固戍社學,在固戍村。
今廢。
梧山社學,在歸城下村,裡人王湖等建。
今廢。
按:明洪武八年,诏有司立社學,延師儒,教民子弟。
十六年,诏民間立社學。
正統元年,令各處社學[3]提學官[4]及司、府、州、縣官嚴督勸課,其有俊秀,得補生員。
成化十九年,布政使陳選大興社學。
嘉靖元年,提學官魏校大毀淫祠,改建社學。
崇祯十四年,知縣周希曜編次禮、樂、射、禦、書、數六社,考取民間俊秀,肄業其中。
歲久廢弛,鞠為茂草。
舉廢興修,企而望之。
碧溪社學,在碧頭村,許魯、佘林建。
【注釋】 [1]按,康熙《新安縣志》卷五《宮室志·學校》無“心”。
本段下同。
[2]按,“市”,康熙《新安縣志》卷五《宮室志·學校》作“屯”。
[3]“社學”原脫,據康熙《新安縣志》卷五《宮室志·學校》補。
[4]“提學官”原訛“提調官”,據康熙《新安縣志》卷五《宮室志·學校》改。
本段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