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志卷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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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政略二 學制、書院、義學
學制
鄉飲酒禮
每歲正月望、十月朔,于明倫堂行禮。
府、縣以正印官為主,賓以緻仕官為之,僎擇鄉裡年高有德者,介以次長。
其位:主位東南,賓位西北,僎位東北,介位西南。
屬學官序爵,皆正西向;衆賓序齒,皆正東向。
教官一人,為司正,主揚觯,以罰喧嘩失禮者。
陳鐘鼓,設讀律案于堂中。
前期,執事者陳設坐次,司正率執事者習禮。
至期,主人速賓既至,執事者北向,揖報:“賓至。
”禮生前導出大門外,唱:“主速賓。
”賓西主東,三揖。
至大門,賓、主相向立,揖,平身。
主、賓揖讓而入,至儀門,至階下,禮同。
升堂,鳴鐘鼓,主、賓各就位,行四拜禮。
對拜畢,主、賓以下各就位坐,揚觯。
禮生引司正由西階升,詣堂中,北向立。
主、賓以下皆起,執事者以觯酌酒,授司正。
司正舉酒,曰:“恭惟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
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為臣盡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鄉裡,無或廢墜,以忝所生。
”誦畢,司正飲酒。
飲畢,以觯授執事者,揖,主、賓皆揖。
複位,主、賓以下皆坐。
供講案,讀《大诰》,主、賓俱起。
讀畢,主、賓俱坐。
讀律令,讀畢,揖,複位。
主、賓皆坐,撤講案。
主獻賓:引贊至主位前,請獻賓;執事者酌酒授主,至賓位前;賓旁立,主置酒于席,僎、介皆酌以酒,揖,複位。
賓酬主:引贊至賓位,請酬主;執事者酌酒授賓,賓至主位前,僎、介從之;主旁立,賓置酒于席,揖,複位。
主、賓以下皆坐,執事者供酒,請飲酒。
酒三行,廚夫獻割,執事者供馔、請馔,執事者供湯、請湯。
歌詩:主、賓皆起,歌《鹿鳴》三章,以鐘鼓為節。
歌畢,揖,複位,主、賓以下皆坐。
執事者按行酌酒,或五行,或七行,供馔,供湯,如初儀。
又歌《四牡》《皇皇者華》,間歌《魚麗》及《南有嘉魚》《南山有台》,俱以鐘鼓為節。
三飯畢,主、賓皆起,唱:“洗爵勿散。
”主、賓望阙謝,行三跪九叩首禮。
仍賓西主東,行四拜禮。
畢,賓辭,主揖,主送賓。
賓、主揖讓而出,至階,揖,平身。
至儀門,至大門,禮同。
至大門外,三揖,賓讓主入,主拱立,賓不顧乃退。
按:近行鄉飲,率皆大賓一人,以緻仕官;介一人,以年高生員;耆一人,以年高耆民;而以教職當僎之位,耆賓當衆賓位,亦禮以義起之意。
謹按:乾隆十八年,粵督班第準禮部咨行,議覆西安藩司張若震條奏一件:“行令各省,轉饬所屬州縣,每歲遵照定例,于正月、十月舉行二次;其賓、介之數,在《儀禮》則有大賓、介賓、衆賓及遵,《禮記》亦稱:設僎以輔主。
《儀禮》之遵,即《禮記》之僎也。
在《學政全書》所載《鄉飲酒圖》,則有大賓、介賓與僎,一賓、二賓、三賓、衆賓,與一僎、二僎、三僎。
考古稽今,從無耆賓之名。
應令各省地方官遴訪紳士之年高德劭者,敦請一人為大賓,士人中舉一人為介賓,耆庶中舉數人為衆賓;至僎之為義,乃公卿大夫之居鄉者,來助主人以樂賓。
《儀禮》注亦稱:或有或無,或來或不來。
是僎本無常數,有則備,無則缺,可也。
至所舉之人,該地方官務須察訪得實,詳報督撫,核實舉行;仍分别賓、僎、介等,先期造具姓名、籍貫清冊,送部存案,以便查核。
如于鄉飲之後,間有過犯,亦應如該布政使所請,即行詳報斥革,咨部除名。
” 鄉射禮 明洪武三年,诏天下儒學就學辟射圃習射,朔、望有試,有司官間暇時,與學宮習射。
射式。
凡樹射鹄,正南北向。
凡置射位于三十步,自後累進至九十步。
凡射,各以鄉官為主射。
凡主射官位于中,諸生位于東西、東西偏及容後。
凡射,二人為耦。
凡賞酒,中的用三爵,中采二爵。
凡司射,必自下而上。
射器。
狐鹄一,其采二,六品至九品射之。
其制:中以皮為的,畫紅、綠二采,周圍飾皮以狐。
布鹄二,有的無采,文武子弟及士民俊秀射之。
其制:以皮為鹄,周圍飾以布。
兕中一,三品至五品用。
其制:以木為之,長一尺二寸,高七寸,前足跪,鑿
府、縣以正印官為主,賓以緻仕官為之,僎擇鄉裡年高有德者,介以次長。
其位:主位東南,賓位西北,僎位東北,介位西南。
屬學官序爵,皆正西向;衆賓序齒,皆正東向。
教官一人,為司正,主揚觯,以罰喧嘩失禮者。
陳鐘鼓,設讀律案于堂中。
前期,執事者陳設坐次,司正率執事者習禮。
至期,主人速賓既至,執事者北向,揖報:“賓至。
”禮生前導出大門外,唱:“主速賓。
”賓西主東,三揖。
至大門,賓、主相向立,揖,平身。
主、賓揖讓而入,至儀門,至階下,禮同。
升堂,鳴鐘鼓,主、賓各就位,行四拜禮。
對拜畢,主、賓以下各就位坐,揚觯。
禮生引司正由西階升,詣堂中,北向立。
主、賓以下皆起,執事者以觯酌酒,授司正。
司正舉酒,曰:“恭惟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
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為臣盡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鄉裡,無或廢墜,以忝所生。
”誦畢,司正飲酒。
飲畢,以觯授執事者,揖,主、賓皆揖。
複位,主、賓以下皆坐。
供講案,讀《大诰》,主、賓俱起。
讀畢,主、賓俱坐。
讀律令,讀畢,揖,複位。
主、賓皆坐,撤講案。
主獻賓:引贊至主位前,請獻賓;執事者酌酒授主,至賓位前;賓旁立,主置酒于席,僎、介皆酌以酒,揖,複位。
賓酬主:引贊至賓位,請酬主;執事者酌酒授賓,賓至主位前,僎、介從之;主旁立,賓置酒于席,揖,複位。
主、賓以下皆坐,執事者供酒,請飲酒。
酒三行,廚夫獻割,執事者供馔、請馔,執事者供湯、請湯。
歌詩:主、賓皆起,歌《鹿鳴》三章,以鐘鼓為節。
歌畢,揖,複位,主、賓以下皆坐。
執事者按行酌酒,或五行,或七行,供馔,供湯,如初儀。
又歌《四牡》《皇皇者華》,間歌《魚麗》及《南有嘉魚》《南山有台》,俱以鐘鼓為節。
三飯畢,主、賓皆起,唱:“洗爵勿散。
”主、賓望阙謝,行三跪九叩首禮。
仍賓西主東,行四拜禮。
畢,賓辭,主揖,主送賓。
賓、主揖讓而出,至階,揖,平身。
至儀門,至大門,禮同。
至大門外,三揖,賓讓主入,主拱立,賓不顧乃退。
按:近行鄉飲,率皆大賓一人,以緻仕官;介一人,以年高生員;耆一人,以年高耆民;而以教職當僎之位,耆賓當衆賓位,亦禮以義起之意。
謹按:乾隆十八年,粵督班第準禮部咨行,議覆西安藩司張若震條奏一件:“行令各省,轉饬所屬州縣,每歲遵照定例,于正月、十月舉行二次;其賓、介之數,在《儀禮》則有大賓、介賓、衆賓及遵,《禮記》亦稱:設僎以輔主。
《儀禮》之遵,即《禮記》之僎也。
在《學政全書》所載《鄉飲酒圖》,則有大賓、介賓與僎,一賓、二賓、三賓、衆賓,與一僎、二僎、三僎。
考古稽今,從無耆賓之名。
應令各省地方官遴訪紳士之年高德劭者,敦請一人為大賓,士人中舉一人為介賓,耆庶中舉數人為衆賓;至僎之為義,乃公卿大夫之居鄉者,來助主人以樂賓。
《儀禮》注亦稱:或有或無,或來或不來。
是僎本無常數,有則備,無則缺,可也。
至所舉之人,該地方官務須察訪得實,詳報督撫,核實舉行;仍分别賓、僎、介等,先期造具姓名、籍貫清冊,送部存案,以便查核。
如于鄉飲之後,間有過犯,亦應如該布政使所請,即行詳報斥革,咨部除名。
” 鄉射禮 明洪武三年,诏天下儒學就學辟射圃習射,朔、望有試,有司官間暇時,與學宮習射。
射式。
凡樹射鹄,正南北向。
凡置射位于三十步,自後累進至九十步。
凡射,各以鄉官為主射。
凡主射官位于中,諸生位于東西、東西偏及容後。
凡射,二人為耦。
凡賞酒,中的用三爵,中采二爵。
凡司射,必自下而上。
射器。
狐鹄一,其采二,六品至九品射之。
其制:中以皮為的,畫紅、綠二采,周圍飾皮以狐。
布鹄二,有的無采,文武子弟及士民俊秀射之。
其制:以皮為鹄,周圍飾以布。
兕中一,三品至五品用。
其制:以木為之,長一尺二寸,高七寸,前足跪,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