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志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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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縣并東莞,廨署荒廢。
八年,複縣治。
九年,知縣李可成捐修。
十年,飓風倒塌,複修。
十五年,飓風傾圮,知縣張明達捐修。
二十五年,飓風毀壞,知縣安定枚捐修。
二十九年,知縣靳文谟捐修頭門、鼓樓。
四十四年,知縣金啟貞捐修川堂。
乾隆二年,知縣何夢篆捐修三堂。
四十二年,知縣蘇燦捐修儀門、大堂。
嘉慶元年,知縣陳兆熙捐修後堂。
十三年,雨倒二堂,知縣白書田重修。
典史廨,在縣治大堂之左,中為大堂,左為客堂,後為寝室,前為吏舍。
教谕署,在縣城南門内和陽街,中為臯比堂,後為内堂,前為儀門,儀門外為大門,大門前為照牆,大堂右為客廳,廳前為土地祠,又前為庠科。
訓導署,在教谕署之右,中為臯比堂,後為内堂,左為客廳,前為大門,又前為照牆。
按:萬曆二年[12],知縣吳大訓建學署于東門内顯甯街王璟祠舊址,左教谕衙,右訓導衙,兩衙總一大門。
萬曆二十三年,知縣喻燭、教谕施孔儉、訓導孫光祚鼎建學宮于海防廳之左[13],因遷教谕衙在尊經閣前,訓導衙在教谕衙前,規制[14]與舊異。
崇祯十五年,知縣周希曜建複文廟于東門外,因遷學署于南門内和陽街,即今學署也。
康熙三年,裁教谕,止存訓導署,亦漸圮。
十六年,複教谕。
十七年,訓導淩相旌修葺。
二十年,飓風傾圮,教谕黃衮裳大為捐修,如今規制。
嘉慶□□年,教谕曾昇平重修。
二十一年,教谕葉新豐重修。
縣丞署,在大鵬所城。
官富巡檢司署,在赤尾村,離縣治三十餘裡。
原署在縣治東南八十裡,為官富寨。
洪武三年,與福永同改為巡司。
衙宇久壞,莅任者多僦居民舍。
康熙十年,巡檢蔣振元捐俸,買赤尾村民地,建造今署。
福永巡檢司署,在福永村南,離縣治三十裡,原為屯門固戍寨。
明洪武三年,改為巡檢司,衙宇二座。
康熙三年,遷界拆毀。
十年,巡檢薛震修複。
武署 遊擊署,在城内永盈街,東莞守禦所之右,海道署側。
明萬曆二十三年,署參将遊擊秦經國建為參将署。
順治七年,風雨頹塌,防守皆僦民房居住。
康熙八年,遊擊尹震捐資修複,堂寝廂庑,一如舊制,并建射圃及敬一亭。
十年,飓毀,遊擊蔡昶修葺。
二十五年,飓毀,遊擊林瑞修葺。
後複圮。
今與守備同住迎恩街。
守備署,在永盈街海道署側,久圮,今住迎恩街。
大鵬參将署,在大鵬所城内。
大鵬守備署,在大鵬所城内。
廢署 海道署,在城内守禦所之右,今已圮廢。
海防廳署,在城南學署左,明末圮廢。
東莞場鹽課司署,原在南門外,山川壇之前,圮廢垂三十餘年。
康熙十八年,場大使周乾改建于城内學署之西北隅海防廳舊址。
乾隆五十四年,奉裁,署廢。
今為鳳岡書院。
歸德場鹽課司署,在縣治西北三十裡臣上村。
乾隆五十四年,奉裁,署廢。
永盈倉大使署,原在縣治之後。
明正統元年建。
萬曆元年,改遷于城西城隍廟之左。
崇祯十五年,裁汰。
久廢。
大鵬倉大使署,在大鵬所城内,與永盈大使同設。
崇祯十五年,裁汰。
久廢。
陰陽、醫學舍,舊在縣門左,今廢。
備倭總兵署,在城内東南隅。
明正德五年,總兵王德化建。
嘉靖四十三年,罷備倭,改參将署。
久廢。
參将署,舊在城内東南隅總兵署舊址。
萬曆二十三年,以其地改建學宮,遷于城内東北隅永盈街,即今遊擊圮署。
東莞守禦所署,在城内永盈街,原與參将署峙,明末圮廢。
備倭把總署,在城外西南隅,圮廢。
左營千總署,在城西三官堂右,今圮。
學校 學宮,在邑城東門外,坐文岡而朝杯渡。
明萬曆元年,知縣吳大訓、教谕俞香建。
二十三年,知縣喻燭、教谕施孔儉、訓導孫光祚以殿宇傾圮,改建于城南海防廳之左。
知縣李汝祥相繼成之。
崇祯十五年,知縣周希曜以科目不振,為學官風水之故,捐赀題助,建複于東門之外。
康熙十年,飓圮,知縣李可成詳修,未果。
十五年,海氛入寇,片瓦無存。
十八年,知縣張明達捐俸倡修。
越歲,教谕黃衮裳到任,力襄之。
二十一年,報竣。
乾隆四十七年,知縣吳沂重修。
四十九年,知縣李大根相繼成之,遂如今制。
中為先師大成殿,前為露台,護以石欄,兩腋為從祀東西庑,庑盡處為戟門,東為名宦祠,西為鄉賢祠,左右相對為官廳,南為泮池,跨以石橋,又南為棂星門,垣柱皆以石。
正殿後為崇聖祠,又後為尊經閣,閣東為孝弟祠,西為忠義祠;正殿左為明倫堂,後為進德、修業兩齋,又後為文昌樓,樓之東南隅為土地祠;正殿右為關帝殿,後為三代殿,殿西為守學門役房。
周遭缭以紅牆,其南護以石欄,欄外有池。
規模壯偉,棟宇巍峨。
康熙二十五年,欽頒“萬世師表”匾額。
雍正三年,欽頒“生民未有”匾額。
乾隆三年,欽頒“與天地參”匾額,并“氣備四時,與天地日月鬼神合其德;教垂萬世,繼堯舜禹湯文武作之師”對聯。
嘉慶□□年,欽頒“聖集大成”匾額。
壇廟 社稷壇,在城外西南隅。
萬曆元年,知縣吳大訓建。
東西各二丈,南北如之,高二尺有奇,各二級;壇外缭以垣,垣外有門,以時啟閉。
其制北向,祭時由北門入,神牌以木為之,高二尺五寸,闊四寸五分,厚九分。
趺座高四寸五分,闊八寸五分,厚四寸五分。
其上書神号,一曰“縣社之神”,一曰“縣稷之神”,俱朱漆書金字,并列壇上,社西稷東。
祭畢,藏主于庫。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南門外崇鎮鋪,汪劉二公祠之側。
萬曆元年,知縣吳大訓建。
其制向南,
八年,複縣治。
九年,知縣李可成捐修。
十年,飓風倒塌,複修。
十五年,飓風傾圮,知縣張明達捐修。
二十五年,飓風毀壞,知縣安定枚捐修。
二十九年,知縣靳文谟捐修頭門、鼓樓。
四十四年,知縣金啟貞捐修川堂。
乾隆二年,知縣何夢篆捐修三堂。
四十二年,知縣蘇燦捐修儀門、大堂。
嘉慶元年,知縣陳兆熙捐修後堂。
十三年,雨倒二堂,知縣白書田重修。
典史廨,在縣治大堂之左,中為大堂,左為客堂,後為寝室,前為吏舍。
教谕署,在縣城南門内和陽街,中為臯比堂,後為内堂,前為儀門,儀門外為大門,大門前為照牆,大堂右為客廳,廳前為土地祠,又前為庠科。
訓導署,在教谕署之右,中為臯比堂,後為内堂,左為客廳,前為大門,又前為照牆。
按:萬曆二年[12],知縣吳大訓建學署于東門内顯甯街王璟祠舊址,左教谕衙,右訓導衙,兩衙總一大門。
萬曆二十三年,知縣喻燭、教谕施孔儉、訓導孫光祚鼎建學宮于海防廳之左[13],因遷教谕衙在尊經閣前,訓導衙在教谕衙前,規制[14]與舊異。
崇祯十五年,知縣周希曜建複文廟于東門外,因遷學署于南門内和陽街,即今學署也。
康熙三年,裁教谕,止存訓導署,亦漸圮。
十六年,複教谕。
十七年,訓導淩相旌修葺。
二十年,飓風傾圮,教谕黃衮裳大為捐修,如今規制。
嘉慶□□年,教谕曾昇平重修。
二十一年,教谕葉新豐重修。
縣丞署,在大鵬所城。
官富巡檢司署,在赤尾村,離縣治三十餘裡。
原署在縣治東南八十裡,為官富寨。
洪武三年,與福永同改為巡司。
衙宇久壞,莅任者多僦居民舍。
康熙十年,巡檢蔣振元捐俸,買赤尾村民地,建造今署。
福永巡檢司署,在福永村南,離縣治三十裡,原為屯門固戍寨。
明洪武三年,改為巡檢司,衙宇二座。
康熙三年,遷界拆毀。
十年,巡檢薛震修複。
武署 遊擊署,在城内永盈街,東莞守禦所之右,海道署側。
明萬曆二十三年,署參将遊擊秦經國建為參将署。
順治七年,風雨頹塌,防守皆僦民房居住。
康熙八年,遊擊尹震捐資修複,堂寝廂庑,一如舊制,并建射圃及敬一亭。
十年,飓毀,遊擊蔡昶修葺。
二十五年,飓毀,遊擊林瑞修葺。
後複圮。
今與守備同住迎恩街。
守備署,在永盈街海道署側,久圮,今住迎恩街。
大鵬參将署,在大鵬所城内。
大鵬守備署,在大鵬所城内。
廢署 海道署,在城内守禦所之右,今已圮廢。
海防廳署,在城南學署左,明末圮廢。
東莞場鹽課司署,原在南門外,山川壇之前,圮廢垂三十餘年。
康熙十八年,場大使周乾改建于城内學署之西北隅海防廳舊址。
乾隆五十四年,奉裁,署廢。
今為鳳岡書院。
歸德場鹽課司署,在縣治西北三十裡臣上村。
乾隆五十四年,奉裁,署廢。
永盈倉大使署,原在縣治之後。
明正統元年建。
萬曆元年,改遷于城西城隍廟之左。
崇祯十五年,裁汰。
久廢。
大鵬倉大使署,在大鵬所城内,與永盈大使同設。
崇祯十五年,裁汰。
久廢。
陰陽、醫學舍,舊在縣門左,今廢。
備倭總兵署,在城内東南隅。
明正德五年,總兵王德化建。
嘉靖四十三年,罷備倭,改參将署。
久廢。
參将署,舊在城内東南隅總兵署舊址。
萬曆二十三年,以其地改建學宮,遷于城内東北隅永盈街,即今遊擊圮署。
東莞守禦所署,在城内永盈街,原與參将署峙,明末圮廢。
備倭把總署,在城外西南隅,圮廢。
左營千總署,在城西三官堂右,今圮。
學校 學宮,在邑城東門外,坐文岡而朝杯渡。
明萬曆元年,知縣吳大訓、教谕俞香建。
二十三年,知縣喻燭、教谕施孔儉、訓導孫光祚以殿宇傾圮,改建于城南海防廳之左。
知縣李汝祥相繼成之。
崇祯十五年,知縣周希曜以科目不振,為學官風水之故,捐赀題助,建複于東門之外。
康熙十年,飓圮,知縣李可成詳修,未果。
十五年,海氛入寇,片瓦無存。
十八年,知縣張明達捐俸倡修。
越歲,教谕黃衮裳到任,力襄之。
二十一年,報竣。
乾隆四十七年,知縣吳沂重修。
四十九年,知縣李大根相繼成之,遂如今制。
中為先師大成殿,前為露台,護以石欄,兩腋為從祀東西庑,庑盡處為戟門,東為名宦祠,西為鄉賢祠,左右相對為官廳,南為泮池,跨以石橋,又南為棂星門,垣柱皆以石。
正殿後為崇聖祠,又後為尊經閣,閣東為孝弟祠,西為忠義祠;正殿左為明倫堂,後為進德、修業兩齋,又後為文昌樓,樓之東南隅為土地祠;正殿右為關帝殿,後為三代殿,殿西為守學門役房。
周遭缭以紅牆,其南護以石欄,欄外有池。
規模壯偉,棟宇巍峨。
康熙二十五年,欽頒“萬世師表”匾額。
雍正三年,欽頒“生民未有”匾額。
乾隆三年,欽頒“與天地參”匾額,并“氣備四時,與天地日月鬼神合其德;教垂萬世,繼堯舜禹湯文武作之師”對聯。
嘉慶□□年,欽頒“聖集大成”匾額。
壇廟 社稷壇,在城外西南隅。
萬曆元年,知縣吳大訓建。
東西各二丈,南北如之,高二尺有奇,各二級;壇外缭以垣,垣外有門,以時啟閉。
其制北向,祭時由北門入,神牌以木為之,高二尺五寸,闊四寸五分,厚九分。
趺座高四寸五分,闊八寸五分,厚四寸五分。
其上書神号,一曰“縣社之神”,一曰“縣稷之神”,俱朱漆書金字,并列壇上,社西稷東。
祭畢,藏主于庫。
風雲雷雨山川壇,在南門外崇鎮鋪,汪劉二公祠之側。
萬曆元年,知縣吳大訓建。
其制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