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志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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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典[1] 世祖章皇帝、聖祖仁皇帝、世宗憲皇帝、高宗純皇帝、今上皇帝
世祖章皇帝
卧碑
順治九年二月,禮部題奉[2]欽依[3]刊立卧碑,曉示生員: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廪膳,設學院、學道、學官以教之,各衙門以禮相待,全要養成賢才,以供朝廷之用。
諸生皆當上報國恩,下立人品。
所有教條,開列于後: 一、生員之家,父母賢知者,子當受教;父母愚魯,或有非為者,子既讀書明理,當再三懇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員立志,當學為忠臣清官。
書史所載忠清事迹,務須互相講究,凡利國愛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員居心忠厚,正直讀書,方有實用,出仕必作良吏。
若心術邪刻,讀書必無成就,為官必取禍患。
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殺其身,常宜[4]思省。
一、生員不可幹求官長,交結勢要,希圖進身。
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員當愛身忍性。
凡有官司,衙門不可輕入。
即有切己之事,止許家人代告,不許幹與。
他人詞訟,亦不許牽生員作證。
一、為學當敬先生。
若講說,皆須誠心聽受。
如有未明,當從容再問,毋妄行辯難。
為師者亦當盡心教訓,勿緻怠惰。
一、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
如有一言建白,以違制論,黜革治罪[5]。
一、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
所作文字,不許妄行刊刻。
違者,聽提調官治罪。
聖祖仁皇帝 上谕十六條康熙九年[6] 敦孝弟以重人倫,笃宗族以昭雍睦,和鄉黨以息争訟,重農桑以足衣食,尚節儉以惜财用,隆學校以端士習,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志,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善良,誡窩[7]逃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聯保甲以弭盜賊,解仇忿以重身命。
禦制訓饬士子文康熙四十一年 國家建立學校,原以興行教化,作育人材,典至渥也。
朕臨禦以來,隆重師儒,加意庠序。
近複慎簡學使,厘剔弊端,務期[8]風教修明,賢才蔚起,庶幾《棫樸》作人之意。
乃比年士習未端,儒效罕著。
雖因内外臣工奉行未能盡善,亦由爾諸生積锢已久,猝難改易之故也。
茲特親制訓言,再加警饬,爾諸生其敬聽之: 從來學者,先立品行,次及文學。
學術事功,源委有序。
爾諸生幼聞庭訓,長列宮牆,朝夕誦讀,甯無講究?必也躬修實踐,砥砺廉隅,敦孝順以事親,秉忠貞以立志。
窮經考業,勿雜荒誕之談;取友親師,悉化驕盈之氣。
文章歸于醇雅,毋事浮華;軌度式于規繩,最防蕩轶。
子衿佻達,自昔所譏。
苟行止有虧,雖讀書何益!若夫宅心弗淑,行己多愆,或蜚語流言,脅制官長;或隐糧包訟,出入公門;或唆撥奸猾,欺孤淩弱;或招呼朋類,結社邀盟。
乃如之人,名教不容,鄉黨勿齒。
縱幸脫褫撲,濫竊章縫,返之于衷,甯無愧乎?況乎鄉、會科名,乃掄才大典,關系尤巨。
士子果有真才實學,何患困不逢年?顧乃标榜虛名,暗通聲氣,夤緣詭遇,罔顧身家;又或改竄鄉貫,希圖進取,嚣淩騰沸,網利營私。
種種弊端,深可痛恨。
且夫士子出身之始,尤貴以正。
若茲厥初拜獻,便已作奸犯科,則異時敗檢逾閑,何所不至!又安望其秉公持正,為國家宣猷樹績,膺後先疏附之選哉! 朕用嘉惠爾等,故不禁反複惓惓。
茲訓言頒到,爾等務共體朕心,恪遵明訓,一切痛加改省,争自濯磨,積行勤學,以圖上進。
國家三年登造,束帛弓旌,不特爾身有榮,即爾祖、父,亦增光寵矣!逢時得志,甯俟他求哉!若仍視為具文,玩愒勿儆,毀方躍冶,暴棄自甘,則是爾等冥頑無知,終不能率[9]教也。
既負栽培,複甘罪戾,王章具在,朕亦不能為爾等寬矣。
自茲以往,内而國學,外而直省鄉校,凡學臣師長,皆有司铎之責者,并宜傳集諸生,多方董勸,以副朕懷[10]。
否則職業勿修,咎亦難逭,勿謂朕言之不預也。
爾多士尚敬聽之哉! 世宗憲皇帝 谕知州、知縣雍正元年 朕惟國家首重吏治。
爾州牧縣令,乃親民之官,吏治之始基也。
貢賦獄訟,爾實司之。
品秩雖卑,職任綦重。
州縣官賢,則民先受其利;州縣官不肖,則民先受其害。
膺茲任者,當體朝廷惠養元元之意,以愛民為先務,周察蔀屋,綏輯鄉裡。
治行果有其實,循卓自有其名。
非内聚賄而外幹譽,謂之名實兼收也。
全省吏治,如作室然:督撫其棟梁也,司道其垣墉也,州縣其基址也。
《書》雲:“民惟邦本,本固邦甯。
”夫所以固邦本者在吏治,而吏治之本在州縣。
苟州縣之品行不端,猶基不立,則室不固,庸有濟乎?皇考臨禦六十一年,灼知州縣之重,特行引見,咨詢明試,至詳至慎。
其有廉能之員,每不次超擢,以示鼓勵。
今海内群黎,皆皇考所懷保也。
朕膺宗社重寄,思缵皇考之治功。
惟爾州縣諸臣,具有父母斯民之責,其為朕立之基址,以固邦本焉。
誠能潔己奉公,實心盡職,一州一縣之中,興仁興讓,教孝教忠,物阜民安,刑清訟簡,朕将升之朝甯,用作股肱。
如或罔念民瘼,恣意貪婪,或朘削肥家,或濫刑逞虐,或借刻以為清,或恃才而多事,或谄媚上司以貪位,或任縱胥吏以擾民,或徇私逞欲以上虧國帑,王章具在,豈爾貸與!更有任州縣時,私肥己橐,而漫雲“且俟顯要,方立名節”者,其與初市清名、晚而改操之人,何以異哉?至于錢糧,其關系尤重。
絲毫顆粒,皆百姓之脂膏,增一分則民受一分之累,減一分則民沾一分之澤。
前有請暫加火耗、抵補虧空帑項者,皇考示谕在廷,不允其請,爾諸臣共聞之矣。
今州縣火耗,任意加增,視為成例,民何以堪乎?嗣後斷宜禁止。
或被上司察核,或被科道糾參,必從重治罪,決不寬貸!夫欲清虧空之源,莫如節儉正直。
節儉則用無不足,正直則上官不可幹以私。
若朘小民之生,以飽上官之貪欲;冒不測之罪,以快一時之奢侈,豈砥砺廉隅、為民父母之道乎?爾州縣等官,其恪共乃職,勿贻罪戾,毋謂地遠官卑,朕不及察其賢否也。
特谕。
谕開墾雍正元年 谕:朕臨禦以來,宵旰憂勤,凡有益于民生者,無不廣為籌度。
因念國家承平日久,生齒殷繁,土地所出,僅可贍給,偶遇荒歉,民食維艱,将來戶口日滋,何以為業?惟開墾一事,于百姓最有裨益。
但向來開墾之弊,自州縣以至督撫,俱需索陋規,緻墾荒之費浮于買價,百姓畏縮不前,往往膏腴荒棄,豈不可惜?嗣後各省凡有可墾之處,聽民相度地宜,自墾自報。
地方官不得勒索,吏胥亦不得阻撓。
至升科之例,水田仍以六年起科,旱田以十年起科,着著為定例。
其府州縣官能勸谕百姓開墾地畝多者,準令議叙;督撫大吏能督率各屬開墾地畝多者,亦準議叙。
務使野無曠土,家給人足,以副朕富民阜俗之意。
特谕。
禁現任官立生祠、書院雍正元年[11] 上谕:人臣膺命效職,果能實心愛民,清白自矢,則官去民思。
《甘棠》留詠,有愈久而不能忘者,從古有之。
若今之生祠、書院,不知始自何人。
自督撫、提鎮,以及監司、守令,所在多有。
究其實,不過官員在任之時,或系下屬獻媚逢迎,或地方紳衿逢迎,甚至[12]有出入公門、包攬詞訟之輩,倡議糾合,假公派費,占地興工,甚至園囿亭台,窮極華麗,勞民傷财,一無顧惜。
及其後,或為宴會遊玩之場,或本官竟據為産業。
考其年月,則官員去任之後,百姓追思而特為興造者甚少。
此事向曾禁止,而踵弊如故,當再為嚴饬。
嗣後如有仍造生祠、書院者,或經告發,或被糾參,即将本官及為首之人嚴加議處。
其現在之生祠、書院,如果系名宦去任之後,民間追思蓋造者,準其存留。
其餘俱着地方官查明,一概改為别用,或為義學,延師授徒,以廣文教。
如此,則以無用為有用,以惜民财力,杜絕虛浮,于地方風俗大有裨益。
特谕。
谕勸農雍正二年 上谕:朕惟撫養元元之道,足用為先。
朕自臨禦以來,無刻不廑念民依,重農務本,業已三令五申矣。
但我國家休養生息,數十年來,戶口日繁,而土田止有此數,非率天下農民竭力耕耘,兼收倍獲,欲家室盈甯,必不可得。
《周官》所載巡稼之官,不一而足。
又有保介、田畯,日在田間,皆為課農設也。
今課農雖無專官,然自督撫以下,孰不兼此任也?其各督率有司,悉心相勸,并不時咨訪疾苦。
有絲毫妨于農業者,必為除去。
仍于每鄉中擇一二老農之勤勞作苦者,優其獎賞,以示鼓勵。
如此,則農民知勸,而惰者可化為勤矣。
再舍旁田畔,以及荒山不可耕種之處,度量土宜,種植樹木。
桑柘可以飼蠶,棗栗可以佐食,柏桐可以資用,即榛楛雜木亦足以供炊爨。
其令有司督率指畫,課令種植。
仍嚴禁非時之斧斤、牛羊之踐踏、奸徒之盜竊,亦為民利不小[13]。
至孳養牲畜,如北方之羊、南方之彘,牧養如法,乳字以時,于生計不無裨益。
總之,小民至愚,經營衣食,非不迫切,而于目前自然之利,反多忽略。
所賴親民之官,委曲周詳,多方勸導,庶使踴躍争先,人力無遺,而地利始盡。
不惟民生可厚,風俗亦可還淳。
爾督撫等官,各體朕惓惓愛民之意,實心奉行。
倘視為具文,苟且塗飾,或反以擾民,則尤其不可也。
谕沿海居民敬神雍正二年 上谕沿海居民人等:朕思天地之間,惟此五行之理,人得之以生全,物得之以長養。
而主宰五行者,不外夫陰陽。
陰陽者,即鬼神之謂也。
孔子言:“鬼神之德,體物而不可遺。
”豈神道設教哉?蓋以鬼神之事,即天地之理,故不可以偶忽也。
凡小而丘陵,大而川嶽,莫不有神焉主之,故皆[14]當敬信而尊事,況海為四渎之歸宿乎!使以為不足敬,則堯舜之君,何以望[15]秩于山川;文武之君,何以懷柔百神,及河喬嶽?今愚民昧于此理,往往信[16]淫祀,而不信明神,傲慢亵渎,緻幹天譴。
夫善人多,而不善人少,則天降之福,即稍有不善者,亦蒙其庇;不善人多,而善人少,則天降之罰,雖善者亦被其殃。
近者江南奏[17]報:上海、崇明諸處,海水泛溢。
浙江又奏[18]報:海甯、海鹽、平湖、會稽等處,海水沖決堤防,緻傷田禾。
朕痛切民隐,憂心孔殷。
水患雖關乎天[19]數,或亦由近海居民平日享安瀾之福,絕不念神明庇護之力,傲慢亵渎者有之。
夫敬神固理所當然,而趨福避禍之道,即在乎此。
能敬則謂之順天,不敬則謂之亵天。
亵天之人,顧可望綏甯之福乎?《詩》曰:“敬天之怒,無敢戲豫[20]。
”又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
”朕固當朝乾夕惕,不遑甯處,以敬承天意。
亦願爾百姓共凜此言,内盡其心,外盡其禮,敬神如神在,以[21]至誠昭事,而不徒尚乎虛文。
人意即神意,一念之感格,自足以緻休祥,豈獨一家一鄉之被其澤哉!爾百姓果能人人心存敬畏,必獲永慶安瀾。
著該督撫将此谕旨,令該地方官家谕戶曉,俾沿海居民一體知悉。
特谕。
谕教士子責成學臣、教職雍正四年 谕:為士者,乃四民之首,一方之望。
凡屬編氓,皆遵之奉之,以為讀聖賢之書,列膠庠之選,其所言所行,俱可為鄉人法則也。
故必敦品勵學,謹言慎行,不愧端人正士,然後以聖賢《詩》《書》之道,開示愚民,則民必聽從其言,服習其教,相率而歸于謹厚。
或小民偶有不善之事,即懷愧恥之心,相戒勿令某人知之,如古人之往事,則民風何患不淳,世道何患不複古耶?朕觀今日之士子,雖不乏閉門勤修、讀書立品之輩,而蕩檢逾閑、不顧名節者,亦複不少。
或出入官署,包攬詞訟;或武斷鄉曲,欺壓平民;或違抗錢糧,藐視國法;或代民納課,私潤身家。
種種卑污下賤之事,難以悉數。
彼為民者,見士子誦讀聖賢之書,而行止尚且如此,則必薄待讀書之人,而并輕視聖賢之書矣!士習不端,民風何由而正?其間關系,極為重大。
朕自即位以來,加恩學校,培養人材,所以教育士子者,無所不至。
宜乎天下之士,皆鼓舞奮興,争自濯磨,盡去其佻達之習矣!而内外諸臣條奏中,胪列諸生之劣迹,請行嚴懲者甚多。
朕思轉移化導之法,當先端其本源。
教官者,多士之儀型也;學臣者,教官之表率也。
教官多屬中材,又或年齒衰邁,貪位竊祿,與士子為朋俦,視考課為故套;而學臣又但以衡文為事,任教官之因循怠惰,苟且塞責,漫不加察。
所以倡率之本不立,無怪乎士習之不端,而風俗之未淳也! 朕孜孜圖治,欲四海之大,萬民之衆,皆向風而慕義,革薄而從忠,故特簡督學之臣,慎重教官[22]之職。
欲使自上而下,端本澄源,以收實效也。
凡為學臣者,務使持公秉正,宣揚風化,于教官之稱職者即加薦拔,溺職者即行參革。
為教官者,訓誨士子,悉秉誠心,如父兄之督課子弟。
至
諸生皆當上報國恩,下立人品。
所有教條,開列于後: 一、生員之家,父母賢知者,子當受教;父母愚魯,或有非為者,子既讀書明理,當再三懇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員立志,當學為忠臣清官。
書史所載忠清事迹,務須互相講究,凡利國愛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員居心忠厚,正直讀書,方有實用,出仕必作良吏。
若心術邪刻,讀書必無成就,為官必取禍患。
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殺其身,常宜[4]思省。
一、生員不可幹求官長,交結勢要,希圖進身。
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員當愛身忍性。
凡有官司,衙門不可輕入。
即有切己之事,止許家人代告,不許幹與。
他人詞訟,亦不許牽生員作證。
一、為學當敬先生。
若講說,皆須誠心聽受。
如有未明,當從容再問,毋妄行辯難。
為師者亦當盡心教訓,勿緻怠惰。
一、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
如有一言建白,以違制論,黜革治罪[5]。
一、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
所作文字,不許妄行刊刻。
違者,聽提調官治罪。
聖祖仁皇帝 上谕十六條康熙九年[6] 敦孝弟以重人倫,笃宗族以昭雍睦,和鄉黨以息争訟,重農桑以足衣食,尚節儉以惜财用,隆學校以端士習,黜異端以崇正學,講法律以儆愚頑,明禮讓以厚風俗,務本業以定民志,訓子弟以禁非為,息誣告以全善良,誡窩[7]逃以免株連,完錢糧以省催科,聯保甲以弭盜賊,解仇忿以重身命。
禦制訓饬士子文康熙四十一年 國家建立學校,原以興行教化,作育人材,典至渥也。
朕臨禦以來,隆重師儒,加意庠序。
近複慎簡學使,厘剔弊端,務期[8]風教修明,賢才蔚起,庶幾《棫樸》作人之意。
乃比年士習未端,儒效罕著。
雖因内外臣工奉行未能盡善,亦由爾諸生積锢已久,猝難改易之故也。
茲特親制訓言,再加警饬,爾諸生其敬聽之: 從來學者,先立品行,次及文學。
學術事功,源委有序。
爾諸生幼聞庭訓,長列宮牆,朝夕誦讀,甯無講究?必也躬修實踐,砥砺廉隅,敦孝順以事親,秉忠貞以立志。
窮經考業,勿雜荒誕之談;取友親師,悉化驕盈之氣。
文章歸于醇雅,毋事浮華;軌度式于規繩,最防蕩轶。
子衿佻達,自昔所譏。
苟行止有虧,雖讀書何益!若夫宅心弗淑,行己多愆,或蜚語流言,脅制官長;或隐糧包訟,出入公門;或唆撥奸猾,欺孤淩弱;或招呼朋類,結社邀盟。
乃如之人,名教不容,鄉黨勿齒。
縱幸脫褫撲,濫竊章縫,返之于衷,甯無愧乎?況乎鄉、會科名,乃掄才大典,關系尤巨。
士子果有真才實學,何患困不逢年?顧乃标榜虛名,暗通聲氣,夤緣詭遇,罔顧身家;又或改竄鄉貫,希圖進取,嚣淩騰沸,網利營私。
種種弊端,深可痛恨。
且夫士子出身之始,尤貴以正。
若茲厥初拜獻,便已作奸犯科,則異時敗檢逾閑,何所不至!又安望其秉公持正,為國家宣猷樹績,膺後先疏附之選哉! 朕用嘉惠爾等,故不禁反複惓惓。
茲訓言頒到,爾等務共體朕心,恪遵明訓,一切痛加改省,争自濯磨,積行勤學,以圖上進。
國家三年登造,束帛弓旌,不特爾身有榮,即爾祖、父,亦增光寵矣!逢時得志,甯俟他求哉!若仍視為具文,玩愒勿儆,毀方躍冶,暴棄自甘,則是爾等冥頑無知,終不能率[9]教也。
既負栽培,複甘罪戾,王章具在,朕亦不能為爾等寬矣。
自茲以往,内而國學,外而直省鄉校,凡學臣師長,皆有司铎之責者,并宜傳集諸生,多方董勸,以副朕懷[10]。
否則職業勿修,咎亦難逭,勿謂朕言之不預也。
爾多士尚敬聽之哉! 世宗憲皇帝 谕知州、知縣雍正元年 朕惟國家首重吏治。
爾州牧縣令,乃親民之官,吏治之始基也。
貢賦獄訟,爾實司之。
品秩雖卑,職任綦重。
州縣官賢,則民先受其利;州縣官不肖,則民先受其害。
膺茲任者,當體朝廷惠養元元之意,以愛民為先務,周察蔀屋,綏輯鄉裡。
治行果有其實,循卓自有其名。
非内聚賄而外幹譽,謂之名實兼收也。
全省吏治,如作室然:督撫其棟梁也,司道其垣墉也,州縣其基址也。
《書》雲:“民惟邦本,本固邦甯。
”夫所以固邦本者在吏治,而吏治之本在州縣。
苟州縣之品行不端,猶基不立,則室不固,庸有濟乎?皇考臨禦六十一年,灼知州縣之重,特行引見,咨詢明試,至詳至慎。
其有廉能之員,每不次超擢,以示鼓勵。
今海内群黎,皆皇考所懷保也。
朕膺宗社重寄,思缵皇考之治功。
惟爾州縣諸臣,具有父母斯民之責,其為朕立之基址,以固邦本焉。
誠能潔己奉公,實心盡職,一州一縣之中,興仁興讓,教孝教忠,物阜民安,刑清訟簡,朕将升之朝甯,用作股肱。
如或罔念民瘼,恣意貪婪,或朘削肥家,或濫刑逞虐,或借刻以為清,或恃才而多事,或谄媚上司以貪位,或任縱胥吏以擾民,或徇私逞欲以上虧國帑,王章具在,豈爾貸與!更有任州縣時,私肥己橐,而漫雲“且俟顯要,方立名節”者,其與初市清名、晚而改操之人,何以異哉?至于錢糧,其關系尤重。
絲毫顆粒,皆百姓之脂膏,增一分則民受一分之累,減一分則民沾一分之澤。
前有請暫加火耗、抵補虧空帑項者,皇考示谕在廷,不允其請,爾諸臣共聞之矣。
今州縣火耗,任意加增,視為成例,民何以堪乎?嗣後斷宜禁止。
或被上司察核,或被科道糾參,必從重治罪,決不寬貸!夫欲清虧空之源,莫如節儉正直。
節儉則用無不足,正直則上官不可幹以私。
若朘小民之生,以飽上官之貪欲;冒不測之罪,以快一時之奢侈,豈砥砺廉隅、為民父母之道乎?爾州縣等官,其恪共乃職,勿贻罪戾,毋謂地遠官卑,朕不及察其賢否也。
特谕。
谕開墾雍正元年 谕:朕臨禦以來,宵旰憂勤,凡有益于民生者,無不廣為籌度。
因念國家承平日久,生齒殷繁,土地所出,僅可贍給,偶遇荒歉,民食維艱,将來戶口日滋,何以為業?惟開墾一事,于百姓最有裨益。
但向來開墾之弊,自州縣以至督撫,俱需索陋規,緻墾荒之費浮于買價,百姓畏縮不前,往往膏腴荒棄,豈不可惜?嗣後各省凡有可墾之處,聽民相度地宜,自墾自報。
地方官不得勒索,吏胥亦不得阻撓。
至升科之例,水田仍以六年起科,旱田以十年起科,着著為定例。
其府州縣官能勸谕百姓開墾地畝多者,準令議叙;督撫大吏能督率各屬開墾地畝多者,亦準議叙。
務使野無曠土,家給人足,以副朕富民阜俗之意。
特谕。
禁現任官立生祠、書院雍正元年[11] 上谕:人臣膺命效職,果能實心愛民,清白自矢,則官去民思。
《甘棠》留詠,有愈久而不能忘者,從古有之。
若今之生祠、書院,不知始自何人。
自督撫、提鎮,以及監司、守令,所在多有。
究其實,不過官員在任之時,或系下屬獻媚逢迎,或地方紳衿逢迎,甚至[12]有出入公門、包攬詞訟之輩,倡議糾合,假公派費,占地興工,甚至園囿亭台,窮極華麗,勞民傷财,一無顧惜。
及其後,或為宴會遊玩之場,或本官竟據為産業。
考其年月,則官員去任之後,百姓追思而特為興造者甚少。
此事向曾禁止,而踵弊如故,當再為嚴饬。
嗣後如有仍造生祠、書院者,或經告發,或被糾參,即将本官及為首之人嚴加議處。
其現在之生祠、書院,如果系名宦去任之後,民間追思蓋造者,準其存留。
其餘俱着地方官查明,一概改為别用,或為義學,延師授徒,以廣文教。
如此,則以無用為有用,以惜民财力,杜絕虛浮,于地方風俗大有裨益。
特谕。
谕勸農雍正二年 上谕:朕惟撫養元元之道,足用為先。
朕自臨禦以來,無刻不廑念民依,重農務本,業已三令五申矣。
但我國家休養生息,數十年來,戶口日繁,而土田止有此數,非率天下農民竭力耕耘,兼收倍獲,欲家室盈甯,必不可得。
《周官》所載巡稼之官,不一而足。
又有保介、田畯,日在田間,皆為課農設也。
今課農雖無專官,然自督撫以下,孰不兼此任也?其各督率有司,悉心相勸,并不時咨訪疾苦。
有絲毫妨于農業者,必為除去。
仍于每鄉中擇一二老農之勤勞作苦者,優其獎賞,以示鼓勵。
如此,則農民知勸,而惰者可化為勤矣。
再舍旁田畔,以及荒山不可耕種之處,度量土宜,種植樹木。
桑柘可以飼蠶,棗栗可以佐食,柏桐可以資用,即榛楛雜木亦足以供炊爨。
其令有司督率指畫,課令種植。
仍嚴禁非時之斧斤、牛羊之踐踏、奸徒之盜竊,亦為民利不小[13]。
至孳養牲畜,如北方之羊、南方之彘,牧養如法,乳字以時,于生計不無裨益。
總之,小民至愚,經營衣食,非不迫切,而于目前自然之利,反多忽略。
所賴親民之官,委曲周詳,多方勸導,庶使踴躍争先,人力無遺,而地利始盡。
不惟民生可厚,風俗亦可還淳。
爾督撫等官,各體朕惓惓愛民之意,實心奉行。
倘視為具文,苟且塗飾,或反以擾民,則尤其不可也。
谕沿海居民敬神雍正二年 上谕沿海居民人等:朕思天地之間,惟此五行之理,人得之以生全,物得之以長養。
而主宰五行者,不外夫陰陽。
陰陽者,即鬼神之謂也。
孔子言:“鬼神之德,體物而不可遺。
”豈神道設教哉?蓋以鬼神之事,即天地之理,故不可以偶忽也。
凡小而丘陵,大而川嶽,莫不有神焉主之,故皆[14]當敬信而尊事,況海為四渎之歸宿乎!使以為不足敬,則堯舜之君,何以望[15]秩于山川;文武之君,何以懷柔百神,及河喬嶽?今愚民昧于此理,往往信[16]淫祀,而不信明神,傲慢亵渎,緻幹天譴。
夫善人多,而不善人少,則天降之福,即稍有不善者,亦蒙其庇;不善人多,而善人少,則天降之罰,雖善者亦被其殃。
近者江南奏[17]報:上海、崇明諸處,海水泛溢。
浙江又奏[18]報:海甯、海鹽、平湖、會稽等處,海水沖決堤防,緻傷田禾。
朕痛切民隐,憂心孔殷。
水患雖關乎天[19]數,或亦由近海居民平日享安瀾之福,絕不念神明庇護之力,傲慢亵渎者有之。
夫敬神固理所當然,而趨福避禍之道,即在乎此。
能敬則謂之順天,不敬則謂之亵天。
亵天之人,顧可望綏甯之福乎?《詩》曰:“敬天之怒,無敢戲豫[20]。
”又曰:“畏天之威,于時保之。
”朕固當朝乾夕惕,不遑甯處,以敬承天意。
亦願爾百姓共凜此言,内盡其心,外盡其禮,敬神如神在,以[21]至誠昭事,而不徒尚乎虛文。
人意即神意,一念之感格,自足以緻休祥,豈獨一家一鄉之被其澤哉!爾百姓果能人人心存敬畏,必獲永慶安瀾。
著該督撫将此谕旨,令該地方官家谕戶曉,俾沿海居民一體知悉。
特谕。
谕教士子責成學臣、教職雍正四年 谕:為士者,乃四民之首,一方之望。
凡屬編氓,皆遵之奉之,以為讀聖賢之書,列膠庠之選,其所言所行,俱可為鄉人法則也。
故必敦品勵學,謹言慎行,不愧端人正士,然後以聖賢《詩》《書》之道,開示愚民,則民必聽從其言,服習其教,相率而歸于謹厚。
或小民偶有不善之事,即懷愧恥之心,相戒勿令某人知之,如古人之往事,則民風何患不淳,世道何患不複古耶?朕觀今日之士子,雖不乏閉門勤修、讀書立品之輩,而蕩檢逾閑、不顧名節者,亦複不少。
或出入官署,包攬詞訟;或武斷鄉曲,欺壓平民;或違抗錢糧,藐視國法;或代民納課,私潤身家。
種種卑污下賤之事,難以悉數。
彼為民者,見士子誦讀聖賢之書,而行止尚且如此,則必薄待讀書之人,而并輕視聖賢之書矣!士習不端,民風何由而正?其間關系,極為重大。
朕自即位以來,加恩學校,培養人材,所以教育士子者,無所不至。
宜乎天下之士,皆鼓舞奮興,争自濯磨,盡去其佻達之習矣!而内外諸臣條奏中,胪列諸生之劣迹,請行嚴懲者甚多。
朕思轉移化導之法,當先端其本源。
教官者,多士之儀型也;學臣者,教官之表率也。
教官多屬中材,又或年齒衰邁,貪位竊祿,與士子為朋俦,視考課為故套;而學臣又但以衡文為事,任教官之因循怠惰,苟且塞責,漫不加察。
所以倡率之本不立,無怪乎士習之不端,而風俗之未淳也! 朕孜孜圖治,欲四海之大,萬民之衆,皆向風而慕義,革薄而從忠,故特簡督學之臣,慎重教官[22]之職。
欲使自上而下,端本澄源,以收實效也。
凡為學臣者,務使持公秉正,宣揚風化,于教官之稱職者即加薦拔,溺職者即行參革。
為教官者,訓誨士子,悉秉誠心,如父兄之督課子弟。
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