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經部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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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複古編》·一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宋俞庭椿撰。
庭椿字壽翁,臨川人。
乾道八年進士,官古田令。
是書《宋志》作三卷。
今本作一卷,标曰:“陳友仁編”。
蓋友仁訂正《周禮集說》,而以此書附其後也。
庭椿之說,謂五官所屬皆六十,不得有羨,其羨者皆取以補《冬官》。
鑿空臆斷,其謬妄殆不足辨。
又謂《天官·世婦》與《春官·世婦》、《夏官·環人》與《秋官·環人》,為一官複出,當省并之。
其說似巧而其謬尤甚。
二世婦與二環人無論職掌各殊。
即以《序官》考之,天官世婦為王之後宮,故與九嫔八十一禦女皆無官屬。
至于《春官》世婦為王之宮官,故每宮卿一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六人,與《天官·世婦》顯異。
鄭《注》以漢之大長秋、詹事、中少府、太仆為證,其說本确。
庭椿乃合而一之,是誤以《春官》之世婦為婦人也。
至于《司馬》環人之屬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秋官》環人之屬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若二環人是一官,何所屬之中、下士及史、胥、徒乃各不同如此耶?此好立異說者之适以自蔽也。
然複古之說始于庭椿,厥後邱葵、吳澄皆襲其謬,說《周禮》者遂有《冬官》不亡之一派。
分門别戶,輾轉蔓延,其弊至明末而未已。
故特存其書,着竄亂聖經之始,為學者之炯戒焉。
△《禮經會元》·四卷(内府藏本) 宋葉時撰。
時字秀發,自号竹野愚叟,錢塘人。
淳熙十一年進士及第,授奉國軍節度推官,曆官吏部尚書。
理宗初以顯谟閣學士出知建甯府,後以寶文閣學士提舉崇福宮。
卒谥文康。
其立朝無大功過,惟函韓侂胄首以乞和,出時之謀。
是書前有《竹野先生傳》,不着撰人名氏。
稱時奏“侂胄專政無君,罔上不道,乞枭首置之淮甸,積屍叢冢之間以謝天下,上納之”雲雲(案此《傳》稱甯宗為上,當出宋人之筆),曲諱其事,非實錄也。
其書括《周禮》以立論,凡一百篇。
第一篇泛論《禮經》,乃其總序;第二篇駁漢儒之失;第一百篇補《冬官》之亡。
其發揮《經》義者實九十七篇,内《朝儀》、《宮衛》、《王畿》、《祭樂》、《明堂》、《分星》六篇各系以圖。
其《祭樂》後所附之圖,實樂舞之圖。
蓋刊本舛訛,移于前幅。
其說與鄭伯謙《太平經國之書》體例略同,議論亦多相出入。
時于伯謙為前輩,然《竹野先生傳》中稱其晚居嘉興,乃着此書,以授門人三山翁合。
則二書之作,相去不遠。
或伯謙取時書而約之,或時因伯謙書而廣之,均未可定。
然伯謙所論或有駁雜,時則大體無疵。
惟必欲複封建、井田、肉刑之類,頗迂闊爾。
其《注疏》一篇謂劉歆誣《周禮》,猶先儒舊論。
至謂河間獻王以《考工記》補《冬官》為累《周禮》,且謂漢武帝不信《周禮》由此一篇。
其說鑿空無據。
又謂鄭康成《注》深害《周禮》,诋其不當用緯書注耀魄寶等帝名及用《國語》注分野,用《司馬法》注邱乘,用《左傳》注冕服九章,用《禮記》注袆衣副編。
夫康成引緯,歐陽修《乞校正五經劄子》已專論之,無煩時之剿說。
至于《國語》、《司馬法》、《左傳》、《禮記》皆古書也,時乃謂不當引以證《經》,然則注《周禮》者當引何等書耶?其《補亡》一篇,謂《冬官》散見五官,亦俞庭椿之瑣說。
時不咎其亂《經》,陰相襲用(案《補亡》用庭椿之說,而不言說出于庭椿),反以讀鄭《注》者為叛經,傎又甚矣!《傳》稱其與紫陽朱文公相友善,然朱子于《詩》攻康成,于《禮》不攻康成。
此足知朱子之得于《禮》者深,時之得于《禮》者淺也。
以其大旨醇正,多能闡發“體國經野”之深意,故數百年來,講禮者猶有取焉。
△《太平經國之書》·十一卷(内府藏本) 宋鄭伯謙撰。
伯謙字節卿,永嘉人。
官修職郎、衢州府學教授。
王與之《周禮訂義》,首列宋代說《周禮》者四十五家,伯謙為第三十一,居黃度、項安世之間。
蓋甯宗、理宗時人。
是書發揮《周禮》之義。
其曰《太平經國書》者,取劉歆“周公緻太平之迹”語也。
首列四圖:一曰《成周官制》,一曰《秦漢官制》,一曰《漢官制》,一曰《漢南北軍》。
所圖僅三朝之職掌宿衛,蓋其大意欲以宮中、府中文事、武事一統于太宰,故惟冠此四圖,明古制也。
其書為目三十:曰《教化》、《奉天》、《省官》、《内治》、《官吏》、《宰相》、《宮民》、《官刑》、《攬權》、《養民》、《稅賦》、《節财》、《保治》、《考課》、《賓祭》、《相體》、《内外》、《官制》、《臣職》、《官民》、《官衛》、《奉養》、《祭享》、《愛物》、《醫官》、《鹽酒》、《理财》、《内帑》、《會計》、《内治》。
其中《内外》一門、《會計》一門,又各分為上、下篇,凡論三十二篇。
皆以《周官》制度類聚貫通,設為問答,推明建官之所以然。
多參證後代史事,以明古法之善。
其論《天官·玉府》諸職一條,車若水《腳氣集》頗稱之。
然其間命意,間有不可解者。
如《齊東野語》記韓侂胄之敗,殿司夏震尚聲喏于道旁。
《梅磵詩話》記紹定辛卯臨安大火,九廟俱毀,獨丞相史彌遠賜第以殿司軍救撲而存。
故洪咨夔詩有“殿前将軍猛如虎,救得汾陽令公府。
祖宗神靈飛上天,痛哉九廟成焦土”之句。
其時武統于文,相權可謂重極,而此書《宰相》一篇,尚欲更重其權。
又宋人南渡之馀,湖山歌舞,不複措意中原,正宜進卧薪嘗膽之戒,而此書《奉養》一篇,乃深斥漢文帝之節儉為非,所論皆不可為訓。
毋乃當理宗信任賈似道時,曲學阿世以幹進欤?以他篇貫通《經》義,尚頗有發明,舊本流傳,久行于世,姑節取焉而已。
△《周官總義》·三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易祓撰。
祓有《周易總義》,已着錄。
是書陳振孫《書錄解題》不載,惟趙希弁《讀書附志》着錄,稱許儀為之序,刻于衡陽。
今衡陽本世已無傳,惟《永樂大典》尚載其《天官》、《春官》、《秋官》、《考工記》,而《地官》、《夏官》亦佚。
謹裒合四官之文,編次成帙,以存其舊。
其《地官》、《夏官》則采王與之《周禮訂義》所引以補其亡。
仍依《讀書附志》所列,勒為三十卷。
雖非完帙,然十已得其八九矣。
其書研索《經》文,斷以己意,與先儒頗有異同。
如論《大宰》“九賦”,則援《載師》之任地及《司市》、《司關》、《卝人》、《角人》、《職币》等職以駁口率出泉之說。
論宗廟“九獻”,則合《笾人》、《醢人》、《内宰》、《司尊彜》及《行人》“王禮再祼”之文,以駁列祼事于九獻之說。
論《肆師》之“祈珥”,則引《羊人》、《小子》及《山虞》諸條,以糾改“祈”為“刉”、改“珥”為“衈”之說。
論《辀人》之“四旗”,則曆辨《巾車》、《司常》、《大司馬》、《大行人》與《考工記》不合,以明《曲禮》車騎為戰國之制。
諸如此類,雖持論互有短長,要皆以《經》釋《經》,非鑿空杜撰。
至于《内宰》“二事”,則改為副貳之貳;于《酒正》“式法”,則指為九式之法;于園廛、漆林諸賦,則謂以什一取民,又于一分、中分、十一、十二、二十而三數等而輸之于王;于《淩人》“斬冰”,則謂十二月為建亥之月,先令之于亥月,而後三為淩室,以待亥子醜三月之藏:亦皆自出新義。
而于《職方氏》之地理山川,尤為詳悉。
蓋祓雖人品卑污,而于《經》義則頗有考據,不以韓侂胄、蘇師旦故掩其着書之功也。
△《周禮訂義》·八十卷(内府藏本) 宋王與之撰。
與之字次點,樂清人。
淳祐二年六月行在秘書省準敕訪求書籍,牒溫州宣取是編。
知溫州趙汝騰奏進,特補一官,授賓州文學。
後終于通判泗州。
此本省牒、州狀、都司看詳及敕旨均錄載卷首,蓋猶宋本之舊。
前有真德秀《序》,作于紹定五年壬辰,下距進書時十年。
又有趙汝騰《後序》,作于嘉熙元年丁酉,下距進書時六年。
故汝騰奏稱“素識其人”,又稱“德秀殁後,與之益删繁取要,由博得約,其書益精粹無疵也。
”所采舊說凡五十一家,然唐以前僅杜子春、鄭興、鄭衆、鄭玄、崔靈恩、賈公彥等六家,其馀四十五家則皆宋人,凡文集、語錄無不搜采。
蓋以當代諸儒為主,古義特附存而已。
德秀稱“鄭、賈諸儒析名物,辨制度,不為無功,而聖人微旨終莫之睹。
惟洛之程氏、關中之張氏獨得聖經精微之蘊。
永嘉王君,其學本于程、張”雲雲,蓋以義理為本,典制為末,故所取宋人獨多矣。
其注《考工記》,據古文《尚書》、《周官·司空》之職,謂《冬官》未嘗亡,實沿俞庭椿之謬說。
汝騰《後序》亦稱之,殊為舛誤。
然庭椿淆亂五官,臆為點竄,與之則僅持是論而不敢移掇《經》文,視庭椿固為有間。
至其以《序官》散附諸官,考陸德明《經典釋文》、晉幹寶注《周禮》,雖先有此例,究事由意創,先儒之所不遵,不得援以為據也。
惟是四十五家之書,今佚其十之八九,僅賴是編以傳。
雖貴近賤遠,不及李鼎祚《周易集解》能存古義,而蒐羅宏富,固亦房審權《周易義海》之亞矣。
又案邱葵《周禮補亡序》稱:“嘉熙間東嘉王次點作《周官補遺》,由是《周禮》之六官始得為全書。
”今本實無《補遺》,未審别為一書,或附此書内而佚之。
然憑臆改《經》之說,正以不存為最善,固無庸深考也。
△《鬳齋考工記解》·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林希逸撰。
希逸字肅翁,福清人。
端平二年進士,景定間官司農少卿,終中書舍人。
自漢河間獻王取《考工記》補《周官》,于是《經》與《記》合為一書,然後儒亦往往别釋之。
唐有杜牧注,宋有陳祥道、林亦之、王炎諸家解,今并不傳,獨希逸此注僅存。
宋儒務攻
庭椿字壽翁,臨川人。
乾道八年進士,官古田令。
是書《宋志》作三卷。
今本作一卷,标曰:“陳友仁編”。
蓋友仁訂正《周禮集說》,而以此書附其後也。
庭椿之說,謂五官所屬皆六十,不得有羨,其羨者皆取以補《冬官》。
鑿空臆斷,其謬妄殆不足辨。
又謂《天官·世婦》與《春官·世婦》、《夏官·環人》與《秋官·環人》,為一官複出,當省并之。
其說似巧而其謬尤甚。
二世婦與二環人無論職掌各殊。
即以《序官》考之,天官世婦為王之後宮,故與九嫔八十一禦女皆無官屬。
至于《春官》世婦為王之宮官,故每宮卿一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六人,與《天官·世婦》顯異。
鄭《注》以漢之大長秋、詹事、中少府、太仆為證,其說本确。
庭椿乃合而一之,是誤以《春官》之世婦為婦人也。
至于《司馬》環人之屬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秋官》環人之屬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若二環人是一官,何所屬之中、下士及史、胥、徒乃各不同如此耶?此好立異說者之适以自蔽也。
然複古之說始于庭椿,厥後邱葵、吳澄皆襲其謬,說《周禮》者遂有《冬官》不亡之一派。
分門别戶,輾轉蔓延,其弊至明末而未已。
故特存其書,着竄亂聖經之始,為學者之炯戒焉。
△《禮經會元》·四卷(内府藏本) 宋葉時撰。
時字秀發,自号竹野愚叟,錢塘人。
淳熙十一年進士及第,授奉國軍節度推官,曆官吏部尚書。
理宗初以顯谟閣學士出知建甯府,後以寶文閣學士提舉崇福宮。
卒谥文康。
其立朝無大功過,惟函韓侂胄首以乞和,出時之謀。
是書前有《竹野先生傳》,不着撰人名氏。
稱時奏“侂胄專政無君,罔上不道,乞枭首置之淮甸,積屍叢冢之間以謝天下,上納之”雲雲(案此《傳》稱甯宗為上,當出宋人之筆),曲諱其事,非實錄也。
其書括《周禮》以立論,凡一百篇。
第一篇泛論《禮經》,乃其總序;第二篇駁漢儒之失;第一百篇補《冬官》之亡。
其發揮《經》義者實九十七篇,内《朝儀》、《宮衛》、《王畿》、《祭樂》、《明堂》、《分星》六篇各系以圖。
其《祭樂》後所附之圖,實樂舞之圖。
蓋刊本舛訛,移于前幅。
其說與鄭伯謙《太平經國之書》體例略同,議論亦多相出入。
時于伯謙為前輩,然《竹野先生傳》中稱其晚居嘉興,乃着此書,以授門人三山翁合。
則二書之作,相去不遠。
或伯謙取時書而約之,或時因伯謙書而廣之,均未可定。
然伯謙所論或有駁雜,時則大體無疵。
惟必欲複封建、井田、肉刑之類,頗迂闊爾。
其《注疏》一篇謂劉歆誣《周禮》,猶先儒舊論。
至謂河間獻王以《考工記》補《冬官》為累《周禮》,且謂漢武帝不信《周禮》由此一篇。
其說鑿空無據。
又謂鄭康成《注》深害《周禮》,诋其不當用緯書注耀魄寶等帝名及用《國語》注分野,用《司馬法》注邱乘,用《左傳》注冕服九章,用《禮記》注袆衣副編。
夫康成引緯,歐陽修《乞校正五經劄子》已專論之,無煩時之剿說。
至于《國語》、《司馬法》、《左傳》、《禮記》皆古書也,時乃謂不當引以證《經》,然則注《周禮》者當引何等書耶?其《補亡》一篇,謂《冬官》散見五官,亦俞庭椿之瑣說。
時不咎其亂《經》,陰相襲用(案《補亡》用庭椿之說,而不言說出于庭椿),反以讀鄭《注》者為叛經,傎又甚矣!《傳》稱其與紫陽朱文公相友善,然朱子于《詩》攻康成,于《禮》不攻康成。
此足知朱子之得于《禮》者深,時之得于《禮》者淺也。
以其大旨醇正,多能闡發“體國經野”之深意,故數百年來,講禮者猶有取焉。
△《太平經國之書》·十一卷(内府藏本) 宋鄭伯謙撰。
伯謙字節卿,永嘉人。
官修職郎、衢州府學教授。
王與之《周禮訂義》,首列宋代說《周禮》者四十五家,伯謙為第三十一,居黃度、項安世之間。
蓋甯宗、理宗時人。
是書發揮《周禮》之義。
其曰《太平經國書》者,取劉歆“周公緻太平之迹”語也。
首列四圖:一曰《成周官制》,一曰《秦漢官制》,一曰《漢官制》,一曰《漢南北軍》。
所圖僅三朝之職掌宿衛,蓋其大意欲以宮中、府中文事、武事一統于太宰,故惟冠此四圖,明古制也。
其書為目三十:曰《教化》、《奉天》、《省官》、《内治》、《官吏》、《宰相》、《宮民》、《官刑》、《攬權》、《養民》、《稅賦》、《節财》、《保治》、《考課》、《賓祭》、《相體》、《内外》、《官制》、《臣職》、《官民》、《官衛》、《奉養》、《祭享》、《愛物》、《醫官》、《鹽酒》、《理财》、《内帑》、《會計》、《内治》。
其中《内外》一門、《會計》一門,又各分為上、下篇,凡論三十二篇。
皆以《周官》制度類聚貫通,設為問答,推明建官之所以然。
多參證後代史事,以明古法之善。
其論《天官·玉府》諸職一條,車若水《腳氣集》頗稱之。
然其間命意,間有不可解者。
如《齊東野語》記韓侂胄之敗,殿司夏震尚聲喏于道旁。
《梅磵詩話》記紹定辛卯臨安大火,九廟俱毀,獨丞相史彌遠賜第以殿司軍救撲而存。
故洪咨夔詩有“殿前将軍猛如虎,救得汾陽令公府。
祖宗神靈飛上天,痛哉九廟成焦土”之句。
其時武統于文,相權可謂重極,而此書《宰相》一篇,尚欲更重其權。
又宋人南渡之馀,湖山歌舞,不複措意中原,正宜進卧薪嘗膽之戒,而此書《奉養》一篇,乃深斥漢文帝之節儉為非,所論皆不可為訓。
毋乃當理宗信任賈似道時,曲學阿世以幹進欤?以他篇貫通《經》義,尚頗有發明,舊本流傳,久行于世,姑節取焉而已。
△《周官總義》·三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易祓撰。
祓有《周易總義》,已着錄。
是書陳振孫《書錄解題》不載,惟趙希弁《讀書附志》着錄,稱許儀為之序,刻于衡陽。
今衡陽本世已無傳,惟《永樂大典》尚載其《天官》、《春官》、《秋官》、《考工記》,而《地官》、《夏官》亦佚。
謹裒合四官之文,編次成帙,以存其舊。
其《地官》、《夏官》則采王與之《周禮訂義》所引以補其亡。
仍依《讀書附志》所列,勒為三十卷。
雖非完帙,然十已得其八九矣。
其書研索《經》文,斷以己意,與先儒頗有異同。
如論《大宰》“九賦”,則援《載師》之任地及《司市》、《司關》、《卝人》、《角人》、《職币》等職以駁口率出泉之說。
論宗廟“九獻”,則合《笾人》、《醢人》、《内宰》、《司尊彜》及《行人》“王禮再祼”之文,以駁列祼事于九獻之說。
論《肆師》之“祈珥”,則引《羊人》、《小子》及《山虞》諸條,以糾改“祈”為“刉”、改“珥”為“衈”之說。
論《辀人》之“四旗”,則曆辨《巾車》、《司常》、《大司馬》、《大行人》與《考工記》不合,以明《曲禮》車騎為戰國之制。
諸如此類,雖持論互有短長,要皆以《經》釋《經》,非鑿空杜撰。
至于《内宰》“二事”,則改為副貳之貳;于《酒正》“式法”,則指為九式之法;于園廛、漆林諸賦,則謂以什一取民,又于一分、中分、十一、十二、二十而三數等而輸之于王;于《淩人》“斬冰”,則謂十二月為建亥之月,先令之于亥月,而後三為淩室,以待亥子醜三月之藏:亦皆自出新義。
而于《職方氏》之地理山川,尤為詳悉。
蓋祓雖人品卑污,而于《經》義則頗有考據,不以韓侂胄、蘇師旦故掩其着書之功也。
△《周禮訂義》·八十卷(内府藏本) 宋王與之撰。
與之字次點,樂清人。
淳祐二年六月行在秘書省準敕訪求書籍,牒溫州宣取是編。
知溫州趙汝騰奏進,特補一官,授賓州文學。
後終于通判泗州。
此本省牒、州狀、都司看詳及敕旨均錄載卷首,蓋猶宋本之舊。
前有真德秀《序》,作于紹定五年壬辰,下距進書時十年。
又有趙汝騰《後序》,作于嘉熙元年丁酉,下距進書時六年。
故汝騰奏稱“素識其人”,又稱“德秀殁後,與之益删繁取要,由博得約,其書益精粹無疵也。
”所采舊說凡五十一家,然唐以前僅杜子春、鄭興、鄭衆、鄭玄、崔靈恩、賈公彥等六家,其馀四十五家則皆宋人,凡文集、語錄無不搜采。
蓋以當代諸儒為主,古義特附存而已。
德秀稱“鄭、賈諸儒析名物,辨制度,不為無功,而聖人微旨終莫之睹。
惟洛之程氏、關中之張氏獨得聖經精微之蘊。
永嘉王君,其學本于程、張”雲雲,蓋以義理為本,典制為末,故所取宋人獨多矣。
其注《考工記》,據古文《尚書》、《周官·司空》之職,謂《冬官》未嘗亡,實沿俞庭椿之謬說。
汝騰《後序》亦稱之,殊為舛誤。
然庭椿淆亂五官,臆為點竄,與之則僅持是論而不敢移掇《經》文,視庭椿固為有間。
至其以《序官》散附諸官,考陸德明《經典釋文》、晉幹寶注《周禮》,雖先有此例,究事由意創,先儒之所不遵,不得援以為據也。
惟是四十五家之書,今佚其十之八九,僅賴是編以傳。
雖貴近賤遠,不及李鼎祚《周易集解》能存古義,而蒐羅宏富,固亦房審權《周易義海》之亞矣。
又案邱葵《周禮補亡序》稱:“嘉熙間東嘉王次點作《周官補遺》,由是《周禮》之六官始得為全書。
”今本實無《補遺》,未審别為一書,或附此書内而佚之。
然憑臆改《經》之說,正以不存為最善,固無庸深考也。
△《鬳齋考工記解》·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林希逸撰。
希逸字肅翁,福清人。
端平二年進士,景定間官司農少卿,終中書舍人。
自漢河間獻王取《考工記》補《周官》,于是《經》與《記》合為一書,然後儒亦往往别釋之。
唐有杜牧注,宋有陳祥道、林亦之、王炎諸家解,今并不傳,獨希逸此注僅存。
宋儒務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