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經部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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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列于卷首。

    其次第與孔安國《傳》及鄭康成所注百篇之《序》俱互有異同。

    又所載孔安國《序》,于《春秋左氏傳》句阙其“左氏”二字,解之曰:“《傳》附《經》左曰《左傳》。

    以人号傳,古無此體。

    ”考《左傳》或曰《左氏》,或曰《左邱》,漢以來說者不同,總為人姓。

    沐乃以為左右之左,殊駭視聽。

    且謂傳以人号,古無此體,是并《漢藝文志》亦未見矣。

    蓋沐着《春秋疏略》,以《左傳》為孔子作,故于此書亦護其說耳。

    所解多襲蔡《傳》,其獨出己見者率多杜撰。

    如解《無逸篇》“則知小人之依”句曰:“于是知小民者君子之所依賴以安也。

    ”豈複成文義乎? △《古文尚書考》·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國朝陸隴其撰。

    隴其字稼書,平湖人。

    康熙庚戌進士,官嘉定、靈壽二縣知縣,行取禦史。

    雍正二年從祀孔子廟庭。

    乾隆二年賜谥清獻。

    是書原載隴其《三魚堂集》中,曹溶《學海類編》始摘錄别行。

    大旨惟據朱子告輔廣之言,以申古文《尚書》非僞。

    然《朱子語錄》曰:“《書序》恐不是孔安國所作,隻是魏、晉時文字。

    ”又曰:“孔氏《書傳》某疑決非安國所注,恐是魏晉間人托安國為名,與毛公《詩傳》大段不同。

    ”又曰:“傳之子孫,以贻後代,漢時無這般文章。

    嘗疑安國書是假書。

    漢儒訓釋文字有疑則阙,此卻盡釋之。

    豈有千百年前人說底話,收拾于灰燼屋壁之中,與口傳之馀更無一字訛舛。

    況孔書至東晉方出,前此諸儒皆不曾見,可疑之甚。

    ”然則未子辨古文非真,不一而足,未可據輔廣所記一條,遂謂他弟子所記皆非朱子語也。

     △《尚書惜陰錄》·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徐世沐撰。

    世沐有《周易惜陰錄》,已着錄。

    是編乃世沐七十二歲時作。

    其笃信古文,猶先儒之舊論。

    至于尊古文而排抑今文,則變本而加厲矣。

    其排抑今文,惟以不全為辭,不思古文五十八篇亦不足百篇之數也。

    其說皆因蔡《傳》而衍之,往往支離于文外,如解“蒙羽其藝”,謂:“蒙多蒙昧,亦要随刊。

    羽多禽鳥,亦必翦除。

    益稷之有勞可知。

    ”夫益稷佐禹,豈必在此二山。

    且以山名一字穿鑿生義,然則熊耳必多冬蟄之獸,外方必為中矩之形哉?又如解“厥貢惟土五色”,謂:“徐之東原乃中原正地,厥土五色而赤多,亦文明天辟。

    孔子雖為兖産,實徐産也。

    ”斯文之統,蓋像地靈,是與《經》義何涉也?至謂唐尚無史,舜乃設史追書,故曰《虞書》。

    謂舜以諸侯之禮祀瞽瞍,二妣并祔,正舜母,繼象母,一一秩之不紊,大小宗無馀憾,故官曰秩宗。

    益不知其所據矣。

     △《尚書口義》·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懷志撰。

    懷志字貞儒,武強人。

    康熙中左都禦史謙之父也。

    其孫自潔原《跋》稱為大司空,蓋其贈官,然未詳何以贈工部尚書也。

    是書于《經》文之内注小字以貫串之,大旨悉遵蔡《傳》,而衍以通俗之文以便童蒙。

    凡蔡《傳》所謂錯簡者,俱移易《經》文以從之。

    凡蔡《傳》所謂衍文者,則徑從删薙。

    可謂信《傳》而不信《經》矣。

     △《禹貢正義》·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曹爾成撰。

    爾成字得忍,無錫人。

    是書成于康熙甲寅,據蔡氏《集傳》為本。

    或偶出己見,又于古無稽。

    如揚之三江,則以為錢塘江有兩源,北源為黟江,西源為太末江,并錢塘而為三。

    梁之沱、潛,則以為皆江之别源,而非江漢别流。

    其說導水也,于“導河”節以“東過洛汭”為禹過之,以大陸為去河絕遠,禹從洚水取陸路到高平之處,下“又北”接上“北過洚水”,非自大陸又北。

    于“導漾”節“過三澨至于大别”,亦為禹取陸路,從三澨至大别,下“南入于江”接上“又東為滄浪之水”而轉南,非自大别而南。

    于“導江”節“過九江,至于東陵”為禹從九江取陸路至東陵,于“東迤北”接上“又東至于澧”,非自東陵又東。

    于“導沇水”節以“東出于陶邱北,又東”為濟之正派。

    下“至于菏”為分流,南行通泗。

    “又東北”接“又東”正派,非自菏又東北。

    其“又北東入于海”,以“又北”為分流,北出為沮而合于灉,以“東入于海”為正派。

    皆膠滞破碎,使文理不相貫也。

     △《舜典補亡》·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

    奇齡有《仲氏易》,已着錄。

    《舜典》舊無篇首二十八字,至梁姚方興始得别本于大航頭以補之,其事本屬可疑。

    然相沿已久,無可刊削之理。

    所謂有其舉之,莫敢廢也。

    奇齡堅信古文而獨不信二《典》之分篇,遂以為自“月正元日”以下乃為《舜典》而阙其前半篇,遂摭《史記》以補之。

    夫司馬遷書豈可以補《經》?即用遷書為補,亦何可前半遷書,後半忽接以古《經》,混合為一?奇齡以竄亂古《經》诋朱子,而所為又加甚焉,雖善辨者殆亦難為之辭矣。

     △《尚書義疏》(無卷數,檢讨蕭芝家藏本) 國朝蔣家駒撰。

    家駒字千裡,丹陽人。

    康熙庚午舉人,官懷集縣知縣。

    是編亦高頭講章之類,鈔本綴以圈點,其體段皆類時文。

     △《書經詳說》(無卷數河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冉觐祖撰。

    觐祖有《易經詳說》,已着錄。

    是書以蔡《傳》為主,旁引孔《傳》、孔《疏》及宋元以下諸家之說以釋之。

    雖證引證,頗繁,然如六宗、三江皆援據諸說而終以蔡《傳》為主。

    其有稍異于《傳》者,多削而不錄。

    如《文侯之命》引孔《疏》,其下注雲:“《傳》、《疏》多與蔡《傳》說異,故僅錄此。

    ”又如《費誓》“徂茲淮夷”句引孔《傳》,亦必注其下雲:“徂訓往征,與蔡《傳》異。

    ”蓋笃守宋學,不肯一字異同者也。

     △《禹貢臆參》(無卷數,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陸榮撰。

    陸榮有《易互》,已着錄。

    是書于《經》文之下詳載蔡《傳》,而并錄《地理今釋》以糾其誤。

    亦間附己說,然頗有攻诘未當者。

    若“三江既入,震澤厎定”一條,《初學記》引鄭康成注:“漢江為北江,右合彭蠡為南江,岷江居中為中江。

    ”後儒鹹主鄭義,而陸榮力攻之,謂《周禮·職方》于荊州曰:“其川江漢”,于揚州曰“其川三江,”若江漢即三江之二,又何以一表之于荊,又表之于揚也?考《職方氏》有曰:“河東曰兖州,其川河、泲。

    東北曰幽州,其川河、泲。

    ”一河、泲而既表之于兖,又表之于幽,陸榮又何以難之也?陸榮又謂:“《職方氏》曰:其川三江,其浸五湖。

    苟彭蠡可以為南江,則是一水而分列于川浸。

    ”蓋主李善、司馬貞之注,以彭蠡為五湖之一。

    然虞翻、韋昭、張勃、郦道元、張守節、陸龜蒙、李宗谔諸家皆與善及貞注不同,則五湖必兼彭蠡,尚未可确定,亦不得執以駁三江矣。

     △《禹貢譜》·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澍撰。

    澍字若霖,亦或自書為篛林,金壇人。

    康熙壬辰進士,曆官給事中。

    是書各着《經》文于前,而附圖于後。

    州為二圖,一言疆界,一言貢道。

    導山、導水及山川、田賦亦各有圖,凡四十圖。

    大抵皆本蔡《傳》,而參以諸家之說。

    條理簡明,頗易尋覽。

    然多因仍舊說,依違遷就,不能折衷歸一。

    與胡渭《錐指》蓋未可同日語也。

     △《禹貢解》·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晏斯盛撰。

    斯盛有《楚蒙山房易經解》,已着錄。

    《禹貢》一篇,自注疏而外,無慮數十百家。

    迨胡渭《禹貢錐指》出,條分縷晰,辨正詳博。

    斯盛是編,大概全取渭書而變其體例。

    中如渭引《水經注》“漳至斥漳縣入河”,斯盛則以《漢志》“斥漳”下應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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