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經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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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類存目四
△《易義随記》·八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夏宗瀾撰。
宗瀾字起八,江陰人。
由拔貢生薦授國子監助教。
是編乃宗瀾恭讀禦纂《周易折中》,意有所會,即标記之,多因集說而作。
時宗瀾方從楊名時于雲南,以修《周易折中》時李光地為總裁官,而名時為光地門人,故參互以光地《榕村易解》就正于名時,以成此書。
其體例在講章、語錄之間,凡問者皆宗瀾語,答者皆名時語也。
兩江總督采進本内,末有《附刻》一卷,皆從名時文集中采錄。
其《鄉賢夏君傳》一篇,即為宗瀾之父調元作。
此本無之,殆以其疣贅删除欤? △《易卦劄記》·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夏宗瀾撰。
是書惟解《上、下二經》,不及《系辭》以下。
前列《易例舉要》一篇、《讀易指要》一篇。
其《指要》有曰:“要明易理,須先将伏羲畫卦次序方位、文王八卦方位及先後天方圓諸圖反覆記看,令其曉然,再《說卦傳》記得極熟,然後讀《易》,方有入手處。
”其宗旨不外是矣。
△《程氏易通》·十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程廷祚撰。
廷祚有《大易擇言》,已着錄。
是書凡《易學要論》二卷、《周易正解》十卷、《易學精義》一卷、又附錄《占法訂誤》一卷,《易通》其總名也。
其《要論》盡去漢人爻變、互體、飛伏、納甲諸法,未免主持稍過。
然舉宋人《河》、《洛》、《先天》諸圖及乘承比應諸例掃而空之,則實有芟除轇轕之功。
其《正解》則《經》、《傳》之義疏,不用今本,亦不用古本,以《彖傳》、《小象》散入《經》文,《十翼》并為《六翼》,頗嫌變亂,而诠釋尚為簡明。
其《精義》統論《易》理,通其說于道學,略如語錄之體。
其《占法訂誤》謂畫有奇偶九六,而上下進退于初二三四五上之際,所謂六爻發揮者,《易》之變惟在于此。
之卦則所以識别動爻之用,而所取仍在本卦。
故以《洪範》之說為占法,而以《春秋内、外傳》所載為附會變亂,不與《易》應。
然箕子殷人,未睹《周易》。
太蔔掌三《易》之法,則三《易》異占,灼然可證。
左氏所紀,其事或有附會,其占法則當代所用,蔔史通行,斷不至實無此法而憑虛自造。
是則信理黜數,至于橋枉過直者矣。
△《易說辨正》·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程廷祚撰。
此書蓋其中年所作,在《大易擇言》、《易通》二書之前。
後多附入二書中,然亦時有采取未盡者。
蓋所見随年而進,故不一一盡執其舊說也。
△《學易闡微》·四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國朝羅登标撰。
登标字子建,甯化人。
康熙間舉人,官松溪縣教谕。
是書皆辨《易》中疑義,凡為《論》者七十四,為《考》者五,為《解》者三十三,共一百十二篇,多循前人之說。
其首卷第一篇論畫前有《易》,不免膚辭。
卷三中以三百八十四爻割隸八卦,于全卦之義反有未融。
至卷四中《以六十四卦之五爻配曆代帝王解》一篇,亦屬挂一漏百。
其以《恒》五爻“婦人吉,夫子兇”,拟武後之幽囚太子,竊弄神器,尤為悖理。
夫武後可稱“婦人吉”乎? △《讀易質疑》·二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汪璲撰。
璲字文儀,号默庵,休甯人。
其書置象數而專言理。
其《凡例》有雲“今說《易》之家謂《易》以道陰陽,務以圓妙幽渺,籠罩影響,如捕風,如捉影,無當實用。
故愚以為學《易》當就平實切近處用功”雲雲,其宗旨可見。
故随文诠釋,無所穿鑿,而亦無所發明。
卷末《雜卦》一篇,有錄無書,疑裝緝者偶脫雲。
△《周易會緝》(無卷數,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映撰。
映字沐日,晉江人。
其書大旨皆宗朱子《本義》而折衷于《蒙引》、《存疑》諸書,持論亦頗平實。
然取材太寡,用意太拘,尚未能深研精奧也。
△《大易闡微錄》·十二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劉琯撰。
琯字獻白,棗強人。
先天之圖,于《周易》之上别尊羲《易》,其傳出自陳抟。
自《參同契》以外,别無授受之确證。
故邵子之學,朱子以為《易》外别傳。
自元以來諸儒,互有衍說,亦遞相攻擊。
至國朝黃宗炎、胡渭諸人,始抉摘根源,窮究依托,渭書考究尤詳。
琯未睹黃、胡二家之書,不知其僞之已破,故又因而推衍,加以穿鑿。
如謂人之生虱,人止一個,而所生之虱個個有對。
又謂男女雖是二個,合來仍是一個,故男鳏女寡,俗稱半個人。
其辭皆不雅馴。
于《月令》“天氣上升”“地氣下降”“閉塞成冬”及“周髀四遊”之說,攻駁尤甚。
大抵皆憑臆而談。
其《叙》、《跋》皆自命甚高,以為聖賢所未發,過矣。
△《周易詳說》·十九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紹攽撰。
紹攽,三原人。
是書大旨以程《傳》為宗,與《本義》頗有同異,于邵子先天之說亦不謂盡然,不為無見。
惟于漢儒舊訓掊擊過當,頗近于傎。
其議論縱橫,亦大抵随文生義,故往往自相矛盾。
如卷首《論玩辭》一條,駁諸儒之失曰“甚有釋《傳》與《彖傳》不合,釋《象》與爻不合,無以自解,則藉口有伏羲之《易》,有文、周之《易》,有孔子之《易》”雲雲。
至開卷“元亨利貞”一條,又主大通而利正固之說,謂“王弼泥于穆姜之言,以元、亨、利、貞為四德,後多宗之,殊不知文王有文王之《易》,孔子有孔子之《易》,《彖辭》、《彖傳》不相牽合者甚多”雲雲。
是二說者,使後人何所從乎? △《周易原始》·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範鹹撰。
鹹字貞吉,号九池,錢塘人。
雍正癸卯進士,官至監察禦史。
其書惟解《經》文,不及《十翼》。
大旨以理始于象,象始于畫。
又以萬物始于陰陽,象始于日月,取《系辭》陰陽之義,配日月之語,而總以陰始于陽為斷,故名《原始》。
其說多采輯古義,不以白圈、黑點依托圖書,亦不以禅偈、道經空标心性,較明以來諸家說《易》,頗為笃實。
然其長在盡掃卮言,其短亦在好生新意。
如謂“元亨”之“元”為陽在下,至于陰卦亦每稱“元”、義有難通者,亦曲伸其說。
又謂《上經》皆陽盛之卦,《下經》皆陰盛之卦,而《上經》有《剝》、《複》,《下經》有《中孚》、《大壯》,理有所格,亦必強合其義。
是又好持己見,務勝先儒之過矣。
△《易經理解》·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郜煜撰。
煜字光庭,汝州人。
雍正癸醜進士,官至中書科中書。
其書不釋《十翼》,惟六十四卦每卦撰《說》一篇,诠釋大意。
其大旨欲以義理矯象數之失,以平易救穿鑿之失,以切實救支離泛濫之失,而矯枉不免過直雲。
△《周易撥易堂解》·二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斯組撰。
斯組字鬥田,新建人。
雍正甲辰舉人,官杞縣知縣。
是書前有《記略》,載梓此書時,其壻夢二童歌詩曰:“不、不、不,九六乾坤七四執。
黃農非古世非今,理數瓜分一太極。
”又載着是書時,其侄夢閣上有朱題“撥易閣”三字,因以為名。
其事頗涉幻杳,似乎故神其說。
又謂“撥”字有發揮三才之義,不知說文“撥”字在手部,篆作■,隸省作扌,非從才也。
其書首二卷皆圖說,大抵因舊解而曼衍之。
又謂《論語》、《中庸》皆通于《易》,即陳際泰群經輔《易》說之意。
夫《六經》一貫,理無不通。
至于才辨縱橫,随心牽引。
如解“飛龍在天”曰:“此則唐人所謂龍池躍龍,龍已飛矣。
入天門,開黃道,艮阙亦具爻内。
讀《易》方解詩中寫龍德特全。
”是豈诂經之體耶? △《周易摘抄》·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昺撰。
昺号虛莊,南彙人。
雍正甲辰舉人。
是編為其三經解之一,皆節錄禦纂《周易折中》内所集諸儒之說,參以李光地《周易觀彖通論》,故曰《摘抄》。
間附己意,亦罕所發明。
△《學易大象要參》·四卷(編修林澍蕃家藏本) 國朝林贊龍撰。
贊龍字雲澤,侯官人。
雍正丙午舉人。
是書以發明《大象》為主,六十四卦各為一篇,以《上、下經》分二卷,而冠以《綱領》六篇為一卷。
一曰《發凡》,二曰《象例》,三曰《義理、象數》,四曰《卦爻中相錯陰陽相應》,五曰《憂患九德》,六曰《大象有通于四書》。
殿以《附解》二篇為一卷。
一曰《作易憂患解》,二曰《雜卦傳解》。
大旨以《大象》上一句為天地萬物之象,下句為人事,以天象為人事之則。
不言吉兇而言理義,不言神聖而言君子,以明人人可學,故所闡發皆切日用。
其《綱領》有曰:“借《易》明理,自夫子已然。
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為《乾》九二而言也,而《乾》之九二豈有學問寬仁之義乎?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歲成焉,為《鹹》九四而言也,而《鹹》之九四豈有日月寒暑之義乎?”是則借象立言之旨矣。
△《經義管見》·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饒一辛撰。
一辛字冶人,南城人。
是書成于雍正丙午。
凡《圖說》七、《周易統天旋卦賦》一、《說卦傳論》一、《納音五行論》一、《古今本得失論》一。
于周子《太極圖》、邵子《先天圖》多所攻駁,而其所自造之圖,亦初無所受。
至拟《歸藏》、《連山》等圖,則以《乾》北、《坤》南、《坎》東、《離》西、《艮》東北、《兌》西南、《震》東南、《巽》西北為位,尤于古無徵。
△《周易解翼》·十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上官章撰。
章字闇然,乾州人。
是書成于雍正丁未,自稱凡二十六易稿。
大旨本京房納甲之法,而以八宮經綸錯綜為脈絡。
一切舊圖皆屏不用,頗為潔淨
宗瀾字起八,江陰人。
由拔貢生薦授國子監助教。
是編乃宗瀾恭讀禦纂《周易折中》,意有所會,即标記之,多因集說而作。
時宗瀾方從楊名時于雲南,以修《周易折中》時李光地為總裁官,而名時為光地門人,故參互以光地《榕村易解》就正于名時,以成此書。
其體例在講章、語錄之間,凡問者皆宗瀾語,答者皆名時語也。
兩江總督采進本内,末有《附刻》一卷,皆從名時文集中采錄。
其《鄉賢夏君傳》一篇,即為宗瀾之父調元作。
此本無之,殆以其疣贅删除欤? △《易卦劄記》·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夏宗瀾撰。
是書惟解《上、下二經》,不及《系辭》以下。
前列《易例舉要》一篇、《讀易指要》一篇。
其《指要》有曰:“要明易理,須先将伏羲畫卦次序方位、文王八卦方位及先後天方圓諸圖反覆記看,令其曉然,再《說卦傳》記得極熟,然後讀《易》,方有入手處。
”其宗旨不外是矣。
△《程氏易通》·十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程廷祚撰。
廷祚有《大易擇言》,已着錄。
是書凡《易學要論》二卷、《周易正解》十卷、《易學精義》一卷、又附錄《占法訂誤》一卷,《易通》其總名也。
其《要論》盡去漢人爻變、互體、飛伏、納甲諸法,未免主持稍過。
然舉宋人《河》、《洛》、《先天》諸圖及乘承比應諸例掃而空之,則實有芟除轇轕之功。
其《正解》則《經》、《傳》之義疏,不用今本,亦不用古本,以《彖傳》、《小象》散入《經》文,《十翼》并為《六翼》,頗嫌變亂,而诠釋尚為簡明。
其《精義》統論《易》理,通其說于道學,略如語錄之體。
其《占法訂誤》謂畫有奇偶九六,而上下進退于初二三四五上之際,所謂六爻發揮者,《易》之變惟在于此。
之卦則所以識别動爻之用,而所取仍在本卦。
故以《洪範》之說為占法,而以《春秋内、外傳》所載為附會變亂,不與《易》應。
然箕子殷人,未睹《周易》。
太蔔掌三《易》之法,則三《易》異占,灼然可證。
左氏所紀,其事或有附會,其占法則當代所用,蔔史通行,斷不至實無此法而憑虛自造。
是則信理黜數,至于橋枉過直者矣。
△《易說辨正》·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程廷祚撰。
此書蓋其中年所作,在《大易擇言》、《易通》二書之前。
後多附入二書中,然亦時有采取未盡者。
蓋所見随年而進,故不一一盡執其舊說也。
△《學易闡微》·四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國朝羅登标撰。
登标字子建,甯化人。
康熙間舉人,官松溪縣教谕。
是書皆辨《易》中疑義,凡為《論》者七十四,為《考》者五,為《解》者三十三,共一百十二篇,多循前人之說。
其首卷第一篇論畫前有《易》,不免膚辭。
卷三中以三百八十四爻割隸八卦,于全卦之義反有未融。
至卷四中《以六十四卦之五爻配曆代帝王解》一篇,亦屬挂一漏百。
其以《恒》五爻“婦人吉,夫子兇”,拟武後之幽囚太子,竊弄神器,尤為悖理。
夫武後可稱“婦人吉”乎? △《讀易質疑》·二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汪璲撰。
璲字文儀,号默庵,休甯人。
其書置象數而專言理。
其《凡例》有雲“今說《易》之家謂《易》以道陰陽,務以圓妙幽渺,籠罩影響,如捕風,如捉影,無當實用。
故愚以為學《易》當就平實切近處用功”雲雲,其宗旨可見。
故随文诠釋,無所穿鑿,而亦無所發明。
卷末《雜卦》一篇,有錄無書,疑裝緝者偶脫雲。
△《周易會緝》(無卷數,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映撰。
映字沐日,晉江人。
其書大旨皆宗朱子《本義》而折衷于《蒙引》、《存疑》諸書,持論亦頗平實。
然取材太寡,用意太拘,尚未能深研精奧也。
△《大易闡微錄》·十二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劉琯撰。
琯字獻白,棗強人。
先天之圖,于《周易》之上别尊羲《易》,其傳出自陳抟。
自《參同契》以外,别無授受之确證。
故邵子之學,朱子以為《易》外别傳。
自元以來諸儒,互有衍說,亦遞相攻擊。
至國朝黃宗炎、胡渭諸人,始抉摘根源,窮究依托,渭書考究尤詳。
琯未睹黃、胡二家之書,不知其僞之已破,故又因而推衍,加以穿鑿。
如謂人之生虱,人止一個,而所生之虱個個有對。
又謂男女雖是二個,合來仍是一個,故男鳏女寡,俗稱半個人。
其辭皆不雅馴。
于《月令》“天氣上升”“地氣下降”“閉塞成冬”及“周髀四遊”之說,攻駁尤甚。
大抵皆憑臆而談。
其《叙》、《跋》皆自命甚高,以為聖賢所未發,過矣。
△《周易詳說》·十九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紹攽撰。
紹攽,三原人。
是書大旨以程《傳》為宗,與《本義》頗有同異,于邵子先天之說亦不謂盡然,不為無見。
惟于漢儒舊訓掊擊過當,頗近于傎。
其議論縱橫,亦大抵随文生義,故往往自相矛盾。
如卷首《論玩辭》一條,駁諸儒之失曰“甚有釋《傳》與《彖傳》不合,釋《象》與爻不合,無以自解,則藉口有伏羲之《易》,有文、周之《易》,有孔子之《易》”雲雲。
至開卷“元亨利貞”一條,又主大通而利正固之說,謂“王弼泥于穆姜之言,以元、亨、利、貞為四德,後多宗之,殊不知文王有文王之《易》,孔子有孔子之《易》,《彖辭》、《彖傳》不相牽合者甚多”雲雲。
是二說者,使後人何所從乎? △《周易原始》·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範鹹撰。
鹹字貞吉,号九池,錢塘人。
雍正癸卯進士,官至監察禦史。
其書惟解《經》文,不及《十翼》。
大旨以理始于象,象始于畫。
又以萬物始于陰陽,象始于日月,取《系辭》陰陽之義,配日月之語,而總以陰始于陽為斷,故名《原始》。
其說多采輯古義,不以白圈、黑點依托圖書,亦不以禅偈、道經空标心性,較明以來諸家說《易》,頗為笃實。
然其長在盡掃卮言,其短亦在好生新意。
如謂“元亨”之“元”為陽在下,至于陰卦亦每稱“元”、義有難通者,亦曲伸其說。
又謂《上經》皆陽盛之卦,《下經》皆陰盛之卦,而《上經》有《剝》、《複》,《下經》有《中孚》、《大壯》,理有所格,亦必強合其義。
是又好持己見,務勝先儒之過矣。
△《易經理解》·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郜煜撰。
煜字光庭,汝州人。
雍正癸醜進士,官至中書科中書。
其書不釋《十翼》,惟六十四卦每卦撰《說》一篇,诠釋大意。
其大旨欲以義理矯象數之失,以平易救穿鑿之失,以切實救支離泛濫之失,而矯枉不免過直雲。
△《周易撥易堂解》·二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斯組撰。
斯組字鬥田,新建人。
雍正甲辰舉人,官杞縣知縣。
是書前有《記略》,載梓此書時,其壻夢二童歌詩曰:“不、不、不,九六乾坤七四執。
黃農非古世非今,理數瓜分一太極。
”又載着是書時,其侄夢閣上有朱題“撥易閣”三字,因以為名。
其事頗涉幻杳,似乎故神其說。
又謂“撥”字有發揮三才之義,不知說文“撥”字在手部,篆作■,隸省作扌,非從才也。
其書首二卷皆圖說,大抵因舊解而曼衍之。
又謂《論語》、《中庸》皆通于《易》,即陳際泰群經輔《易》說之意。
夫《六經》一貫,理無不通。
至于才辨縱橫,随心牽引。
如解“飛龍在天”曰:“此則唐人所謂龍池躍龍,龍已飛矣。
入天門,開黃道,艮阙亦具爻内。
讀《易》方解詩中寫龍德特全。
”是豈诂經之體耶? △《周易摘抄》·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昺撰。
昺号虛莊,南彙人。
雍正甲辰舉人。
是編為其三經解之一,皆節錄禦纂《周易折中》内所集諸儒之說,參以李光地《周易觀彖通論》,故曰《摘抄》。
間附己意,亦罕所發明。
△《學易大象要參》·四卷(編修林澍蕃家藏本) 國朝林贊龍撰。
贊龍字雲澤,侯官人。
雍正丙午舉人。
是書以發明《大象》為主,六十四卦各為一篇,以《上、下經》分二卷,而冠以《綱領》六篇為一卷。
一曰《發凡》,二曰《象例》,三曰《義理、象數》,四曰《卦爻中相錯陰陽相應》,五曰《憂患九德》,六曰《大象有通于四書》。
殿以《附解》二篇為一卷。
一曰《作易憂患解》,二曰《雜卦傳解》。
大旨以《大象》上一句為天地萬物之象,下句為人事,以天象為人事之則。
不言吉兇而言理義,不言神聖而言君子,以明人人可學,故所闡發皆切日用。
其《綱領》有曰:“借《易》明理,自夫子已然。
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為《乾》九二而言也,而《乾》之九二豈有學問寬仁之義乎?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歲成焉,為《鹹》九四而言也,而《鹹》之九四豈有日月寒暑之義乎?”是則借象立言之旨矣。
△《經義管見》·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饒一辛撰。
一辛字冶人,南城人。
是書成于雍正丙午。
凡《圖說》七、《周易統天旋卦賦》一、《說卦傳論》一、《納音五行論》一、《古今本得失論》一。
于周子《太極圖》、邵子《先天圖》多所攻駁,而其所自造之圖,亦初無所受。
至拟《歸藏》、《連山》等圖,則以《乾》北、《坤》南、《坎》東、《離》西、《艮》東北、《兌》西南、《震》東南、《巽》西北為位,尤于古無徵。
△《周易解翼》·十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上官章撰。
章字闇然,乾州人。
是書成于雍正丁未,自稱凡二十六易稿。
大旨本京房納甲之法,而以八宮經綸錯綜為脈絡。
一切舊圖皆屏不用,頗為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