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經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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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類五
△《周易大全》·二十四卷(内府藏本)
明胡廣等奉敕撰。
考《明成祖實錄》,永樂十二年十一月甲寅,命行在翰林院學士胡廣、侍講楊榮、金幼孜修《五經四書大全》,十三年九月告成。
成祖親制《序》,弁之卷首,命禮部刊賜天下。
賜胡廣等鈔币有差,仍賜宴于禮部。
同時預纂修者,自廣、榮、幼孜外,尚有翰林編修葉時中等三十九人。
此其《五經》之首也。
朱彜尊《經義考》謂廣等“就前儒成編,雜為鈔錄,而去其姓名。
《易》則取諸天台、鄱陽二董氏,雙湖、雲峰二胡氏,于諸書外未寓目者至多”雲雲。
天台董氏者,董楷之《周易傳義附錄》。
鄱陽董氏者,董真卿之《周易會通》。
雙湖胡氏者,胡一桂之《周易本義附錄纂疏》。
雲峰胡氏者,胡炳文之《周易本義通釋》也。
今勘驗舊文,一一符合。
彜尊所論,未可謂之苛求。
然董楷、胡一桂、胡炳文笃守朱子,其說頗謹嚴。
董真卿則以程、朱為主而博采諸家以翼之,其說頗為赅備。
取材于四家之書,而刊除重複,勒為一編,雖不免守匮抱殘,要其宗旨則尚可謂不失其正。
且二百馀年以此取士,一代之令甲在焉。
錄存其書,見有明儒者之經學,其初之不敢放轶者由于此,其後之不免固陋者亦由于此。
鄭曉《今言》曰:“洪武開科,《五經》皆主古注疏及宋儒。
《易》,程、朱。
《書》,蔡。
《詩》,朱。
《春秋》,《左》、《公羊》、《穀梁》,程、胡、張。
《禮記》,陳。
後乃盡棄注疏,不知始于何時。
或曰始于頒《五經大全》時,以為諸家說優者采入故耳。
然古注疏終不可廢也。
”是當明盛時,識者已憂其弊矣。
觀于是編,未始非千古得失之林也。
△《易經蒙引》·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蔡清撰。
清字介夫,号虛齋,晉江人。
成化甲辰進士。
官至南京國子監祭酒。
事迹具《明史·儒林傳》。
是書專以發明朱子《本義》為主,故其體例以《本義》與《經》文并書。
但于《本義》每條之首加一圈以示别,蓋尊之亞于《經》也。
然實多與《本義》異同。
如《經》分上、下,朱子雲:“以其簡袠重大,故分為上、下二篇。
”清則雲:“六十四卦何以不三十二卦為《上經》,三十二卦為《下經》,而乃《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也?”“用九,見群龍無首”,朱子雲:“用九是諸卦百九十二陽爻之通例,見群龍無首是此卦六爻皆用九者之占辭。
”清則雲:“孔子《象傳》及《文言》,節節皆是主六爻皆用九者言,但《本義》不主此說。
”又雲:“若依朱子之說,則于用九之下又當添‘六爻皆用九者’一句。
”“知至至之,知終終之”,朱子說:“上句知字重,下句終字重。
”清則雲:“此未必是本文之意。
本文下句一知字,豈偶然哉!豈姑以對上句而無所當哉!”其他不肯委曲附和,大率類此。
朱子不全從程《傳》,而能發明程《傳》者莫若朱子。
清不全從《本義》,而能發明《本義》者莫若清。
醇儒心得之學,所由與争門戶者異欤! △《讀易馀言》·五卷(副都禦史黃登賢家藏本) 明崔銑撰。
銑字仲凫,一字子锺,安陽人。
弘治乙醜進士。
官至南京禮部侍郎。
谥文敬。
事迹具《明史·儒林傳》。
是書以程《傳》為主,而兼采王弼、吳澄之說,與朱子《本義》頗有異同。
大旨舍象數而闡義理,故謂陳抟所傳圖象皆衍術數,與《易》無幹。
諸儒卦變之說亦支離無取。
其《上經卦略》、《下經卦略》、《大象說》皆但标卦名,不載《經》文,《系辭輯》、《說卦訓》則備錄《傳》文。
蓋書非一時所着,故體例偶殊。
且《經》有卦名,而《系辭》、《說卦》則無章名,其勢亦不能不異也。
惟删《說卦廣象》八章,而别以蔡清之說增損之。
又《序卦》、《雜卦》、《文言》三傳一概從删,則未免改經之嫌。
要其笃實近理,固不失為洛、閩之傳矣。
朱彜尊《經義考》載銑《讀易馀言》五卷,又載銑《易大象說》一卷。
考此書第三卷即《大象說》,彜尊以其别本單行,遂析為二,偶未考也。
今附着于此,不更複出焉。
△《易學啟蒙意見》·五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韓邦奇撰。
邦奇字汝節,朝邑人。
正德戊辰進士。
官至南京兵部尚書。
谥恭簡。
事迹具《明史》本傳。
是編因朱子《易學啟蒙》而闡明其說。
一卷曰《本圖書》,二卷曰《原卦畫》,皆推演邵氏之學,詳為圖解。
三卷曰《明蓍策》,亦發明古法,而附論近世後二變不挂之誤。
四卷曰《考占變》,述六爻不變及六爻遞變之舊例。
五卷曰《七占》,凡六爻不變、六爻俱變及一爻變者皆仍其舊,其二爻三爻四爻五爻變者則别立新法以占之。
所列卦圖,皆以一卦變六十四卦,與焦延壽《易林》同。
然其宗旨則宋儒之《易》,非漢儒之《易》也。
△《易經存疑》·十二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明林希元撰。
希元字茂貞,号次崖,同安人。
正德丁醜進士。
官至廣東提學佥事。
見《自序》及王慎中《序》。
《泉州府志》稱官至大理寺丞,誤也。
《明史·儒林傳》附載《蔡清傳》中。
是書用注疏本。
其解經一以朱子《本義》為主,多引用蔡清《蒙引》。
故楊時喬《周易古今文》謂其繼《蒙引》而作,微有異同。
其曰《存疑》者,洪朝選《序》謂其存朱子之疑以羽翼程、朱之《傳》、《義》也。
《自序》謂:“今必下視程、朱,則吾之說焉能有易于彼。
無已則上宗鄭、賈,鄭、賈之說其可施于今乎?”蓋其書本為科舉之學,故主于祧漢而尊宋。
然研究義理,持論謹嚴,比古經師則不足,要猶愈于剽竊庸膚為時文弋獲之術者。
蓋正、嘉以前儒者猶近笃實也。
原刻漫漶,此本為乾隆壬戌其裔孫廷玣所刻。
舊有王慎中、洪朝選二《序》,載朱彜尊《經義考》,廷玣删之。
所言皆無大發明,今亦不複補錄
考《明成祖實錄》,永樂十二年十一月甲寅,命行在翰林院學士胡廣、侍講楊榮、金幼孜修《五經四書大全》,十三年九月告成。
成祖親制《序》,弁之卷首,命禮部刊賜天下。
賜胡廣等鈔币有差,仍賜宴于禮部。
同時預纂修者,自廣、榮、幼孜外,尚有翰林編修葉時中等三十九人。
此其《五經》之首也。
朱彜尊《經義考》謂廣等“就前儒成編,雜為鈔錄,而去其姓名。
《易》則取諸天台、鄱陽二董氏,雙湖、雲峰二胡氏,于諸書外未寓目者至多”雲雲。
天台董氏者,董楷之《周易傳義附錄》。
鄱陽董氏者,董真卿之《周易會通》。
雙湖胡氏者,胡一桂之《周易本義附錄纂疏》。
雲峰胡氏者,胡炳文之《周易本義通釋》也。
今勘驗舊文,一一符合。
彜尊所論,未可謂之苛求。
然董楷、胡一桂、胡炳文笃守朱子,其說頗謹嚴。
董真卿則以程、朱為主而博采諸家以翼之,其說頗為赅備。
取材于四家之書,而刊除重複,勒為一編,雖不免守匮抱殘,要其宗旨則尚可謂不失其正。
且二百馀年以此取士,一代之令甲在焉。
錄存其書,見有明儒者之經學,其初之不敢放轶者由于此,其後之不免固陋者亦由于此。
鄭曉《今言》曰:“洪武開科,《五經》皆主古注疏及宋儒。
《易》,程、朱。
《書》,蔡。
《詩》,朱。
《春秋》,《左》、《公羊》、《穀梁》,程、胡、張。
《禮記》,陳。
後乃盡棄注疏,不知始于何時。
或曰始于頒《五經大全》時,以為諸家說優者采入故耳。
然古注疏終不可廢也。
”是當明盛時,識者已憂其弊矣。
觀于是編,未始非千古得失之林也。
△《易經蒙引》·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蔡清撰。
清字介夫,号虛齋,晉江人。
成化甲辰進士。
官至南京國子監祭酒。
事迹具《明史·儒林傳》。
是書專以發明朱子《本義》為主,故其體例以《本義》與《經》文并書。
但于《本義》每條之首加一圈以示别,蓋尊之亞于《經》也。
然實多與《本義》異同。
如《經》分上、下,朱子雲:“以其簡袠重大,故分為上、下二篇。
”清則雲:“六十四卦何以不三十二卦為《上經》,三十二卦為《下經》,而乃《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也?”“用九,見群龍無首”,朱子雲:“用九是諸卦百九十二陽爻之通例,見群龍無首是此卦六爻皆用九者之占辭。
”清則雲:“孔子《象傳》及《文言》,節節皆是主六爻皆用九者言,但《本義》不主此說。
”又雲:“若依朱子之說,則于用九之下又當添‘六爻皆用九者’一句。
”“知至至之,知終終之”,朱子說:“上句知字重,下句終字重。
”清則雲:“此未必是本文之意。
本文下句一知字,豈偶然哉!豈姑以對上句而無所當哉!”其他不肯委曲附和,大率類此。
朱子不全從程《傳》,而能發明程《傳》者莫若朱子。
清不全從《本義》,而能發明《本義》者莫若清。
醇儒心得之學,所由與争門戶者異欤! △《讀易馀言》·五卷(副都禦史黃登賢家藏本) 明崔銑撰。
銑字仲凫,一字子锺,安陽人。
弘治乙醜進士。
官至南京禮部侍郎。
谥文敬。
事迹具《明史·儒林傳》。
是書以程《傳》為主,而兼采王弼、吳澄之說,與朱子《本義》頗有異同。
大旨舍象數而闡義理,故謂陳抟所傳圖象皆衍術數,與《易》無幹。
諸儒卦變之說亦支離無取。
其《上經卦略》、《下經卦略》、《大象說》皆但标卦名,不載《經》文,《系辭輯》、《說卦訓》則備錄《傳》文。
蓋書非一時所着,故體例偶殊。
且《經》有卦名,而《系辭》、《說卦》則無章名,其勢亦不能不異也。
惟删《說卦廣象》八章,而别以蔡清之說增損之。
又《序卦》、《雜卦》、《文言》三傳一概從删,則未免改經之嫌。
要其笃實近理,固不失為洛、閩之傳矣。
朱彜尊《經義考》載銑《讀易馀言》五卷,又載銑《易大象說》一卷。
考此書第三卷即《大象說》,彜尊以其别本單行,遂析為二,偶未考也。
今附着于此,不更複出焉。
△《易學啟蒙意見》·五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韓邦奇撰。
邦奇字汝節,朝邑人。
正德戊辰進士。
官至南京兵部尚書。
谥恭簡。
事迹具《明史》本傳。
是編因朱子《易學啟蒙》而闡明其說。
一卷曰《本圖書》,二卷曰《原卦畫》,皆推演邵氏之學,詳為圖解。
三卷曰《明蓍策》,亦發明古法,而附論近世後二變不挂之誤。
四卷曰《考占變》,述六爻不變及六爻遞變之舊例。
五卷曰《七占》,凡六爻不變、六爻俱變及一爻變者皆仍其舊,其二爻三爻四爻五爻變者則别立新法以占之。
所列卦圖,皆以一卦變六十四卦,與焦延壽《易林》同。
然其宗旨則宋儒之《易》,非漢儒之《易》也。
△《易經存疑》·十二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明林希元撰。
希元字茂貞,号次崖,同安人。
正德丁醜進士。
官至廣東提學佥事。
見《自序》及王慎中《序》。
《泉州府志》稱官至大理寺丞,誤也。
《明史·儒林傳》附載《蔡清傳》中。
是書用注疏本。
其解經一以朱子《本義》為主,多引用蔡清《蒙引》。
故楊時喬《周易古今文》謂其繼《蒙引》而作,微有異同。
其曰《存疑》者,洪朝選《序》謂其存朱子之疑以羽翼程、朱之《傳》、《義》也。
《自序》謂:“今必下視程、朱,則吾之說焉能有易于彼。
無已則上宗鄭、賈,鄭、賈之說其可施于今乎?”蓋其書本為科舉之學,故主于祧漢而尊宋。
然研究義理,持論謹嚴,比古經師則不足,要猶愈于剽竊庸膚為時文弋獲之術者。
蓋正、嘉以前儒者猶近笃實也。
原刻漫漶,此本為乾隆壬戌其裔孫廷玣所刻。
舊有王慎中、洪朝選二《序》,載朱彜尊《經義考》,廷玣删之。
所言皆無大發明,今亦不複補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