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經部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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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類三
△《周易窺馀》·十五卷(永樂大典本)
宋鄭剛中撰。
剛中字亨仲,金華人。
紹興二年進士及第。
官至禮部侍郎,出為川陝宣撫副使,谪居桂陽軍。
又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複州安置,再徙封州。
卒後追複原官,谥忠愍。
事迹具《宋史》本傳。
王應麟《困學紀聞》稱鄭剛中有《周禮解義》。
考王與之《周禮訂義》首列諸家姓氏,有三山鄭锷字剛中,淳熙中進《周禮全解》。
蓋别自一人,字與剛中名偶同,或混而一之,非也。
剛中所着《易解》十五卷,見于陳振孫《書錄解題》、《宋史·藝文志》者,卷目并合。
惟《乾》、《坤》二卦及《系辭》以下原阙不解,振孫以為或于《乾》、《坤》之際有所避。
然其《自序》有雲:“自《屯》、《蒙》而往,以象求爻,因爻識卦,萬一見其仿佛,則沿流尋源,《乾》、《坤》之微可得而探。
”據此,則振孫之言非也。
《自序》又雲:“伊川《易傳》、《漢上易傳》二書,頗彌縫于象義之間。
但《易》道廣大,有可窺之馀,吾則窺之。
”《窺馀》之名,蓋取諸此。
明初《文淵閣書目》、葉盛《菉竹堂書目》尚着于錄,其後傳本殆絕,朱彜尊《經義考》亦以為“未見”。
惟《永樂大典》尚存其文,今采掇裒輯,依經編次。
其七卦為原本所阙者,則但錄經文。
或其說别見他書者,亦蒐錄補入。
依仿原目,仍定為十五卷。
自唐人以王弼注定為《正義》,于是學《易》者專言名理。
惟李鼎祚《集解》不主弼義,博采諸家,以為“刊輔嗣之野文,補康成之逸象”,而當時經生不能盡從其學。
宋儒若胡瑗、程子,其言理精粹,自非晉唐諸儒所可及,然于象亦多有阙略。
剛中是書,始兼取漢學。
凡荀爽、虞翻、幹寶、蜀才九家之說,皆參互考稽,不主一家。
其解義間異先儒,而亦往往有當于理。
如《訟》之九二,以“不克訟歸”為句,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為句,以為聖人所以必使逋其邑人三百戶者,恐其恃衆憑險以成亂,所以謹上下之分也。
《比》之初六“終來有它吉”,朱子謂不可曉。
剛中以為相比之道,以信為先。
積之既久,昔之未比者皆自外至,故曰“有它吉”。
皆能自出新意,不為成說所拘。
至于解《泰》之九二,《大有》之《大象》,議論尤正大精切,通于治體。
雖其人因秦桧以進身,依附和議,捐棄舊疆,頗不見滿于公論,然闡發《經》義,則具有理解,要為說《易》家所不廢也。
△《易璇玑》·三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吳沆撰。
沆字德遠,臨川人。
紹興十六年,與其弟澥詣行在獻書。
澥所獻曰《宇内辨》,曰《曆代疆域志》。
沆所獻曰《易璇玑》,曰《三墳訓義》。
澥書皆不傳,沆《三墳訓義》為太學博士王之望所駁,亦不傳。
惟此書僅存。
凡為論二十有七:曰《法天》,曰《通六子》,曰《貴中》,曰《初上定位》,曰《六九定名》,曰《天地變卦》,曰《論變有四》,曰《有象》,曰《求彖》,曰《明位》,曰《明君道》,曰《明君子》,曰《論養》,曰《論刑》,曰《論伐》,曰《辨聖》,曰《辨内外》,曰《辨吉兇》,曰《通卦》,曰《通象》,曰《通爻》,曰《通辭辭》,曰《通證》,曰《釋卦》,曰《釋系》,曰《存互體》,曰《廣演》。
每九篇為一卷。
《自序》謂“上卷明天理之自然,中卷講人事之修,下卷備注疏之失。
”其大旨主于觀《彖》,因《彖》而求之卦,求之象,求之爻。
其曰“璇玑”者,取王弼《易略例·明彖篇》“處璇玑以觀大運”語也。
胡一桂稱沆尚有《易禮圖說》,有《或問》六條,《圖說》十二軸。
今未見其書,殆亦散佚。
惟其《環溪詩話》為人所記者,尚載《永樂大典》中,今别着錄于《集部》雲。
△《易變體義》·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都絜撰。
絜字聖與,丹陽人。
紹興中官吏部郎中,知德慶府。
絜父郁,字子文,嘗為惠州教官,平生留心《易》學。
絜因以所聞于父者為是書。
大旨謂卦爻辭義,先儒之論已詳,故專明變體。
今考《左傳》載《周易》諸占,所謂“某卦之某卦”者,凡十事。
似乎因其動爻,随機斷義,不必盡《易》之本旨。
然王子伯廖論鄭公子曼滿,稱其在《周易》《豐》之《離》。
遊吉論楚子,稱《周易》有之,在《複》之《頤》,曰“迷複兇”。
荀首論邲之戰,稱《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兇”。
蔡墨論龍見于绛,稱《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于野”雲雲,皆未嘗蔔筮而鹹稱變體,知古來《周易》原有此一義矣。
但古書散佚,其說不傳。
而絜以義理揣摩,求其崖略。
其中巧相符合者,如《坤》之初六“履霜,堅冰至”,則曰“此《坤》之《複》也。
《月令》:孟冬,水始冰。
仲冬,冰益壯。
始則薄而未堅,壯則堅而難泮,故爻曰履霜,以坤為十月之卦。
又曰堅冰至者,則變體為《複》,乃十一月之卦也。
”《家人》上九“有孚威如,終吉”,則曰“此《家人》之《既濟》也。
《雜卦》曰:‘《既濟》,定也。
’《彖》曰:‘正家而天下定。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反身而誠,孰敢不聽。
父子、夫婦、兄弟,莫不安分循理,而天下化之,無事而定矣。
故變體為《既濟》,而曰‘有孚威如’,反身之謂也。
”如此之類,皆不事傅會而自然貫通,立義亦皆正大。
亦有涉于牽強者,如《家人》六四“富家大吉”,則曰:“此《乾》之《同人》也。
自道以觀,身家皆為我累,而況富乎!其有家也姑以同乎人而已,不以家為累也。
其家之富,亦以同乎人而已,不以富為累也。
蓋極高明而道中庸,所以為中人法。
”凡如此類,則務為穿鑿以求合乎卦變之說,而義亦不醇。
又多引老莊之辭以釋文、周之經,則又王弼、韓康伯之流弊,一變而為王宗傳、楊簡者矣。
然宋人遺籍,傳者日稀。
是書雖瑜不掩瑕,亦瑕不掩瑜,分别觀之,以備言變體之一家,亦無不可也。
《宋志》作十六卷。
《玉海》引《續書目》曰:“自《乾》之《姤》至《未濟》之解,以意演之,爻為一篇,凡三百八十四篇。
”馮椅《易學附錄》曰:“都氏《易》,先以理而次以象義,每卦終又有統論。
”今考《永樂大典》所載,爻義皆分載于各爻之下,而無所謂卦終之統論,與《玉海》合。
意應麟所見,即輯《永樂大典》時所據之本,已非其全矣。
今《永樂大典》又阙《豫》、《随》、《大畜》、《大壯》、《睽》、《蹇》、《中孚》等七卦,及《晉》卦之後四爻,謹裒合排比,編為十二卷。
又其書單明爻義,不及《彖》與《大、小象》,故《經》文亦不全載,從絜之舊焉。
△《周易經傳集解》·三十六卷(浙江朱彜尊家曝書亭藏本) 宋林栗撰。
栗字黃中,福清人。
紹興十二年進士。
官至兵部侍郎。
與朱子論《易》及西銘不合,遂上疏論朱子。
時太常博士葉适、侍禦史胡晉臣皆助朱子劾栗,因罷知泉州,又移明州。
卒谥簡肅。
事迹具《宋史》本傳。
是書淳熙十二年四月嘗進于朝,首列《進書表》、《貼黃敕谕》各一道,栗《自序》一篇。
《貼黃》稱本名《周易爻象序雜指解》,後以未能該舉《彖》、《象》、《系辭》、《文言》、《說卦》,乃改今名。
王應麟《玉海》稱其書經傳三十二卷,《系辭》上下二卷,《文言》、《說卦》、《序》、《雜》本文共一卷,《河圖》、《洛書》、《八卦九疇大衍總會圖》、《六十四卦立成圖》、《大衍揲蓍解》共一卷,與今本合。
當時與朱子所争者,今不可考。
《朱子語類》中惟載《論系辭》一條,謂栗以太極生兩儀,包四象,四象包八卦,與聖人所謂生者意思不同。
其馀則無所排斥。
朱彜尊《經義考》引董真卿之言,謂其“說每卦必兼互體約象覆卦為太泥。
時楊敬仲有《易論》,黃中有《易解》。
或曰黃中文字可毀,朱子曰:‘卻是楊敬仲文字可毀。
’”是朱子并不欲廢其書。
考陳振孫《書錄解題》曰:“其與朱侍講有違言,以論《易》不合。
今以事理推之,于時朱子負盛名,骎骎向用,而栗之登第在朱子前七年,既以前輩自居。
又朱子方除兵部郎中,而栗為兵部侍郎,正其所屬。
辭色相軋,兩不肯下,遂互激而成讦奏。
”蓋其釁始于論《易》,而其故不全由于論《易》,故振孫雲然。
後人以朱子之故,遂廢栗書,似非朱子之意矣。
《經義考》又曰:“福清林黃中、金華唐與政皆博通經學,而一糾朱子,一為朱子所糾。
其所着《經說》,學者遂置而不問。
與政之書無複存者。
黃中雖有《易解》,而流傳未廣,恐終泯沒。
然當黃中既沒,勉齋黃氏為文祭之。
其略曰:‘嗟哉我公,受天勁氣,為時直臣,玩羲經之爻象,究筆削于獲麟。
至其立朝正色,苟咈吾意,雖當世大儒,或見排斥。
苟異吾趣,雖前賢笃論,亦不樂于因循。
規公之過,而公之近仁者,抑可見矣。
論者固不以一眚而掩其大醇也。
’勉齋為文公高弟,而好惡之公,推許之至若是。
然則黃中之《易》,其可不傳鈔乎?”持論頗為平允。
昔劉安世與伊川程子各為一代偉人,其《元城語錄》、《盡言集》亦不以嘗劾程子而竟廢。
耿南仲媚敵誤國,易祓依附權奸,其所撰《易解》,今亦并行。
栗雖不得比安世,視南仲與祓則有間矣,故仍錄其書而并存彜尊之論焉。
△《易原》·八卷(永樂大典本) 宋程大昌撰。
大昌字泰之,休甯人。
紹興二十一年進士。
曆官權吏部尚書,出知泉州建甯府,以龍圖閣直學士緻仕。
卒谥文簡。
事迹具《案史》本傳。
大昌學術湛深,于諸經皆有論說。
以《易》義自漢以來糾紛尤甚,因作是書以貫通之。
苦思力索,四年而成。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首論五十有五之數,參以圖書大衍為《易》之原,而卦變揲法皆有圖論,往往斷以己見,出先儒之外。
”今考其所論,如謂“分爻值日,乃京焦卦氣。
其始于《中孚》,本用太初法,與夫子所謂《乾》、《坤》之策當期之日不合。
《複》、《姤》生卦說始邵子,但《乾坤》生六子,《說卦傳》有明文,不得先有六畫之卦,後有三畫之卦。
鄭康成用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以應大衍五十之數,本于《乾鑿度》,與馬融之增北辰,荀爽之增用九、用六,不過以意決擇傅會,初無不易之理。
張行成别立二十五數以推大衍,則是五十有五數之外,别有二十五數,更非孔子所曾言。
”雖排斥先儒,務申己說,不能脫南宋之風氣,然其參互折衷,皆能根據《大傳》,于《易》義亦有所闡明。
與所作《詩議》,欲并《國風》之名而廢之者,固有别矣。
其書久無傳本,惟程敏政《新安文獻志》載有三篇,故朱彜尊《經義考》注曰“已佚”。
今考《永樂大典》尚存百有馀篇,皆首尾完整,可以編次。
謹采掇釐訂,勒為八卷,備宋人說《易》之一家焉。
△《周易古占法》·一卷、《古周易章句外編》·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宋程迥撰。
迥字可久,初家甯陵之沙随,後徒馀姚。
受經于嘉興聞人茂德、嚴陵喻樗。
隆興元年,舉進士。
嘗為德興丞。
事迹具《宋史·儒林傳》。
此書世無刊本,凡藏書家所傳寫者均作二卷。
前卷題曰《周易古占法上》,凡十一篇。
後卷雜論《易》說及記古今占驗,題曰《周易古占法下》,又題曰《古周易章句外編》。
中有一條雲“迥作《周易古占法》,其序引”雲雲,顯非占法之下卷矣。
考《宋史·藝文志》載迥《古易占法》、《周易外編》二書,均止一卷。
然則止前卷十一篇者為《周易古占法》,其後卷自為《周易章句外編》。
後人誤合為一書,因妄标“卷上”、“卷下”字耳。
然陳振孫《書錄解題》以迥《周易章句》十卷、《外編》一卷、《占法》一卷、《古易考》一卷并列,而總注其下曰:“程迥可久撰。
其論占法、雜記占事尤詳。
”則通為一編,自宋已然,傳寫淆亂,固亦有由矣。
其說本邵子加一倍法,據《系辭》、《說卦》發明其義,用逆數以尚占知來,大旨備見于《自序》。
後朱子作《啟蒙》,多用其例。
吳澄謂“迥于朱子為丈人行,朱子以師禮事之”雲。
△《周易本義》·十二卷、附《重刻周易本義》·四卷(内府校刊宋本) 宋朱子撰。
是書以《上、下經》為二卷,《十翼》自為十卷。
顧炎武《日知錄》曰:“洪武初,頒五經天下儒學,而《易》兼用程、朱,二氏亦各自為書。
永樂中修《大全》,乃取朱子卷次,割裂附程《傳》之後,而朱子所定之古文仍複淆亂。
如‘《彖》即文王所系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後凡言“傳”仿此’,乃《彖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去《彖上傳》三字,而附于‘大哉乾元’之下。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辭也’,乃《象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去《象上傳》三字,而附于“天行健”之下。
‘此篇申《彖傳》、《象傳》之義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馀卦之說因可以例推雲’,乃《文言》條下義,今乃削去《文言》二字,而附于‘元者善之長也’之下。
其《彖》曰、《象》曰、《文言》曰,皆朱子本所無,複依程《傳》添入。
後來士子厭程《傳》繁多,棄去不讀,專用《本義》。
而《大全》之本乃朝廷所頒,不敢辄改。
遂即監版傳義之本,刊去程《傳》,而以程之次序為朱之次序。
”又曰“今《四書》坊本,每張十八行,每行十七字,而注皆小字。
《書》、《詩》、《禮記》并同。
惟《易》每張二十二行,每行二十三字,而《本義》皆作大字,與各經不同。
凡《本義》中言程《傳》備矣者,又添一‘傳曰’,而引其文,皆今代人所為”雲雲。
其辨最為明晰。
然割裂《本義》以附程《傳》,自宋董楷已然,不始于《永樂》也(詳董楷《周易傳義附錄》條)。
此本為鹹淳乙醜九江吳革所刊。
内府以宋椠摹雕者,前有革《序》。
每卷之末題“敷原後學劉容校正文字行款”及《象傳》、《履》、《夬》二卦不載程《傳》,一一與炎武所言合。
卷端惟列九圖,卷末系以《易贊》五首,《筮儀》一篇,與今本升《筮儀》于前而增列卦歌之類者,亦迥乎不同。
《彖上傳》标題之下注“從王肅本”四字,今本删之。
又《雜卦傳》“鹹,速也。
恒,久也”下,今本惟注“鹹,速。
恒,久”四字,讀者恒以為疑。
考驗此本,乃是“感,速,常,久”,經後人傳刻而訛,實為善本。
故我聖祖仁皇帝禦纂《周易折中》即用此本之次序,複先聖之舊文,破俗儒之陋見,洵讀《易》之家所宜奉為彜訓者矣。
至成矩重刻之本,自明代以來,士子童而習之,曆年已久,驟令改易,慮煩擾難行。
且其本雖因《永樂大全》,實亦王、韓之舊本,唐用之以作《正義》者。
是以國朝試士,惟除其爻象之合題,而命題次序則仍其舊。
内府所刊《袖珍五經》,亦複因仍。
考漢代《論語》,凡有三本。
梁皇侃《論語義疏序》稱“《古論》分《堯曰》下章《子張問》更為一篇,合二十一篇。
篇次以《鄉黨》為第二篇,《雍也》為第三篇。
《齊論》題目長《問王》、《知道》二篇,合二十二篇。
《魯論》有二十篇,即今所講是也”雲雲。
是自古以來,經師授受,不妨各有異同。
即秘府儲藏,亦各兼存衆本。
苟其微言大義,本不相乖,則篇章分合,未為大害于宏旨。
故今但着其割裂《本義》之失,而仍附原本之後,以備參考焉。
△《郭氏家傳易說》·十一卷(浙江鄭大節家藏本) 宋郭雍撰。
雍字子和,洛陽人。
父忠孝,受業于程子,着《兼山易解》。
靖康中為永興軍路提刑,死難。
《宋史·忠義傳》附載《唐重傳》内。
忠孝沒後,遺書散逸。
雍南渡後隐居峽州長楊山谷,着為此書。
其說一本于忠孝,故以“傳家”為名。
乾道中,守臣薦于朝,召之不起,賜号“沖晦處士”,後更賜稱“頤正先生”。
遣官受所欲言,乃以此書進。
事迹具《宋史·隐逸傳》。
朱子雲:“《兼山易》,溺于象數之學。
”陸遊《跋兼山易說》,則謂“程氏《易》學,立之父子實傳之”。
立之,忠孝字也。
忠孝書自《大易粹言》所引外,别無完本。
今觀雍書,則大抵剖析義理,與程《傳》相似。
其謂“《易》之為書,其道其辭,皆由象出,未有忘象而知《易》者。
如首腹馬牛之類,或時可忘,此象之末也”雲雲,實非專主象數者,遊所跋或近實也。
至雍又不以卦辭為《彖》,而謂觀乎《彖辭》者,即孔子自謂其《彖傳》。
馮椅《厚齋易學》,深斥其非,則公論也。
朱彜尊《經義考》謂“雍原書不傳,僅散見《大易粹言》中”。
此本十一卷,與宋志相合,蓋猶舊本,彜尊偶未見也。
陳振孫《書錄解題》作六卷。
考《中興書目》别有雍《卦爻旨要》六卷,殆誤以彼之卷數為此之卷數欤? △《周易義海撮要》·十二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李衡撰。
衡字彥平,江都人。
乾道中官秘閣修撰,尋除禦史改起居郎。
事迹具《宋史》本傳。
先是,熙甯間蜀人房審權,病談《易》諸家,或泥陰陽,或拘象數,乃斥去雜學異說,摘取專明人事者百家,上起鄭玄,下迄王安石,編為一集,仍以孔穎達《正義》冠之。
其有異同疑似,則各加評議,附之篇末,名曰《周易義海》,共一百卷。
衡因其義意重複,文辭冗瑣,删削釐定,以為此書,故名曰《撮要》。
其程子、蘇轼、朱震三家之說,則原本未收,衡所續入。
第十二卷《雜論》,亦衡所補綴。
故婺州教授朱汝能、樓锷《跋》,稱“卷計以百,今十有一”,蓋專指所删房本也。
《書錄解題》作十卷,又傳寫之誤矣。
是書成于紹興三十年,至乾道六年,衡以禦史守婺州,始锓于木。
自唐以來,唯李鼎祚《周易集解》合漢後三十五家之說,略稱該備,繼之者審權《義海》而已。
然考《宋史·藝文志》,但有衡書,而無審權書。
陳振孫《書錄解題》亦惟載殘本四卷。
豈卷帙重大,當時即已散佚,抑衡書出而審權書遂廢欤?然則采撷精華,使古書不沒于後世,衡亦可謂有功矣。
△《南軒易說》·三卷(内府藏本) 宋張栻撰。
案曹學佺《蜀中廣記》載是書十一卷,以為張浚所作。
考浚《紫岩易傳》,其本猶存,與此别為一書,學佺殊誤。
朱彜尊《經義考》亦作十一卷,注雲“未見”,又引董真卿說,謂已阙《乾》、《坤》二卦。
此本乃嘉興曹溶從至元壬辰贛州路儒學學正胡順父刊本傳寫,并六十四卦皆佚之。
僅始于《系辭》“天一地二”一章,較真卿所見彌為殘阙。
然卷端題曰“《系辭》上卷下”,而順父《序》稱“魯人東泉王公,分司廉訪章貢等路。
公馀講論,嘗誦伊川《易傳》,特阙《系辭》。
留心訪求,因得《南軒解說易系》,繕寫家藏。
傥合以并傳,斯為完書。
乃出示知事吳将仕,刊之學宮,以補遺阙,使與《周易程氏傳》大字舊本同傳于世”雲雲,是初刊此書,亦僅托始于《系辭》。
溶所傳寫,僅佚其上卷之上耳。
《序》末有鈎摹舊本三小印,一作“謙卦”,一曰“贛州胡氏”,知順父即贛人。
一曰和卿,蓋其字也。
△《複齋易說》·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趙彥肅撰。
彥肅字子欽,号複齋,太祖之後。
嘗舉進士。
掌甯國軍書記,調秀州推官,移華亭縣丞攝縣事,以内艱歸。
趙汝愚奏為甯海軍節度推官,旋病卒。
蓋朱子薦之汝愚也。
彥肅所着有《廣雜學辨》、《士冠禮、婚禮饋食圖
剛中字亨仲,金華人。
紹興二年進士及第。
官至禮部侍郎,出為川陝宣撫副使,谪居桂陽軍。
又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複州安置,再徙封州。
卒後追複原官,谥忠愍。
事迹具《宋史》本傳。
王應麟《困學紀聞》稱鄭剛中有《周禮解義》。
考王與之《周禮訂義》首列諸家姓氏,有三山鄭锷字剛中,淳熙中進《周禮全解》。
蓋别自一人,字與剛中名偶同,或混而一之,非也。
剛中所着《易解》十五卷,見于陳振孫《書錄解題》、《宋史·藝文志》者,卷目并合。
惟《乾》、《坤》二卦及《系辭》以下原阙不解,振孫以為或于《乾》、《坤》之際有所避。
然其《自序》有雲:“自《屯》、《蒙》而往,以象求爻,因爻識卦,萬一見其仿佛,則沿流尋源,《乾》、《坤》之微可得而探。
”據此,則振孫之言非也。
《自序》又雲:“伊川《易傳》、《漢上易傳》二書,頗彌縫于象義之間。
但《易》道廣大,有可窺之馀,吾則窺之。
”《窺馀》之名,蓋取諸此。
明初《文淵閣書目》、葉盛《菉竹堂書目》尚着于錄,其後傳本殆絕,朱彜尊《經義考》亦以為“未見”。
惟《永樂大典》尚存其文,今采掇裒輯,依經編次。
其七卦為原本所阙者,則但錄經文。
或其說别見他書者,亦蒐錄補入。
依仿原目,仍定為十五卷。
自唐人以王弼注定為《正義》,于是學《易》者專言名理。
惟李鼎祚《集解》不主弼義,博采諸家,以為“刊輔嗣之野文,補康成之逸象”,而當時經生不能盡從其學。
宋儒若胡瑗、程子,其言理精粹,自非晉唐諸儒所可及,然于象亦多有阙略。
剛中是書,始兼取漢學。
凡荀爽、虞翻、幹寶、蜀才九家之說,皆參互考稽,不主一家。
其解義間異先儒,而亦往往有當于理。
如《訟》之九二,以“不克訟歸”為句,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為句,以為聖人所以必使逋其邑人三百戶者,恐其恃衆憑險以成亂,所以謹上下之分也。
《比》之初六“終來有它吉”,朱子謂不可曉。
剛中以為相比之道,以信為先。
積之既久,昔之未比者皆自外至,故曰“有它吉”。
皆能自出新意,不為成說所拘。
至于解《泰》之九二,《大有》之《大象》,議論尤正大精切,通于治體。
雖其人因秦桧以進身,依附和議,捐棄舊疆,頗不見滿于公論,然闡發《經》義,則具有理解,要為說《易》家所不廢也。
△《易璇玑》·三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吳沆撰。
沆字德遠,臨川人。
紹興十六年,與其弟澥詣行在獻書。
澥所獻曰《宇内辨》,曰《曆代疆域志》。
沆所獻曰《易璇玑》,曰《三墳訓義》。
澥書皆不傳,沆《三墳訓義》為太學博士王之望所駁,亦不傳。
惟此書僅存。
凡為論二十有七:曰《法天》,曰《通六子》,曰《貴中》,曰《初上定位》,曰《六九定名》,曰《天地變卦》,曰《論變有四》,曰《有象》,曰《求彖》,曰《明位》,曰《明君道》,曰《明君子》,曰《論養》,曰《論刑》,曰《論伐》,曰《辨聖》,曰《辨内外》,曰《辨吉兇》,曰《通卦》,曰《通象》,曰《通爻》,曰《通辭辭》,曰《通證》,曰《釋卦》,曰《釋系》,曰《存互體》,曰《廣演》。
每九篇為一卷。
《自序》謂“上卷明天理之自然,中卷講人事之修,下卷備注疏之失。
”其大旨主于觀《彖》,因《彖》而求之卦,求之象,求之爻。
其曰“璇玑”者,取王弼《易略例·明彖篇》“處璇玑以觀大運”語也。
胡一桂稱沆尚有《易禮圖說》,有《或問》六條,《圖說》十二軸。
今未見其書,殆亦散佚。
惟其《環溪詩話》為人所記者,尚載《永樂大典》中,今别着錄于《集部》雲。
△《易變體義》·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都絜撰。
絜字聖與,丹陽人。
紹興中官吏部郎中,知德慶府。
絜父郁,字子文,嘗為惠州教官,平生留心《易》學。
絜因以所聞于父者為是書。
大旨謂卦爻辭義,先儒之論已詳,故專明變體。
今考《左傳》載《周易》諸占,所謂“某卦之某卦”者,凡十事。
似乎因其動爻,随機斷義,不必盡《易》之本旨。
然王子伯廖論鄭公子曼滿,稱其在《周易》《豐》之《離》。
遊吉論楚子,稱《周易》有之,在《複》之《頤》,曰“迷複兇”。
荀首論邲之戰,稱《周易》有之,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兇”。
蔡墨論龍見于绛,稱《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飛龍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坤》之《剝》曰:“龍戰于野”雲雲,皆未嘗蔔筮而鹹稱變體,知古來《周易》原有此一義矣。
但古書散佚,其說不傳。
而絜以義理揣摩,求其崖略。
其中巧相符合者,如《坤》之初六“履霜,堅冰至”,則曰“此《坤》之《複》也。
《月令》:孟冬,水始冰。
仲冬,冰益壯。
始則薄而未堅,壯則堅而難泮,故爻曰履霜,以坤為十月之卦。
又曰堅冰至者,則變體為《複》,乃十一月之卦也。
”《家人》上九“有孚威如,終吉”,則曰“此《家人》之《既濟》也。
《雜卦》曰:‘《既濟》,定也。
’《彖》曰:‘正家而天下定。
’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反身而誠,孰敢不聽。
父子、夫婦、兄弟,莫不安分循理,而天下化之,無事而定矣。
故變體為《既濟》,而曰‘有孚威如’,反身之謂也。
”如此之類,皆不事傅會而自然貫通,立義亦皆正大。
亦有涉于牽強者,如《家人》六四“富家大吉”,則曰:“此《乾》之《同人》也。
自道以觀,身家皆為我累,而況富乎!其有家也姑以同乎人而已,不以家為累也。
其家之富,亦以同乎人而已,不以富為累也。
蓋極高明而道中庸,所以為中人法。
”凡如此類,則務為穿鑿以求合乎卦變之說,而義亦不醇。
又多引老莊之辭以釋文、周之經,則又王弼、韓康伯之流弊,一變而為王宗傳、楊簡者矣。
然宋人遺籍,傳者日稀。
是書雖瑜不掩瑕,亦瑕不掩瑜,分别觀之,以備言變體之一家,亦無不可也。
《宋志》作十六卷。
《玉海》引《續書目》曰:“自《乾》之《姤》至《未濟》之解,以意演之,爻為一篇,凡三百八十四篇。
”馮椅《易學附錄》曰:“都氏《易》,先以理而次以象義,每卦終又有統論。
”今考《永樂大典》所載,爻義皆分載于各爻之下,而無所謂卦終之統論,與《玉海》合。
意應麟所見,即輯《永樂大典》時所據之本,已非其全矣。
今《永樂大典》又阙《豫》、《随》、《大畜》、《大壯》、《睽》、《蹇》、《中孚》等七卦,及《晉》卦之後四爻,謹裒合排比,編為十二卷。
又其書單明爻義,不及《彖》與《大、小象》,故《經》文亦不全載,從絜之舊焉。
△《周易經傳集解》·三十六卷(浙江朱彜尊家曝書亭藏本) 宋林栗撰。
栗字黃中,福清人。
紹興十二年進士。
官至兵部侍郎。
與朱子論《易》及西銘不合,遂上疏論朱子。
時太常博士葉适、侍禦史胡晉臣皆助朱子劾栗,因罷知泉州,又移明州。
卒谥簡肅。
事迹具《宋史》本傳。
是書淳熙十二年四月嘗進于朝,首列《進書表》、《貼黃敕谕》各一道,栗《自序》一篇。
《貼黃》稱本名《周易爻象序雜指解》,後以未能該舉《彖》、《象》、《系辭》、《文言》、《說卦》,乃改今名。
王應麟《玉海》稱其書經傳三十二卷,《系辭》上下二卷,《文言》、《說卦》、《序》、《雜》本文共一卷,《河圖》、《洛書》、《八卦九疇大衍總會圖》、《六十四卦立成圖》、《大衍揲蓍解》共一卷,與今本合。
當時與朱子所争者,今不可考。
《朱子語類》中惟載《論系辭》一條,謂栗以太極生兩儀,包四象,四象包八卦,與聖人所謂生者意思不同。
其馀則無所排斥。
朱彜尊《經義考》引董真卿之言,謂其“說每卦必兼互體約象覆卦為太泥。
時楊敬仲有《易論》,黃中有《易解》。
或曰黃中文字可毀,朱子曰:‘卻是楊敬仲文字可毀。
’”是朱子并不欲廢其書。
考陳振孫《書錄解題》曰:“其與朱侍講有違言,以論《易》不合。
今以事理推之,于時朱子負盛名,骎骎向用,而栗之登第在朱子前七年,既以前輩自居。
又朱子方除兵部郎中,而栗為兵部侍郎,正其所屬。
辭色相軋,兩不肯下,遂互激而成讦奏。
”蓋其釁始于論《易》,而其故不全由于論《易》,故振孫雲然。
後人以朱子之故,遂廢栗書,似非朱子之意矣。
《經義考》又曰:“福清林黃中、金華唐與政皆博通經學,而一糾朱子,一為朱子所糾。
其所着《經說》,學者遂置而不問。
與政之書無複存者。
黃中雖有《易解》,而流傳未廣,恐終泯沒。
然當黃中既沒,勉齋黃氏為文祭之。
其略曰:‘嗟哉我公,受天勁氣,為時直臣,玩羲經之爻象,究筆削于獲麟。
至其立朝正色,苟咈吾意,雖當世大儒,或見排斥。
苟異吾趣,雖前賢笃論,亦不樂于因循。
規公之過,而公之近仁者,抑可見矣。
論者固不以一眚而掩其大醇也。
’勉齋為文公高弟,而好惡之公,推許之至若是。
然則黃中之《易》,其可不傳鈔乎?”持論頗為平允。
昔劉安世與伊川程子各為一代偉人,其《元城語錄》、《盡言集》亦不以嘗劾程子而竟廢。
耿南仲媚敵誤國,易祓依附權奸,其所撰《易解》,今亦并行。
栗雖不得比安世,視南仲與祓則有間矣,故仍錄其書而并存彜尊之論焉。
△《易原》·八卷(永樂大典本) 宋程大昌撰。
大昌字泰之,休甯人。
紹興二十一年進士。
曆官權吏部尚書,出知泉州建甯府,以龍圖閣直學士緻仕。
卒谥文簡。
事迹具《案史》本傳。
大昌學術湛深,于諸經皆有論說。
以《易》義自漢以來糾紛尤甚,因作是書以貫通之。
苦思力索,四年而成。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首論五十有五之數,參以圖書大衍為《易》之原,而卦變揲法皆有圖論,往往斷以己見,出先儒之外。
”今考其所論,如謂“分爻值日,乃京焦卦氣。
其始于《中孚》,本用太初法,與夫子所謂《乾》、《坤》之策當期之日不合。
《複》、《姤》生卦說始邵子,但《乾坤》生六子,《說卦傳》有明文,不得先有六畫之卦,後有三畫之卦。
鄭康成用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以應大衍五十之數,本于《乾鑿度》,與馬融之增北辰,荀爽之增用九、用六,不過以意決擇傅會,初無不易之理。
張行成别立二十五數以推大衍,則是五十有五數之外,别有二十五數,更非孔子所曾言。
”雖排斥先儒,務申己說,不能脫南宋之風氣,然其參互折衷,皆能根據《大傳》,于《易》義亦有所闡明。
與所作《詩議》,欲并《國風》之名而廢之者,固有别矣。
其書久無傳本,惟程敏政《新安文獻志》載有三篇,故朱彜尊《經義考》注曰“已佚”。
今考《永樂大典》尚存百有馀篇,皆首尾完整,可以編次。
謹采掇釐訂,勒為八卷,備宋人說《易》之一家焉。
△《周易古占法》·一卷、《古周易章句外編》·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宋程迥撰。
迥字可久,初家甯陵之沙随,後徒馀姚。
受經于嘉興聞人茂德、嚴陵喻樗。
隆興元年,舉進士。
嘗為德興丞。
事迹具《宋史·儒林傳》。
此書世無刊本,凡藏書家所傳寫者均作二卷。
前卷題曰《周易古占法上》,凡十一篇。
後卷雜論《易》說及記古今占驗,題曰《周易古占法下》,又題曰《古周易章句外編》。
中有一條雲“迥作《周易古占法》,其序引”雲雲,顯非占法之下卷矣。
考《宋史·藝文志》載迥《古易占法》、《周易外編》二書,均止一卷。
然則止前卷十一篇者為《周易古占法》,其後卷自為《周易章句外編》。
後人誤合為一書,因妄标“卷上”、“卷下”字耳。
然陳振孫《書錄解題》以迥《周易章句》十卷、《外編》一卷、《占法》一卷、《古易考》一卷并列,而總注其下曰:“程迥可久撰。
其論占法、雜記占事尤詳。
”則通為一編,自宋已然,傳寫淆亂,固亦有由矣。
其說本邵子加一倍法,據《系辭》、《說卦》發明其義,用逆數以尚占知來,大旨備見于《自序》。
後朱子作《啟蒙》,多用其例。
吳澄謂“迥于朱子為丈人行,朱子以師禮事之”雲。
△《周易本義》·十二卷、附《重刻周易本義》·四卷(内府校刊宋本) 宋朱子撰。
是書以《上、下經》為二卷,《十翼》自為十卷。
顧炎武《日知錄》曰:“洪武初,頒五經天下儒學,而《易》兼用程、朱,二氏亦各自為書。
永樂中修《大全》,乃取朱子卷次,割裂附程《傳》之後,而朱子所定之古文仍複淆亂。
如‘《彖》即文王所系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後凡言“傳”仿此’,乃《彖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去《彖上傳》三字,而附于‘大哉乾元’之下。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辭也’,乃《象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去《象上傳》三字,而附于“天行健”之下。
‘此篇申《彖傳》、《象傳》之義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馀卦之說因可以例推雲’,乃《文言》條下義,今乃削去《文言》二字,而附于‘元者善之長也’之下。
其《彖》曰、《象》曰、《文言》曰,皆朱子本所無,複依程《傳》添入。
後來士子厭程《傳》繁多,棄去不讀,專用《本義》。
而《大全》之本乃朝廷所頒,不敢辄改。
遂即監版傳義之本,刊去程《傳》,而以程之次序為朱之次序。
”又曰“今《四書》坊本,每張十八行,每行十七字,而注皆小字。
《書》、《詩》、《禮記》并同。
惟《易》每張二十二行,每行二十三字,而《本義》皆作大字,與各經不同。
凡《本義》中言程《傳》備矣者,又添一‘傳曰’,而引其文,皆今代人所為”雲雲。
其辨最為明晰。
然割裂《本義》以附程《傳》,自宋董楷已然,不始于《永樂》也(詳董楷《周易傳義附錄》條)。
此本為鹹淳乙醜九江吳革所刊。
内府以宋椠摹雕者,前有革《序》。
每卷之末題“敷原後學劉容校正文字行款”及《象傳》、《履》、《夬》二卦不載程《傳》,一一與炎武所言合。
卷端惟列九圖,卷末系以《易贊》五首,《筮儀》一篇,與今本升《筮儀》于前而增列卦歌之類者,亦迥乎不同。
《彖上傳》标題之下注“從王肅本”四字,今本删之。
又《雜卦傳》“鹹,速也。
恒,久也”下,今本惟注“鹹,速。
恒,久”四字,讀者恒以為疑。
考驗此本,乃是“感,速,常,久”,經後人傳刻而訛,實為善本。
故我聖祖仁皇帝禦纂《周易折中》即用此本之次序,複先聖之舊文,破俗儒之陋見,洵讀《易》之家所宜奉為彜訓者矣。
至成矩重刻之本,自明代以來,士子童而習之,曆年已久,驟令改易,慮煩擾難行。
且其本雖因《永樂大全》,實亦王、韓之舊本,唐用之以作《正義》者。
是以國朝試士,惟除其爻象之合題,而命題次序則仍其舊。
内府所刊《袖珍五經》,亦複因仍。
考漢代《論語》,凡有三本。
梁皇侃《論語義疏序》稱“《古論》分《堯曰》下章《子張問》更為一篇,合二十一篇。
篇次以《鄉黨》為第二篇,《雍也》為第三篇。
《齊論》題目長《問王》、《知道》二篇,合二十二篇。
《魯論》有二十篇,即今所講是也”雲雲。
是自古以來,經師授受,不妨各有異同。
即秘府儲藏,亦各兼存衆本。
苟其微言大義,本不相乖,則篇章分合,未為大害于宏旨。
故今但着其割裂《本義》之失,而仍附原本之後,以備參考焉。
△《郭氏家傳易說》·十一卷(浙江鄭大節家藏本) 宋郭雍撰。
雍字子和,洛陽人。
父忠孝,受業于程子,着《兼山易解》。
靖康中為永興軍路提刑,死難。
《宋史·忠義傳》附載《唐重傳》内。
忠孝沒後,遺書散逸。
雍南渡後隐居峽州長楊山谷,着為此書。
其說一本于忠孝,故以“傳家”為名。
乾道中,守臣薦于朝,召之不起,賜号“沖晦處士”,後更賜稱“頤正先生”。
遣官受所欲言,乃以此書進。
事迹具《宋史·隐逸傳》。
朱子雲:“《兼山易》,溺于象數之學。
”陸遊《跋兼山易說》,則謂“程氏《易》學,立之父子實傳之”。
立之,忠孝字也。
忠孝書自《大易粹言》所引外,别無完本。
今觀雍書,則大抵剖析義理,與程《傳》相似。
其謂“《易》之為書,其道其辭,皆由象出,未有忘象而知《易》者。
如首腹馬牛之類,或時可忘,此象之末也”雲雲,實非專主象數者,遊所跋或近實也。
至雍又不以卦辭為《彖》,而謂觀乎《彖辭》者,即孔子自謂其《彖傳》。
馮椅《厚齋易學》,深斥其非,則公論也。
朱彜尊《經義考》謂“雍原書不傳,僅散見《大易粹言》中”。
此本十一卷,與宋志相合,蓋猶舊本,彜尊偶未見也。
陳振孫《書錄解題》作六卷。
考《中興書目》别有雍《卦爻旨要》六卷,殆誤以彼之卷數為此之卷數欤? △《周易義海撮要》·十二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李衡撰。
衡字彥平,江都人。
乾道中官秘閣修撰,尋除禦史改起居郎。
事迹具《宋史》本傳。
先是,熙甯間蜀人房審權,病談《易》諸家,或泥陰陽,或拘象數,乃斥去雜學異說,摘取專明人事者百家,上起鄭玄,下迄王安石,編為一集,仍以孔穎達《正義》冠之。
其有異同疑似,則各加評議,附之篇末,名曰《周易義海》,共一百卷。
衡因其義意重複,文辭冗瑣,删削釐定,以為此書,故名曰《撮要》。
其程子、蘇轼、朱震三家之說,則原本未收,衡所續入。
第十二卷《雜論》,亦衡所補綴。
故婺州教授朱汝能、樓锷《跋》,稱“卷計以百,今十有一”,蓋專指所删房本也。
《書錄解題》作十卷,又傳寫之誤矣。
是書成于紹興三十年,至乾道六年,衡以禦史守婺州,始锓于木。
自唐以來,唯李鼎祚《周易集解》合漢後三十五家之說,略稱該備,繼之者審權《義海》而已。
然考《宋史·藝文志》,但有衡書,而無審權書。
陳振孫《書錄解題》亦惟載殘本四卷。
豈卷帙重大,當時即已散佚,抑衡書出而審權書遂廢欤?然則采撷精華,使古書不沒于後世,衡亦可謂有功矣。
△《南軒易說》·三卷(内府藏本) 宋張栻撰。
案曹學佺《蜀中廣記》載是書十一卷,以為張浚所作。
考浚《紫岩易傳》,其本猶存,與此别為一書,學佺殊誤。
朱彜尊《經義考》亦作十一卷,注雲“未見”,又引董真卿說,謂已阙《乾》、《坤》二卦。
此本乃嘉興曹溶從至元壬辰贛州路儒學學正胡順父刊本傳寫,并六十四卦皆佚之。
僅始于《系辭》“天一地二”一章,較真卿所見彌為殘阙。
然卷端題曰“《系辭》上卷下”,而順父《序》稱“魯人東泉王公,分司廉訪章貢等路。
公馀講論,嘗誦伊川《易傳》,特阙《系辭》。
留心訪求,因得《南軒解說易系》,繕寫家藏。
傥合以并傳,斯為完書。
乃出示知事吳将仕,刊之學宮,以補遺阙,使與《周易程氏傳》大字舊本同傳于世”雲雲,是初刊此書,亦僅托始于《系辭》。
溶所傳寫,僅佚其上卷之上耳。
《序》末有鈎摹舊本三小印,一作“謙卦”,一曰“贛州胡氏”,知順父即贛人。
一曰和卿,蓋其字也。
△《複齋易說》·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趙彥肅撰。
彥肅字子欽,号複齋,太祖之後。
嘗舉進士。
掌甯國軍書記,調秀州推官,移華亭縣丞攝縣事,以内艱歸。
趙汝愚奏為甯海軍節度推官,旋病卒。
蓋朱子薦之汝愚也。
彥肅所着有《廣雜學辨》、《士冠禮、婚禮饋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