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經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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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鈔撮陸氏《釋文》、李氏《集解》二書為之。
然此本采京氏《易》傳注為多,而彜尊未之及。
又稱其《經》文異諸家者,“履帝位而不疚”,疚作疾;“明辨晳也”,晳作逝;“納約自牖”,牖作誘;“三年克之,憊也”,憊作備。
此本又皆無之。
豈所見别一本欤?然彜尊明言《鹽邑志林》,其故則不可詳矣。
彜尊又言:“曹溶曾見有三卷者。
”然諸家着錄,并無三卷之本。
殆京氏《易傳》三卷,舊本題曰“陸績注”。
溶偶觀之未審,因誤記誤說也。
昔宋王應麟輯鄭氏《易注》,為學者所重。
士粦此本,雖不及應麟搜讨之勤博,而掇拾殘剩,存什一于千百,亦可以見陸氏《易注》之大略矣。
績字公紀,吳郡人。
官至郁林太守,加偏将軍。
事迹具《吳志》。
士粦字叔祥,海鹽人。
十三而孤,年二十猶目不識丁。
寓居德清姜氏家,姜始授以句讀,晚乃卓然自立,蓋亦奇士雲。
△《周易注》·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上、下經》注及《略例》,魏王弼撰。
《系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注,晉韓康伯撰。
《隋書·經籍志》以王、韓之書各着錄,故《易注》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系辭注》作三卷。
《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皆載弼注七卷,蓋合《略例》計之。
今本作十卷,則并韓書計之也。
考王儉《七志》,已稱弼《易注》十卷(按《七志》今不傳。
此據陸德明《經典釋文》所引),則并王、韓為一書,其來已久矣。
自鄭玄傳費直之學,始析《易傳》以附經,至弼又更定之。
說者謂鄭本如今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
然鄭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
《崇文總目》稱存者為《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四篇,則鄭本尚以《文言》自為一傳,所割以附經者,不過《彖傳》、《象傳》。
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經皆弼所更定,非鄭氏之舊也。
每卷所題《乾傳》第一、《泰傳》第二、《噬嗑傳》第三、《鹹傳》第四、《夬傳》第五、《豐傳》第六,各以卷首第一卦為名。
據王應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标。
蓋因毛氏《詩傳》之體例,相沿既久,今亦仍舊文錄之。
惟《經典釋文》以《泰傳》為《需傳》,以《噬嗑傳》為《随傳》,與今本不同。
證以《開成石經》,一一與陸氏所述合。
當由後人以篇頁不均為之移并,以非宏旨之所系,今亦不複追改焉。
其《略例》之注,為唐邢璹撰。
璹裡籍無考,其結銜稱“四門助教”。
案《唐書·王鉷傳》稱為“鴻胪少卿邢璹”,子縡,以謀反誅。
則終于鴻胪少卿也。
《太平廣記》載其奉使新羅,賊殺賈客百馀人,掠其珍貨貢于朝。
其人殊不足道,其注則至今附弼書以行。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蜀本略例有璹所注,止有篇首釋‘略例’二字,文與此同,馀皆不然。
”是宋代尚有一别本。
今則惟此本存,所謂蜀本者已久佚矣。
弼之說《易》,源出費直。
直《易》今不可見,然荀爽《易》即費氏學,李鼎祚書尚頗載其遺說。
大抵究爻位之上下,辨卦德之剛柔,已與弼注略近。
但弼全廢象數,又變本加厲耳。
平心而論,闡明義理,使《易》不雜于術數者,弼與康伯深為有功。
祖尚虛無,使《易》竟入于老莊者,弼與康伯亦不能無過。
瑕瑜不掩,是其定評。
諸儒偏好偏惡,皆門戶之見,不足據也。
△《周易正義》·十卷(内府刊本) 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疏。
《易》本蔔筮之書,故末派寝流于谶緯。
王弼乘其極敝而攻之,遂能排擊漢儒,自标新學。
然《隋書·經籍志》載晉揚州刺史顧夷等有《周易難王輔嗣義》一卷,《冊府元龜》又載顧悅之(案悅之即顧夷之字)《難王弼易義》四十馀條,京口闵康之又申王難顧,是在當日已有異同。
王儉、顔延年以後,此揚彼抑,互诘不休。
至穎達等奉诏作疏,始專崇王注而衆說皆廢。
故《隋志》“易類”稱:“鄭學寝微,今殆絕矣。
”蓋長孫無忌等作《志》之時,在《正義》既行之後也。
今觀其書,如《複·彖》“七日來複”
然此本采京氏《易》傳注為多,而彜尊未之及。
又稱其《經》文異諸家者,“履帝位而不疚”,疚作疾;“明辨晳也”,晳作逝;“納約自牖”,牖作誘;“三年克之,憊也”,憊作備。
此本又皆無之。
豈所見别一本欤?然彜尊明言《鹽邑志林》,其故則不可詳矣。
彜尊又言:“曹溶曾見有三卷者。
”然諸家着錄,并無三卷之本。
殆京氏《易傳》三卷,舊本題曰“陸績注”。
溶偶觀之未審,因誤記誤說也。
昔宋王應麟輯鄭氏《易注》,為學者所重。
士粦此本,雖不及應麟搜讨之勤博,而掇拾殘剩,存什一于千百,亦可以見陸氏《易注》之大略矣。
績字公紀,吳郡人。
官至郁林太守,加偏将軍。
事迹具《吳志》。
士粦字叔祥,海鹽人。
十三而孤,年二十猶目不識丁。
寓居德清姜氏家,姜始授以句讀,晚乃卓然自立,蓋亦奇士雲。
△《周易注》·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上、下經》注及《略例》,魏王弼撰。
《系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注,晉韓康伯撰。
《隋書·經籍志》以王、韓之書各着錄,故《易注》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系辭注》作三卷。
《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皆載弼注七卷,蓋合《略例》計之。
今本作十卷,則并韓書計之也。
考王儉《七志》,已稱弼《易注》十卷(按《七志》今不傳。
此據陸德明《經典釋文》所引),則并王、韓為一書,其來已久矣。
自鄭玄傳費直之學,始析《易傳》以附經,至弼又更定之。
說者謂鄭本如今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
然鄭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
《崇文總目》稱存者為《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四篇,則鄭本尚以《文言》自為一傳,所割以附經者,不過《彖傳》、《象傳》。
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經皆弼所更定,非鄭氏之舊也。
每卷所題《乾傳》第一、《泰傳》第二、《噬嗑傳》第三、《鹹傳》第四、《夬傳》第五、《豐傳》第六,各以卷首第一卦為名。
據王應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标。
蓋因毛氏《詩傳》之體例,相沿既久,今亦仍舊文錄之。
惟《經典釋文》以《泰傳》為《需傳》,以《噬嗑傳》為《随傳》,與今本不同。
證以《開成石經》,一一與陸氏所述合。
當由後人以篇頁不均為之移并,以非宏旨之所系,今亦不複追改焉。
其《略例》之注,為唐邢璹撰。
璹裡籍無考,其結銜稱“四門助教”。
案《唐書·王鉷傳》稱為“鴻胪少卿邢璹”,子縡,以謀反誅。
則終于鴻胪少卿也。
《太平廣記》載其奉使新羅,賊殺賈客百馀人,掠其珍貨貢于朝。
其人殊不足道,其注則至今附弼書以行。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蜀本略例有璹所注,止有篇首釋‘略例’二字,文與此同,馀皆不然。
”是宋代尚有一别本。
今則惟此本存,所謂蜀本者已久佚矣。
弼之說《易》,源出費直。
直《易》今不可見,然荀爽《易》即費氏學,李鼎祚書尚頗載其遺說。
大抵究爻位之上下,辨卦德之剛柔,已與弼注略近。
但弼全廢象數,又變本加厲耳。
平心而論,闡明義理,使《易》不雜于術數者,弼與康伯深為有功。
祖尚虛無,使《易》竟入于老莊者,弼與康伯亦不能無過。
瑕瑜不掩,是其定評。
諸儒偏好偏惡,皆門戶之見,不足據也。
△《周易正義》·十卷(内府刊本) 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疏。
《易》本蔔筮之書,故末派寝流于谶緯。
王弼乘其極敝而攻之,遂能排擊漢儒,自标新學。
然《隋書·經籍志》載晉揚州刺史顧夷等有《周易難王輔嗣義》一卷,《冊府元龜》又載顧悅之(案悅之即顧夷之字)《難王弼易義》四十馀條,京口闵康之又申王難顧,是在當日已有異同。
王儉、顔延年以後,此揚彼抑,互诘不休。
至穎達等奉诏作疏,始專崇王注而衆說皆廢。
故《隋志》“易類”稱:“鄭學寝微,今殆絕矣。
”蓋長孫無忌等作《志》之時,在《正義》既行之後也。
今觀其書,如《複·彖》“七日來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