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經部一

關燈
猶曰在張弧以前,應麟乃南宋末人,何以當日所見與今本又異?然則今本又出僞托,不但非子夏書,亦并非張弧書矣。

    流傳既久,姑存以備一家雲爾。

     (謹案:唐徐堅《初學記》以太宗禦制升列曆代之前,蓋臣子尊君之大義。

    焦竑《國史經籍志》、朱彜尊《經義考》并踵前規。

    臣等編摩《四庫》,初亦恭錄禦定《易經通注》、禦纂《周易折中》、禦纂《周易述義》弁冕諸經。

    仰蒙指示,命移冠國朝着述之首,俾尊卑有序而時代不淆。

    聖度謙沖,酌中立憲,實為千古之大公。

    謹恪遵彜訓,仍托始于《子夏易傳》,并發凡于此,着《四庫》之通例焉。

     又案:托名之書有知其赝作之人者,有不知其赝作之人者,不能一一歸其時代,故《漢書·藝文志》仍從其所托之時代為次。

    今亦悉從其例。

    ) △《周易鄭康成注》·一卷(通行本) 宋王應麟編。

    應麟,字伯厚,慶元人。

    自署浚儀,蓋其祖籍也。

    淳祐元年進士,寶祐四年複中博學鴻詞科。

    官至禮部尚書兼給事中。

    事迹具《宋史·儒林傳》。

    案《隋志》載鄭玄《周易注》九卷,又稱鄭玄、王弼二注,梁陳列于國學,齊代惟傳鄭義,至隋王注盛行,鄭學浸微。

    然《新唐書》着錄十卷,是唐時其書猶在,故李鼎祚《集解》多引之。

    宋《崇文總目》惟載一卷,所存者僅《文言》、《序卦》、《說卦》、《雜卦》四篇,馀皆散佚。

    至《中興書目》始不着錄(案《中興書目》今不傳,此據馮椅《易學》所引),則亡于南北宋之間。

    故晁說之、朱震尚能見其遺文,而淳熙以後諸儒即罕所稱引也。

    應麟始旁摭諸書,裒為此帙,經文異字,亦皆并存。

    其無經文可綴者,則總錄于末簡。

    又以玄注多言互體,并取《左傳》,《禮記》,《周禮》,《正義》中論互體者八條,以類附焉。

    考玄初從第五元先受京氏《易》,又從馬融受費氏《易》,故其學出入于兩家。

    然要其大旨,費義居多,實為傳《易》之正脈。

    齊陸澄《與王儉書》曰:“王弼注《易》,玄學之所宗。

    今若崇儒,鄭注不可廢。

    ”其論最笃。

    唐初诏修《正義》,仍黜鄭崇正,非達識也。

    應麟能于散佚之馀,搜羅放失,以存漢《易》之一線,可謂笃志遺經,研心古義者矣。

    近時惠棟别有考訂之本,體例較密。

    然經營創始,實自應麟,其捃拾之勞亦不可泯。

    今并着于錄,所以兩存其功也。

     (謹按:前代遺書後人重編者,如有所竄改增益,則從重編之時代,《曾子》、《子思子》之類是也。

    如全輯舊文,則仍從原書之時代。

    故此書雖宋人所輯,而列于漢代之次。

    後皆仿此。

    ) △《新本鄭氏周易》·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惠棟編。

    棟字定宇,長洲人。

    初,王應麟輯鄭玄《易注》一卷,其後人附刻《玉海》之末。

    雖殘章斷句,尚頗見漢學之崖略,于經籍頗為有功。

    然皆不着所出之書,又次序先後,間與經文不應,亦有遺漏未載者。

    棟因其舊本,重為補正。

    凡應麟書所已載者,一一考求原本,注其出自某書,明其信而有徵,極為詳核。

    其次序先後,亦悉從經文釐定。

    複搜采群籍,《上經》補二十八條,《下經》補十六條,《系辭傳》補十四條,《說卦傳》補二十二條,《序卦傳》補七條,《雜卦傳》補五條。

    移應麟所附《易贊》一篇于卷端,删去所引諸經《正義》論互卦者八條。

    而别據玄《周禮·太師》注作《十二月爻辰圖》,據玄《月令》注作《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圖》,附于卷末,以駁朱震《漢上易傳》之誤。

    雖因人成事,而考核精密,實勝原書。

    應麟固鄭氏之功臣,棟之是編,亦可謂王氏之功臣矣。

     △《陸氏易解》·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姚士粦所輯吳陸績《周易注》也。

    《吳志》載績所着有《易注》,不言卷數。

    《隋書·經籍志》有陸績《周易注》十五卷。

    《經典釋文·序錄》作陸績《周易述》十三卷,《會通》一卷。

    《新、舊唐書·志》所載卷數與《釋文》同。

    原本久佚,未詳其孰是。

    此本為《鹽邑志林》所載,凡一百五十條。

    朱彜尊《經義考
0.09506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