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筆談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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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須是手,足須是足,此不可移者。
作字亦然,雖形氣不同,掠須是掠,磔須是磔,千變萬化,此不可移也。
若掠不成掠,磔不成磔,縱其精神筋骨猶西施、毛嫱,而手足乖戾,終不為完人。
楊朱、墨翟,賢辯過人,而卒不入聖域。
盡得師法,律度備全,猶是奴書;然須自此入。
過此一路,乃涉妙境,無迹可窺,然後入神。
今世俗謂之隸書者,隻是古人之“八分書”,謂初從篆文變隸,尚有二分篆法,故謂之八分書。
後乃全變為隸書,即今之正書、章草、行書、草書皆是也。
後之人乃誤謂古八分書為隸書,以今時書為正書,殊不知所謂正書者,隸書之正者耳。
其餘行書、草書,皆隸書也。
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雲:“陳倉石鼓文已訛,大小二篆生八分。
苦縣光和尚骨立,書貴瘦硬方通神。
”苦縣,《老子朱龜碑》也。
《書評》雲:“漢、魏牌榜碑文和《華山碑》,皆今所謂隸書也。
杜甫詩亦隻謂之八分。
”又《書評》雲:“漢、魏牌榜碑文,非篆即八分,未嘗用隸書。
”知漢、魏碑文皆八分,非隸書也。
江南府庫中,書畫至多。
其印記有“建業文房之印”、“内合同印”。
“集賢殿書院印”,以墨印之,謂之金圖書,言惟此印以黃金為之。
諸書畫中,時有李後主題跋,然未嘗題書畫人姓名;唯鐘隐畫,皆後主親筆題“鐘隐筆”三字。
後主善畫,尤工翎毛。
或雲:“凡言‘鐘隐筆’者,皆後主自畫。
後主嘗自号鐘山隐士,故晦其名,謂之鐘隐。
非姓鐘人也。
今世傳鐘畫,但無後主親題者,皆非也。
” 器用 熙甯八年,章子厚與餘同領軍器監,被旨讨論兵車制度。
本監以《周禮·考工記》及《小戎》詩考定:車輪崇六尺,轵崇三尺三寸。
毂末至地也。
并轸?為四尺。
牙圍一尺一寸,厚一尺三分寸之二。
車罔也。
毂長三尺十寸,徑一尺三分寸之二,輪之薮三寸九分寸之五,毂上劄輻鑿眼是也。
大穿内徑四寸五分寸之二,記謂之“賢”,毂之裡穿也。
小穿内徑三寸十五分寸之四。
記謂之“轵”,毂之外穿也。
輻九寸半,輻外一尺九寸,并輻三寸半,共三尺二寸,乃毂之長。
金厚一寸,大小穿,其金皆一寸。
輻廣三寸半。
深亦如之。
輿六尺六寸,車隊四尺四寸。
隊音遂,謂車之深。
蓋深四尺四寸,廣六尺六寸也。
式深一尺四寸三分寸之二,七寸三分寸之一在轸内。
崇三尺三寸,半輿之廣為之崇。
較崇二尺二寸,通高五尺五寸。
較,兩輢上出式者,并車高五尺五寸。
轸圍一尺一寸,車後橫木。
式圍七寸三分寸之一,較圍四寸九分寸之八,轵圍三寸二十七分寸之七,此轵乃輢木之植者,衡者與毂末同名。
轛圍二寸八十一分寸之十四,此式之植者,衡者如較之植轵而名互異。
任正圍一尺四寸五分寸之二,此輿下三面材持車正者。
辀深四尺七寸,此梁舡辀也。
轵崇三尺三寸。
此辀如橋梁,矯上四尺七寸。
并衡頸為八尺七寸;國馬高八尺,除衡頸則如馬之高。
長一丈四尺四寸。
軓前十尺,隊四尺四寸。
軓前一丈。
策長五尺。
衡圍一尺三寸五分寸之一,長六尺六寸;軸圍一尺三寸五分寸之一;兔圍一尺四寸五分寸之二;辀當伏兔者,與任正相應。
頸圍九寸十五分寸之九;頸辀前持衡者。
踵圍七寸七十五分寸之五十一。
踵,辀後承轅下。
軌廣八尺,兩轍之間。
陰如軌之長。
側于軌前。
?二,前著骖辔,後屬陰。
在骖之外,所以止出。
脅驅長一丈,皮為之,前系于衡,當骖馬内,脅所以止入。
服馬頸當衡轭,兩服齊首。
骖馬齊衡,兩骖雁行,謂小卻也。
辔六。
服馬二辔,骖馬一辔。
度皆以周尺。
一尺當今七寸三分少強。
以法付作坊制車,兼習五禦法。
是秋八月,大閱,上禦延和殿親按。
藏于武庫,以備儀物而已。
古鼎中有三足皆空,中可容物者,所謂鬲也。
煎和之法,常欲湆在下,體在上,則易熟而不偏爛。
及升鼎,則濁滓皆歸足中。
《鼎卦》初六:“鼎颠趾,利出否。
”謂濁惡下,須先瀉而虛之;九二陽爻,方為鼎實。
今京師大屠善熟彘者,鈎懸而煮,不使著釜底,亦古人遺意也。
又古銅香垆,多镂其底,先入火于垆中,乃以灰覆其上,火盛則難滅而持久。
又護垆熱灼席,則為盤薦水,以漸其趾,且以承灰炮之墜者。
其他古器,率有曲意,而形制文畫,大概多同。
蓋有所傳授,各守師法,後人莫敢辄改。
今之衆學人人皆出已意,奇衺淺陋,棄古自用,不止器械而已。
大夫七十而有閣。
天子之閣,左達五,右達五。
閣者,闆格,以庋膳者,正是今之立鐀。
今吳人謂立鐀為廚者,原起于此。
以其貯食物也。
故謂之廚。
作字亦然,雖形氣不同,掠須是掠,磔須是磔,千變萬化,此不可移也。
若掠不成掠,磔不成磔,縱其精神筋骨猶西施、毛嫱,而手足乖戾,終不為完人。
楊朱、墨翟,賢辯過人,而卒不入聖域。
盡得師法,律度備全,猶是奴書;然須自此入。
過此一路,乃涉妙境,無迹可窺,然後入神。
今世俗謂之隸書者,隻是古人之“八分書”,謂初從篆文變隸,尚有二分篆法,故謂之八分書。
後乃全變為隸書,即今之正書、章草、行書、草書皆是也。
後之人乃誤謂古八分書為隸書,以今時書為正書,殊不知所謂正書者,隸書之正者耳。
其餘行書、草書,皆隸書也。
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雲:“陳倉石鼓文已訛,大小二篆生八分。
苦縣光和尚骨立,書貴瘦硬方通神。
”苦縣,《老子朱龜碑》也。
《書評》雲:“漢、魏牌榜碑文和《華山碑》,皆今所謂隸書也。
杜甫詩亦隻謂之八分。
”又《書評》雲:“漢、魏牌榜碑文,非篆即八分,未嘗用隸書。
”知漢、魏碑文皆八分,非隸書也。
江南府庫中,書畫至多。
其印記有“建業文房之印”、“内合同印”。
“集賢殿書院印”,以墨印之,謂之金圖書,言惟此印以黃金為之。
諸書畫中,時有李後主題跋,然未嘗題書畫人姓名;唯鐘隐畫,皆後主親筆題“鐘隐筆”三字。
後主善畫,尤工翎毛。
或雲:“凡言‘鐘隐筆’者,皆後主自畫。
後主嘗自号鐘山隐士,故晦其名,謂之鐘隐。
非姓鐘人也。
今世傳鐘畫,但無後主親題者,皆非也。
” 器用 熙甯八年,章子厚與餘同領軍器監,被旨讨論兵車制度。
本監以《周禮·考工記》及《小戎》詩考定:車輪崇六尺,轵崇三尺三寸。
毂末至地也。
并轸?為四尺。
牙圍一尺一寸,厚一尺三分寸之二。
車罔也。
毂長三尺十寸,徑一尺三分寸之二,輪之薮三寸九分寸之五,毂上劄輻鑿眼是也。
大穿内徑四寸五分寸之二,記謂之“賢”,毂之裡穿也。
小穿内徑三寸十五分寸之四。
記謂之“轵”,毂之外穿也。
輻九寸半,輻外一尺九寸,并輻三寸半,共三尺二寸,乃毂之長。
金厚一寸,大小穿,其金皆一寸。
輻廣三寸半。
深亦如之。
輿六尺六寸,車隊四尺四寸。
隊音遂,謂車之深。
蓋深四尺四寸,廣六尺六寸也。
式深一尺四寸三分寸之二,七寸三分寸之一在轸内。
崇三尺三寸,半輿之廣為之崇。
較崇二尺二寸,通高五尺五寸。
較,兩輢上出式者,并車高五尺五寸。
轸圍一尺一寸,車後橫木。
式圍七寸三分寸之一,較圍四寸九分寸之八,轵圍三寸二十七分寸之七,此轵乃輢木之植者,衡者與毂末同名。
轛圍二寸八十一分寸之十四,此式之植者,衡者如較之植轵而名互異。
任正圍一尺四寸五分寸之二,此輿下三面材持車正者。
辀深四尺七寸,此梁舡辀也。
轵崇三尺三寸。
此辀如橋梁,矯上四尺七寸。
并衡頸為八尺七寸;國馬高八尺,除衡頸則如馬之高。
長一丈四尺四寸。
軓前十尺,隊四尺四寸。
軓前一丈。
策長五尺。
衡圍一尺三寸五分寸之一,長六尺六寸;軸圍一尺三寸五分寸之一;兔圍一尺四寸五分寸之二;辀當伏兔者,與任正相應。
頸圍九寸十五分寸之九;頸辀前持衡者。
踵圍七寸七十五分寸之五十一。
踵,辀後承轅下。
軌廣八尺,兩轍之間。
陰如軌之長。
側于軌前。
?二,前著骖辔,後屬陰。
在骖之外,所以止出。
脅驅長一丈,皮為之,前系于衡,當骖馬内,脅所以止入。
服馬頸當衡轭,兩服齊首。
骖馬齊衡,兩骖雁行,謂小卻也。
辔六。
服馬二辔,骖馬一辔。
度皆以周尺。
一尺當今七寸三分少強。
以法付作坊制車,兼習五禦法。
是秋八月,大閱,上禦延和殿親按。
藏于武庫,以備儀物而已。
古鼎中有三足皆空,中可容物者,所謂鬲也。
煎和之法,常欲湆在下,體在上,則易熟而不偏爛。
及升鼎,則濁滓皆歸足中。
《鼎卦》初六:“鼎颠趾,利出否。
”謂濁惡下,須先瀉而虛之;九二陽爻,方為鼎實。
今京師大屠善熟彘者,鈎懸而煮,不使著釜底,亦古人遺意也。
又古銅香垆,多镂其底,先入火于垆中,乃以灰覆其上,火盛則難滅而持久。
又護垆熱灼席,則為盤薦水,以漸其趾,且以承灰炮之墜者。
其他古器,率有曲意,而形制文畫,大概多同。
蓋有所傳授,各守師法,後人莫敢辄改。
今之衆學人人皆出已意,奇衺淺陋,棄古自用,不止器械而已。
大夫七十而有閣。
天子之閣,左達五,右達五。
閣者,闆格,以庋膳者,正是今之立鐀。
今吳人謂立鐀為廚者,原起于此。
以其貯食物也。
故謂之廚。